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义利观及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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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义利观及其价值

儒家的义利观及其价值

儒家的义利观及其价值儒家学说是入世的哲学,其关注的人生、社会问题很多,义与利便是其中一个重大的伦理问题,而其价值所在也能引发我们对当今社会的思考。

何谓义?何谓利?义者,“事之所宜也”,是某种特定的伦理规范,道德原则,是儒者们心中至高无上的道义。

利者,“人之用曰利”,后世多指物质利益。

如何看待二者的关系,便形成义利观。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儒家并非不讲利,否定利,而是先肯定了利的客观存在和合理性,这点在儒家代表人物的言语、论著中皆有揭示。

孔子认为追求富贵是人的本性,“富与贵,人之所欲也”,认为君主在主持国政时应把解决人民的物质生活放在首位,他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而要“因民之利而利之”。

子贡问政时,他回答:“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可见孔子比较看重人民的物质生活,不过他存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思想,并对义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故“罕言利”,对利持谨慎保守的态度。

推崇“民为贵”的孟子,也强调人民的物质生活利益,“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岁免于死亡”,指出君主治国应以民利为重。

荀子也肯定了利的客观存在性,指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

虽尧舜不能去民之利,虽桀纣不能去民之好义”。

董仲舒也肯定了义与利相互依存的关系:“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

利以养其体,义也养其心。

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

儒家集大成者王夫之也说:“出利入害,人用不生”,指出人离开物质利益就要陷入危害境地,不能充分发挥人的作用。

可见在儒家义利观中,讲利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义与利的关系,即二者孰轻孰重,才是义利观的核心所在。

义与利的关系,包含着两重内涵。

首先,二者是一种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

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基本模式是家国一体化,家庭是国家赖以建立的基础,国家其实是家族的扩大,在国家这样一个大家族中,秩序的稳定、矛盾的调和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在君臣父子上下尊卑之间,儒家强调一种整体精神,家族、国家的利益成了至高无上的义,个体须对这种义负责任、有义务,应限制自我私欲。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儒家义利观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理论,主张把义和利相嵌合起来,以义为先,以利为辅,实现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

其核心思想为“义在先,利在后”,这反表明儒家的价值观以道德为重,重视道德价值的高于金钱上的价值,即利益。

在现今社会中,儒家义利观的现实意义仍然不容忽视。

首先,儒家义利观对于社会道德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之间的利益成为一个无法忽略的因素,为了实现最大限度的自我价值,个人与群体之间往往会出现冲突。

因此,儒家义利观强调义胜于利,通过追求道德和人性化的价值实现合理的利益分配,使人们在道德与利益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

这具有指导意义,意味着要推广道德价值观念,以达到社会和谐、公正、公平的状态。

其次,儒家义利观强调“立身以立义,兴家以兴利”,表明了道德的重要性对于个人的成长也是至关重要的。

人们必须遵守道德,才能使自己成为能够承担更多责任的“一流公民”,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

而“兴家以兴利”则表明,如果我们坚持运用道德价值来进行经济活动,不仅可以获得利益,在经历财务承担和合理分配方面也将会获得无穷益处。

最后,儒家义利观在加强政府和市民互动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儒家强调“民本”思想,即将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政府负责为社会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考虑。

这不仅有利于政府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也有助于强化市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促进政治稳定。

综上,儒家义利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理论之一,虽然历经多年,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它指引着我们在道德尊严与利益最大化之间寻求平衡,推广并体现道德伦理对于个人与整个社会和谐、公正和平衡等方面的价值。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儒家义利观是指儒家思想家们关于义与利的基本观念,用一句话来说,它就是强调“义”而重视“利”。

儒家从《论语》观念中发展出一套“义利观”,认为首要的是要关注义的道德规范,而不应仅仅为了追求私利而造成损害。

其中,最重要的几个概念还有仁、义、智、忠、信等,它们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儒家义利观。

从思想上来讲,儒家义利观体现了儒家“仁者无敌”的思想,也就是说,真正有“仁”者,就不受任何形式的胁迫和迫害,他将坚决依照道德规范行事,履行公共责任,他会放弃自身利益而去为社会公平正义而贡献力量。

