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外国法制史:美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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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制史第二章外国法制史试题

司法考试法制史第二章外国法制史试题

法制史第二章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1、最早确立反垄断法制、缓刑制度和陪审制度的国家分别是下列哪个?A.英国、美国、法国B.美国、美国、英国C.美国、法国、英国D.德国、美国、法国正确答案:B2、以下不属于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对罗马法的分类的是:A.自然法B.市民法C.万民法D.长官法正确答案:D3、罗马法的复兴开始于下列哪个时代?A.12世纪初B.14世纪初C.17世纪初D.18世纪初正确答案:A4、罗马法的主体和核心是什么?A.自然法B.人法C.物法D.诉讼法正确答案:C5、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的标志是哪项?A.《十二表法》的制定B.平民会议的召开C.万民法的形成D.《民法大全》的问世正确答案:D6、世界上最早建立反垄断法制的是哪个国家?A.英国B.美国C.法国考试大论坛D.德国正确答案:B7、下列哪一部法典不是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编纂的《国法大全》的组成部分()A.《学说汇纂》B.《法学阶梯》C.《十二表法》D.《新律》正确答案:C8、下列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属英美法系?A.印度B.西班牙C.法国D.意大利正确答案:A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罗马的诉讼原则()A.公力救济原则B.公开审判原则C.两审终审原则D.两造审理原则正确答案:C10、普通法系的发源地是下列哪项?A.希腊B.罗马C.英国D.美国正确答案:C11、以下不属于英国法院系统的是:A.上议院B.皇家刑事法院C.枢密院司法委员会D.联邦法院正确答案:D12、日本政府制定的()首先贯彻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溯及既往”等资产阶级刑法的基本原则。

A.1882年《刑法典》B.1908年《刑法典》C.1868年《假(暂行)新律》D.1871年《新律纲领》正确答案:A13、下列关于日耳曼法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日耳曼法是成文法B.日耳曼法是属人主义法C.日耳曼法具有抽象的法规,如具有关于所有权的抽象概念{考{试大}D.日耳曼法规定,只要是自由人,都享有对土地的所有权没有什么限制正确答案:B14、下列哪一项是迄今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A.《汉谟拉比法典》B.《乌尔那姆法典》C.《苏美尔法典》D.《俾拉拉马法典》正确答案:B15、中世纪后期,出现的某些城市国家之间缔结的最引人注目的商约是()A.双边友好通商航海条约B.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C.汉萨联盟的商务规约D.共同海损理算统一规则正确答案:C16、在资产阶级立法史上第一次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是哪个法典?A.1804年《法国民法典》B.1807年《法国商法典》C.1900年《德国民法典》D.1900年《德国商法典》正确答案:C17、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是哪一部?A.1791年宪法B.1793年宪法C.1875年宪法D.1946年宪法正确答案:C18、下列有关罗马法复兴运动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意大利的波伦亚是罗马法复兴运动的发源地B.14世纪的评论法学派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起了开创性的作用C.经过罗马法复兴运动,在中世纪后期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D.罗马法的复兴构成近代自然法学说的思想来源之一正确答案:B19、下列有关德国法和法国法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德国封建时代最着名的习惯法汇编是1220年的《加洛林纳法典》B.在拿破仑统治时期,法国制定了《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但尚未形成“六法”体系C.魏玛共和国时期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如《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德国改造法》等D.由于德国民法具有“潘德克顿学派”的理论基础,相对于19世纪大陆法系其他国家而言,其结构更加严谨,概念更加准确正确答案:D20、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近代法制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

外国法制史

外国法制史

美国法——美国民主政治和黑人民权运动摘要:民权运动是战后美国社会的核心问题之一,对推动美国社会进步、改变美国的政治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民主、自由是人们长期以来追求的目标。

美国的开国元勋们采用洛克和孟德斯鸠的民主思想,通过宣言和宪法的颁布,构建了一个以民主为支柱的国家。

然而也正是这种明确条文的规定,成为了黑人反抗种族隔离的斗争的思想武器。

黑人在接受宣言和宪法所规定的人人平等、民主自由思想影响下,思想的觉悟逐渐的提高,对于天赋人权的认知更加的深刻。

因此,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黑人民权运动是一场民主觉悟的运动,黑人在教育、经济、政治等方面都明确的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并最终取得了胜利。

