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检查的通知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和自查自纠工作报告_
南通市通州区气象局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和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按照南通市通州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纪〔2011〕58号)和南通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的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现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1、积极开展大宣教活动,营造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
2010年、2011年的4月,我局以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为重点,连续开展了气象部门第九、十个党风廉政大宣教月活动。
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以及省纪委全会、区纪委全会精神的基础上,通过科室集体学习、宣讲报告会、学习辅导讲座、党课、图片展览、观看影视片、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组织了对以《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氛围。
2、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活动,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落实在气象服务的各个环节和风险节点上。
我们先后开展了“清风迎双节”、“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廉政承诺、专题民主生活会、岗位廉政教育等系列专题活动。
在这些活动中,主要落实了以下措施:一是开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
通过“勤廉楷模”、“灰色档案”等正反典型,引导党员干部算好廉政账,教育党员干部模范执行《廉政准则》,自觉做到拒腐防变;二是联系气象服务实际,从局领导到中层干部、气象服务人员排查廉政风险,找准风险节点,完善廉政制度,制订防控措施,并层层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三是落实整改措施。
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相互谈心等多种形式积极广泛地征求意见、建议,对照8个禁止、52个不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思想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廉洁自律准则的通知(精简版)
廉洁自律准则的通知廉洁自律准则的通知201x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过一个文明、节俭、祥和、廉洁的节日,根据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廉洁自律,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传统节日特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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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过节或拜年的名义向上级部门或关系单位赠送年货;严格禁止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格禁止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严格禁止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严格禁止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厉行节约,严格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各单位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市、区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本着务实、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项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三、关注民生,扎实做好关心群众各项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
各单位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妥善解决好困难教职工和学生的实际困难。
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和信访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1.07•【字号】浙委办[2008]102号•【施行日期】2008.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的通知(浙委办[2008]102号)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推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中央关于每年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一次检查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努力开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1.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重点是:(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2)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书两报告”制度的情况。
(3)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
(4)加强组织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
(5)履行监督职责,开展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的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3•【字号】粤府办[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0]8号)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省各人民团体党组,中直驻粤各单位党组(党委):《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已经省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二0一0年四月十三日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的部署要求结合起来,着力在党员领导干部中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执行力。
要把《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知识测验、征文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学习。
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各市属学校,中心学校(城校办):为全面掌握教育系统各单位《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由驻局纪检组牵头成立督查组,对全市各校《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及人员安排:2011年10月12日-20日。
督查组组长:王秋艳成员:张国阳、韦利华、卢秀林、胡跃斌、李云良二、督查内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1、学习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情况,要查阅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2、对照《廉政准则》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要查阅会议记录;3、各单位自查情况,是否形成自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4、《廉政准则》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5、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和上交自查自纠报告的情况;6、各单位对所辖单位的自查、纠正处理、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三、督查方法本次的督查主要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文件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组织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
听:主要听取单位汇报,了解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专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查:主要是查阅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自查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记录;看:主要是看《廉政准则》宣传载体建设、内容及宣传情况;访:通过召开小型座谈会或者与教师、党员个别谈话,听取他们对《廉政准则》学习宣传贯彻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和想法等。
四、督查要求1、要深入细致。
督查组要深入了解情况,认真收集相关资料,作好详尽记录,对于督查中发现问题,当面督促整改。
原则上各市属学校要全部进行督查,各中心学校(城校办)抽查2-3个学校,督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党委。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1•【字号】鄂办发[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鄂办发〔2010〕8号)各市、州、县委,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为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经省委同意,现就学习贯彻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抓紧抓好。
二、采取措施,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廉政准则》。
要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向党员干部印发《廉政准则》宣传册;认真组织开展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总结宣传一批模范遵守《廉政准则》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廉洁公告通知模板范文
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廉洁文化建设,提高全体员工的廉洁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现就廉洁自律事项发布如下公告:一、公告背景近年来,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中,仍存在一些违纪违法行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公司决定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廉洁自律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2. 严禁收受、索取、变相收受或给予他人财物、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贿赂行为。
3.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违规插手公司经营活动。
4. 严禁违规操作,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5. 严禁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损害公司、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利益。
6. 严禁参与赌博、色情、吸毒等违法活动。
7. 严禁违反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擅自离岗。
8. 严禁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不得损害公司形象。
三、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公司将设立廉洁自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全体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 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四、宣传教育与培训1. 公司将定期开展廉洁自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廉洁意识。
2. 公司将加强对新入职员工的廉洁自律培训,确保员工在入职之初就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3. 公司将定期组织廉洁自律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廉洁自律能力。
五、责任落实1.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2.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廉洁自律教育和管理,确保廉洁自律规定落到实处。
