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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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范本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范本

范本一: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公司(非公司企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贵州省XX市XX区XX路XX号本公司(企业)作出如下承诺:一、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二、本公司(企业)使用此场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义务。

申请人: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王XX、李XX、刘XX(盖章或者签字)20XX年XX月XX日注:1、公司(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范本二:企业变更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公司(非公司企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贵州省XX市XX区XX路XX号本公司(企业)作出如下承诺:一、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二、本公司(企业)使用此场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义务。

申请人: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或者签字)20XX年XX月XX日注:1、公司(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格模板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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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范本一: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成立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企业(非企业企贵州 XX投资有限企业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贵州省 XX市 XX区 XX路 XX号本企业(企业)作出以下承诺:一、遵守相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二、本企业(企业)使用此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期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肩负相应义务。

申请人:贵州 XX投资有限企业全体股东王XX、李 XX、刘 XX(盖章也许签字)20XX年 XX月 XX日注: 1、企业(企业)成立(开业)、改正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企业(企业)成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企业成立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非企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成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企业)改正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企业),分企业改正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非企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改正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自己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范本二:企业改正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企业(非企业企贵州 XX投资有限企业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贵州省 XX市 XX区 XX路 XX号本企业(企业)作出以下承诺:一、遵守相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二、本企业(企业)使用此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期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肩负相应义务。

申请人:贵州 XX投资有限企业(盖章也许签字)20XX年 XX月 XX日注: 1、企业(企业)成立(开业)、改正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企业(企业)成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企业成立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非企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成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企业)改正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企业),分企业改正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非企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改正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范本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范本

范本一: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盖章或者签字)注:1、公司(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范本二:企业变更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盖章或者签字)20XX年XX月XX日注:1、公司(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范本三:分支机构设立或变更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盖章或者签字)20XX年XX月XX日注:1、公司(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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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申请人:日期:注:1、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的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2、住宅分类说明:住宅包括商品房住宅、城镇及农村自建住房等;其中商品房住宅指产权证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住宅一律视为商品房住宅。

3、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务办公场所说明: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务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 平方米,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办公卡座必须是全封闭式或半闭式独立办公卡座。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一、申请人知悉并遵守《肇庆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是合法、符合建筑安全的场所,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不属于政府已决定予以征收并已发布相关征收公告的范围,申请人对场所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三、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或从事的经营项目不属于《肇庆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一)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洗浴、美容保健、歌舞、游艺、旅业、餐饮服务、网吧、营业性射击,冶炼、铸造、电镀、漂染印染、染料、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农药生产,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废品)回收或加工,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生产经营活动;(二)从事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服务的企业及集群企业;(三)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四、申请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经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文广新、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监管、城市综合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批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审批前不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doc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doc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注:1.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符合该项勾选“×”,不得空选。

2.同一地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的,申请人除勾选相关选项,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有投资关系的提交多个市场主体间存在投资关系的说明;同一地址登记的原市场主体不在该地址经营的,应当提供由业主签署的原市场主体已不在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说明,并由申请人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当地村委会出具产权证明,核实住所证明的真实性,或者业主持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到窗口确认住所证明的真实性。

3.联系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个体户经营者。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一、对申报住所(含经营场所,下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并承担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

二、从事经营的项目或申报的住所房屋不属下列情形:(一)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

(二)拟申请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歌舞、游艺、美容美体、旅业、餐饮服务、网吧、电镀、漂染、印花、洗水、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垃圾处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的经营范围。

(三)商事主体从事涉及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中所列事项的经营范围。

三、住所如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消防、环保、文化、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非自然人盖章、自然人签字):年月日注: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股东、设立人、合伙人);股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隶属企业。

2.《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与《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应当打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