关键词:民主思想,黑人,民权运动引言: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国家没有通过革命和;流血就得到了别人通过革命和流血才能得到,甚至通过革命和流血都不曾得到的成果并一直保存至今的话,这个国家就是美国。

民主就是这样一个其他国家想要得到的东西。

美国自从实行民主政治以来,黑人的这种不公平心里就开始滋长,在时间的积淀下,黑人肯定会起来反抗,要求获得民权,要求参与管理国家。

美国是一个民主政治效果突出的资本主义国家,这种民主政治给予每个美国公民都参与国家管理的机会,正式这种人人都可以参政的民主制度下,使获得自由的黑人却无法满足参政的条件下,开始了对政府提出反抗的呼声。

在张志杰“论洛克自由思想对美国宪法的塑造”一文中提到了洛克自由思想与美国民族思想渊源问题,美国的开国之父们吸收了洛克的自由思想并加以改造,使其民主思想更适合美国的国情,同时也为美国的黑人民权斗争做了思想上的准备。

还有郑丽的“托马斯•杰斐逊民主教育思想概论”一文中提到的杰斐逊的民主教育思想对美国民主教育的奠定及为后来的黑人民权运动中争取同白人同校、争取平等教育做了思想准备。

宁溶一的“美国黑人选举权在立法上的确立”一文中明确的提出了黑人获得选举权的经历。

选举权作为黑人民权运动中的一项要求,其经历是坎坷的。

外国法制史_第12章_美国法

外国法制史_第12章_美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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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美国法的形成发展及渊源 与世界上许多文明古国相比,美国是 一个年轻的国家。自1776年北美13个 殖民地宣布独立至今,美国才走过 200多年的历程。 即使追溯到“五月花号”船在普利茅 斯登陆的1620年或者英格兰移民在詹 姆斯敦建立第一个殖民区的1607年, 美国的历史也不过4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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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国标准公司法》
3.20世纪美国公司法的特点 英美法中的公司一般仅指有限责任公司,凡股 东负无限责任的属于合伙,法律不承认其为公 司。美国公司一般是指有限责任公司。 美国公司可分为封闭公司与开放公司。美国公 司法按公司股票掌握的对象,将公司进行了这 种分类。封闭公司的股票全部或几乎全部由建 立该公司的少数人占有,股票不上市、转让或 公开出售。封闭公司股东的最低法定人数为2人, 总数控制在50人以下; 开放公司的股东数不得 低于7人,没有对最高人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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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法的形成与发展
1.北美殖民地时期(17世纪初—1783年) 2.独立后的美国法(1783—1861年) 在此期间,美国人民也开始创制了自己的法律,其重
要的法律活动有:
(1) 1776年在费城召开的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 宣布北美独立,建立美利坚合众国。 (2) 路易斯安那州编纂法典和纽约州的“菲尔德法 典”——继成文宪法制定后,19世纪美国掀起改革法律、 编纂法典的强大运动。 (3) 1830年美国法学家肯特的《美国法释义》的问世以 及各种美国法专著的出现,标志着美国法对英国法批判 地吸收并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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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契约法
1.契约法的发展 在美国,最初契约法的发展较缓慢。进入19世纪后,
契约自由的原则得到强调与重视。特别是在1897年的 一项判决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契约自由属于宪法 第14条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条款所保护的内容。 美国对契约自由的原则加以了限制,一是通过立法或 司法判决对资本家雇佣工人的条件予以规定,如规定最 低工资、最高工资时和禁止雇佣童工;二是对铁路、水 电和航空等公司契约成立的条件加以限定。 在美国,契约法从英国普通法发展而来,其主要渊源 有普通法与制定法。 美国法学会以《契约法重述》的形式阐述的契约理论 和原则对美国契约法的实践也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19

