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办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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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创新意识和业务建设水平,医院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和业务创新战略的总体要求制订了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范围包括医疗工作中的专业技术项目、护理业务创新、社区服务理念、行政管理与后勤保障的新技术、新项目等。

二、申报与立项的流程包括每年10月份科室申报新技术、新项目,填写申请书和实施计划书,经科室主任签名同意后向科教科申报。

11月份进行立项评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如需医院支持,需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三、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包括医教科通知相关部门、每半年递交项目进展报告、存在问题需督促整改、重大问题需重新评议或终止。

被终止的项目如条件成熟可重新评议。

新技术和新项目的申报与评定在涉及急危重症病人或难度大、风险高的复杂诊疗技术开展前,需向医务科预申报并告知科教科。

新技术和新项目在结题时,应向科教科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备查原始档案。

每年12月份,医教科将对结题项目组织评估并评定等级。

评定等级的标准分为国际先进水平、国内先进水平、省内先进水平和市级先进水平。

具体标准为填补技术空白,且成功开展的累计次数不同。

申请或推荐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评定的项目,需提供科技信息检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并邀请相应专家参加评估与等级评定。

申请或推荐省内先进水平评定的项目,将邀请部分省内专家参加评估与等级评定。

申请或推荐市级先进水平评定的项目,将邀请医院内或本地区专家参加评估与等级评定。

项目的收益评估将分为好、一般、无三个等级,由财经科评定。

评估结果将在院内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医教科提出复评申请。

根据结题项目的评定等级和项目收益,每年度将给予奖励。

奖励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分别设立不同的数量和奖励标准。

奖励的记分方法为评定等级分和项目收益分的总和。

负责对医院的科技管理工作,为了促进医院科技创新和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

“四新”技术管理办法

“四新”技术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经理部
“四新”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四新”技术定义: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第二条“四新”技术等级划分。

Ⅰ级:涉及单项或几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而云南省尚未应用的。

II级:仅涉及云南省已有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但工区未应用过的,或技术条件比较复杂的工程。

第三条“四新”技术审批的依据
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现行国家标准;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招标合同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四新技术相关文件。

各种公路用原材料需在交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四新”技术编制、审批
(一) 各工区根据本办法和工程实际情况,识别四新技术等级。

并编制相应的专项方案;
(二) 总承包一部、监理单位对符合I级和技术条件比较复杂的的n级技术等级专项方案进行审批;
(三) 项目公司对符合I级和技术条件比较复杂的的H级技术等级专项方案进行备案;
(四) 专项方案内容如有变更履行原审批手续。

第五条“四新”技术管理程序
(一) 项目部开工前提供“四新”技术清单,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
(二) 监理单位对实施的“四新”技术编制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和过程的监督检查;
(三) 各工区在进行项目前期策划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设计文件和“四新”技术清单进行识别,并建立项目四新技术清单;
(四) 各工区应对已辨识的“四新”技术清单,编制“四新”技术专项方案,并按“四新”技术等级划分上报审批;
(五) 各工区应对实施的“四新”技
术实施结果进行总结,并上报项目部。

技术管理办法

技术管理办法

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技术管理是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各项技术工作所进行的一系列组织管理的总称。

它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设计文件的熟悉与审核;2、变更设计的提出与管理;3、技术交底;4、技术复核与质量检查;5、计量工作;6、工程测量;7、工程试验等。

第二章设计文件的熟悉和审核第一条审核设计文件是基本设计程序中的重要环节,这是一项极其严肃和重要的技术工作,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可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熟悉设计内容、发现设计差错,从而对改善设计和概(预)算提出意见,使其更加完善合理。

第二条审核设计文件的组织分工施工单位审核设计文件,一是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复核,检查设计文件、图纸是否齐全,有无差错。

二是对设计文件、图纸与现场进行核对,检查设计是否符合实际。

三是参加由建设单位主办的施工设计技术交底时,对设计文件、图纸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核设计文件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施工、技术、计划、物资、设备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作。

第三条核对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1、各项建筑物、设备和有关附属建筑物的位置结构尺寸、施工图表、工程数量和设计说明。

