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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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科技有限公司

编号:Z/PX-03-RL-03-2017-01

假勤管理制度

2018年3月21日发布 2018年3月22日实施xxx(xxx)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发布

假期及考勤管理制度

1 假期管理

1.1 假期种类

公司假期包括:国家法定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女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团圆路费报销等。

1.2 国家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5月1日

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

每年具体放假日期将根据国家公布的安排并结合当地政策发布的放假通知为准。

1.3 病假

病假是指公司内员工患病或因非因工负伤,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有困难,需要一定期间的医疗及诊疗的情况,并根据规定的流程批准的休假。

(1)请假要求

国家承认的一二三级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请病假。对于病假证明及诊治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依据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私立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不予认可,不予认定为病假(说明:未认定为病假的将视为事假处理)。

休病假超出30天后,公司可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诊,根据复诊结果决定休假时间,病假累计计入医疗期。

(2)医疗期规定

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

(3)不作为病假处理的情况

——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

——请假手续存在骗取、伪造、弄虚作假、篡改的情况,病假期间视为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因打架斗殴,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工作停止及需要治疗的情况;

——员工病假期间,从别的公司获得报酬,业务兼职的情况, 摄取其他个人的营利行为的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

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病假期到期,没有办理病假续延手续的,不到岗位上班的;

——对于其他违反诚信原则,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4 事假

因私事需在工作日内办理的可请无薪事假,一个自然年度累计事假不超过15天,超出部分时间公司可不予批准。

1.5 婚假

转正后的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或再婚,在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以结婚证日期为准)可享受3 天婚假。

1.6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死亡给予丧假3天。

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1.7 女工假和产假

(1)女工假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

--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

--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98天。

(2)产检假

怀孕女员工需要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

--怀孕28周(含)以下的,每月1次;

--29周至32周的,每两周1次;

--33周(含)以上的,每周1次;

每次检查时间半天-1天,产检后需将产检证明材料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后方可视为产检假。

备注:按照规定领取产妇保健手册后方可请产检假。

(3)产假

--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8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增加产假30天;

--生育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其中预产期前可以休假15天,预产期前生育导致产前休假未满15天的,剩余部分与生育后产假合并使用;预产期后生育导致产前休假超过15天的,超出部分按照病假有关规定处理。

不能增加30产假的,正常发放一个月工资。

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4)哺乳假

哺乳期(0-12个月)的女员工可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5)男员工护理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给予7日护理假,假期需连续申请,不可分段,假期含公休及法定假日。男方护理假仅在其配偶分娩之日起30天内,逾期作废。

1.8 特殊员工团圆补助

针对公司管理人员,工作地距离家人(指夫妻)所在地

距离在500公里以上,每月可享受两次团圆路费报销,按实际往返路费金额予以报销。

如配偶前来探望,可同样享受团圆假路费报销。

1.9 带薪年休假

(1)享受人员范围

连续工作满一年(包含社会工龄)且在本单位通过试用期的人员。

员工工作年限以入保缴纳证明资料文本(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单据)为准。

(2)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符合休假资格的年休假折算办法

——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应休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提出离职申请的人员当年度应休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1.10 调休假

由于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工作时长安排员工进行调休。

调休假休假原则是:先有加班,后请调休。

1.11 其他

(1)员工休假期间薪资标准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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