外国法制史第十一章美国法 ppt课件

外国法制史第十一章美国法 ppt课件
二、1787年联邦宪法
(一)宪法的制定
(二)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1.分权原则
宪法规定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属于国会、总统和法院。国会 是国家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有一定任期。总统是政府首脑,也由 选举产生,任期4年。总统享有发布行政命令的权力,有官吏任免权、 军事统率权、外交权和赦免权等。联邦法院法官实行终身制,法院审 理案件时,不受总统和国会的干涉。
二、财产法的基本原则
在20世纪初以前,美国财产法彻底贯彻绝
对私有权原则;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财
产法在对个人财产权给予保护的同时也高度重
视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强调社会利益保护的优
先地位。
三、不动产法
不动产主要指土地、建筑物、矿藏、植物及土地或建筑物上的添附物, 土地是美国不动产的最基本、最普遍的形式,不动产法是美国财产法的核 心。
生命或身体的处罚,不得在任何刑事案
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
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和财产。”
2.宪法解释 联邦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权是通过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
案”确立的。
3.对宪法进行补充的国会立法 (四)美国宪法的影响 第一,它是美国经济和政治生活的最 高准则。 第二,美国宪法所设计的制度影响深 远。
1756—1763年,英法七年战争
二、美国法的形成(1776年—19世纪中叶)
1776年至19世纪中叶,是美国法的形成时期。1776年7月4日,通过了 《独立宣言》,宣布北美独立,建立美利坚合众国。 (一)美国法形成过程中的独立化倾向 (二)以普通法为基础的新法律的创制
三、美国法的发展(19世纪中叶以后)
一、美国法的起源(殖民地时期)
18世纪以前,英国法并没能在北美取得支配地位。从18世纪初到北美 独立战争,北美出现了接受普通法的趋势。英法七年战争后,英国确立 了它在北美殖民地的统治地位。

全国自考外国法制史(美国法)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国自考外国法制史(美国法)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国自考外国法制史(美国法)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填空题 3. 名词解释 4. 简答题 5. 论述题填空题1.美国1789年第一届国会制定的宪法修正案被称为________。

正确答案:《权利法案》涉及知识点:美国法2.1962年修订的美国《统一商法典》,目前除_______外其余各州皆普遍采用。

正确答案:路易斯安那涉及知识点:美国法3.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制定者是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统一各州立法委员会美国法学会涉及知识点:美国法4.美国国会于1898年1月通过的目的是在全国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破产制度的法律是_______。

正确答案:《联邦破产法》涉及知识点:美国法5.第一部联邦反托拉斯法《谢尔曼反托拉斯法》颁布于________。

正确答案:1890年涉及知识点:美国法6.美国联邦第一部反托拉斯法是_________。

正确答案:《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涉及知识点:美国法7.规定“以托拉斯或任何类似形式限制州际贸易或对外贸易者均属非法,违者处以5000美元以下罚金,或1年以下监禁,或二者兼科”的法律是________。

正确答案:《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涉及知识点:美国法8.美国反托拉斯法包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保护贸易及商业免受非法限制及垄断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罗伯逊——帕特曼法》涉及知识点:美国法9.《诺里斯一拉瓜迪亚法》颁布于_______。

正确答案:1932年涉及知识点:美国法10.二战后美国制定以限制和镇压工人罢工为主要内容的反劳工法律是________。

正确答案:塔夫脱一哈特莱法涉及知识点:美国法11.美国第一次建立了老年社会保险、盲人和残废者补助、老年补助、未成年人补助和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障的立法是_______。

正确答案: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涉及知识点:美国法12.第一部刑法典形式的法律是_______。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罗马法的起源是什么?A. 十二铜表法B. 民法大全C. 法典编纂D. 法典注释2. 英国《大宪章》颁布于哪一年?A. 1215年B. 1225年C. 1285年D. 1295年3. 美国宪法的起草者是谁?A. 乔治·华盛顿B. 托马斯·杰斐逊C. 詹姆斯·麦迪逊D. 本杰明·富兰克林4. 法国《人权宣言》是在哪次革命期间颁布的?A. 英国革命B. 美国革命C. 法国大革命D. 俄国革命5.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时间是?A. 18世纪末B. 19世纪初C. 19世纪末D. 20世纪初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6. 罗马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不告不理”,其拉丁语表达是______。

7. 英国的普通法体系起源于______时期。

8. 美国宪法的第一条修正案保障了公民的______自由。

9. 法国《人权宣言》中提到,法律面前人人______。

10.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标志着德国法律体系的______。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简述罗马法对现代法律体系的影响。

12. 简述法国大革命期间颁布的《人权宣言》的主要内容。

四、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3. 论述英国《大宪章》对后世宪法发展的影响。

14. 论述美国宪法制定的历史背景及其对美国政治制度的长远影响。

五、案例分析题(共30分)15. 假设你是一名法律学者,分析罗马法中的“不告不理”原则在现代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性,并给出具体案例。

