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注意合同陷阱
劳务合同坑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务市场日益繁荣。
然而,在劳务合同签订过程中,不少劳动者因为缺乏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往往掉入各种合同陷阱,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本文将揭秘劳务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帮助劳动者提高警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合同条款模糊不清部分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合同时,故意将合同条款模糊化,使劳动者难以理解合同内容。
例如,在合同中不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关键信息,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处于劣势地位。
二、试用期过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然而,有些用人单位却利用试用期这一规定,故意延长试用期,以降低用工成本。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能面临工资低、福利待遇差等问题。
三、加班费未明确约定加班费是劳动者应得的权益,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用人单位却故意规避加班费问题。
在合同中,用人单位可能会模糊处理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等,导致劳动者在加班后无法获得应有的报酬。
四、解除合同条件苛刻在合同中,用人单位可能会设置一些苛刻的解除合同条件,如要求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支付违约金等。
这些条件往往对劳动者不利,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很难维权。
五、社会保险未缴纳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然而,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故意不缴纳或只缴纳部分社会保险。
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六、劳动合同不合法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意使用不合法的劳动合同。
这些合同往往存在大量漏洞,如合同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内容等关键信息不明确,甚至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七、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有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故意不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或者要求劳动者自行提供合同。
这种不规范的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使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如何避免劳务合同坑:1. 提高法律意识:劳动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维权意识。
2.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理。
常见的劳动合同陷阱
常见的劳动合同陷阱劳动合同陷阱的种类多种多样,每一种都可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其中几种常见的劳动合同陷阱:1、霸王合同:这类合同中,用人单位的条款通常极为苛刻,且往往单方面强调其权益,对劳动者的权益则较少关注或根本不予考虑。
例如,合同中可能包含大量“由甲方决定”或“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的条款,使得劳动者在签约后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
2、押金合同:在招聘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劳动者缴纳风险基金、保证金或抵押金等。
这些费用在劳动者离职时往往难以退还,从而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3、暗箱合同:多见于民营企业,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往往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解释合同内容。
合同中可能只强调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忽略或淡化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
4、生死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可能包含“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以逃避其应尽的劳动安全保护责任。
这种合同无视《劳动法》关于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的规定,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严重侵犯。
5、卖身合同:这类合同可能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工作,甚至可能要求劳动者的一切行动都需听从用人单位的安排。
这种合同限制了劳动者的职业自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6、双面合同:这是一种更为复杂的陷阱,用人单位可能会利用劳动者对法律的不了解,设置看似合法但实际上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条款。
当劳动者意识到问题时,可能已经陷入了难以维权的困境。
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劳动合同陷阱外,还可能存在其他形式的陷阱,如只签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标准、交抵押物等。
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避免陷入陷阱。
同时,劳动者也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个人签订劳务合同的风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务合同在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常见。
然而,在签订劳务合同时,个人往往面临着诸多风险。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个人签订劳务合同的风险。
一、合同条款不明确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合同条款不明确是常见的风险之一。
如果合同中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信息没有明确约定,可能会导致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例如,工作内容不明确可能导致工作范围扩大,增加个人工作量;劳动报酬不明确可能导致工资发放不及时或低于约定标准。
二、合同违约风险合同违约风险是个人签订劳务合同时必须关注的重点。
如果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没有明确规定,一旦出现违约行为,个人可能无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此外,合同违约还可能涉及以下情况:1. 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个人权益受损。
2. 用人单位未提供符合约定的劳动条件,如工作环境恶劣、安全设施不完善等。
3.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个人面临失业风险。
