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管理制度.pdf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一、制定背景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血液、体液或感染源等可能存在的传染病因素,患乙肝、丙肝、艾滋病等职业暴露风险较大。
为了加强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工作,降低其感染风险,保护其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关的防护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1.职业暴露风险评估:对医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职业暴露的风险等级。
2.防护设备和器材:医疗机构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器材,如防护眼镜、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3.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医疗机构应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包括预防感染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措施等。
4.暴露事件的处理:对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事件后的处理程序进行详细规定,包括事故报告、病历记录、及时就诊和处理等。
5.健康监测和随访:医疗机构应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后的健康监测和随访,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异常情况。
三、制度要求1.职业暴露风险评估:医疗机构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制定具体的职业暴露风险评估标准和流程,确定医务人员的暴露风险等级。
2.防护设备和器材:医疗机构应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3.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确保其了解预防感染的基本知识和个人防护措施。
4.暴露事件的处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暴露事件处理机制,确保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事件后能够及时报告和处理。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制定明确的负责人和流程,保障医务人员及时就诊和处理。
5.健康监测和随访: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后的健康检查和随访,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异常情况。
四、监督机制1.内部监督: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职业暴露防护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同时,内部监督机制还应建立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
2.外部监督:相关监督部门应对医疗机构的职业暴露防护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护士职业暴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护士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风险,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医护人员。
三、职业暴露的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医护人员在从事护理工作中,可能暴露于感染性物质,如血液、体液、分泌物等,从而引起自身感染的风险。
四、职业暴露的风险因素1. 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感染性物质的直接接触;2. 使用被感染性物质污染的医疗器械;3. 穿刺、注射等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4. 病人咬伤、抓伤等;5. 病人自杀、暴力行为等。
五、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1. 加强医护人员职业防护意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2. 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接触病人前后均需洗手;3. 使用一次性注射器、针头等医疗器械,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4. 使用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隔离衣等,并在操作过程中正确佩戴;5.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6. 建立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明确暴露后的处理流程;7. 加强对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其安全使用;8. 加强对病人心理护理,预防和减少暴力事件的发生。
六、职业暴露的监测与报告1. 建立职业暴露监测系统,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风险评估;2. 严格执行职业暴露报告制度,医护人员在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报告;3. 对职业暴露病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暴露时间、暴露方式、暴露物质、暴露剂量等;4. 对职业暴露病例进行跟踪观察,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七、职业暴露的处理流程1. 发生职业暴露后,医护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a. 评估暴露程度;b. 向科室负责人报告;c. 根据暴露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d. 寻求医疗援助;2. 科室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暴露者进行评估和处理;3. 医院相关部门对职业暴露病例进行跟踪观察,确保暴露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八、监督与考核1. 医院定期对护士职业暴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3. 对在职业暴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医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保障医务人员身体健康,预防职业暴露事件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暴露的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检验、预防等工作过程中,因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含有病原微生物的物品,以及被锐器、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因素伤害,可能引起感染或疾病的情况。
三、职业暴露预防1. 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及登记报告制度》进行职业暴露防护,遵循标准预防原则。
2. 医务人员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 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护目镜及具有防渗透功能的口罩;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喷溅时,应穿具有防渗透功能的隔离衣。
4. 医务人员的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操作时,必须带双层手套。
5. 医务人员进行侵入性技术操作过程中,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6.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复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7. 使用后的锐器处理程序,参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四、职业暴露发生后的处理1. 皮肤刺伤:反复轻轻挤压伤口,尽量挤出破损处的血液,先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再用75%酒精、0.5%碘伏消毒。
2. 黏膜损伤:先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反复冲洗,再用0.5%碘伏消毒。
3. 完整皮肤的污染: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再进行一般性消毒。
4. 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职业暴露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评估和上报。
五、职业暴露教育与培训1. 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职业暴露防护相关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2. 医院应定期组织职业暴露防护知识讲座,普及职业暴露防护知识。