参考答案:1. A2. A3. C4. C5. C6. Actio non tollit actionem7. 诺曼征服8. 言论、宗教、新闻9. 平等10. 现代化11. 罗马法对现代法律体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法律思想、法律制度和法律方法上。

例如,罗马法中的“不告不理”原则、契约自由原则等对现代民法有着深远的影响。

法制史 美国法

法制史    美国法

美国宪法渊源之三-邦联条例
• 1787年宪法生效以前起着宪法性作用。 • 宣布的美国在当时只是由13个州独立的、 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 全国政府有名无实。




没有行政部门,没有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中心是一院制的 立法机构,表决时每州一票;大多数决议要9州批准。修 改要13州的批准。 议会不能征税,只能请求各州提供经费; 各州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 麦迪逊:“头脑听从四肢的动物”
• “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 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 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 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 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 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 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乔治. W .布什
美国宪法---历史渊源
美国法的历史
• 起源: 1、1722年之前,美国法律渊源多样化: (1)《圣经》中的法律和从中引申出来的一些正义、公平 之类的原则。 (2)殖民地议会制定的法律,其中许多是基于自然法、社 会契约之类的理想概念,如1648年《马萨诸塞一般法律和 自由》,规定了言论自由、迁徙自由和保释、上诉的权利 等,这类内容在当时的英国是无法实现的,故常遭英国当 局的指责和否决;十七世纪末,各殖民地多以法典的形式 表述法律,这些法律要么基于政治理想,要么基于《圣经》 的原则。 (3)在找不到可适用的法律时,依照普通法的概念和原则 处理纠纷。
• 特点:对于死刑,长期以来争论不休 有的州数罪并罚可直接相加,没有 上限 假释被广泛采用。
司法制度
• 法院体系: • 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 证据制度:毫无合理怀疑、占有优势证据 辛普森案件:手套、白人警察 刑事诉讼中的辩诉交易:罪名、罪数、刑 罚 “返祖现象” 诉讼权利的宪法化:米兰达宣言

2020司法考试法制史知识点:英美司法制度

2020司法考试法制史知识点:英美司法制度

2020司法考试法制史知识点:英美司法制度2020司法考试法制史知识点:英美司法制度(一)法院组织1.英国法院组织。

在11世纪后期英国统一司法方面,国王建立了御前会议,并从其中逐渐分立出具有司法职能的财政法院、王座法院和普通诉讼法院。

这些法院最初只在伦敦皇家威斯敏斯特教堂审理案件,为了扩大王室管辖权,法官们开始到各地巡回审判。

英国长期存有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两大法院系统,19世纪后期司法改革取消了两大法院系统的区别,统一了法院组织体系。

现行的英国法院组织从层次上可分为高级法院、低级法院;从审理案件的性质上分民事法院、刑事法院。

法院包括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皇家刑事法院三个部分。

依据2005年英国的宪制改革法案,英国将原终审机构——上议院司法委员会独立出来,改为联合王国法院,该法院已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成立。

原法院一词所指的上诉法院、高等法院以及皇家刑事法院改称高级法院。

2.美国双轨制的法院组织。

美国有两套法院组织系统:联邦法院组织系统与州法院组织系统。

前者包括联邦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

其中联邦法院的判决对全国一切法院均有约束力。

州法院组织系统不统一。

一般来说,州的一级法院称为州法院,正式的初审法院是地区法院,基层法院是治安法院。

(二)美国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此指联邦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司法制度。

源于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的司法审查的宪法原则是:宪法是法律,一切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联邦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权裁定所涉及的法律或法律的某项规定是否违反宪法;经联邦法院裁定违宪的法律或法律规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三)陪审制度英国是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

这种制度在英国历被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广泛使用。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审判节奏也要求效率化,逐渐限制了陪审制的使用。

陪审团的职责是就案件的事实部分实行裁决,法官则在陪审团裁决的基础上就法律问题实行判决。

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

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

教材串讲专题一、罗马法一、罗马法的发展罗马法的发展二、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例题·不定项】下列关于罗马法上法人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法人概念和术语,但罗马法已经存在初步的法人制度B.罗马法上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C.依照罗马法,宗教团体属于财团法人D.法人的设立须经过元老院的批准或皇帝的批准[答疑编号502758010101]【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罗马法的法人制度。