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
附件1
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
(填写参考范本)
商事主体名称
拟设立商事主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XXX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佛山市XX区XX镇XX路XX号XX大厦XXX号
(具体、清晰、明确的住所(经营场所)表述;登记机关标注内容无须填写,由登记机关直接标注)
法定功能
(用途)
工业/商业/商服/办公楼等
申请人:日期:
注:1.本表适用于佛山市内各类适用住所信息申报的商事主体工商登记注册使用;
2.新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的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已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
3.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邮政编码
528×××
是否属于住宅或军队房产
□是□否
使用权取得方式及期限
自有/租赁/无偿使用等,
使用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不动产权利人及其联系方式
不动产所有人(业主)名称及联系电话
住所使用人
(合同承租方)
拟设立商事主体住所使用人(合同承租方)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号码
备注
需填写住所面积,如“住所面积为XX平方米”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张三
年月日
签署说明: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的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 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 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或委派代表、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 由隶属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申报
附件五 本声明适用于在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商事主体已经停止 经营活动,且通过该住所 其他商事主体使用该场所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时使用
关于场所使用权的声明
登记机关: 本人(单位)为 广宁县 XX 镇 XX 路 XX 号 场所的权属人(或
有权处置人),该场所原登记的商事主体 广宁县 XX 镇 XX 店 已经 没有在登记的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且已搬迁,本人(单位)无法与其取 得联系,本人(单位)与原租户(商事主体)签订的场所租赁合同已 失效。现同意该场所出租给 张三 ,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 所)。
特此证明。
居(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注:
5、商品房住宅指产权证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住宅一律视为商品
房住宅。 6、本证明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没有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服
务)机构的,由住宅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行政、事业单位也可以为其自行管理的住 宅小区的住宅出具“征得全体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申请人(盖章/签字):张三
年月日
注: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伙 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个 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负责 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机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填写“是”或者“否”);如果改变房屋用途的,是否已按规定办理了审
批手续或是否承诺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填写“是”或者“否”;
没有改变用途的,此栏无需填写。)
7、以住宅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的,是否已征得利害关系
人的书面同意?(填写“是”或者“否”;不是住宅的,此栏无需填
写)
申报人
姓名或名称
根据《河北省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规定》,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后,对于企业要求按照《规定》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的,需要由企业申请人填写统一制式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方可登记。经市局研究,制定了统一格式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现将表样下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在相关登记工作中做好监督和审查工作。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企业、个体工商户
名称或姓名
住所(经营场所)
地 址
房屋所有权人
姓名或名称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1、房屋是否为军队所有或管理?(填写“是”或者“否”);如果
房屋为军队所有或管理的,是否已按管理规定办理了房屋租赁或使用批准手续?(填写“是”或者“否”;非军队所有或管理房屋,此栏无需
3、住所(经营场所)指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住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或营业场所,如有
多个地址的,可分表分别填报。
填写。)
2、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明确、无争议?(填写“是”或者“否”)
建筑物性质
3、房屋是否为合法建筑?(填写“是”或者“否”)
4、房屋是否为危险房屋?(填写“是”或者“否”)
房屋用途
5、是否属于杂物间(柴火间)、车库等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禁止
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填写“是”或者“否”)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表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表
窗口组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勘查组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住所(经营场所)
使用证明发放编号
街号
附件1
XX
申请人/申请单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填写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公司全称)
联系电话
(填写申请人联
系电话)
申请时间
(填写提交申请
的日期)
场所占有(所有)人
(填写物业产权人姓名)
住所(经营场所)
地点
(填写详细地址
具体到门牌号)
联系电话
(物业产权人联
系电话)
场地类型
□集体土地上的物业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仅限住改商市场主体填写
3.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开展经营活动;4.如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自觉办理营业执照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并自觉搬离本经营场所。
5.不利用该住所(经营场所)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承诺人:(手写签名)日期:(手写)年(手写)月(手写)日
街道办事处审批意见
受理申请人申请资料时间:年月日
□使用临街一楼的住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使用临街一楼以外住宅从事不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经营活动
申请类型
□新办
□原已办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该场地变更经营范围
□原已办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该场地转租
经营范围
(主营项目)
(如申请单位有营业执照,填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未有营业执照,填写与未来申办的营业执照一致的经营范围。)
申请理由及原因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经营者承诺
郑重承诺:
1.如本经营场所涉及政府征收征用或属违章拆迁、复绿场地等范围,自觉办理营业执照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无条件按照规定时限要求搬离,不以场地使用证明作为主张建(构)筑物拆迁补偿等各类补偿的依据;2.未办营业执照前不开业,开业后自觉守法经营;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注:1.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均勾选“√”,不符合该项勾选“×”,不得空选。

2. 同一地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的,申请人除勾选相关选项,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有投资关系的提交多个市场主体间存在投资关系的说明;同一地址登记的原市场主体不在该地址经营的,应当提供由业主签署的原市场主体已不在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说明,并由申请人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或者当地村委会出具产权证明,核实住所证明的真实性,或者业主持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到窗口确认住所证明的真实性3. 联系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个体户经营者。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一、对申报住所(含经营场所,下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并承担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

二、从事经营的项目或申报的住所房屋不属下列情形:(一)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

(二)拟申请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歌舞、游艺、美容美体、旅业、餐饮服务、网吧、电镀、漂染、印花、洗水、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垃圾处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的经营范围。

(三)商事主体从事涉及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中所列事项的经营范围。

三、住所如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消防、环保、文化、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非自然人盖章、自然人签字):年月日注: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股东、设立人、合伙人);股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隶属企业。

2.《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与《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应当打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适用于设立/开业登记)填写说明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全体经营者。

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2.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得多选空选。