而借助伦理规范的制约,儒家更注重以“利”来显示“义”,从而衡量一个人的品行。

正是由于配合“仁”(“义”),才使这个“义”更能实现,而不会随意流失。

从实践上来说,儒家义利观在生活中影响着大多数人的情感选择和行为行为,而这种习惯可以回溯到秦朝的节制诸侯的礼仪制度以及管理国家的观点上。

例如,曾经流传过一些儒家思想家们的“大德小利”和“小利大怨”的言语,他们运用他们的道德情操,来表明大多数人的情感倾向,而变成他们一块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意义体现在许多方面,即从Government.For example, the government should implement sound policies which serve the interest of the public, rather than its self-interest, in order to maintain social stability. In addition, safeguarding public interest should be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being kept in mind when making any decision.In terms of corruption and scandals, either in businesses or public offices, those officials or business related personnel should be punished and be held accountable for their wrongdoings. Such action could only be made possible when the government has clear and sound policies to prevent such situation from arising.儒家义利观在当今社会仍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儒家对追求实现义之情操的追求,以及如何以实现义来追求利,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儒家的义利观

儒家的义利观

儒家的义利观
所谓“义利观”是指人们如何对待伦理道德和物质利益关系问题的观点。

这里的“义”主要包含两方面的意思:
一是“正义”,即指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指思想行为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标准;二是“义气”,即主持公道,同情他人的正义行动或甘于替他人承担风险和牺牲的气概。

这里的“利”指物质利益和功利,它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

义利观注意:
需要注意的是,因传统儒家有其固有的阶级局限性,所以其思想也会带有一定的阶级色彩。

在当代社会中,义利观常表现于商业中的重义轻利和重利轻义现象。

良好的义利观,通常以重义轻利为基础,为社会普遍群众创造价值,汲取较少的物质财富;而歪曲的义利观,具体表现为拜金主义,甚至忽视道德,践踏诚信等。

在中国传统美德中,正确的义利观占有很高的地位,是中国古代人民所推崇的做人经商的终极追求。

关于儒家义利观的哲学思考

关于儒家义利观的哲学思考

关于儒家义利观的哲学思考儒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社会发展和人们的思维方式。

儒家的义利观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之一,对于人们的行为准则、社会伦理和政治治理方式都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儒家义利观的内涵、特点以及其对当代社会的启示等方面展开哲学思考。

一、儒家义利观的内涵儒家义利观强调的是以仁爱为核心的伦理理念,以及以利益和荣誉为目标的价值追求。

儒家强调以仁爱为核心的伦理理念。

在儒家看来,人的n理可以从“仁”上找到。

在《孟子》中曾写道:“仁者,人恒为己,己恒为人。

”仁者即是具有慈爱之心,为他人着想的人。

儒家认为,仁者能够在人际关系中建立和谐,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使社会和谐稳定。

在儒家的伦理观念中,仁是一种包容、宽厚的人格品质,是一种积极的人际关系态度,是一种回报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儒家强调的是以利益和荣誉为目标的价值追求。

在儒家看来,人的价值在于其所取得的利益和荣誉。

《论语》中有“学而优则仕”的说法,强调学问的追求是为了获得利益和荣誉。

儒家还强调了侠义精神,认为人应当抱有一种担当社会责任的精神,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奋斗。

这种价值追求在儒家的义利观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儒家义利观的特点在于其注重个体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以及它所提出的仁爱利益的统一。

儒家注重个体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

在儒家看来,个体的道德修养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每个人都要努力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孟子》中曾说:“修身者,修家;修家者,治国;治国者,平天下。

”儒家通过强调个体的道德修养,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儒家提出的仁爱利益的统一也是其特点之一。

在儒家看来,仁是一种包容、宽厚的人格品质,是一种积极的人际关系态度,同时也是一种回报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而利益则是人们所追求的目标,是一种行为的动力。

儒家通过强调仁爱利益的统一,来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三、当代社会对儒家义利观的启示儒家义利观对当代社会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价值观念混乱、社会关系日趋紧张的情况下。

谈孔子的义利观

谈孔子的义利观

谈孔子的义利观孔子是中国古代的伟大思想家、教育家和政治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他的思想体系包括政治、伦理、教育、文化等多个领域,其中义利观是他重要的思想核心之一。

孔子的义利观强调以“义”为主导,而将“利”放在次要的位置。

他认为人的行为应该以道义准则为标准,而不是单纯追求个人的私利。

他认为一个人应该放弃自私的欲望,追求道德的完善和正直的品德。

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意思是,君子能够和别人互相交流和学习,而小人只会追求自己的私利,不与他人和谐相处。

孔子的义利观体现了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观,即“仁”。

仁是孔子对于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基本要求。

他认为一个人应该以仁为本,在对待他人时要有爱心、善良、宽容和理解。

他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句话强调了要以同情心对待他人,不要做自己不愿意被别人对待的事情。

这就是孔子用“辩”的方式强调的相互人道关系的核心至善命题。

孔子不否认个人的利益追求,但他认为个人的利益应该建立在正确的道德基础之上。

他认为个人的追求应该符合道义的要求,才能最终实现真正的利益。

他强调,一个人应该以仁义为基础,追求个人的利益,而这种利益应该是符合道义的,有益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