罗马法上虽然没有明确的法人概念和术语,但已经有初步的法人制度。

A 项正确。

罗马法上的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B 项正确。

社团法人是以自然人的集合为成立的基础,如宗教团体;财团法人是以财产为其成立的基础,如慈善基金。

因此,C 项错误。

法人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具备物质基础;二是社团要达到法定人数(三人以上),财团须拥有一定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限定;三是必须经过元老院的批准或皇帝的批准。

因此,D 项正确。

专题二、英美法系一、英国法的历史沿革【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英国法律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衡平法实施范围广泛,普通法仅在衡平法难以救济的方面发挥作用,是对衡平法的补充B.衡平法适应社会发展,创制出信托、禁令等许多新的权利和救济方法,一般认为,衡平法没有受到罗马法的影响,完全是在盎格鲁-萨克森习惯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C.根据大法官的审判实践,逐渐发展出一套与普通法不同的法律规则、即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形成的衡平法D.普通法重实质而轻形式,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采用陪审制,程序简便灵活[答疑编号502758010102]【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英国法律渊源。

普通法是12世纪前后发展起来的通行于全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

普通法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最重要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

在普通法中,令状成为诉权凭证,无令状就不能起诉。

司考外国法制史笔记:美国法

司考外国法制史笔记:美国法

司考外国法制史笔记:美国法第一节美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一.殖民地时期的美国法(1607-1776)主要是吸收和移植英国法,但并非全盘吸收,原因在于主观上不愿意遵循英国法;客观上英国法带有封建色彩,不一定适应殖民地的需求。

1.殖民地早期(整个17世纪)(1)英国殖民统治不十分稳固,相对粗浅(2)殖民地本身缺乏熟悉英国法的法律人才以及相关书籍(3)适用英国法很粗浅,各个殖民地“各自为政”,甚至以《圣经》为判案依据,更有根据根据衡平原则的2.殖民地中期(18世纪上半叶)(1)加强英国的法律统治,英国议会审核殖民地的法律(2)说明殖民统治加深3.殖民地晚期(18中叶-1776)(1)这是继承和吸收即全盘继受英国法的阶段(2)1772年,爱德华·柯克的《英国法总论》和布拉克斯(William Blackstone)的《英国法释义》(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3)司法机构:殖民地设立适用普通法的地方法院,取代巡回法院,法官来自英国,受过良好的法律训练二.建国初期(1776-1828)1.从盲目排斥英国法转向有理性地批判性地继承英国法2.起初反感英国而学法国,并掀起法典化运动,其中,路易斯安那州比较彻底,因为它原来是法国殖民地,属于大陆法系;纽约州编出“菲尔德法典”,英国法学家边沁主张功利主义,认为判例法过于庞杂,于是建议制定法典,但这里的法典不同于大陆法系的法典,它是在继受英国法的基础上的法典化3.后来因为法国法律尚处于变动之中和随着美国与英国关系的修好,又提出“回归英国法”,这里的“回归”是指重新确认1776年以前的已经在殖民地推广的法律继续适用,但如果该法律与独立事实不相融,则不再适用4.判例只有说服力,无拘束力三.改革时期(1828-1868)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已往的法律体系(制度)进行重新的评论和改革2.手段和步骤(1)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令,使资产阶级的某些法制观念得以确立(2)法学理论上的某些准备:肯特(Kent)的《美国法释义》和约瑟夫·斯托里(Joseph Story)的多种着作——共同特点是结合美国条件对英国普通法进行系统阐述(3)司法实践:初步取消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的区别(4)官方出版的从1789到1847的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集,总共90卷3.美国现代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基本确立四.现代立法时期(1868年至今)——主要变化1.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出现新型的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的立法,赋予政府机构更大的权力干涉经济,最明显的标志是《反托拉斯法》2.20世纪40、50年代的将近20年的时间里,美国社会发展处于动荡时期,制定大批的反劳工、反民主立法3.20世纪60、70年代,社会思潮由反民主到大谈社会福利,1962年后,南方黑人运动高涨,种族歧视色彩减弱4.20世纪70、80年代后到现代,随着技术革命的深入,新型的有关计算机方面的立法出现,新型立法的不断出现补充、弥补了原有法律(《法律重述》不是成文法,而是判例法,是对判例法的系统化。

外国法制史第七章 美国法

外国法制史第七章 美国法

第七章美国法本章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美国法在继受和改造英国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法律体系。