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满足需要。

3、设计是否合理。

主要有:隧洞施工技术措施,洞口位置、标高、辅助导坑设计、衬砌类型和防水措施。

排水系统及防护措施,石碴场位置、规模和设备的局部方案比选,新技术、新结构工点和施工技术要点。

4、拆迁、征地是否满足需要、设计单位与地方及其它单位签定的地亩、拆迁和改建等有关协议是否齐全合理。

5、各种监制设备定货项目、规格是否正确、厂家是否落实。

6、施工组织方案和主要施工技术措施是否合理,是否可改进。

7、工程概(预)算是否合理。

8、设计的错、漏、改正。

第四条核对设计文件注意事项1、设计文件编制资料是否全,内容、深度是否符合部颁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2、施工设计是否采用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勘测资料,施工设计时间与采用资料的勘测时间是否一致,施工设计依据是否正确。

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肿瘤[2005]79号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医疗新技术(下简称为“新技术”)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促进我中心医疗水平的发展,根据国家《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医疗技术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中心遵循科学、安全、先进、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的原则,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

禁止使用落后的、不适用的或技术性、安全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用的技术。

二、新技术的分类新技术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诊断(含检查、检验项目)和治疗技术, 新购置的仪器设备或试剂盒不能列为新技术、新项目,但在原功能上有所开发者可列为新技术、新项目。

分为以下四类:I类科室自主研发的在国内外尚未使用的新技术;II类国外已开展而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III类国内、省内已开展而本院尚未使用的新技术;IV类中心内已有科室成熟使用,而本科室尚未使用的新技术;三、多学科联合开展的新技术须成立新技术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科主任或技术骨干组成,组长由申报科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担任。

四、申报新技术前,科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须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分析项目一般情况、特殊性以及存在的风险和影响;2、论证项目国内外开展情况、开展依据、安全性、先进性、经济性、社会适用性;3、评估开展新技术的技术和设备等条件;4、详细拟定新技术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告患者知情同意书;5、明确新技术第一操作者最低职称限定标准及相关人员职责。

6、完善相应的自我约束、鼓励和监督机制。

五、新技术申报程序及审批权限1、科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新技术申请表”,备齐有关材料后报医务质控科。

2、第I 、II类新技术,第III类新技术中具有创伤性的项目的申报及审批:①医务质控科根据申报项目的内容,将其分别送给3位相关学科的专家评审;评审专家须出具书面评审意见交医务质控科。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对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应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我院尚未开展的新医疗技术和项目,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医疗新技术、新项目,鼓励引进省市内外先进医疗技术。

新技术、新项目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

禁止开展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和项目。

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诊疗技术,包括:1、技术引进项目:即我院未开展,与上级医院协作而开展的高新技术,通过协作达到自我掌握。

2、技术改进(改良)项目:在我院已开展的诊断和治疗手段基础上有所改进(改良)的项目。

3、院级新技术、新项目:我院未开展,其他医院已开展的技术项目,且获得一定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激励措施奖励:经考核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1)一等奖: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诊疗病例数在3例以上),每项奖励3000元。

(2)二等奖:有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诊疗病例数在3例以上),每项奖励2000元。

(3)三等奖:有一定经济、社会效益(诊疗病例数在3例以上),每项奖励1000元。

(4)优秀奖每项奖励500元。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学术管理(医疗技术)委员会应立即责令相关科室或个人终止应用该项目或医疗技术,取消年终评选资格;并依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科室和有关医务人员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未通过院学术管理(医疗技术)委员会的批准,擅自开展本办法规定的新技术、新项目的;2、滥用新技术、新项目或导致人体伤害的;3、在评价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4、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后果或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5、擅自在其他医疗机构开展本办法规定的新技术、新项目的;6、卫生行政部门作出暂停或终止临床应用决定后仍继续应用的;7、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技术新工艺的管理办法

新技术新工艺的管理办法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管理办法为加强本公司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和应用,特制订本办法。

总工办是公司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研究推广应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各分公司负责管辖项目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研究、推广应用的实施及日常管理。