对于社会的利益,孔子也提出了一些观点。

他认为,政治家和统治者应该追求社会的利益和公共利益,而不是自己的私利。

他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意思是,一个政治家应该关心民众的利益,而不是追求个人的荣华富贵。

他的政治哲学强调,一个国家的繁荣和富强是建立在公正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之上的。

孔子的义利观体现了他对于人际关系、社会秩序和道德行为的看法。

他认为人应该以道义为准则,放弃自私的欲望,追求道德的完善和正直的品德。

他主张以仁为本,关心他人的利益,并通过追求个人的利益实现社会的共同利益。

他的义利观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中国古代文化和今天的社会伦理观还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儒家义利观的现代价值

儒家义利观的现代价值

儒家义利观的现代价值咱们来聊聊儒家那套义利观,搁现在社会里头,那可是满满的正能量,跟咱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就像老树发新芽,古老智慧焕发新生机。

首先说说“义”,这玩意儿可不是挂在嘴边的空话,它是咱们心里头的一杆秤,秤砣稳不稳,就看咱能不能在利益面前站得住脚。

你想啊,现在社会上诱惑多了去了,钱权名利,哪个不让人眼馋?但儒家老早就说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说的就是咱们得凭良心赚钱,别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儿。

比如说,你开个餐馆,食材得新鲜吧,卫生得达标吧,不能为了多赚俩钱儿就用地沟油、假羊肉,那可不是“义”之所为,长久下来,砸的是自己的招牌,丢的是人心。

再聊聊“利”,别一提钱就觉得俗气。

儒家也不是反对赚钱,关键是得赚得光明磊落,用得心安理得。

咱们努力工作,升职加薪,改善生活,这都是正当的“利”。

但要是为了私利,不择手段,甚至损害他人利益,那就成了“见利忘义”,最终只会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

记得小时候老人常讲,“吃亏是福”,这话里头就藏着儒家的智慧——有时候吃点小亏,成全了别人,也给自己积了德,长远来看,这“利”可就不止一点点了。

接下来,咱们说说儒家义利观在现代社会的几个具体表现。

一是家庭和睦。

你想啊,家里头要是整天为了钱争来争去,哪还有亲情可言?儒家讲究“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这背后都是“义”在支撑。

大家互相体谅,互相扶持,家才能成为温暖的港湾。

二是职场道德。

在职场上,咱们得讲诚信,守规矩,别搞那些偷奸耍滑的小动作。

同事之间,相互帮助,共同进步,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让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的长处,实现自己的价值。

三是社会责任。

作为社会的一员,咱们得有担当,得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无论是捐款捐物,还是志愿服务,都是“义”的体现。

当咱们看到别人因为咱们的帮助而露出笑脸时,那种内心的满足感和成就感,是任何物质利益都无法比拟的。

总之啊,儒家的义利观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咱们前行的道路。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咱们更得坚守这份初心和底线,让“义”成为咱们行动的指南针,让“利”成为咱们奋斗的动力源泉。

论语中的义利观念

论语中的义利观念

论语中的义利观念论语是中国古代儒家学派的经典之一,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和思想观点。

作为一个传统文化学者,我对论语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其中的义利观念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探讨论语中的义利观念,即仁义、利与道德、利与社会秩序。

首先,论语中的义利观念体现在对仁义的强调上。

仁义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观,也是论语的重要主题之一。

孔子认为,人应该以仁义为准则来行事,关心他人的利益,追求和谐和善良。

在《论语·卫灵公》中,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这句话表明了孔子将仁义与利益区分开来,认为真正的君子应该以义为先,而不是以利益为先。

这种强调仁义的观念在论语中反复强调,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道德追求。

其次,论语中的义利观念也涉及到利与道德的关系。

孔子认为,利益应该与道德相结合,不能追求短期的私利而忽视道德准则。

在《论语·阳货》中,孔子说:“君子贫而无怨,达而不骄。

”这句话表明了孔子对于利益的看法,他认为君子应该不计较自己的贫穷,而是要坚守道德原则,不为私利所动摇。

这种将利益与道德相结合的观念在论语中得到了体现,强调了道德的重要性。

最后,论语中的义利观念还涉及到利与社会秩序的关系。

孔子认为,利益应该与社会秩序相适应,不能为了个人的私利而破坏社会的稳定。

在《论语·里仁》中,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这句话表明了孔子对于利益与社会秩序的关系的看法,他认为真正的君子应该以义为先,而不是以个人利益为先。