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其创设的联邦制、分权制衡原则具有示范意义。

《统一商法典》是以成文法方式改造普通法传统的成功尝试。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垄断法的国家。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权的创立和实施,在美国政治制度史上有重要作用。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美国法的形成与发展历程,重点掌握美国法的基本渊源与特点;美国宪法的历史渊源、基本内容和原则;反垄断法的渊源和主要内容;双轨制的法院系统和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美国法的历史地位。

第一节美国法律制度概述一、美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一)殖民地时期的法律(17世纪初一1783年)英国的法律对英属北美殖民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立法上,北美殖民地议会没有主权,只能订立法令的细则并报呈英国枢密院审核通过。

在司法上,英国王座法院掌握着对于各殖民地法院的上诉管辖权。

英殖民者还通过任命殖民地的总督,控制殖民地的立法和司法权。

尽管如此,各殖民地仍然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了自己的法律。

如,1639年康涅狄格的《基本法规》、1641年马萨诸塞的《自由典则》、1668年卡罗来纳的《根本法》、1682年宾夕法尼亚的《施政大纲》等.总的说来直到18世纪中期,各殖民地实行的法律还是比较原始、简陋的.18世纪后,北美殖民地先后接受了英国的法律传统。

1772年费城出版布拉克斯顿的《英国法注释》,对于英国法在美国的传播起了重要作用。

(二)独立战争后美国法律的发展(1783年一1861年)美国在独立战争后的一段时期内存在着与英国普通法传统相背离的法典化的倾向。

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是与英国的宪法形式完全不同的一部成文宪法。

各州也相继制定和通过宪法。

1847年,美国法学家戴维·达德利·菲尔德被任命为纽约州法律编纂委员会的委员,在18年的时间里编出《民事诉讼法典》《刑法典》、《政治法典》、《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五部法典此后,美国各州仍然采纳了在殖民地时期就存在的英国传统的普通法。

外国法制史(第二版)PPT 第 12章 美国法

外国法制史(第二版)PPT 第 12章 美国法
美国各州采用普通法时都根据各自的需要作了 补充和修改,因此,各州的普通法自成体系。
二、衡平法
在美国独立以前,首先在英王的直辖殖民地和 特许殖民地采用了英国的衡平法,以后,大多数 州都采用了衡平法。
美国独立后,联邦和各州都继续采用衡平法, 但对于衡平法的司法程序作了较大改革。1798年 的《司法条例》规定,衡平法上的案件统一由联 邦法院兼管,不另设衡平法院。1848年纽约州颁 布的《民事诉讼法典》废除了普通法与衡平法在 诉讼形式上的区别,
第一,当时北美殖民地的社会经济条件与英国相距甚 远,使封建时期的英国普通法很难适用于殖民地人民的生 活状况。
第二,虽然英政府通过制定种种法律和法令,加紧对 北美殖民地的压迫和掠夺,但在殖民地人民的强烈反抗下, 各殖民地仍然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了自己的法律。
第三,殖民地人民对英国法本能地排斥。 第四,复杂烦琐的诉讼程序阻碍了普通法在殖民地的 适用,殖民地法律人才匮乏,法律书籍奇缺。 18世纪后,北美殖民地各地普遍设立法庭,在审判中 普遍大量地援引英国判例。
这一时期,美国法实现了由封建的普通法向资产阶级 法的彻底转变。1865年,美国《宪法第13条修正案》宣 布废除奴隶制度。1868年颁布的《宪法第14条修正案》 通过对各州权力的限制,为公民权利提供了更充分的宪法 保障。在财产法方面,取消了对不动产转让的特殊限制, 确立了土地的自由转让制度。在诉讼制度方面,对烦琐的 诉讼程序进行了改革。
第三节 宪法
一、联邦宪法的历史渊源
(一)《独立宣言》
由杰弗逊执笔,于1776年7月4日经大陆会议通过。 《独立宣言》代表北美13个殖民地对英国宣告独立。
《独立宣言》以欧洲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 权”思想和“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宣称人人生而平 等,并具有天赋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政 府的目的就是保障这些权利。

外国法制史 第十一章 美国法

外国法制史 第十一章  美国法

或剥夺公民和平集会和请愿的权利的法
案;公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 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无 论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 生命或身体的处罚,不得在任何刑事案 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 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和财产。”
2.宪法解释 联邦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权是通过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 案”确立的。
(一)《独立宣言》 《独立宣言》是由美国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托马斯·杰斐逊等人起草的。 它以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思想和“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 础。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
(二)1781年《邦联条例》 1777年11月15日的大陆会议上,各州代表达成协议,通过了《邦联和永久 联合条例》,一般称《邦联条例》。在1787年宪法生效以前一直起着宪法 性作用。
19世纪中叶以来美国法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法的统一化和系统化 (二)法律内容的近代化
(三)美国法在现代时期的发展
1.行政命令增多,委托立法出现 2.新的法律部门的建立和成文法地位
的上升
3.民主性和科学性的加强
第二节
一、宪法的历史渊源