三、社会保险和福利问题个人签订劳务合同时,应注意社会保险和福利问题。
部分用人单位可能以劳务合同为由,拒绝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个人在生病、失业等情况下无法享受应有的保障。
此外,一些用人单位可能承诺提供福利待遇,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却未能兑现。
四、合同期限问题合同期限是劳务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如果合同期限过短,可能导致个人在短期内无法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如果合同期限过长,可能限制个人在职业发展上的选择。
此外,合同期限不明确也可能导致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五、合同解除风险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关注合同解除的相关条款。
如果合同中对解除条件、程序和赔偿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个人在面临解除合同时可能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
此外,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利用合同解除条款,恶意解除劳动合同,损害个人权益。
六、法律风险个人签订劳务合同时,应注意合同的法律效力。
如果合同存在违法条款,如违反劳动法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此外,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利用合同条款规避法律,如约定不合理的赔偿标准、免除自身责任等。
如何避免劳动合同书中的常见陷阱
如何避免劳动合同书中的常见陷阱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的法律约定,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合同法的复杂性和劳动关系的多样性,劳动合同中常常存在一些陷阱,容易给员工带来不利影响。
本文将探讨如何避免劳动合同书中的常见陷阱,以帮助员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明确合同期限和续签条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的期限和续签条件。
合同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但无论哪种形式,都应明确约定。
此外,续签条件也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性和歧义。
员工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二、确保合同中的薪酬福利条款合理合法薪酬福利是员工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因此在劳动合同中,薪酬福利条款应明确、合理、合法。
双方应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具体内容进行明确约定。
此外,还需注意是否包含了加班工资、社保缴纳、年假等相关条款,以免在后期发生纠纷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三、注意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保密条款是劳动合同中常见的陷阱之一。
员工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保密条款的具体内容。
一方面,要确保保密范围明确,避免过于宽泛的约定;另一方面,要关注保密期限和违约责任的约定,避免因违反保密义务而承担不合理的法律责任。
四、避免合同中的不合理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指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雇主竞争的行业或岗位。
在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可能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如限制范围过大、限制时间过长等。
员工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对待竞业限制条款,确保自己的职业发展不受过度限制。
五、确保合同中的解除和违约条款公平合理合同的解除和违约条款是劳动合同中重要的约定之一。
员工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解除和违约条款,确保其公平合理。
合同中的解除条件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性和歧义。
同时,违约责任的约定也应公平合理,避免对员工不利。
六、寻求法律援助和咨询如果员工对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存在疑问或不满意,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和咨询。
律师可以帮助员工解读合同条款,评估合同的合理性,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指导。
劳动合同三大坑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它对于保障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陷阱和误区,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本文将揭示劳动合同中的三大坑,提醒广大劳动者提高警惕,避免掉入陷阱。
一、试用期陷阱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察的期限,也是劳动者适应工作岗位的时间。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相互了解,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然而,有些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规定,侵犯劳动者权益。
1. 试用期期限过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然而,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过长的试用期,甚至超过法定期限的一倍以上。
这使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法享受到完整的工资待遇,权益受到损害。
2. 试用期工资待遇低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
然而,有些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低于规定标准,甚至仅为正式工资的60%。
此外,试用期内的奖金、补贴等福利待遇也往往低于正式员工。
这使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遭受经济损失。
3. 试用期满后不转正有些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规定,故意不录用劳动者。
他们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在试用期满后,以各种理由不履行转正手续。
这使得劳动者无法享受到完整的劳动权益,甚至被迫离职。
二、保密协议陷阱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协议。
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劳动者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 保密协议的适用范围保密协议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
如果劳动者不属于这些范畴,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属于非法行为。
2. 保密协议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签订了保密协议,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拒绝履行保密协议。
签约过程中的陷阱及应对方法
签约过程中的陷阱及应对方法?