这种将利益与社会秩序相结合的观念在论语中得到了体现,强调了个人行为对于社会的影响。

综上所述,论语中的义利观念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核心价值观。

论语强调了仁义的重要性,将利益与道德相结合,并将利益与社会秩序相适应。

这些观念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提醒我们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不能忽视道德准则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性。

作为一个传统文化学者,我深感论语中的义利观念对于我们的生活和社会有着重要的启示,希望能够通过研究和传承,将这些观念传递给更多的人,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儒家的“义利观”及其当代价值

儒家的“义利观”及其当代价值

儒家的“义利观”及其当代价值摘要儒家文化中包含着丰富的义利观思想。

其“义利统一”“见利思义”“先义后利”“以义制利”“舍生取义”的思想在今天仍具有现实的启发和指导意义。

当今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研究这一思想对于树立“见利思义,公利大于私利,关注庶民百姓约束当政者私利”。

所以这就要求我们作为当代社会的一员我们必需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在充分肯定“利”带给我们的好处时,我们更要在遵循“义”的基础上追逐“利”而达到“见利思义”。

关键词:儒家;义利观;当代价值AbstractContains a rich view of thought in Confucian culture. Its "unity of righteousness" "Leith" "meaning first, then Lee", "Li" and "sacrificing life" thought of today still has a real inspiration and guidance. In the context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in China today, studying the idea for setting up the "Li siyi, public than private, concern ordinary people constrained power private gain". So we as a member of contemporary society, we need to establish the correct "viewpoint", in full recognition of "Lee" bring us benefit, we have to follow the "meaning" Chase on the basis of "benefit" and achieve "Leith".Key words: Confucianism; View; Contemporary value目录TOC \o "1-2" \h \z \u摘要2Abstract 3目录4前言5一.儒家“义利观”的主要内容6(一)义与利的平衡6(二)见利思义7(三)不放于利而行7(四)重义轻利9二、儒家义利观的启示9(一)对公利(民利)的肯定9(二)反对过分的追逐利益9(三)义与利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10三、儒家“义利观”的当代价值10(一)见利思义10(二)公利大于私利11(三)关注庶民百姓约束当政者私利12参考文献13谢辞14前言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学派颇多,但是最终都没落了,孔子和孟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却发展昌盛,而后更是在中国以及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可见其学说丰富的内涵和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先秦儒家的义利观

先秦儒家的义利观

先秦儒家的义利观一、引言义利观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先秦时期,儒家对于义利观的探讨已经开始,其中孔子、孟子等人对于义利观有着深入的思考和独特的见解。

二、义利观的概念义利观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追求的道德价值和物质利益之间的关系。

在儒家看来,人们应该尊重道德价值,但同时也不能忽视物质利益。

因此,在实践中需要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

三、孔子对于义利观的看法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他强调了道德价值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并认为只有坚持道德才能保证社会秩序和个人幸福。

同时,他也认为物质利益不可忽视,但应该在道德准则下进行追求。

四、孟子对于义利观的看法孟子认为,“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也”,他认为道德力量是最强大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

他也认为物质利益是必要的,但应该在道德准则下进行追求。

此外,他还提出了“仁政”的理念,即通过仁爱之心来治理国家。

五、荀子对于义利观的看法荀子认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在于知义”。

他认为人类之所以能够成为社会生活的主体,是因为我们具有道德意识和能够理解义务。

同时,他也强调了物质利益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性恶论”,即人类天生就具有自私和冷酷的本性。

六、总结先秦儒家对于义利观的探讨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现实意义。

他们既强调了道德价值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又不能忽视物质利益在人类生存中所起到的作用。

因此,在实践中需要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这也是儒家思想所倡导的“中庸之道”。

先秦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

先秦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

先秦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一、引言儒家义利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思想之一,其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先秦时期儒家义利观的起源和演变、儒家义利观的内涵和特点以及儒家义利观的现代意义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先秦时期儒家义利观的起源和演变1. 儒家思想的兴起先秦时期,中国处于一个分裂而动荡的时期。

在这个背景下,孔子创立了儒家学派,并提出了“仁者爱人”的思想,强调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尊重、关爱和帮助。

2. 儒家义利观的初步形成随着儒家学派逐渐壮大,孟子等后继者开始进一步阐述了仁爱之道,并提出了“天下为公”的思想。

这种思想强调社会公正和人民福祉,对于后来儒家义利观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3. 儒家义利观的完善到了战国时期,孔子学派的思想已经得到了广泛传播和发展。