美国宪法虽颁布于1787年,但美国宪法精神和基本框架的形成却起源于 独立战争时期。
三、契约法的发展
契约自由原则的变化
契约神圣原则的动摇。
第六节
一、侵权行为法的渊源
侵权行为法
美国侵权行为法的迅速发展是在19世纪,以州法律为主,历史上,一 些州判例对侵权行为法的发展起过重要作用。
二、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
(1)过失责任原则。(2)风险负担原则。(3)同伴工人过失规则
(4)近因原则。(5)豁免原则。 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开始发生变化,社会正义和 归责原则的公平性问题被引入侵权行为法领域,侵权行为法发生了如下主 要变化: 第一,比较过失原则的应用。 第二,事实自证原则的产生。 第三,绝对责任原则的确立。 第四,同伴工人过失原则和豁免原则的废除。 第五,侵权行为法调整范围的扩大。

第十二章 外国法制史 美国法

第十二章 外国法制史 美国法

• 九、美国法的历史地位 • 1.美国创造了对宪法产生了深刻影响的近代宪 政思想和制度,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 文宪法。 • 2.美国首创了违宪审查制度,这一制度真正赋 予了宪法以根本法的地位。 • 3.美国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 • 4.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缓刑制度。 • 5.美国法将反垄断作为法的重要职能,最早建 立了反垄断法制。
選舉制度
一、政黨初選
大選年的2~6月間,各政黨在各州進 行政黨初選,產生出席全國代表大會的政黨 代表。
二、政黨全國代表大會/政黨提名 兩黨通常在7、8月份各自舉行全國代 表大會,由各州選出參加全國代表大會的黨 代表,將在此推選本黨的總統、副總統候選 人,聽取各委員會報告,同時制定黨綱。
三、競選造勢
第十二章美国法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斯坦福大学耶鲁大学尼加拉瀑布自由女神像拉斯维加斯参议院批准大法官的任命参议院批准大法官的任命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违宪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违宪国会国会立法权总统总统行政权联邦法院联邦法院司法权民主共和制姓名时间原因安德鲁?约翰逊1868年支持奴隶制尼克松1974年水门事件克林顿1998年性丑闻事件独立宣言乔治华盛顿亚伯拉罕林肯马丁路德金二美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一北美殖民地时期的美国法17世纪初1783年这是英国法在北美强制推行的时期到18世纪中期英国法在北美殖民地取得了支配地位
联邦法院(司法)
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巡回法院 联邦地区法院
参议院
众议院
美國總統大選是一段漫長的歷程, 必須歷經政黨初選、提名、競選活動、全民 投票、選舉人團投票等階段,才能順利入主 白宮。 根據美國憲法規定,美國採總統制,行政權屬於 總統。總統大選每四年進行一次,並可連任一次。 總統候選人資格: 依據美國憲法,競選總統的候選人必須符合: 在美國本土出生、至少年滿三十五歲、在美國 至少已居住十四年以上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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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外国法制史:美国法
司考外国法制史:美国法。

美国法是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

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了美国法这一节的名师讲义,供考生复习参考。

精彩链接:
司考外国法制史复习:罗马法
司考外国法制史:英国法
司考中国法制史:民国时期的宪法
司考中国法制史:明代的法制
(一)美国法的形成和发展
从一开始就被打上了英国法的烙印,是在继承和改造英国法的基础上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法律体系。

它的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时期:
1.殖民地时期的美国法。

殖民地时期,英国战胜其他列强后,殖民地各地相继使用英国普通法。

但是18世纪中期以前,各殖民地实行的法律还是比较原始和简陋,有的殖民地甚至以《圣经》作为判案的依据。

至18世纪中期,英国普通法在北美殖民地取得了支配地位。

2.独立战争后的美国法。

这段时期,是美国法的形成时期。

以英国法为基础,参照欧洲大陆的法律文献形成了独具一格的美国法。

1830年之后,《美国法释义》的问世以及各种美国法专著的出现,标志着美国法对英国法的批判吸收并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