一、立项原则立项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研究,必须具有先进性、可行性、良好的经济性,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本公司的需要,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符合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二、选题范围1、凡首次在本公司路桥施工中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项目(包括发明创造和通过各种渠道获行的“四新”成果在公司的首次应用)。

2、提高施工质量、降低能源消耗(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项目。

3、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改善施工条件(环境)的项目。

4、重大技术难点攻关。

5、学习国内各兄弟单位施工、生产实践活动中的“四新”成果,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加以改进后在公司首次应用的项目。

6、赶超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

三、项目的提出和审批1、每年12月底以前,各分公司将下一年度“四新”研究项目提交总工办初审。

2、总工办根据各分公司报送的“四新”研究项目进行汇总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确定公司下一年度新技术研究项目。

3、负责实施公司年度“四新”研究项目的部门/分公司必须按要求作出开发推广的具体方案及工作安排报总工办;总工办会同相关部门按其方案和工作安排定期检查。

四、项目的实施1、“四新”研究项目的实施,由总工办负责按季、年考核进度和质量。

2、“四新”研究实施过程中,要积极采用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使开发项目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和新颖性。

五、推广应用1、总工办根据已签定评审或获奖科技成果的实用价值及推广价值,选择对公司施工建设具有效益的和能够提高公司科技进步水平的“四新”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并在公司推广应用。

2、总工办通过“四新”的推广应用使其尽快产生经济效益。

新技术项目管理办法

新技术项目管理办法

新业务、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创新意识,根据医院业务创新战略的总体要求和业务建设的需要,以及卫生部颁布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新业务、新技术范围1、医疗工作中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有创新和发展的专业技术项目,包括各种新的检查、诊断、治疗技术的引进或/和发明,传统治疗方法的挖掘、整理和应用等。

2、护理业务创新,主要包括护理理念、护理技术、服务模式、服务方法的改进、引进或发明创新等。

3、社区服务理念、方法的创新。

4、行政管理与后勤保障的新业务、新技术,包括科室管理创新、临床医疗服务流程的设计、新专科专病设置规划和诊疗规范的制定等。

二、申报与立项1、每年各科室新业务、新技术项目申报时间为11月份。

2、所申报的新业务、新技术项目,必须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书》、《新业务、新技术项目实施计划书》。

3、项目负责人所填写的申请书和实施计划书,必须按照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内容包括项目开展的目标、意义、工作基础、实施计划、进度安排和阶段目标、应用前景(包括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等方面。

4、每年拟新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须经科室主任签名同意后向科教科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和实施计划书电子文档、纸质材料各1份,如需购置新设备,还需要递交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5、11月份所有项目先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科教科再邀请相关领导、部门和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立项评议。

6、评议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制度,目标和意义,已具备的条件(人员、技术力量和设施),以及医疗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宜性,尤其着重于患者的医疗安全及规范化诊断、治疗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7、立项评议通过者方可实施。

如需医院提供资金支持者,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才可实施。

三、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1、通过立项的新业务、新技术项目涉及行政管理或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由科教科负责将项目信息通知相应部门。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应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我院尚未开展的新医疗技术和项目,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医疗新技术、新项目,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

新技术、新项目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

禁止开展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和项目。

新技术、新项目的认定时间为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分级:1、技术改进项目:在原开展的项目上有所改进。

2、院级新项目:本院未开展,其他医院已开展的技术项目。

3、市级新项目:本市未开展,省内其他地市已开展的技术项目。

4、省级新项目:省内未开展,国内其他省市已开展的技术项目。

5、国家级新项目:国内未开展,国外已开展的技术项目。

6、国际新项目:在国内外均未开展的技术项目。

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条件:开展新技术人员必须是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第一例新技术施行者必须接受该技术省级医院培训的经历,经科室同意,报医务科,经医院批准后方可开展该项新技术;医院其他人员开展该项技术必须在新技术临床试用期结束后,经医院批准临床推广应用,在已掌握该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5例以上,经科室同意,报医务科,经医院批准后方可独立开展该项新技术。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1、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或个人,需向学术指导管理委员会申请进行技术评价,并向医务科提交以下材料:(1)《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专业技术评价申请书》(见附件一)(2)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相关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3)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可行性报告,包括:①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相应辅助支持条件;③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履历;④该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国内、外的应用情况,风险评估及应急方案;⑤适应证、禁忌症和疗效判定标准;⑥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和疗效评价指标及方法;⑦应用新技术、新项目与其他技术治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及办法最新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及办法最新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及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程技术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所有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遵循“科学、规范、节约、创新”的原则,确保工程技术活动能够按照科学程序和管理要求进行。

