合成洗涤剂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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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合成洗涤剂的检验

合成洗涤剂是以去污为目的按照专门拟定的配方制成的洗涤产品。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民生活的需求,国内外的洗涤剂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产品、新品种不断出现,人们对产品的安全性、卫生性、清洗效果等产品质量的要求愈来愈高,产品的检验也显的愈来愈重要。

合成洗涤剂按用途可分为民用和工业用两大类。根据合成洗涤剂产品配方组成及洗涤对象之不同,又可分为重垢型洗涤剂和轻垢型洗涤剂两种。从产品的外观形状又可分为粉状、粒状、膏状、块状、液体洗涤剂等不同形态的制品。目前我国生产的主要品种是空心粒状洗涤剂(合成洗衣粉)和液体洗涤剂。本章主要介绍合成洗衣粉和液体洗涤剂的主要质量指标的分析检验方法。

6.1 粉状洗涤剂的检验

合成洗衣粉是广大消费者常用的一种洗涤剂,是机洗的主要品种,它属于弱碱性产品,适合于洗涤棉、麻和化纤织物,随着国家环保意识的增强,合成洗衣粉按品种、性能和规格又分为含磷(HL 类)和无磷(WL类)两类,同时每类又分为普通型(A型)和浓缩型(B型),命名代号如下:

(1) HL类:含磷酸盐洗衣粉,分为HL-A型和HL-B型。

(2) WL类:无磷酸盐洗衣粉,总磷酸盐(以P

2O

5

计)不大于1.1 %,分为WL-A型和WL-B型。

各类型洗衣粉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6-1的规定。

表6-1 各种类型洗衣粉物理化学指标

表6-2 各类型洗衣粉使用性能指标

试验溶液浓度:标准粉和HL-A型、WL-A试样为0.2 %;HL-B型、WL-B试样为0.1 %

6.1.1 粉状洗涤剂颗粒度的检验

本方法参照GB 12030-1989,用机械筛分法测定粉状洗涤剂的颗粒度。该方法适用于合成洗衣粉、皂粉等粉状、粒状产品。洗衣粉颗粒度的大小,不仅是一项外观指标,对其使用也有一定影响:颗粒太大,影响其溶解速度,不利于发挥洗涤效能;颗粒太小,在包装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并易结块。

1.方法原理

将一定量试样用规定孔径的筛子、在规定时间,经机械振荡器筛分,分别称量留于筛子上及底盘中试样的质量,以对试样的质量分数表示粉状产品的颗粒度。

2.仪器设备

(1)试验筛:符合GB 6003—1985《试验筛》的规定,筛框直径为200 mm,金属丝编织网筛面。按待测产品标准的要求选取一套规定孔径的筛子,配以底盘和筛盖。

(2)电动振荡器:平行往复式(振幅36 mm,频率243次/min)或立式(频率1400次/min)。

(3)架盘天平、秒表。

3.试样

试样不经干燥,用锥形分样器分取两个样品,备用。

4.检验步骤

(1)按要求选取的一套规定孔径的清洁、干燥的筛子,按孔径从小到大的顺序,从下而上重叠为一筛组,将筛组置于底盘之上,一起装在电动振荡器上。

(2)称取经分样器分取的样品100 g(称准至O.l g),置于上层筛中,加筛盖。

(3)开动振荡器。若用平行往复式振荡器时,筛振(4±0.5)min;若用立式振荡器时,筛振(8±0.5)min。停止振荡后取下底盘和筛组,分别收集并称量各筛子上及底盘中的试样质量(附着于筛面上的粒子用刷子仔细拂下)。

(4)取另一个经分样器分取的样品,重复进行上述试验。

5.检验结果

根据筛盘上残留的试样质量,按式(6-1)计算颗粒度。

ωi = mi / m(6-1)——i筛层或底盘上的筛留率,%;

式中:ω

i

mi——i筛层或底盘上残留的试样质量,g;

m——试样的质量,g。

以两次试验的平均值为试验结果。在进行颗粒度试验时,各层筛上残留试样和底盘中试样的质量之和,与投入试样的质量(m)相比,减少量应不大于1 %,否则须重新试验。两次试验结果偏差不大于1.5 g。

6.1.2 粉状洗涤剂表观密度的检验

表观密度是在标准条件下,占据1 mL体积的粉体的质量,单位为g/mL。由于洗衣粉是空心颗粒,颗粒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空隙,所以洗衣粉设立一项指标即表观密度。

本方法参照GB/T 13175-1991,表观密度的测定方法是给体积称量法。本方法适用于自由流动

的粉状或粒状物料,当使用合适的漏斗时,也可用于有结块趋势的粉状或粒状物料。

对带有团块的粉体,只有当团块易于松散,且又不致使粉体的颗粒破碎的情况下,本方法才适用。

1.方法原理

在规定的标准条件下,将样品由一个规定形状的漏斗漏下,装满一个已知容积的接受器后,测定此粉体的质量,来计算出粉体的表观密度。

2.仪器设备

(1)漏斗:不锈钢、塑料、木或其他合适的材料制成。和流动粉体接触的所有表面应该光滑,且不允许由于粉体的流动而产生静电。

测定自由流动粉体时,漏斗下口的内径采用40 mm,上口

内径采用108 mm,高度采用130 mm;而测定有结块趋势的粉

体时,下口内径采用60 mm,上口内径采用112 mm,高度采用

l00 mm。

(2)接受器:容量为500 mL,由做漏斗的类似材料做成。

将接受器容积校准至(500±0.5)mL。

(3)支架:使漏斗和接受器彼此定位。漏斗可用定位销或

螺钉通过漏斗法兰及支架顶板孔固定。接受器可用定位销或其

他合适的方法固定在漏斗下面的正中央。

(4)截止板:110 mm³70 mm。

(5)直尺:长度为150 mm。

(6)玻璃板:100 mm³100 mm³7 mm

图6-1 测定粉体或颗粒的表观密度的装置

3.检验步骤

(1)接受器的校准

把空的干净接受器称准至0.1 g ,置于一个水平面上,用刚煮沸过的20 ℃蒸馏水充满接受器,并轻轻敲打器壁以除去在倒水的过程中聚集起来的任何气泡。将已称量的玻璃板水平地放到接受器边缘上,慢慢移送玻璃板使之通过水面,在快要通过时,再加入(1~2) mL蒸馏水到接受器中去,并移动玻璃板使完全覆盖接受器,小心用滤纸擦干玻璃板下面及接受器外面的水,然后称准至0.1 g。

容器的容积(V)以亳升计,用下式求得:

V = m2-(m0+ m1)(6-2)—空接受器的质量,g;

式中m

m1—玻璃板的质量,g;

m2—充满水并盖有玻璃板的接受器质量,g。

(2)试样制备

轻轻摇晃盛放实验样品的容器,以使任何团块松散。注意勿使粉体的颗粒破碎。用GB/T 13173.1-1991中规定的锥形分样器使实验室样品变均匀并分样。

(3)测定

将漏斗放到支架上,称量过的接受器放在底板的定位槽内。握住截止板,轻轻地紧贴着漏斗,遮住漏斗的下口。

把样品倒入漏斗,直至其上缘,然后迅速地移去截止板,让漏斗中的试样流入接受器并溢出。

用直尺沿着接受器的上口小心地把粉体表面刮平,并用干布擦净接受器外壁。称量接受器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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