在这个时期,荀子、韩非等学派也开始提出各自的观点,并对儒家义利观进行了批判和完善。

其中,荀子提出了“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必须通过教育和规范来约束人的行为。

而韩非则强调法制和利益,认为只有通过法律制度和利益诱惑才能维护社会秩序。

三、儒家义利观的内涵和特点1. 以仁爱为核心儒家义利观的核心是仁爱之道。

仁爱是指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尊重、关爱和帮助。

在儒家义利观中,仁爱被视为一种道德标准,并被认为是实现社会公正和人民福祉的关键。

2. 坚持道德原则儒家义利观强调道德原则的重要性。

在这种观念下,个人的行为应该符合道德规范,并以此来维护社会秩序。

同时,儒家义利观也认为政治权力应该受到道德约束,并强调君主应该以身作则,成为道德榜样。

3. 重视社会公正和人民福祉儒家义利观认为,社会公正和人民福祉是实现社会稳定和繁荣的基础。

因此,政治权力应该服务于人民,并以此来实现社会公正和人民福祉。

同时,儒家义利观也强调经济利益的重要性,并认为经济发展是实现国家繁荣和人民幸福的关键。

四、儒家义利观的现代意义1. 弘扬中华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义利观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

关于儒家义利观的哲学思考

关于儒家义利观的哲学思考

关于儒家义利观的哲学思考儒家义利观是儒家思想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儒家哲学对于人类生活和社会关系的一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

儒家义利观强调的是道德伦理的价值,即义,而非个人私利,即利。

儒家义利观认为个人应该以道德为先,追求和实践有利于社会和众多人的境界,而不是追求个人私利。

儒家义利观来源于儒家对于人性的理解。

儒家认为人性本善,具有良知的存在。

人的天性使得他们有着追求善良和美好的愿望。

儒家主张个人应该虚心谦逊,反省自己的过错,以此来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同时也是为了造福他人。

这种道德追求的本质是在于我们对于他人需求的正确认识,并以此为中心来塑造自己的人格。

儒家义利观也强调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儒家认为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个人离不开社会,社会也离不开个人。

人只有在与他人相处中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

儒家义利观认为个人应该与他人和谐相处,以道德为准则来判断和行动。

通过与他人互助合作,个人才能得到发展和进步。

而个人的发展和进步,则又会反过来造福他人和社会。

儒家义利观还提出了“以义为本”的道德观念。

儒家认为,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

个人行为应该符合道德规范,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己的道德素养。

儒家注重个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通过实践来践行道德,以此来实现个人的价值和社会的和谐。

儒家义利观还提出了“仁”的观念。

仁是儒家最基本的道德伦理规范,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

儒家认为人的本质是善良的,而善良的最高境界就是仁。

仁者是一种有感恩心、有责任心、有同情心、有爱心、有公正心的人。

通过追求仁,个人将自己的兴趣和利益与他人的需要和福祉结合起来。

个人在实践中发展自己的人格,同时也造福了他人和社会。

儒家义利观的哲学思考是基于中国古代社会和人性的深入了解而形成的。

儒家认为,个人的价值是在社会关系和相互依存中实现的。

个人应该以道德为先,追求和实践有利于社会和众多人的境界。

只有通过实践来践行道德,才能实现个人的价值和社会的和谐。

《汉代儒家义利观研究》

《汉代儒家义利观研究》

《汉代儒家义利观研究》一、引言汉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儒家思想在这一时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其中,义利观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更是成为了汉代儒学研究的重点。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出发,深入探讨汉代儒家的义利观。

二、儒家义利观的历史背景汉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的鼎盛时期,经济发展迅速,社会稳定。

在此背景下,儒家思想得以迅速传播和发展。

义利观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观念之一,受到了广泛关注。

在汉代社会,人们普遍认为道德伦理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而义利观正是道德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义利观的基本内涵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内涵包括“重义轻利”和“以义为上”。

在儒家看来,道德价值高于物质利益,人们应该以道德为重,追求正义和公道。

同时,人们应该以义为上,即以道德原则为指导,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

四、汉代的儒家义利观表现形式在汉代,儒家义利观主要表现为尊卑有序的等级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在家庭中,尊卑有序的伦理关系被强调,子女要孝顺父母,夫妻要相互尊重;在社会中,人们要遵守礼仪规范,尊重长者、贤者,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此外,汉代的儒家还强调了“仁爱”的重要性,认为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关爱、帮助。

五、汉代儒家义利观的影响与价值汉代儒家义利观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不仅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和谐,还促进了道德伦理的普及和发展。

同时,它也为后世的儒家思想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在当今社会,儒家义利观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

它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

六、总结与展望总的来说,汉代儒家的义利观是一种以道德为重、追求正义和公道的价值观。

它不仅在当时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应用,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当今社会,我们应该继续发扬光大这一价值观,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

同时,我们还需要对汉代儒家的义利观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以更好地理解其内涵和价值。