第四条公司设立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工程技术合作与资源整合,提高工程技术管理水平。

第五条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二章工程技术管理职责第六条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工程技术管理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公司工程技术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负责编制公司工程技术管理规划和计划,确定公司工程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

(二)组织实施公司工程技术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程技术管理水平。

(四)宣传公司的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及成果,推动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的发展。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公司工程技术管理职责清单,做好各自的工作,互相配合,共同推动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工程技术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明确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流程和归档要求,确保工程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技术实验室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的使用和维护,确保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转。

(三)工程技术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流程,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四)工程技术问题处理制度:建立工程技术问题反馈和处理机制,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第十条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各项工程技术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四章工程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程技术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详细规定各项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步骤。

技术管理办法_secret

技术管理办法_secret

技术管理办法
一、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专业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熟悉强制性标准条文,贯彻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和解决一般技术问题和施工中的较为关键问题。

二、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本专业科学校技术的发展动向,熟悉企业管理知识,注意经理核算。

三、做好关键部位的测定,加强技术复核工作。

如标准轴线、标高、尺寸、预埋件、强度等,推广先进施工经验。

四、严格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落实。

五、督查监理人员的技术监督工作。

掌握工程概况、技术要点、施工工艺和应注意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六、质量检查要按国家验收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在施工和制作过程中,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严格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七、督查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的落实、准确、齐全。

八、监理例会时监督监理人员及时做出技术总结和施工总结。

九、工程竣工后,收回施工单位报建设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归类、归档。

xx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办法

xx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办法

xx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办法(暂行)总章医疗专业技术的推陈出新源于我们医务人员的不断总结、不断创新,以创新的理念来推动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是医院不断发展的基石,是推动医学科技进步、提高临床诊治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学科建设的源动力,也是形成学科群、实现我院“大综合、强专科”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我院新技术、新业务的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促进我院医疗水平再上新台阶,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第一条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

第二条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一)、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二)、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三)、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第三条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推广性。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四)、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第四条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一)、申报申报者应具有主治医师或相当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填写《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发症及风险防范方案等一式两份于当年12月前报送至医务部汇总。

《新技术项目管理办法》

《新技术项目管理办法》

《新技术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创新意识,根据医院业务创新战略的总体要求和业务建设的需要,以及卫生部颁布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新业务、新技术范围1、医疗工作中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有创新和发展的专业技术项目,包括各种新的检查、诊断、治疗技术的引进或/和发明,传统治疗方法的挖掘、整理和应用等。

2、护理业务创新,主要包括护理理念、护理技术、服务模式、服务方法的改进、引进或发明创新等。

3、社区服务理念、方法的创新。

4、行政管理与后勤保障的新业务、新技术,包括科室管理创新、临床医疗服务流程的设计、新专科专病设置规划和诊疗规范的制定等。

二、申报与立项1、每年各科室新业务、新技术项目申报时间为11月份。

2、所申报的新业务、新技术项目,必须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书》、《新业务、新技术项目实施计划书》。

3、项目负责人所填写的申请书和实施计划书,必须按照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内容包括项目开展的目标、意义、工作基础、实施计划、进度安排和阶段目标、应用前景(包括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等方面。

4、每年拟新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须经科室主任签名同意后向科教科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和实施计划书电子文档、纸质材料各1份,如需购置新设备,还需要递交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5、11月份所有项目先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科教科再邀请相关领导、部门和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立项评议。

6、评议内容包括。

是否符合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制度,目标和意义,已具备的条件(人员、技术力量和设施),以及医疗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宜性,尤其着重于患者的医疗安全及规范化诊断、治疗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7、立项评议通过者方可实施。