答:在签约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陷阱,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陷阱以及相应的应对方法:
一、常见的陷阱
1.模糊条款:合同中可能存在模糊不清的条款,导致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产生分歧。
2.隐藏费用:合同中可能未明确提及某些费用,而在后续过程中向签约方收取。
3.不公平条款:合同中可能存在对某一方明显不利的条款,例如违约金过高、解约条件苛刻等。
4.虚假陈述:一方可能在签约前对重要事实进行虚假陈述,误导另一方签订合同。
5.违反法律法规:合同内容可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效或产生法律纠纷。
二、应对方法
1.仔细阅读合同:在签订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充分理解每一条款的含义。
2.寻求专业意见:如果对合同内容有疑虑,可以寻求律师或相关领域的专家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3.明确费用:在签订合同前,务必明确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违约金等,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4.协商修改条款:如果发现合同中存在不公平或模糊不清的条款,可以与对方协商修改,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和明确性。
5.保留证据:在签约过程中,务必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例如邮件、短信、录音等,以便在后续纠纷中维护自身权益。
6.了解法律法规:在签订合同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避免因违反法律法规而产生的风险。
总之,在签约过程中保持谨慎和理性至关重要。
通过仔细审查合同、寻求专业意见、明确费用、协商修改条款、保
留证据以及了解法律法规等方法,可以有效地避免或减少签约过程中的陷阱和风险。
劳务合同里面的坑
一、合同主体不明确1. 签订合同的一方主体不合法,如无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非法人组织等。
2. 合同双方名称、地址等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准确。
二、合同内容不完整1. 缺少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关键条款。
2. 对工作性质、工作职责描述模糊不清,容易产生纠纷。
三、合同条款不公平1. 工作报酬过低,与市场行情不符。
2. 工作时间过长,超出法定工作时长。
3. 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如未缴纳社会保险、不提供休息日等。
四、违约责任不明确1. 违约金条款缺失或不合理,无法有效约束双方。
2. 违约责任划分不清,难以追究违约方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不明确1. 缺少争议解决条款,如仲裁或诉讼。
2. 仲裁机构选择不合理,可能导致仲裁不公。
六、合同期限不合理1. 合同期限过长,不利于劳动者流动和职业发展。
2. 合同期限过短,不利于用人单位长期规划。
七、保密条款过于苛刻1. 保密期限过长,影响劳动者正常工作。
2. 保密范围过广,限制劳动者正常使用所学知识。
八、合同附件缺失1. 合同附件中缺少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2. 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不一致,容易产生纠纷。
为了避免上述“坑”,以下是一些建议:1.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内容完整、公平、合理。
2.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3. 如有疑问,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争取修改不合理条款。
4. 在签订合同前,咨询专业人士意见,如律师等。
5. 保留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如邮件、短信等。
总之,签订劳务合同时,要警惕合同中的“坑”,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只有充分了解合同内容,才能在合作过程中规避风险,实现互利共赢。
大学生刚毕业就业合同陷阱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毕业生步入职场。
然而,在就业过程中,许多大学生由于缺乏经验和知识,往往容易陷入合同陷阱。
本文将以一起大学生刚毕业就业合同陷阱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合同陷阱的类型及应对措施。
二、案例简介小王,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校园招聘进入了一家知名企业。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小王并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导致在入职后才发现合同中存在诸多陷阱。
以下是具体案例分析:1. 试用期陷阱合同中规定,小王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
然而,在试用期内,公司以小王工作能力不足为由,未给予任何培训,导致小王在工作中遇到诸多困难。
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以小王未达到公司要求为由,拒绝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 竞业限制陷阱合同中规定,小王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在同类企业从事与原公司业务相关的竞争工作。
这一条款对小王来说过于苛刻,限制了其职业发展。
3. 保密条款陷阱合同中规定,小王需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包括在职期间和离职后。
然而,在离职后,小王发现公司并未提供相应的保密费用,也未明确保密期限。
4. 福利待遇陷阱合同中规定,小王享有五险一金,但实际上公司并未按照规定缴纳,导致小王在离职后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案例分析1. 试用期陷阱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员工能力的重要阶段,但许多企业利用试用期限制员工权益。
针对此类陷阱,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试用期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内容等,确保自身权益。
2. 竞业限制陷阱竞业限制条款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的商业秘密,但过长的竞业限制期限和过于苛刻的条件会对员工造成不利影响。
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应关注竞业限制期限、范围和补偿标准,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3. 保密条款陷阱保密条款旨在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但过于宽泛的保密范围和期限会对员工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保密范围、期限和补偿标准,确保自身权益。
4. 福利待遇陷阱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应关注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加班费等福利待遇,确保自身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十大陷阱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的十大陷阱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慑于赔偿双倍工资的威力,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实行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其工作人员早就吃透了《劳动合同法》。