(完整版)职业暴露与防护制度
单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医疗安全,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我院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处置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所称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过程中意外被锐器刺伤或有可能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等感染的情况。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放射防护等见具体文件。
第三条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将所有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视为有传染性,需要隔离,实施双向防护,防止疾病双向传播,根据传播途径建立接触、空气、飞沫隔离措施。
其重点是洗手和洗手的时机。
第四条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由于标准预防不能预防经由空气、飞沫途径传播的疾病,因此,对一些临床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或综合症或有流行病学意义的耐药菌感染在待诊或确诊后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空气、飞沫、接触预防隔离措施.第五条与锐器伤有关的操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无论使用与否均按感染性废弃物处理;(二)禁止手持针等锐器随意走动;(三)禁止将针等锐器物徒手传递;(四)禁止针头等锐器物复帽,必须复帽应采用单手复帽。
(五)将使用的注射器针头、刀片等锐器物放入防水耐刺的专用利器收集盒内(塑料利器盒),将使用后的输液管针头从输液瓶拔出后,整条管置于纸质利器盒内.第六条处理流程:(一)暴露部位的处理原则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 0.5% 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4、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暴露后预防(PEP)。
(二)报告1、报告部门负责人(医生向科主任报告、护士向护士长报告);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见附表),科室提出处理意见,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送交院感科;3、感染控制科尽快评估职业暴露情况,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指导暴露后的处理。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工作,保障医务人员身体健康,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行政人员等,并适用于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条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工作包括职业暴露风险评估、暴露事件报告和登记、暴露事件处理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四条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谨慎处理、及时报告、科学防护”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职业暴露管理体系,确保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第二章风险评估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职业暴露风险评估制度,明确职业暴露的范围和管理流程。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各个科室、岗位进行职业暴露风险评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暴露因素、暴露程度和暴露风险等级。
第七条医院应当定期开展职业暴露风险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职业暴露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暴露事件报告和登记第九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事件应当立即报告所在科室,并由科室负责人进行登记。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职业暴露事件统一的报告和登记系统,明确报告程序和责任人。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定期对职业暴露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的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章暴露事件处理和应急预案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职业暴露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药品,建立职业暴露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机制。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职业暴露事件的跟踪和监测工作,确保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及时治疗。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务人员,医院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加大对职业暴露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完整)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1.0目的确保在医院感染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的进行处理,降低感染事件的影响程度.2。
0适用范围全院医务人员、工勤人员3。
0工作内容3。
1被割(刺)伤后紧急反应原则3。
2.1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口处血液,尽量减少污染血液流入体内;3.2.2用肥皂液及流动水冲洗伤口后,用2%碘酒及75%的酒精或安尔碘进行局部消毒;3.2。
3立即上报院感科,报告内容包括:刺伤物内容、时间、地点、过程描述等;3。
2。
4按要求详细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相关内容备案。
3。
2。
5尽快(2小时内)寻求必要的医护措施(抗炎、预防针等),详见“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3.2HIV职业暴露紧急反应原则:3。
3.1暴露源: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3.3。
1三级暴露的评估3.3。
1.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确定为一级暴露.3。
3。
2。
2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确定为二级暴露.3。
3.2。
3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害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确定为三级暴露.3.3.3暴露后预防处理的措施3.3.3.1紧急局部处理措施3。
3。
3。
1.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3.3.3.1.2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皂液和流动水清洗;禁止进行伤口局部挤压。
3。
3。
3.1。
3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安尔碘及75%的酒精)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3。
3。
3.1。
4被暴露的黏膜,应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干净3。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职业暴露管理制度一、制度规定目的为了保护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有效减少职业暴露风险和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岗位。
二、范围1、对于应用职业中易发生的危险因素(如:噪声、尘土、放射线、电磁辐射和有害化学物质等),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监测机制,确保员工的职业安全;2、针对不同岗位的职业特点、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预防措施,降低职业暴露的风险;3、对于发生职业暴露事故的员工应及时进行救治和处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1、编写的制度应在公司内征求出所有员工的意见;2、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发布实施;3、经营主体应定期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政策规定1、《劳动法》2、《劳动合同法》3、《行政管理法》4、《职业病防治法》5、《工伤保险条例》6、《工伤认定与支付办法》7、《安全生产法》8、公司政策规定:1)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制度;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公司职业安全法规培训制度。