先秦诸子义利观简述

先秦诸子义利观简述

先秦诸子义利观简述一、儒家义利观1. 仁治义利观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之一,他提出了仁治义利观。

他认为,为人处世应以仁为本,仁者能够做到利他利己,关心他人的利益同时也能追求自己的利益。

孔子强调个人应该以义利为导向,注重稳定社会秩序,强调家庭、社会及国家的和谐发展。

2. 天命义利观曾子是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他提出了天命义利观。

他认为,个体的利益应该符合天命,遵循天理,以成全大义。

为人处世,个体应该追求天命所赋予的个人使命,同时追求群体利益的最大化。

二、道家义利观1. 无为而治的义利观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强调无为而治。

他认为,不要追求繁文缛节,要保持简单、谦和自然的状态。

在老子看来,人们应该追求道的理念,不刻意追求个人或社会的利益,而是尊重自然规律,顺应自然而行。

三、墨家义利观1. 兼爱非攻的义利观墨子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提出了兼爱非攻的义利观。

他认为,人们应该以利他为出发点,追求全人类的利益最大化。

墨子反对战争,主张和平,倡导互助互利,主张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追求社会的利益最大化。

四、法家义利观1. 法治与功利的义利观韩非是法家学派的创始人之一,他提出了法治与功利的义利观。

他认为,人们应该借助法律来约束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他看来,个体利益应当服从整体利益,个人行为应遵循法律规范,以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五、名家义利观1. 名利统一的义利观荀子是名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提出了名利统一的义利观。

他认为,名和利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偏废其一。

在他看来,个人应该追求品德和道德的提高,同时也要追求个人利益的实现,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结语在先秦诸子的义利观中,不同的学派提出了各自的理念和观点。

儒家强调以仁为本,追求义利的平衡;道家主张无为而治,顺应自然;墨家强调兼爱非攻,追求全人类的利益最大化;法家主张法治与功利相结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名家强调名利的统一。

每个学派都有其独特的理念,都在追求社会和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论述百练:儒家的“义利之辨”及其现代价值

论述百练:儒家的“义利之辨”及其现代价值

论述百练:儒家的“义利之辨”及其现代价值材料一:“义利之辨”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哲学课题,其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周时期,不过其明朗化和具体化则在春秋战国。

在春秋战国时期,井田制瓦解,"礼崩乐坏",社会秩序和伦理规范遭到重大破坏,人们往往为追求个人利益而忘却社会礼法和道德义务。

这种情况下,"义为利本,见利思义"的义利思想便应运而生。

作为儒学创始人的孔子对“义利之辨”有着清醒的认识。

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孔子承认了“嫌贫爱富”的人性前提。

一般来说,人人皆向往富贵的生活而厌弃贫贱的生活,这种欲望具有人性的合理性。

甚至孔子自己也向往富贵的生活,"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第二孔子认为见利思义,义然后取。

获得利益一定要符合“道”,即儒家所主张的社会伦理规范。

当义利冲突时,要舍利取义。

因此,《论语》中说“子罕言利”。

孔子还将义利的不同取舍作为划分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标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要成为君子,在行为准则上要以"义"为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孔子以"人民之利"为义,他强调"修己以安百","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要求统治者"因民之利而利之",这不仅符合安邦兴国的原则,也符合人道主义原则。

孟子是孔子思想的直接继承者和发扬者,在“义利之辨”上,孟子继承孔子的心利观,但也有一定的改革和扭曲。

孟子认为"仁者,人心也;义者,人路也,人心本善,追逐利益是人“不能尽其才”的表现。

因此,孟子在人性规定上取消了追求利益的合理性,并且在现实社会中寻找到了逐利的危害性。

当梁惠王问他有什么利于魏国的建议时,孟子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儒家思想的义利观

儒家思想的义利观

儒家思想的义利观
儒家思想的义利观是儒家思想的核心部分,它蕴含了一种以“义”为主宰,以“利”为辅佐的原则,是实践伦理道德、维护法律公理、倡导公正公平的观点。

基于义利观,儒家主张要明确权利、责任,强调社会的维系,同时也得出这样
的结论:不仅要把它放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还要将它视为概念,以此改变社会状况,创建真正公正和谐的社会。

儒家义利观强调,应当在正义和利益之间灵活取舍,采取有利于公共利益,维
护公共义务的方向。

即使受社会环境优势和劣势影响,也应把公正放在首位,平等对待每一个人。

它以文化和道德,开启一种以平等和协作为基础的公正社会,帮助人们在困难的情况下择善而行、礼尚往来,化解冲突,使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和谐。