3. 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积极参与廉洁自律工作。
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
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3.18•【文号】国资党委纪检[2010]50号•【施行日期】2010.03.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中共国资委委员会国资党委纪检[2010]50号)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具有重要作用。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切实抓好落实。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学习把握基本精神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理解《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逐条掌握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贺国强同志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结合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结合起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把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作为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不断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
要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
把《廉政准则》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学习。
要广泛宣传《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精神,为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和山西省委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提高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作风建设,深化科技行—1—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强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经费、科技奖励和干部人事监督管理,加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不断推进符合科技行政管理特点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长效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是,也要清醒认识到,对照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我们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的建设和监督检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管理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还需要进一步落实。
关于开展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廉洁自律情况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廉洁教育年”活动的深入开展,集团公司决定在领导干部中认真开展廉洁自律情况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自纠的对象自查自纠对象为集团公司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自查自纠的内容1、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或与自己有利害关系人的汽车或其他物品,以高于市场的价格以磨帐、顶账的方式卖给与自己任职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其他以权谋私的行为。
三、活动时间及步骤这次自查自纠活动从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时间两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提高阶段(7月上旬)以两级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要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以权谋私的危害性,认识到开展自查自纠是关口前移、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使党员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要通过学习,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了解、熟悉、掌握党纪条规,清楚政策界限和纪律“红线”,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廉洁自律行为,坚决遏制新形势下出现的腐败问题,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
党员干部对照这次自查自纠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自纠申报登记表》,自查自纠表格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签名确认,由单位(部门)“一把手”把关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级干部的《自查自纠申报登记表》由所在单位收集统一交集团公司廉政信访室,科级干部的《自查自纠申报登记表》由各单位、各部室留存。
关于办公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和评估的通知
关于办公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和评估的通知各位同事:根据《党政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办公厅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现将办公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和评估工作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本次检查范围为办公厅机关,包括全体党员、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
二、检查内容本次检查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展开:1.党风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建设、党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2.服务意识、工作效率情况: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工作效率等情况。
3.内部管理情况:包括文件管理、会议纪要管理、业务流程管理等方面。
4.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评估标准为了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次评估采用了权衡法、层次分析法等多种方法,评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党风建设:包括党组织建设、党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评估标准主要包括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宣传教育是否到位、党员参与度等方面。
2.服务意识、工作效率:评估标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能力水平等方面。
3.内部管理:评估标准主要包括工作流程、文件管理、会议纪要管理、资料管理等方面。
4.廉洁自律:评估标准主要包括干部自律、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等方面。
四、工作要求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熟悉本次评估标准和方法。
2.配合检查工作,如实向检查组提供相关材料和情况,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3.各科室应做好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文件齐全、规范、易搜易查。
4.各科室领导应加强对下属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5.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应牢记职责,以廉洁自律为核心,以规范操作为手段,确保机关工作风清气正。
五、时间安排本次检查和评估工作将于近期启动,考虑到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具体评估时间将在协调后通知。
敬请密切关注后续通知。
最后,提醒各位同志合理安排工作,认真配合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和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办公厅机关二○○年○月○日。
监理单位廉洁通知
监理单位廉洁通知为了加强监理单位的廉洁建设,维护监理行业的良好形象,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向各监理单位发布廉洁通知。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理单位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行政机关,务必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监理单位要严厉恪守党纪国法,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类腐败行为,准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问题,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透亮和规范。
二、加强廉洁从业教育监理单位员工是监理工作的主体,务必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各级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廉洁从业教育,提高员工的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员工自觉恪守职业道德和监理行业的规范,做到廉洁从业、勤勉尽责。
三、加强监督管理监理单位要加强对自身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各级监理单位要完善制度,加强对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的监督,严厉执行工作程序和规范,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廉洁风险防范监理单位要勤勉分析廉洁风险,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防止廉洁问题的发生。
各级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工作流程和资金流程的监管,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同时,要加强与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营建廉洁的工作环境。
五、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廉洁文化是监理单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形成廉洁文化氛围。
各级监理单位要加强廉洁文化宣扬教育,推动廉洁文化的深度人心,引导员工自觉践行廉洁从业,形成廉洁的工作风尚。
六、加强监督举报机制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机制,保卫监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各级监理单位要准时处理监督举报问题,对举报人进行隐秘和保卫,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七、加强廉洁考核监理单位要将廉洁建设归入考核体系,对廉洁从业状况进行评判。
各级监理单位要定期开展廉洁考试和廉洁培训,加强对廉洁从业状况的监督和评估,对廉洁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
各级监理单位要勤勉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加强。
施工项目部加强廉政的通知
关于加强各监理项目部廉政工作的通知分公司各监理项目部:根据各现场的反馈,近期个别监理项目部存在自身的廉政思想松懈情况,个别人员的行为已对公司的形象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为确保我们在年初制定的廉政管理制度的认真执行,制止不良行为的苗头,现分公司对以下事项重申如下:1、严禁各监理项目部个人以任何名义向施工单位、业主或个人借款或索要任何贵重物品,若一经发现有此行为以向施工单位索贿处理;2、严禁因施工现场存在质量问题或施工单位有求于监理项目部时向施工单位或相关分包单位“吃、拿、卡、要”,特别是要施工单位请吃饭、索要香烟等;3、一般情况下,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在业主指定的食堂就餐,不能和施工单位或分包商私自外出吃饭,如确实施工单位或分包商出于诚意且对监理不造成负面影响的请客吃饭,应事先告知业主,最好有业主人员一起参力口,但不能接受施工单位或分包商的一切娱乐活动。
特此通知!某某国信工程监理总承包公司某某分公202*年6月28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3、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在高空、钢筋、结构上作业时,一定要穿防滑鞋。
7、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关于成立廉政准则领导小组的通知(标准文件)