如需医院提供资金支持者,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才可实施。

三、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1、通过立项的新业务、新技术项目涉及行政管理或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由科教科负责将项目信息通知相应部门。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技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新技术是指首次在我院临床工作中应用的医疗技术,包括新的手术方式、新的介入治疗方法、新医疗器材的应用以及专门针对某种疾病进行的新的治疗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中新项目包括:(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二)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三)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六)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第二章审批第四条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职工。

第五条拟申报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需填写《****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部。

第六条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应在申报书中阐明项目开展的目的、意义、社会经济与效益分析、应用前景、工作基础、查新情况、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主持参与人员及相关伦理问题等。

第七条检验和检查新技术、新项目需要征求相关临床科室意见。

第八条医务部对提交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第九条审核合格项目,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同意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 再报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第十条批准立项的项目, 医务部建立项目编号, 制定项目管理书一式三份, 医务部、科室及项目负责人各1 份,以备管理、考核之用。

第十一条医务部对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和河南省备案类医疗技术按程序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现代医院理论与技术的应用管理,加强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我院医疗水平的发展,根据国家《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XX 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及医技科室。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医疗新技术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医疗技术(注:指在国内、省市内其它医疗机构已开展,且已证实其安全性、技术成熟的医疗技术)。

第三条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科室开展医疗新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第四条所有医疗新技术均应依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条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院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临床应用管理及目录公布、调整。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国家卫计委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由国家卫计委负责临床应用管理及目录公布、调整。

第二分类方法1.技术改进项目:在原开展的项目上有所改进。

新业务、新技术管理办法(2011修订版)

新业务、新技术管理办法(2011修订版)

新业务、新技术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创新意识,根据医院业务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新业务、新技术指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本院尚未开展的临床医疗、护理诊疗技术新方法,在本院具有实用价值,且能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或经济效益的项目。

第二条新业务、新技术的分类分级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分类管理系指:(一)由医院主导开展的重大项目;(二)由科室(含多科联合)开展的项目。

分级管理系指: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三级,并且根据其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研价值进行评价。

(一)国家级经文献检索或查新,国内尚未开展和报道的。

(二)省部级经文献检索或查新,省内尚未开展和报道的。

(三)院级在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

第三条新业务、新技术准入的必备条件(一)拟开展的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三)拟开展的新项目需配备使用的医疗仪器及药品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新业务、新技术的准入程序(一)申报申报主要内容:项目负责人所填写的《新业务、新技术申请及实施计划书》,必须按照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内容包括项目开展的目标、意义、工作基础、实施计划、进度安排和阶段目标、应用前景(包括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等方面。

申报时须在每年10月份前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申请及实施计划书》的填写。

本院临床、医技科室以科室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前须经本科讨论,科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医务部。

(二)初审医务部负责对《新业务、新技术申请及实施计划书》内容进行初审后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分管院长审批。

(三)审核的方式及内容医务部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立项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制度;是否具备项目开展的条件(人员、技术力量和设施);项目开展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宜性是否能得到有效保障。

应用四新技术管理办法(制度)

应用四新技术管理办法(制度)

应用四新技术管理办法(制度)___致力于推广和应用“四新”技术,以科技成果为生产力,推动建筑新技术在工程上的广泛应用。

为此,我们制定了应用四新技术管理制度,以做好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管理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___CKGZTJ-9标段所有参建单位。

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技术工作,各专业工程师参与各专业工程施工技术“四新”技术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并督促落实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实施情况。

同时,他们负责各项工程科技信息的收集、积累、开发、利用以及科技资料的整理。

物资设备部、___和计划财务部配合工作。

在工程施工中,我们应充分认识“四新”技术的重要性,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

我们采用自主研发或与各大专院校联合开展科技攻关,以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质量、更便于管理为目标,围绕安全性展开工作。