而劳动者往往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对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遭遇的种种陷阱浑然不知。
本文现针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须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总结.给广大劳动者提个醒。
一、需弄清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不发生意外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将是一个长期的合作过程。
因此弄清楚对方的情况是必要的.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
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执业许可证等。
任何一个公民凭个人身份证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
所以大家签合同时,不妨先查询了再签。
如在广东省中山市,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询公司统一接受查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钱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料,查询后会拿到一份盖了公章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表。
(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内二楼)对于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查询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就绝对不是合法的经营主体,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进了这些非法用工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要弄清楚对方的资产信用状况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业是不存在用工主体资格和资产信用情况的怀疑。
但是,假如你要入职的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甚至是个体工商户。
你就得当心了.除了按前面的规定查一下工商登记和注册资金的情况外,最好是先调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资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资,是否曾有过工伤不予治疗,是否经常被劳动争议缠身.当然你如果是计划进该公司提任高层职务,也可以委托专门资产信用调查公司去调查.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较大数额的劳动争议或者较严重的工伤、安全生产事故,小公司、个体工商户老板往往是把门一关,拍屁股走了人,丢下劳动者不管了。
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陷阱及如何避免
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陷阱及如何避免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基础,对于雇主和员工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常常存在一些陷阱,可能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本文将探讨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陷阱,并提供一些建议,帮助双方避免这些问题。
首先,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现实中,很多劳动合同存在模糊和不明确的条款,给雇主和员工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
比如,合同中关于工作职责的描述可能过于笼统,导致员工在实际工作中面临模糊的指导和要求;合同中关于工资和福利待遇的规定可能含糊不清,给员工带来薪酬争议。
为避免这些问题,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所有的权益都得到明确的保护。
如果合同中存在模糊或不明确的条款,双方应该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其次,劳动合同中常常存在违法违规的条款。
例如,一些雇主可能在合同中规定员工需要承担额外的工作时间,却不给予加班费;一些合同可能规定员工在离职时需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
这些条款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是无效的。
员工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确保没有违法违规的内容。
如果发现问题,可以与雇主进行沟通,要求修改或删除相关条款。
此外,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条款也是一个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
试用期是雇主和员工在雇佣关系初期进行相互了解和适应的阶段。
然而,有些雇主可能滥用试用期,将其作为延长员工工资待遇和福利的手段。
为避免试用期陷阱,员工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试用期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其次,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法定标准;最后,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试用期结束后的工作状态和待遇,以避免雇主在试用期结束后随意解雇员工或降低待遇。
最后,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也需要引起注意。
保密条款是为了保护雇主的商业机密和员工的个人隐私而设立的。
然而,有些雇主可能滥用保密条款,限制员工的言论自由和社交活动。
合同陷阱有哪些4篇
合同陷阱有哪些4篇篇1合同陷阱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方以欺诈、隐瞒或者违背公平原则等方式设置的陷阱,致使对方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被迫接受不利条件或者被损害利益。
合同陷阱往往会对个人或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格外谨慎,以免落入陷阱。
以下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合同陷阱及预防措施。
一、欺诈陷阱欺诈陷阱是指一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常见的欺诈手段包括虚假承诺、不实陈述、伪造文件等。
为了避免被欺诈,签订合同前应仔细核实对方提供的信息,尤其是涉及金额较大或风险较高的合同。
二、不平等条款陷阱不平等条款陷阱是指合同中存在的不公平或不合理条款,让一方在签订合同时陷入不利境地。
这种陷阱常见于消费合同、劳动合同等。
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注意一些隐藏在术语中的不平等条款,如违约金、解约条款等。
三、法律漏洞陷阱法律漏洞陷阱是指合同中存在的法律漏洞或模糊不清的规定,使得一方可以利用漏洞达到不正当的目的。
为了避免法律漏洞陷阱,签订合同前应寻求专业人士的建议,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在纠纷发生时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信息不对称陷阱信息不对称陷阱是指合同双方在信息获取和处理上存在差异,导致签订合同时一方处于信息劣势,容易被对方利用。