勾选其他项,请补充填写具体内容;3.地址应该按照市、区、路(街、大道、巷、镇、村)、号、楼、房格式申报,做到规范、清晰准确。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申请人郑重承诺:一、已知悉《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穗府办规〔2016〕8号)等规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要求。

拟设立商事主体已取得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权,符合上述有关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规定要求。

二、如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环保、消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三、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和列入政府公告征收、拆迁的建筑。

已知悉据此所取得的营业执照不作为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及使用功能的证明和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的依据。

四、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不涉及广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负面清单。

五、所填报的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所填报具体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如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商事主体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知晓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虚假承诺取得商事登记的,商事登记机关依法查处或者撤销登记。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告归纳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告归纳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适用于设立/开业登记)填写说明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全体经营者。

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2.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得多选空选。

勾选其他项,请补充填写具体内容;3.地址应该按照市、区、路(街、大道、巷、镇、村)、号、楼、房格式申报,做到规范、清晰准确。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申请人郑重承诺:一、已知悉《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穗府办规〔2016〕8号)等规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要求。

拟设立商事主体已取得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权,符合上述有关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规定要求。

二、如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环保、消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三、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和列入政府公告征收、拆迁的建筑。

已知悉据此所取得的营业执照不作为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及使用功能的证明和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的依据。

四、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不涉及广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负面清单。

五、所填报的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所填报具体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如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商事主体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知晓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虚假承诺取得商事登记的,商事登记机关依法查处或者撤销登记。

11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格模板

11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格模板

福建省市场主体住处(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市场主体名称住处(经营场所)生产经阵营(限“一照二址” 填写)房屋全部权人获得方式能否属于军队房产省市县( / )乡(镇 / 街道)面村(路 / 社区)号㎡积省市县( / )乡(镇 / 街道)面村(路 / 社区)号㎡积名称联系电话□市场主体自有;□向房屋全部权人 ( □租借□借用 ) ;□转租借,并已征得房屋全部权人的赞同;□转借用,并已征得房屋全部权人的赞同。

□不属于军队房产□已获得《军队房产租借允许证》□属于军队房产□已获得其余证明:申请人承诺申报的住处(经营场所)、生产经阵营不存在违反罪律、法例、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对其有严禁性或限制性规定的情况,不属于政府征收范围,吻合作为市场主体住处(经营场所)、生产经阵营使用的条件。

申请人对申报的住处(经营场所)、生产经阵营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愿意肩负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署名(盖章):年代日备注: 1.本表作为登记提交资料规范中的住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合用于我省内、外资各种市场主体及其分支机构。

2.申请人请依据格式规范填写, 并在相应的“□”中打“√”。

没法供给详细地址的需填写《方向表示图》;此中若有申报“生产经阵营”的,应填写申报承诺表中的“生产经阵营”一栏,并可另附页填写“生产经阵营”对应的“房屋全部权人”、“获得方式”等栏。

3.申请成立登记的,“申请人署名(盖章)”依据相应市场主体申请登记资猜中的拜托书进行签订;申请更改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本企业(农专社)加盖公章,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署名人署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署名。

4.申请书应该使用A4 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署名笔工整签订。

方向表示图市场主体名称地址所属行政区划市县(市 / 区)乡(镇)村(开发区)方向表示图↑北。

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

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
3.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信息所)地址
法定功能
(用途)
邮政编码
是否属于住宅或军队房产
□是□否
使用权取得方式及期限
不动产权利人
住所联系人
(具体使用人)
联系方式
备注
申请人:日期:
注:1.本表适用于佛山市内各类适用住所信息申报的商事主体工商登记注册使用;
2.新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申请人为本企业;已设立的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已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

中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中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中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申请人的申请主体要求及签署方式参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商事登记申请文书规范》执行。

2.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 符合该项在□勾选“√”。

3.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按市、镇街、村(居委会)、街(路)、门牌、楼层、房号格式申请, 做到规范、清晰、准确。

4.住所(经营场所)联系人应当为具体使用人。

5.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功能(用途)应填写“工业”“商业”“住宅”或者“办公”等, 住所(经营场所)面积应填写为“XX平方米”。

6.产权人应填写房产所有权人(业主)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表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表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表
注:1.市场主体在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或备案时须填写此表。

2.新设立登记的,由全体投资人在“申请人”一栏签字盖章。

变更登记的,由市场主体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签字。

3.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非商业用房作为经营性用房相关事项承诺书
注:1市场主体设立、变更住所时,涉及将非商业用房作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