五、制度内容1、制订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级别;2、职业危害因素现场监测;3、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措施;4、噪声控制和处理;5、尘土防护和处理;6、电磁辐射防护;7、放射线防护;8、有害化学物质防护;9、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0、职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11、职业危害风险评价与预测;12、职业危害监测与识别;13、厂区域内职业危害部位标志;14、员工职业卫生档案;15、职业卫生检验和检查。
六、责任主体及执行程序1、企业管理部门为制定和贯彻本制度的主要责任人;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监测、报告和处理;3、企业领导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负总责;4、员工应当配合企业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5、企业应设置企业职业安全委员会,提出职业卫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参与职业卫生事故处理和调查。
七、责任追究企业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对未能遵守该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诫勉或处罚。
医院放射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预防职业暴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暴露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在从事放射诊疗活动中,因接触放射性物质或射线而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
三、管理职责1. 医院院长负责放射职业暴露的总体管理工作,确保放射职业暴露预防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 医院放射科负责人具体负责放射职业暴露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落实预防措施。
3. 放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四、预防措施1.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放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3. 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规定。
4. 严格执行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使用。
5. 加强放射诊疗操作规范培训,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
6. 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7. 设立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对放射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五、职业暴露报告与处理1. 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诊疗活动过程中,如发现自身或他人存在职业暴露风险,应立即报告放射科负责人。
2. 放射科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了解暴露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减轻暴露后果。
3. 对职业暴露事件进行登记、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对因职业暴露导致健康损害的放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赔偿。
六、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放射职业暴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放射科负责人定期向医院院长汇报放射职业暴露管理工作情况。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放射科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医院放射职业暴露管理制度旨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预防职业暴露。
医院的职业暴露_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医技等工作中的人身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进修生、实习生及辅助工作人员。
三、职业暴露的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医技等工作中,因接触感染性病源体(如病毒、细菌、真菌等)、有毒有害物质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
四、职业暴露的预防与控制1. 加强职业暴露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职业暴露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完善防护设施,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
3. 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接触污染物品前后,必须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4. 对可能发生职业暴露的操作环节,如注射、采血、手术等,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5. 对使用后的锐器,如针头、缝合针等,应立即放入耐刺、防渗漏的锐器盒内,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6. 加强对感染性病源体的监测和防控,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7. 对可能发生职业暴露的患者,应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五、职业暴露的应急处理1. 发生职业暴露后,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2. 根据暴露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如清洗伤口、使用抗病毒药物等。
3. 对疑似感染的职业暴露者,应及时隔离,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
4. 对职业暴露者进行随访,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时进行复查。
六、职业暴露的登记与报告1.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并上报科室负责人。
2.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3. 医院感染管理科对职业暴露进行登记、分析、总结,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监督检查1.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职业暴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职业暴露处置管理制度
职业暴露处置管理制度一、前言职业暴露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长期或频繁接触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或工作环境的其他有害因素而引起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暴露处置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采取必要的措施和管理机制来规范职业暴露处置行为,保障职工权益和职业安全的重要管理制度。
二、职业暴露处置管理制度的目的1. 保障职工健康: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在工作中不受有害因素的侵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 规范职业暴露处置行为:明确职业暴露的定义和范围,规范职工在工作中对职业暴露的处置。
3. 防范职业病:通过制度化的管理规定和流程,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减少职工的健康风险。
4. 保护职工权益:充分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业暴露处置管理制度的内容1. 职业暴露的定义和范围:明确职业暴露的定义和分类,包括化学、物理、生物因素等各类有害因素的职业暴露。
2. 职业暴露的评估和监测:建立职业暴露评估和监测机制,对工作场所的职业暴露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3. 职业暴露的风险评估:对存在职业暴露风险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4. 职业暴露处置的程序和要求:明确职业暴露的处置程序和要求,包括职业暴露的报告和记录、职业暴露的风险评估、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等,规范职业暴露处置行为。