儒家思想的义利观既为服务社会也为服务于个人,义利观不可分割,要把努力
放在促进公平、公正上,但又不能追求完全对等,义利观在公正之中把利害关系调整融汇贯通,使个体的利益受到保护,社会的和谐也因此得到维护。

总之,儒家思想的义利观旨在指导社会公平、公正,以求和谐美满。

它提供了
一个灵活的原则,将正义和利益会汇聚到一起,从而为社会构建一个良好的环境,使人们能够实现最大的利益,保障义务和权利。

关于儒家义利观的哲学思考

关于儒家义利观的哲学思考

关于儒家义利观的哲学思考儒家义利观是儒家哲学重要的理论思想之一,儒家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该建立在义和利的基础上。

这一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伦理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对当代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

在此,我们将对儒家义利观进行哲学思考,探讨其内涵和现实意义。

儒家义利观强调义和利的统一。

儒家认为,义和利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交融、相互依存的。

在人际关系中,应该遵循义的原则,即以仁爱之心对待他人,体现出人伦之道,而在社会实践中,又要追求最大化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这种统一观念为人们指明了处世的准则,使得人们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不失去对他人的尊重和关怀,从而建立起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儒家义利观呼吁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平衡。

儒家强调个人应该追求利益,但同时应该以义的原则约束自己的行为,以确保自己的利益不损害他人的利益。

在社会关系中,个人应该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也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利益。

这种平衡观念使得社会秩序更加稳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儒家义利观注重个人修养和道德品质的培养。

儒家认为,要想实现义和利的统一,首先要从个人修养入手,培养自己的道德品质和人格魅力。

只有具备了良好的道德素质和人格魅力,才能在实践中发挥出义利观的最大价值,真正做到以义感化利,以利促进义。

个人的修养和道德品质也能够影响到社会的整体风貌,推动社会的向善与进步。

儒家义利观对当代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

在当今世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愈发复杂,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也愈发尖锐。

此时,儒家义利观的理念能够为我们提供宝贵的参考。

我们应该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不忘初心,始终坚守义的原则,以真诚、宽容和善行对待他人,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互助关系;在社会实践中,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念,摒弃狭隘的个人私利,关注整体利益,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

儒家义利观是儒家哲学的核心之一,其内涵和现实意义对于当代社会而言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

《先秦儒家利益观探析》范文

《先秦儒家利益观探析》范文

《先秦儒家利益观探析》篇一一、引言先秦时期,儒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核心,儒家思想以其独特的利益观,对社会的发展和人的价值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旨在探析先秦儒家的利益观,探讨其内涵、特点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二、先秦儒家的利益观1. 义利并重先秦儒家认为,义与利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

在儒家看来,追求利益是人的天性,但这种追求必须在义的框架下进行。

儒家强调以义为先,以利为后,即追求利益的同时,必须遵循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

这种义利并重的思想,体现了先秦儒家对人的社会性和道德性的认识。

2. 重视人的价值先秦儒家认为,人的价值高于一切,包括物质利益。

儒家强调人的尊严和价值,认为每个人都应该被尊重和关注。

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不能以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来追求自己的利益。

这种重视人的价值的观念,体现了先秦儒家的人文关怀和道德追求。

3. 均衡协调先秦儒家在处理义利关系时,强调均衡协调。

即要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保持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的平衡。

儒家认为,过分的追求物质利益会导致道德沦丧和社会混乱,而过于强调道德原则则会束缚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因此,先秦儒家在义利之间寻求一种均衡协调的关系,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先秦儒家利益观的特点1. 重视道德规范先秦儒家的利益观以道德规范为基础,强调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必须遵循道德原则和伦理规范。

这种道德规范不仅是个人行为的指南,也是社会秩序的基石。

2. 关注人的需求先秦儒家在追求利益的同时,关注人的需求和幸福。

儒家认为,人的需求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而幸福则是人的最终追求。

因此,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必须关注人的需求和幸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3. 强调社会和谐先秦儒家的利益观强调社会和谐与稳定。

儒家认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因此,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先秦儒家利益观的影响先秦儒家的利益观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

儒家“义利观”与现实意义一、何谓“义利观”?“义利观”是关于伦理道德(义)与物质利益(利)的关系及人们如何对待这二者的观点。

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倾向是重义轻利,尚义贬利。

二、古代儒家思想中“义利观”的发展(一)先秦时期:Ⅰ“义利观”的早期记载:早在《周易》中就有“利者,义之和也”的说法。

认为一定的道德行为必然获得一定的功利,“义”与“利”是统一的。

《国语·晋语一》中讲:“民之有君,以治义也,义以生利,利以丰民。

”同书《晋语二》中有:“废义则利不立”。

可见,在先秦时期, 关于义利二者的关系已有较明确的观点,即义利统一,义是利的根本。

Ⅱ春秋时期:孔子的“义利观”1、整体感知孔子“义利观”孔子所言之“利”与今天所说的“利益”范畴相近,它是指主体对一定对象如物质子无义利之辨,“因民之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 《论语·尧曰》) 所谓“民之利”即公利也,孔子一贯主张“利之”。

