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缓考申请表
合集下载
学生申请缓考表【模板】
同意○ 不同意○
系主任签字
教务处批复
同意○ 不同意○
教务处签字
教务处盖章
第一联(教务处存根)
学年学期
200------200学年度第学期
缓考课程编号
缓考课程名称
注:缓考课程编号请向本课程任课教师或系教务员老师查询填写六位数字
学号
姓名
系别系ຫໍສະໝຸດ 级别级专业班
本申请一式两份,需要详细的填写清楚,并按照相关负责部门人员签字,第一联留教务处存根,第二联交由任课教师留存,并于学期考试上报名单时注明。盖章生效
教务处制表
学生申请缓考表
填表日期:
学年学期
200------200学年度第学期
缓考课程编号
缓考课程名称
注:缓考课程编号请向本课程任课教师或系教务员老师查询填写六位数字
第一联(教务处存根)
学号
姓名
系别
系
级别
级
专业
班
申请缓考原因:
以下部分由各负责人填写
课程编号
任课教师签字
班主任意见
同意○ 不同意○
班主任签字
系主任意见
系主任签字
教务处批复
同意○ 不同意○
教务处签字
教务处盖章
第一联(教务处存根)
学年学期
200------200学年度第学期
缓考课程编号
缓考课程名称
注:缓考课程编号请向本课程任课教师或系教务员老师查询填写六位数字
学号
姓名
系别系ຫໍສະໝຸດ 级别级专业班
本申请一式两份,需要详细的填写清楚,并按照相关负责部门人员签字,第一联留教务处存根,第二联交由任课教师留存,并于学期考试上报名单时注明。盖章生效
教务处制表
学生申请缓考表
填表日期:
学年学期
200------200学年度第学期
缓考课程编号
缓考课程名称
注:缓考课程编号请向本课程任课教师或系教务员老师查询填写六位数字
第一联(教务处存根)
学号
姓名
系别
系
级别
级
专业
班
申请缓考原因:
以下部分由各负责人填写
课程编号
任课教师签字
班主任意见
同意○ 不同意○
班主任签字
系主任意见
缓考申请表
缓考申请表
学号姓名年月日
注意事项:
1 .考试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相同课程的补考时间,不再另行通知学生本人。
2 .除必修、限选课外,其他课程不办理缓考,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 .此表经考试中心盖章后有效,1式多份,前两份列出全部缓考课程,由学生和考试中心各留存一份,然后
每门课程各填一份由学生本人送达任课教师。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以上注意事项(签名):
缓考申请表
学号姓名年月日
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相同课程的补考时间,不再另行通知学生本人。
2.除必修、限选课外,其他课程不办理缓考,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此表经考试中心盖章后有效,1式多份,前两份列出全部缓考课程,由学生和考试中心各留存一份,然后每门课程各填一份由学生本人送达任课教师。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以上注意事项(签名):。
本科学生课程缓考申请表
本 科 学 生 课 程 缓 考 申 请 表
20 ---20学年学期申请日期:年月日
学号
姓名
班级
专业
申请缓考课程
课程号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学分
课程号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学分
申请
缓考
原因
学生所在
学院年级办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审批
教务处Βιβλιοθήκη 意见经办人:年月日备注
1、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在正常考试前根据本人所选课程如实填写该申请课程内容,并附相应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经本学院主管部门审批,报教务处审核后一份存考务科,一份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备查。
2、本表中所填的课程号、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学分应与选课内容一致,不明白之处请上网查询。
20 ---20学年学期申请日期:年月日
学号
姓名
班级
专业
申请缓考课程
课程号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学分
课程号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学分
申请
缓考
原因
学生所在
学院年级办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审批
教务处Βιβλιοθήκη 意见经办人:年月日备注
1、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在正常考试前根据本人所选课程如实填写该申请课程内容,并附相应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经本学院主管部门审批,报教务处审核后一份存考务科,一份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备查。
2、本表中所填的课程号、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学分应与选课内容一致,不明白之处请上网查询。
缓考申请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办理缓考:
①无故旷课达该课程学时的1/10以上(含1/10)或因病、因事缺课达该课程学时1/3以上
(含1/3)者;②全学期作业或实验报告缺交1/3(含1/3)者
学生缓考申请表
学号:
分院
专业班级
姓名
缓考课
6
7
8
医院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学生所在分院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教务处
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注意:1.本表一式二份,需在课程考试前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生效后交教务处、分院各一份。
2.因病缓考需向医院出示疾病证明书,因事缓考需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辅导员签字证明方可有效。
①无故旷课达该课程学时的1/10以上(含1/10)或因病、因事缺课达该课程学时1/3以上
(含1/3)者;②全学期作业或实验报告缺交1/3(含1/3)者
学生缓考申请表
学号:
分院
专业班级
姓名
缓考课
6
7
8
医院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学生所在分院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教务处
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注意:1.本表一式二份,需在课程考试前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生效后交教务处、分院各一份。
2.因病缓考需向医院出示疾病证明书,因事缓考需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辅导员签字证明方可有效。
大学缓考申请表
XXX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
(——学年第学期)
填表时间:年月日
说明:
1.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向学生学院申请,经授课教师和开课学院批准后方可参加缓考;未申请缓考者,作旷考处理。
2.因病缓考的学生须提供校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有校医院盖章。
3.原则上不得在考试结束后申请缓考,符合急诊或特例的学生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补办缓考手续,逾期未办,作旷考处理。
4.本缓考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批盖章后,需复印三份,一份送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一份送考生学院教学办公室,一份考生自己留存。
原件归教务处存档。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