为了避免信息不对称陷阱,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及相关规定,确保自己在谈判中处于平等地位。
五、强制签订陷阱强制签订陷阱是指一方利用垄断地位、权势或其他手段强迫对方签订合同,使对方无法拒绝或有选择余地。
为了避免强制签订陷阱,签订合同前应保持警惕,如果对方存在强制签订的迹象,应及时终止谈判或寻求帮助。
在签订合同时,除了要注意上述常见的合同陷阱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明确权利义务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了,避免产生歧义或争议。
二、谨慎承诺在签订合同时,不要轻易做出承诺,避免因承诺不当导致不利后果。
年律师经验传授劳动中的常见陷阱
年律师经验传授劳动中的常见陷阱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之一。
然而,在实际的劳动过程中,由于劳动法条款繁多、复杂,常常会有一些常见的陷阱存在。
本文旨在通过年经络师的经验,向读者传授劳动中的常见陷阱,以便劳动者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1. 合同陷阱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条款的不清晰和不公平往往是最容易导致劳动者受损的地方。
劳动者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应当明确,以免雇主随意延长或中断合同。
劳动者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期限条款,并保持停止当事人的权利。
- 薪酬问题: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资及各种津贴补助,避免雇主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或提供不完整的薪酬。
- 加班问题:合同中应规定加班时间、加班工资和加班补偿等相关规定。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需注意合同是否进行加班时间的合理约束。
- 合同变更:在合同生效之后,雇主无权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对于雇主提出的合同变更,劳动者应当仔细研究、评估其是否合理,并可以拒绝不合理的合同变更。
2. 薪酬陷阱薪酬问题是劳动者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但是,有些雇主可能会采取一些手段,以达到降低劳动者薪酬的目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薪酬陷阱:- 加班工资不足:部分雇主可能未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以其他形式妨碍劳动者享有加班工资的权益。
劳动者在发现存在加班工资问题的情况下,应当及时与雇主进行沟通,并保留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停薪留职:在一些情况下,雇主可能会以“停薪留职”的方式将劳动者的工资降低。
劳动者应当明确了解停薪留职的相关规定,如果雇主擅自采取停薪留职的行为,劳动者有权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3. 加班陷阱加班是劳动者经常面临的问题,然而,加班也存在一些常见的陷阱,例如:- 强制加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强制劳动者加班,而劳动者往往因为并不清楚自己的权益而被动接受。
劳动者在遇到强制加班情况时,要了解劳动法对于加班的相关规定,并选择适当的方式与雇主进行沟通和维权。
劳动合同有什么禁忌
劳动合同的禁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一些禁忌需要双方注意,以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产生纠纷。
以下是劳动合同的十大禁忌:一、未核实用人单位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先核实用人单位的合法性,包括查看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如果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无效。
二、未了解用人单位的资产信用状况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了解用人单位的资产信用状况,以避免用人单位因资金问题无法按时支付工资或福利待遇。
三、混淆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而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提供劳务的关系。
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合同的性质,避免因合同类型不符而导致权益受损。
四、不关注社保费用缴纳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关注用人单位是否按工资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以及是否存在截留社保费用的情况。
未缴纳或截留社保费用将影响劳动者在享受社保待遇时的权益。
五、工资与应发工资不符劳动者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条款,确保工资数额与应发工资相符。
若合同中注明工资与实际应发工资不符,应及时提出异议。
六、警惕工资结构陷阱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关注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提成等。
要了解各项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标准,避免工资待遇受损。
七、未索要纳税凭证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依法索取保存纳税凭证,不要有税后工资的概念。
纳税凭证是劳动者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和报销待遇的重要依据。
八、忽视工作地点和岗位条款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关注工作地点和岗位条款,确保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与实际工作地点一致,岗位职责与实际工作内容相符。
九、奖金、提成和销售资金回笼挂钩陷阱劳动者要关注劳动合同中关于奖金、提成和销售资金回笼的条款,确保这些待遇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合理,避免因业绩考核不公导致权益受损。
劳务用工合同的坑
一、合同期限不明确一些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导致劳动者在合同到期后处于无保障状态。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明确合同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二、工资待遇不合理部分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较低的工资待遇,甚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查看工资待遇条款,确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三、加班费计算不透明一些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导致劳动者在加班后无法获得应得的报酬。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明确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包括加班时长、加班费计算基数等。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缺失部分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导致劳动者在离职后无法享受相应的保障。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明确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五、劳动合同解除条件苛刻一些用人单位在合同中设定了苛刻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如劳动者需承担违约金、提前通知期等。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明确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六、保密条款过于严格部分用人单位在合同中设定了过于严格的保密条款,限制劳动者在离职后从事同类工作。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明确保密条款,确保自身在离职后能够正常从事相关工作。