其中,“四新”技术主要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

我们及时参加新技术研究会、培训班、发布会或博览会等,并上网查阅相关资料,组织召开研讨会共同研究新技术,并针对实际工程认真研究可行性方案。

材料员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关注新材料的性能和应用范围,并在研讨会上介绍,使工程向更安全、更节能、更环保、更健康、污染(噪音、粉尘等)小、加工废料少、效率高的新型装饰行业迈进。

我们也组织人员研究、考察国内外的新工艺,并使之应用于工程中。

与国内外大型工具生产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了解新产品发布,使新设备能早日投入到生产中。

我们围绕“四新”技术展开各项活动,包括开展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全员技术素质、建立健全各级技术管理“四新”技术体系、完善技术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

同时,我们也拟定切实可行的科技“四新”技术工作计划并做试点工程,以引进、开发和技术改造、创新“四新”技术。

3、我们要经常研究和交流“四新”技术,及时收集、整理情报资料,并进行探索研究和报道交流。

我们应该从基本技术指南出发,思考如何运用“四新”技术,最终达到规范要求并超越基本技术水平。

技术管理办法(新)

技术管理办法(新)

技术管理办法(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技术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行业(部)各项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科学地组织开展各项技术工作和技术活动,充分发挥技术人员和物质条件的作用,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为不断推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设计文件、各种现行《规范》、《规则》、《标准》、《办法》以及上级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各级领导必须深刻认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高度重视技术管理工作,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合理使用技术人员,支持技术人员(含测工、试验员)的工作,为技术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条件。

凡决策有关施工技术问题时,必须有同级技术负责人参加,听取技术负责人的意见。

分配技术人员(含实习生)的工作,要尽量照顾到本人的所学专业并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学用一致、尽展其长。

技术人员实习期间应指派老同志指导其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增强为企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安心工作,立足本职,钻研业务,更新技术,为本单位的工程施工管理、安全、优质、高效、按期完成生产任务而积极工作。

各级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技术业务学习计划,认真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学习业务,建立学习记录和考核制度。

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技术人员集中学习一次。

第六条健全技术管理责任制。

公司技术工作实行公司、项目部两级管理,各级技术管理工作由本级总(副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

下级业务部门在业务上应接受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各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岗位管理,做到明岗定责。

项目上场之后要以会议纪要、岗位责任书等形式明确每位技术干部在各项技术业务管理中的职责,并报公司施工技术部备案。

第七条加强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为实现技术管理任务创造条件。

1、抓好职工技术培训。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和长远规划选择对象,有计划地安排组织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或送院校培养。

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

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

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临床应用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促进医疗技术的创新和进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等在医疗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临床应用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疗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临床应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安全性和伦理性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医疗新技术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新技术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第五条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等应当加强医疗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高医疗技术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第六条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等应当加强医疗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合作,促进医疗技术的交流和共享。

第七条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等应当加强医疗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投入,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资源。

第三章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应用进行评估,确保医疗新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应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新技术的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四章医疗新技术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新技术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等在医疗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临床应用和管理活动的监管。

第十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新技术的审批和备案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新技术的评估和评价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等在医疗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临床应用和管理活动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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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技术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行业(部)各项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科学地组织开展各项技术工作和技术活动,充分发挥技术人员和物质条件的作用,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为不断推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设计文件、各种现行《规范》、《规则》、《标准》、《办法》以及上级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设计文件审核、技术交底、变更设计管理、工程测量管理、工程试验管理、施工过程指导与控制、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技术管理、验工计量工作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竣工文件编制、施工技术总结以及科技、科研工作管理、工法管理等。

第四条各级领导必须深刻认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高度重视技术管理工作,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合理使用技术人员,支持技术人员(含测工、试验员)的工作,为技术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条件。

凡决策有关施工技术问题时,必须有同级技术负责人参加,听取技术负责人的意见。

分配技术人员(含实习生)的工作,要尽量照顾到本人的所学专业并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学用一致、尽展其长。

技术人员实习期间应指派老同志指导其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增强为企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安心工作,立足本职,钻研业务,更新技术,为本单位的工程施工管理、安全、优质、高效、按期完成生产任务而积极工作。

各级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技术业务学习计划,认真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学习业务,建立学习记录和考核制度。