5. 职业暴露的监督和检查:建立专门的职业暴露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职业暴露的处置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6. 职业暴露的教育和培训:对受职业暴露影响较大的职工进行职业暴露防护、急救知识和相关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应变能力。
7. 职业暴露的记录和报告:建立职业暴露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对职业暴露事件进行及时记录和报告,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8. 职业暴露的经济补偿机制:建立职业暴露的经济补偿机制,对受职业暴露影响严重的职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福利保障。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一、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可经血液感染病原体)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上述病原体的血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利刺破皮肤,也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二、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必要时带防渗透性能防护眼镜及穿带隔离衣,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并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回。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1、用肥皂液和流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尽可能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联系医院负责人进行记录,联系药房进行暴露后预防性用药,如HIV职业暴露,要在2小时内服用。
五、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必须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报告院长决策及安排预防性用药方案。
六、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进行暴露感染情况监测,HIV职业暴露就于当天、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肝炎病毒暴露就应当天,2个月,6个月进行病毒检测。
七、医院感染管理小组需对职业暴露者的情况进行登记建立相关档案,进行暴露后情况跟踪。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1.制定职业暴露评估标准:明确危险物质的种类、风险等级和接触限值,建立职业暴露评估的标准与方法。
2.职业暴露风险评估: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确定员工可能暴露的危险物质,评估危险物质的风险等级和接触限值,确定不同种类工作的职业暴露风险。
3.职业暴露监测与记录:建立职业暴露监测制度,对可能暴露于危险物质的工作岗位进行定期监测,记录员工的暴露情况和健康状况。
4.接触控制:采取措施降低工作环境中危险物质的浓度,如改进工艺、使用更安全的替代品、加强通风设备等,确保员工不会超过接触限值。
5.个体防护:针对不同工作环境,通过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如呼吸器、防护服等),保护员工不受职业暴露的危害。
6.培训与教育:向员工提供职业暴露的相关知识,教育他们如何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防范职业暴露的风险。
7.健康监护:建立职业暴露健康监护制度,定期进行员工的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早期症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疗和防控。
8.应急预案:制定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明确职业暴露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流程,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9.监督与检查:建立职业暴露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纠正不合规的行为。
10.记录和报告:对所有的职业暴露管理活动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职业暴露评估报告、监测记录、应急预案等,以备查档和复盘。
总结而言,职业暴露管理制度是一种全面管理职业暴露风险的制度和方法。
通过建立相关的制度和流程,能够保证员工在工作环境中不暴露于危险物质中,从而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这需要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视和支持,以及员工的积极配合和参与,共同构建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消除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除去职业暴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院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并避革职业暴露对患者、员工及社会造成的风险,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部职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包含医生、护士、化验员、药师、清洁工等各类岗位人员。
第二章职业暴露风险评估第三条职业暴露监测医院应当建立职业暴露监测制度,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监测,以了解职业暴露情况。
第四条职业暴露风险评估医院应当定期进行职业暴露风险评估,对各类岗位进行分类,确定职业暴露风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职业暴露识别和分级医院应当对各类岗位的职业暴露进行识别和分级,依据不同岗位的暴露程度,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并订立相应的掌控措施。
第三章职业暴露掌控第六条职业暴露掌控措施1.充分保护员工的个人安全及职业健康,采取必需的技术、管理、操作措施,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2.对高风险岗位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加强职业暴露风险的认得和防护意识。
3.供应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护。
4.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备和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5.健全健康监测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建立监测档案,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暴露相关的健康问题。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第七条职业暴露事故报告和处理发生职业暴露事故后,医院应立刻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必需的紧急救援措施。
同时,医院应对事故进行调查,并订立相应的处理措施。
必需时,还需对员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咨询。
第八条事故应急演练医院应定期组织职业暴露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本领,并及时总结演练经验,完善制度。
第五章员工培训和健康管理第九条职业健康教育医院应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除去职业暴露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职业暴露风险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条职业暴露情况记录和追踪医院应建立职业暴露情况记录和追踪制度,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暴露情况进行认真记录,并依据记录的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掌控措施。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医务人员及其他从事医疗工作的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确保医院工作环境的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从事医疗工作的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管理层应当重视职业暴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暴露防护和应急处理体系,确保职业暴露风险的评估、防范、监测和应对措施的实施,加强职业暴露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防护意识。
第二章职业暴露的定义和分类第四条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及其他从事医疗工作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的有害物质、有害环境和其他危害因素。