2.市场主体设立、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

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的,由自然人签字。

3.《非商业用房作为经营性用房相关事项承诺书》与《承诺书》应当打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承诺书
本商事主体承诺不将住宅作为从事以下行业经营活动的住所(经营场所)办理登记:
一、农、林、牧、渔业;
二、采矿业;
三、制造业;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六、住宿和餐饮业(宅基房整体同时改变用途除外);
七、金融业;
八、租赁业和广告制作、旅行社、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等商务服务业;
九、娱乐业(文化、体育经纪代理除外);
十、居民服务和修理业;
十一、卫生和社会服务业;
十二、再生资源回收与批发;
十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市场主体申请人(签名、盖章):。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自主申报表【模板】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自主申报表【模板】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自主申报表
填写说明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全体经营者;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申请变更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全体经营者;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3.联系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得多选空选。

勾选其他项,请补充填写具体内容。

5.地址应该按照市、县(市/区)、路(街、大道、巷、镇、村)、号、楼、房格式申报,做到规范、清晰准确。

无门牌号的,应当对住所(经营场所)所处位置进行详细描述。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工商局最新版本)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工商局最新版本)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公司(非公司企业)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本公司(企业)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二、本公司(企业)使用此场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义务。
申请人:
(盖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图工商户开业登记时,由自然人签字。
2、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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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宅分类说明:住宅包括商品房住宅、城镇及农村自建住房等;其中商品房住宅指
产权证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住宅一律视为商品房住宅。 3、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务办公场所说明: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
务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30 平方米,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办公卡座必须是全封闭式或半闭式 独立办公卡座。
商事主体名称
怀集县怀城镇 XX 食品店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怀集县怀城镇 XX 路 XX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 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 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业主及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办 理工商登记,作出如下承诺:
年月日
注:权属人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处置人是受房屋权属人委托有权管理、处置 房屋使用权的人(单位)或取得权属人同意有权转租房屋的人(单位)。
附件十 本证明适用于所有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 所)办理设立、住所(经营场所)工商登记使用
住宅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附件一 本表适用于采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制办理商事主体设立、 住所(经营场所)变更工商登记使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商事主体名称 张三
住所(经营场所) 地址
怀集县怀城镇 XXX 路 XX 号
场所性质一 (用途)
■住宅【商品房住宅 □是■否】
(二)从事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服务的企业及集群企业; (三)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四、申请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经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 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文广新、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监管、城市 综合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批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法办理相 关许可审批前不开展经营活动。 五、申请人知悉《肇庆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相关 内容,申请人承诺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不属于禁设区域目录禁止开展经 营活动的场所或不在禁设区域目录规定的场所内从事禁止性经营活动。 六、申请人对提交的《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内容 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事实、虚假申报、违反承诺造成的相关经济、法律 责任。 申请人(盖章/签字):张三
店 已经没有在登记的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且已搬迁,本人(单位)
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本人(单位)与原租户(商事主体)签订的场所
租赁合同已失效。现同意该场所出租给 张三
,作为商事
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本人(单位)愿意承担由于该场所使用权纠纷引发的全部经济和
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权属人(或有权处置人)签字或盖章:李四
附件二 本表适用于采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制办理商事主体设立、 住所(经营场所)变更工商登记使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 一、申请人知悉并遵守《肇庆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是合法、符合建筑
附件五 本声明适用于在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商事主体已经停止 经营活动,且通过该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其他商事主体使用该场所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时使用
关于场所使用权的声明
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人(单位)为 怀集县怀城镇 XXX 路 XX 号 场所的权属人(或
有权处置人),该场所原登记的商事主体 怀集县怀城镇 XX 食品
□商务办公场所卡座式一址多照 【商务办公场所总面积 平方米;
申请一址多照登 记申报
是否全封闭式或半封式卡座 □是 □否 】 □同一地址登记的商事主体有投资关系 □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各类功能区管委会同意一址多照
申请一照多址登 记申报
□在申报的地址登记的商事主体已不在该地址经营
是否申请一照多址 □是 ■否
申请人:张三
日期:XXX 年 X 月 X 日
注:1、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的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
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 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 代表、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 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XXX 年 XX 月 XX 日
注: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伙 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个 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负责 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机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非住宅
邮政 编码
526400
是否军队房产 □是 ■否
场所性质二
是否托管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是 ■否 是否集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是 ■否
是否一址多照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是 ■否
使用权取得方式 自有/租赁/无偿使用
产权人
李四
住所联系人 (具体使用人) 张三
联系方式
138XXXXXXX
安全的场所,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不属于政府已决定予以 征收并已发布相关征收公告的范围,申请人对场所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三、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或从事的经营项目不属于《肇庆市商事 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一)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洗浴、美容保健、歌舞、游艺、旅业、餐饮服 务、网吧、营业性射击,冶炼、铸造、电镀、漂染印染、染料、制革、造纸、电 力生产、农药生产,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废品)回收或加工,危险化学品、易 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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