平卫法〔2011〕9号
关于成立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按照区委区纪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和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卫东区法院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刘志国(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宋学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李自平(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沛(党组成员、副院长)
韩海生(党组成员、副院长)
黄清晨(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刘龙(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范战捷(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纪检监察室,纪检组长宋学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其他成员为成员,负责学习活动的贯彻落实和对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机关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年活动,把全区岗位廉政教育活动推向纵深,促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形成立体化防控网络。
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对照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要求,在梳理、明晰岗位职权的基础上,全面查找各部门、各岗位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并有效落实防控举措,为实现转型升级提供坚强保障。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一)实施时间2010年8月21日-2010年10月31日(二)实施范围全区机关各部门、各岗位三、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重点内容各部门、各岗位重点从以下九个方面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1。
招商引资,2.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征租收支管理,3.拆迁工作及拆迁管理费管理,4.工程招投标、建设及付款,5.拆违控违,6.人事工作,7.项目服务,8.执法调解,9.村级财务制度执行。
四、廉政风险点排查的方法和步骤(一)方法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围绕管事、管人、管财和执纪执法等权力运行过程,分析每个工作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通过个人自查、同事互查、条块互查、组织帮查等方式,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
(二)步骤1.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
各级岗位工作人员重点查找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等“公开承诺”服务制度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
个人查找廉政风险点后,认真填写《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表》(见附表1),由部门负责人召开部门讨论会,对个人廉政风险进行逐一讨论,个人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后进行修改,并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2.查找部门廉政风险点。
部门负责人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自己负责的态度,重点查找本部门在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反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及时落实防控举措,并认真填写《部门廉政风险自查表》(见附表二)。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法规类别】政纪党纪【发文字号】青办发[2015]37号【发布部门】中共青海省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10.25【实施日期】2015.10.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青办发[2015]37号)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
为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
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修订,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
《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提供了强大的纪律保障。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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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委):
现将《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贯彻落实。
附:《2011年<廉洁准则>学习情况自查统计表》
《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处理情况自查统计表》
晋中市纪委监察局
2011年9月2日
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最近,中央纪委、省纪委相继下发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作出统一部署。
为做好我市的专项检查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检查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全省“四化率先发展区”的奋斗目标,牢牢把握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的工作重点,着眼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全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广泛了解被检查地区、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有关情况,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检查对象和主要检查内容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
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是否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市纪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其他法规制度结合起来,将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学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是否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征文活动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系统学习;是否把《廉政准则》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和相关内容,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2、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
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晋发…2010‟7号《通知》要求,对照《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是否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认真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的问题;是否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市纪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
3、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
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同时要检查各地是否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
4、长效机制建设的情况。
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是否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情况。
重点检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参加了《廉政准则》的专门培训;是否采取一定形式,围绕“八个严禁”、“52个不准”开展了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
2、执行《报告有关事项规定》和《移居管理规定》“两项法规”的情况。
重点检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山西省贯彻实施两项法规的工作细则》(晋组发…2011‟2号)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情况,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三、专项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一)检查形式。
采取自查自纠、专项督查两种形式。
(二)检查方法。
一是听取被检查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情况汇报;二是召开不同类型、层面的座谈会;三是调阅、复制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四是与相关干部群众进行个别约谈;五是受理信访举报;六是组织民主测评;七是注意利用巡视、换届考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其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对被检查单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客观的分析判断。
四、专项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
《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前完成)
在这一阶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100%,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提交专题报告。
其中,各县(区、市)、市直各单位要于9月10日前向市纪委报送本地区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
告。
自查报告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做法及成效;三是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四是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二)督查整改阶段(9月10日至10月底)
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市纪委将派出检查组,对照本《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对各县(区、市)、市直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主要包括听汇报、开座谈会、查资料、个别约谈、受理举报、民主测评和意见反馈七个环节。
其中,汇报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本地区、本单位廉政准则开展的基本情况;二是在《廉政准则》贯彻执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关于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建议。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示,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突出问题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要把专项检查的过程作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作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过程,作为深化专项治理、促进解决违反《廉政准则》突出问题的过程,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长效机制的过程,切实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将其摆上重要日程,亲自部署,精
心组织,深入研究,加强领导,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纪检机关要具体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
(三)注重工作成效。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原因,注意了解把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特点规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