3.南北战争后的美国法。

美国法进行民主化改革,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主要表现在:
(1)废除奴隶制的宪法修正案正式生效;
(2)在财产法方面确立了土地的自由转让制度;
(3)对繁琐的诉讼程序实行了改革;
(4)建立了富有美国特色的判例法理论;
(5)法学教育中心从律师事务所转到法律院校;
(6)各洲法律出现统一化趋势。

4.现代美国法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1)制定法大量增加,法律的系统化明显加强。

(2)由于以总统为首的行政机关权力的扩大,行政命令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显著。

(3)国家干预经济的立法大量颁布。

(二)美国法的渊源
1.制定法:美国的联邦和州都有制定法。

联邦的制定法包括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

各州的制定法包括各州的宪法和法律,各州享有联邦宪法所规定的联邦立法范围之外的立法权。

2.普通法:美国以英国普通法作为建立新法律的基础,但并非完全照搬。

在美国并没有一套联邦统一的普通法规则,各州的普通法自成体系。

3.衡平法:在美国独立以前,首先在英王的直辖区和特许殖民地采用了英国的衡平法,一些在英国应该由教会法院管辖的案件也由衡平法院管辖。

美国独立之后,联邦和各州都相继采用衡平法。

在绝大部分州,衡平法上的案件统一由联邦法院兼管,不另设衡平法院。

(三)美国宪法
1.美国宪法的制定
美国独立战争后发表《独立宣言》。

此后,各州相继制定州宪法,联合成同盟并通过《邦联条例》,成立了邦联政府。

但这个政府不是一个完整统一的政府,不能适应美国资产阶级的需要。

为此,1787年邦联国会遨请各州代表在费城召开秘密会议,修改《邦联条例》并起草了宪法。

该会议后来被称为制宪会议。

1789年3月4日,美国第一届联邦国会开幕,正式宣布联邦宪法生效。

1789年4月30日,根据宪法成立了以华盛顿为总统的第一届联邦政府。

2. 1787年联邦宪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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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年联邦宪法由序言和7条本文组成。

根据联邦法院解释,序言虽在宪法全文中,但不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在审判活动中不能被引用。

《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授予各州的权力、宪法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的程序、强调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以及缔结的条约是“全国最高法律”、宪法本身的批准问题。

宪法确立了分权原则、制衡原则和限权政府原则等。

3. 宪法修正案。

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唯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

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

前10条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是:国会不得制定限制公民言论、出版自由,或剥夺公民和平集会和请愿的权利的法案;公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无论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和财产。

此外,具有重大影响的还有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降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

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美国宪法制度的基本发展方向。

(四)美国的司法制度
1.法院组织
美国有两套法院组织系统:联邦法院组织系统与州法院组织系统。

前者包括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

其中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对全国一切法院均有约束力。

州法院组织系统不统一。

一般来说,州的最高一级法院称作州最高法院,正式的初审法院是地区法院,基层法院是治安法院。

2.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指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司法制度。

源于1803年的“马布里诉麦迪逊”案。

司法审查的原则是:宪法是最高法律,一切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权裁定所涉及的法律或法律的某项规定是否违反宪法;经联邦最高法院裁定违宪的法律或法律规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五)美国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1. 美国法的特点。

(1)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在判例实践中实行“遵循先例”原则,在审判风格上采用归纳的推理方式,强调程序的重要性。

(2)法律体系庞杂。

联邦和各州自成法律体系,美国联邦和各州都有独立的立法机关和司法系统。

(3)封建因素较少。

这是因为北美大陆原本就不存在封建制度,在引入英国法时对其中明显的封建因素没有采用。

(4)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

2. 美国法的历史地位。

美国法是在批判吸收英国法的基础上建立的适合美国国情的具有美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英美法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体现在:
(1)美国创立了对宪法产生深刻影响的近代宪政思想和制度,制定了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资产阶级宪法的基本格局,并对整个近代时期的宪法实践发生了深刻影响。

(2)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这种体制及其运作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协调提供了经验。

(3)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缓刑制度,并将教育观念和人道主义观念引入刑法的改革。

(4)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规。

美国法在继承普通法与建立本国法的过程中出现出较强的批判和创新精神。

当然,美国法也存有一些消极的内容,像一些反民主立法诸如反劳工立法和种族歧视性立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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