七、违约责任不明确一些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导致劳动者在违反合同约定时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明确违约责任,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避免劳务用工合同中的“坑”,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理解每一项约定。
2. 对合同中不明确、不合理的内容提出质疑,与用人单位协商修改。
3. 在签订合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资料,以便对比合同条款。
4. 如发现合同存在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可拒绝签订。
5. 在签订合同前,可咨询律师或专业人士,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签订劳动合同谨防试用期“六大陷阱”
签订劳动合同谨防试用期“六大陷阱”陷阱一:试用合格再签订劳动合同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等同于合同期等表现形式。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说,试用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陷阱二:试用期期限超过法定期限一些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限过长,或者随便确定试用期限,如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却长达6个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也就是说,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对应关系。
假如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商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局部根据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除此以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陷阱三:擅自延长试用期或屡次试用有些用人单位认为试用期既然是考察期,往往以时间太短、考察不全面、还需连续努力为理由,在原试用期届满后延长或与劳动者重新商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重复商定试用期,也不得对原来商定的试用期进展延长。
假如单位在一次试用的合理时间内依旧不能推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就应当担当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陷阱四: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一些用人单位把试用期职工当作“价廉物美”的劳动力,试用期工资经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甚至还消失“零工资”试用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签订中的陷阱与防范方法
劳动签订中的陷阱与防范方法随着现代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劳动签订成为雇主和员工之间约定工作合同的重要环节。
然而,劳动签订中存在着一些陷阱,对雇主和员工都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本文将探讨劳动签订中的陷阱,并提供一些防范方法,以帮助双方更好地避免问题。
1. 不清晰的合同条款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应具体明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然而,有些雇主可能故意将某些条款书写模糊或含糊不清,以便在以后的操作中获得自己的利益。
为了避免这个陷阱,雇员在签订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
如果存在不明确或容易造成误解的地方,应立即与雇主沟通,要求进行修改。
雇员还可以请一位专业律师帮助审阅合同,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 隐含条款的存在有些雇主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一些隐含的条款,这些条款可能对雇员的工作条件和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但并未明确写出。
这种情况下,一旦劳动关系出现纠纷,雇主往往会以合同中的隐含条款为由来损害雇员的利益。
为了避免隐含条款的陷阱,雇员在签订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并且确保对每一个条款都有清晰的理解。
如果发现有任何隐含条款,应及时与雇主讨论并要求明确写出。
双方应合作,共同制定一个明确而公正的合同。
3. 违法违规的合同条款在一些情况下,雇主可能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一些违法或违规的条款,例如少付薪水、无保障的工时制度或限制员工权益的规定等。
这些违法违规的合同条款给雇员带来了严重的损失,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为了避免这种陷阱,雇员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研究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规,并对自己的权益有一个准确的了解。
如果发现合同中存在违法或违规的条款,雇员应立即反对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必要的情况下,寻求法律援助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
4. 缺乏签约双方的平等地位在一些情况下,雇主可能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在劳动签订中施加压力,使得双方签订不平等的合同。
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往往不符合公平和平等的原则。
为了避免这个陷阱,雇员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坚持自己的权益,与雇主平等对话和洽谈。
劳务合同常见的陷阱
一、口头合同一些劳务关系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仅达成口头协议,未签订书面合同。
这种口头合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隐患,如双方对权利义务的理解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取证。
因此,签订书面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格式合同部分用人单位为了节省时间和精力,采用格式合同。
虽然格式合同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劳务关系,但部分条款可能存在表述含糊、漏洞百出等问题。