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技术人员集中学习一次。

第六条健全技术管理责任制。

公司技术工作实行公司、项目部两级管理,各级技术管理工作由本级总(副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

下级业务部门在业务上应接受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各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岗位管理,做到明岗定责。

项目上场之后要以会议纪要、岗位责任书等形式明确每位技术干部在各项技术业务管理中的职责,并报公司施工技术部备案。

第七条加强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为实现技术管理任务创造条件。

1、抓好职工技术培训。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和长远规划选择对象,有计划地安排组织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或送院校培养。

定期组织项目经理、队长、工班长轮训,组织特殊工种(如起重、架子、焊接、管道、驾驶、测量、试验等)作业人员的培训以及职工文化教育,不定期组织技术交流或理论讲座。

各项目部要服从公司的培训计划并结合现场实际和任务,组织参观见习和操作培训,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水平。

2、加强标准、规范的宣传工作。

标准、规范是国家的技术法规,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正确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有秩序地进行,各级技术业务部门负责人要根据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有计划地分别组织宣讲标准规范。

各级管理、技术和施工作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各类技术标准的操作规程,用以指导、检验和控制施工。

3、健全公司技术资料室,归口施工技术部领导。

技术资料室要有现行的各种标准规范、定型图、通用图及足够查阅的科技书刊等,并做好技术资料的收发登记、分类存放、信息变动等管理工作。

4、做好现场施工资料的立卷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工程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应系统汇集施工原始资料,编制施工小结和竣工文件。

5、写好《工程日志》。

施工日志是施工技术工作的原始记录,是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现场各级工程指挥人员和技术人员都要随身携带《工程日志》,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交,对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施工、技术活动情况要及时连续地详细记载。

第八条公司每年召开一次技术管理工作座谈会,由总(副总)工程师主持,主要内容是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技术管理工作检查评比,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第九条所有技术活动,均应保留完整的台帐记录,符合ISO9000认证要求。

第二章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第一条设计文件是组织施工的依据。

审查设计文件是基建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一项极其严肃和重要的技术管理工作。

未经审核的设计资料不得交付施工。

第二条设计文件审查的组织施工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对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部负责施技、计划、安质、物资、设备等工作的业务人员参加。

第三条设计文件审查办法设计文件的审核工作,一般分三步进行。

1、内业审查。

组织设计文件审核人员,熟悉设计内容,掌握设计标准后,对全部设计资料进行全面审查,记录发现的问题和疑点。

2、现场核对。

组织设计文件审核人员,分专业携带设计资料到现场,逐项逐段进行实地核对,记录发现的问题及其改善设计的意见。

3、综合处理意见。

组织设计文件审核人员,对设计文件审查和现场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逐项研究,向设计单位和业主提出施工处理或改善设计的意见。

第四条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1、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审批意见的执行情况;2、设计文件,图表等是否齐全;嘉闵高架公路新建工程项目JM-4标项目经理部工程部3、线路平纵断面设计,改移道路和平(立)交道设计,路基个别设计的工程措施,路基土石方调配方案,排水系统及防护措施;4、结构物标高检算,桥涵孔跨式样,墩台和基础类别,附属工程设计,特殊地区桥涵设计;结构物上下断面、线路标高的一致性;5、隧道洞门位置、型式、衬砌类型和防排水措施,重点隧道施工技术措施,辅助导坑设计弃碴环保措施是否完善;6、站场排水和局部方案比较,接轨站施工过渡方案;7、既有线改造工程中各项过渡工程的设计;8、由设计单位与地方单位签订的征(租)地、拆迁赔偿、改(扩)建有关协议;9、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和施工技术要求,主要技术措施;10、大型临时辅助设施的设计;11、定型图、通用图、参考图的采用等。

第五条设计文件审查结果的处理设计文件审查核对后,应提出审查报告报建设、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为:1、设计文件中应进一步明确和补充的内容;2、修正设计中的错误;3、改善设计的意见等。

第六条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应注意的主要事项1、施工设计文件资料是否充足,内容是否齐全,深度是否合乎规定;2、施工设计和客观情况是否相符,设计有无漏项。