第五条职业暴露依照危害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1.生物学暴露:包含病原微生物、血液和体液暴露等;2.化学性暴露:包含药物、麻醉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有毒化学物质等;3.物理性暴露:包含噪音、辐射和高温等;4.心理性暴露:包含医疗纠纷、暴力行为和创伤事件等。
第三章职业暴露管理责任第六条医院管理层应当明确职业暴露管理的责任和权力,建立职业暴露管理的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职业暴露管理工作。
第七条职业暴露管理工作机构的重要职责包含:1.订立并完善职业暴露管理制度、规章、流程和操作指南;2.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评估和掌控职业暴露风险;3.开展职业暴露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4.监测职业暴露的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职业暴露事件;5.组织应急处理和后续处理工作;6.定期评估职业暴露防护和应急处理的效果。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暴露管理制度,自发履行职业暴露防护义务,搭配医院管理层进行职业暴露管理工作。
第四章职业暴露防护措施第九条医院应当供应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包含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以有效减少职业暴露的风险。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本领。
职业暴露监测管理制度
职业暴露监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机械、建筑、农业等行业。
三、监测责任主体1. 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是制度的最高责任主体,负有制定、组织实施本制度以及保障监测监控工作的责任。
2.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是公司的职业卫生监测和管理的主要负责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和执行职业卫生监测制度。
3. 岗位经理岗位经理是具体岗位的职业危害监测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岗位的职业暴露监测和管理。
四、职业危害监测内容1. 职业危害因素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职业危害岗位清单,确定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岗位暴露情况。
2. 职业危害监测方法采用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相关技术手段进行职业危害监测,监测方法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
3. 监测频率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和岗位暴露情况,确定监测频率,确保职工暴露情况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职业危害监测程序1. 制定监测计划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结合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岗位暴露情况和监测要求,制定具体的职业危害监测计划。
2. 实施监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人员进行职业危害监测工作,确保监测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测结果分析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职业危害风险和职工暴露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 监测报告编制监测报告,对监测结果和分析意见进行详细记录和汇总,报送公司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六、职业危害监测记录1. 监测记录内容监测记录应包括监测计划、实施情况、监测结果、分析结论、报告资料等内容。
2. 监测记录保存监测记录应按照相关规定保存备查,不得随意销毁或篡改。
七、监测结果的应用1. 风险评估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管理策略。
2. 改进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减少或消除职业危害对职工的影响。
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管理制度为维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血源性传染病,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病毒感染,特制定本制度。
(一)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临床医疗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病毒和梅毒等血源性传染病感染者或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二)职业暴露后的处理1. 紧急局部处理:(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清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0%乙醇或者0.5%碘酊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 暴露后的报告及处理程序(1)发生职业暴露后,当事人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注意给暴露者保密),并写书面报告及填写“职业暴露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科主任应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写上意见并签字后报医院感控科,再报主管副院长。
医院感控科和医务科领导核实后确定是否必要进行药物干预阻断感染的发生。
同时,当事人将暴露事件经过写书面汇报,立即进行相应检查以证实其当前有无此类病毒感染。
预防用药及有关检查单由医保部门审核后开出。
(2)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由保健医师对其进行随访和咨询。
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第四周、第八周、第十二周及六个月时对有关血源性传染病如艾滋病病毒抗体、乙肝、丙肝病毒及梅毒进行相应性检测。
(3)在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的整个处理过程中,必须始终做好保密工作。
凡涉及暴露者个人的相关资料,不得向无关单位和人员泄露。
(三)职业暴露后预防性用药1. 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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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一、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
病毒(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可经血液感染病原体)感染者或病人
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上述病原体的血液污染
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利刺破皮肤,也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二、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
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必要时带防渗透性能防护眼镜及穿带隔离衣,操作完毕脱去手套
后立即洗手,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并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
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
禁止将
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回。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
片等锐器。
三、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尽可能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 0.5﹪碘伏
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联系医院负
责人进行记录,联系药房进行暴露后预防性用药,如HIV职业暴露,要在2小时内服用。
五、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必须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报告院长
决策及安排预防性用药方案。
六、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进行暴露感染情况监测,HIV职业暴露就于当天、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肝炎病毒暴露就应当天,2个月,6个月进行病毒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