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往往会利用格式合同的漏洞来维护自身利益,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三、单方合同部分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只约定劳动者的义务和违约责任,而忽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这种单方合同实际上是不平等合同,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提高警惕,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四、生死合同在一些危险性行业,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合同,即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这种合同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坚决拒绝签订。
五、两张皮合同部分用人单位慑于监督检查,与劳动者签订两张皮合同。
一张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另一张是实际执行的劳务合同。
这种做法使劳动者处于不利地位,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维权。
六、试用期陷阱部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对劳动者进行苛刻要求,甚至克扣工资。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了解的过程,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合理设定试用期。
七、加班费问题部分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未明确加班费计算标准,导致劳动者在加班后难以获得应有的报酬。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加班费计算标准,确保自身权益。
为避免陷入劳务合同陷阱,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2.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正式的书面合同,避免口头协议。
3.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4. 在签订合同时,可咨询专业人士,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理。
5. 如发现合同存在陷阱,应坚决拒绝签订,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劳动者应提高警惕,避免陷入各种陷阱,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劳动合同陷阱多-这7种合同千万不能签!
劳动合同陷阱多,这7种合同千万不能签!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不少人拿到劳动合同的那刻,可能连合同内容都没看清,就挥着笔杆子“签签签”,觉得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
很多人,在签合同的时候,可能连合同内容都没看清楚,就大笔一挥把名字给签了,那个洒脱,以为签了就万事大吉了吗?其实不是,合同中有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你若是不及时发现,就是推自己入坑啊。
所以,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签,有哪些合同不能签,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这些问题你都清楚吗?事关自身的合法权益,赶紧学起来!1、什么是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2、注意!这些劳动合同不能签1、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或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
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
2、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
如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和违约等行为的追究条款。
3、“暗箱”合同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
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
4、抵押合同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
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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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注意合同陷阱
案例:张某于2020年1月份入职深圳某电子厂,该厂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张
某入职时填写的入职登记表下面有一行备注: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
另外电子厂的《员工手册》中也规定:凡是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三个月。
张某工作二个多月后,
公司以张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张某辞退,张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电子厂虽在入职登记表及员工手
册中规定试用期,但并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该试用期不存在,双方为事实劳动
关系,电子厂将张某辞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是招聘方与应聘方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各自权利的法律依据。
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写进合同的内容应是相互协商的结果,应体现出双方的
权利。
合同,是一份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本,它约束的是双方的行为,而不仅仅只是一方
的行为。
当一方的行为违背了合同规定,另一方有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力。
在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今天,合同已成为规范就业市场
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
但是,如果求职者与对方签订的
是一份不利于自己的不平等合同,那么反过来,合同也许就会变成对自己具有极大杀伤力
的武器。
在就业市场,因为不平等合同引发的纠纷比比皆是。
一些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不少
不合法的条款,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
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求职者合同意识淡薄、法律观
念不强、求职心切或盲目轻信设下合同陷阱,当经验欠缺的求职者掉进陷阱后大呼上当时,常常已身不由己,合同上白纸黑字签着自己的名字,许多人在无可奈何之下,只好任人宰割。
不久前,笔者曾收到一封来信。
写信的是一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自述是一位掉进合同
陷阱的受害者。
在毕业前的一次人才招聘会上,他将自己的简历投给了一家房地产公司。
公司一位副总经理与他交谈后表示对他很满意,希望能当场签下合同。
当时他满心高兴,
因为对方许诺,去了后有住房,而且月薪 3000元以上。
他说他当时没有丝毫犹豫就同意
当场签约,生怕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想早早把这个好机会攥在手里。
对方出具的是一份早已打印好的合同。
他草草地浏览了一下合同,合同格式很规范,合同
条文也都很专业,双方的权利义务似乎也规定得很清楚。