3、充分发挥本单位优势,结合施工条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4、对控制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应努力研究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利于加快施工,保证工期,符合运营使用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法;5、要仔细核对涉及地方城镇建设、农田水利排灌设施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设计和征(租)地拆迁、购土、购料等有关问题签订的协议;6、要争取设计、监理单位派员参加设计文件审核,既有利于了解设计意图,又有利于问题的解决;7、各级参加设计文件审查的人员,要认真审查设计文件和图纸,以负责的态度,勇于提出意见,既坚持原则和标准,又要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和有关单位协商研究讨论问题。

第三章施工技术交底第一条技术交底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能使广大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要求、掌握技术标准,有利于科学组织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保证工期和施工安全。

按照交底的性质和内容,分为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和施工单位内部进行的技术交底。

第二条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项目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后,应及时组织与该工程有关技术人员学习,并将其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及不明确之处整理、汇总,同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进行设计资料技术交底。

交底经过和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应详细记录,及时写成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作为交底工作和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

技术交底文件或纪要应妥善保管备查,并作为竣工文件列入工程档案。

第三条施工单位内部技术交底1、项目部对施工队的技术交底为保证施工队施工的正确、顺利进行,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在每分项工程开工前要向施工队队长及技术人员进行交底。

其主要内容是:各专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有关工艺操作、质量、施工方案要求、注意事项、质量目标和检查点;施工的大样图和加工草图,点交桩橛等。

同时,还应给工程队上技术课,讲解有关施工知识,标准规范。

技术交底以书面形式。

交底时,填写“技术交底书”,一式两份,一份发至施工队作施工依据、一份留存备查,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技术交底书”一般由责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编制,总工核实后签发。

2、施工队内部的技术交底施工队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中由队技术员向工班长及具体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主要采取“三工教学”形式:即以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检查讲评的程序,反复进行技术交底。

第四条技术交底是一项严肃认真经常性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结构、尺寸、标高是否正确的大事,各单位,名级领导及所有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先交底后施工,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准施工的原则。

不论是用书面文字或以图表形式技术交底的,均应建立复核制度,交底要及时进行检查,以防差错。

第五条工程技术通知单和技术交底书要按照各行业标准或甲方或公司统一格式填写。

第四章变更设计第一条变更设计管理是基本建设中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变更设计管理工作,对完善工程设计、方便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有很大的作用。

第二条各级领导应本着“精心施工”、“追加投资、节约成本”的原则,加强对变更设计工作的领导。

项目部由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变更设计工作,负责审查变更设计项目。

各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变更设计的业务工作,并建立登记立卷报表制度。

第三条变更设计尽可能于开工前提出,一项工程避免反复变更。

施工中发现设嘉闵高架公路新建工程项目JM-4标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计错误或与实际不符或有更合理更经济的方案,要主动及时与设计监理单位协商,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盲目按图施工。

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向上级反映。

变更设计时,绝不能单纯从节省工程费出发而降低设计标准。

第四条项目每位技术干部均应了解施工合同变更条款,熟悉变更索赔程序和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主动参与变更索赔工作。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变更索赔专题会议,做到变更及时,证据充分,手续完备。

第五条各类变更设计应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必须有签认的变更设计图纸或正式书面通知,方可据以施工,并留存作为竣工资料。

如施工急需,征得现场设计监理等单位人员同意的变更设计,亦应记录当即签字,及时补办正式手续。

第六条变更设计通知、纪要、文件收到后,要及时审核送交计划、安质、物资等业务人员,并通知具体施工单位,以便实施。

同时,对原有设计和技术资料要立即回收处理或打上“作废”标记。

第七条要积极提倡和加强变更工作,对有功人员,各项目部要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变更设计统计。

变更设计统计不包括验交时的新增工程和因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但包括配属单位、外包单位施工项目的变更设计。

项目部每半年将变更设计按工程汇总列表(表格附后)上报一次,上半年于七月十日前,年终于当年十一月十日前报公司施工技术部,变更设计统计每年一律至十月底止,十一月一日后的变更设计列入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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