他几乎是怀着一种兴奋的心情在
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的职位是公司销售部销售员。
进了公司他才知道,所谓的月工资3000元以上完全是一
个子虚乌有的数字。
因为销售人员的工资实行的是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与销售额直接挂钩。
销售部有十几名销售员,只有一位业绩突出的销售员曾拿到过3000多元的月工资。
对方
许诺的住房其实是一间破旧的仓库,不到 30平方米,挤住着8个人。
这一切与对方的许诺相距甚远。
他愤愤不平地找到了那位公司副总要跟他理论。
对方阴沉
着脸说:“那是口头上说的,并没有写进合同,再说,你如果好好干,月工资肯定不会低
于3000元,至于住房嘛,不就是条件差点儿吗。
”
他找出当初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在工资条款里只写着“工资待遇高”,在住房条款里用词
更是模糊———“由公司提供住处”。
看到这里,他大呼上当,可是再往下看,却看出了一身冷汗。
合同规定,聘用期为3年,应聘方如毁约,需按毁约时间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年5000元。
也就是说,如果他要求解除合同,必须向公司交纳1.5万元违约金。
这种故意在合同里使用概念模糊的语言偷偷埋下炸弹的手段,侵害的是应聘者的权利。
所以,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合同斟字酌句进行推敲,谨防合同陷阱,更要谨防对方在合同中埋炸弹。
这种不平等合同、陷阱合同最容易出现在就业市场僧多粥少的时候,这种时候,招聘方常常处于强势地位,有的求职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明知是一份不平等的合同,也只好委屈求全违心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但更多的人是合同意识淡薄,经验不足或求职心切,不小心掉进合同陷阱。
常见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
口头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
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可相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也不愿怀疑对方的诚意。
可是,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是君子,如果碰上对方是小人,那些许诺就会变成五颜六色的肥皂泡。
格式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来,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几种解释。
一旦发生纠纷,招聘方总会振振有词地拿出这种所谓规范式的合同来为自己辩护,最后吃亏的还是应聘者。
单方合同。
一些企业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如,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毁约要交纳违约金等等,而合同上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
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这样的合同,无疑是将自己送上砧板,任人宰割。
生死合同。
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的求职者为了得到工作,违心地签了合同,却不知这样做的结果也许是用人单位更无视劳动者的安全,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也许连讨个说法的机会也没有。
两张皮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慑于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
一份合同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
用来应付检查的合同常常是用人单位一手炮制的,连签名也是假冒的,应聘者不但见不到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这份合同的存在。
而双方真正履行的那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阳光下的,因为那份真合同一定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
合同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失去了这个武器,不但会失去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会失去本应该得到的利益。
签合同时,一定要睁大眼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第22条规定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和第23条规定的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我国的劳动合同分为三大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我国实践中,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是常态,也就是说高校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会与用人单位签订3—5年的固
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而毕业生就会想当然的认为如果提前离开用人单位就是违约,违约就
应当支付违约金,如此一来毕业生在选择是否签约时会出现摇摆不定情况,甚至由于误解
而丧失了绝佳的就业机会。
殊不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自由的辞职权(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正式期提前30天通知即可),也就是说合同期限与劳动者的辞职权之间没有必然
的直接联系。
旧法: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
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关于学徒期与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
复函(劳办发〔1996〕5号)的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
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
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试
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规定: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
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
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从劳动部该复函的规定看,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同的,是有可能需赔偿用人单位的招录费用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
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
动者签收。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负有举证义务,需举证证明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
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
的法律后果,即劳动者要求
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劳动者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也常常错误认为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