对于私利,孔子不完全否认,他毫不讳言自己有求利之心,“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 《论语·述而》) 可见,在私利方面,义和利也是可以相通的。

但要“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篇》),即在考虑获得个人的物质利益时, 必须考虑其是否符合“义”, 必须考虑所得是否正当合法。

2、读材料释义孔子“义利观”在《论语》中, 曾有2 4次提到“义”。

其内容大体可分以下三个方面:(1)“义”是君子的美德:(列举数例)①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论语·里仁篇》)②子曰:“君子义以为质, 礼以行之, 孙(逊) 以出之, 信以成之。

君子哉! ”(《论语·卫灵公篇》)③子曰:“夫达也者, 质直而好义, 察言而观色, 虑以下人。

”(《论语·颜渊篇》)④子曰:“主忠信, 徙义, 崇德也。

”(《论语·颜渊篇》)⑤子曰:“群居终日, 言不及义, 好行小慧, 难矣哉! ”(《论语·卫灵公篇》)⑥子曰:“见义不为, 无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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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义利观及其价值儒家学说是入世的哲学,其关注的人生、社会问题很多,义与利便是其中一个重大的伦理问题,而其价值所在也能引发我们对当今社会的思考。

何谓义?何谓利?义者,“事之所宜也”,是某种特定的伦理规范,道德原则,是儒者们心中至高无上的道义。

利者,“人之用曰利”,后世多指物质利益。

如何看待二者的关系,便形成义利观。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儒家并非不讲利,否定利,而是先肯定了利的客观存在和合理性,这点在儒家代表人物的言语、论著中皆有揭示。

孔子认为追求富贵是人的本性,“富与贵,人之所欲也”,认为君主在主持国政时应把解决人民的物质生活放在首位,他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而要“因民之利而利之”。

子贡问政时,他回答:“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可见孔子比较看重人民的物质生活,不过他存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思想,并对义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故“罕言利”,对利持谨慎保守的态度。

推崇“民为贵”的孟子,也强调人民的物质生活利益,“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岁免于死亡”,指出君主治国应以民利为重。

荀子也肯定了利的客观存在性,指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

虽尧舜不能去民之利,虽桀纣不能去民之好义”。

董仲舒也肯定了义与利相互依存的关系:“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

利以养其体,义也养其心。

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

儒家集大成者王夫之也说:“出利入害,人用不生”,指出人离开物质利益就要陷入危害境地,不能充分发挥人的作用。

可见在儒家义利观中,讲利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义与利的关系,即二者孰轻孰重,才是义利观的核心所在。

义与利的关系,包含着两重内涵。

首先,二者是一种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

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基本模式是家国一体化,家庭是国家赖以建立的基础,国家其实是家族的扩大,在国家这样一个大家族中,秩序的稳定、矛盾的调和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在君臣父子上下尊卑之间,儒家强调一种整体精神,家族、国家的利益成了至高无上的义,个体须对这种义负责任、有义务,应限制自我私欲。

儒家强调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的绝对服从无疑很对历代统治者的胃口。

其次,二者是一种物质利益与道德原则的关系。

儒家的伦理思想中,“居仁由义”可说是道德的理想境界,儒家有种种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个人追求物质利益之时,不能违背义,要受义的制约,孟子说“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正是此意儒家之于义利,一直是重义轻利。

孔子赞颜回“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也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其中体现的是一种重义轻财的态度,是在贫乏的物质生活中寻求精神富足的心态,强调道德上的幸福感。

儒家就是讲利也要落到义上。

彭更曾问孔子:“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孟子回答:“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

可见,孟子并不在乎利大利小,关键在于是否有义,有则利再大不为过,无则利再小也不能受。

到了朱熹,更是指出“利是从那义里面生出来,凡事处置得合宜,利便随之,所以‘利者义之和’盖是义便兼得利”,可见儒家主张的是见利思义,以义导利,强调人的主体利益意向要与道德的价值取向一致。

孔子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易其道去之,不去也”。

求富贵去贫贱都应以义为准绳,以义导利,以义去恶,否则将适得其反。

董仲舒要求以利导义:“圣人之制民,使之有欲不得过节;使之敦朴不得无欲。

无欲有欲,各得以足,而君道得矣”。

这说的正是通过义的引导调节,达到义利兼得,而这正是儒家的理想境界。

当这种理想境界不可得,即义利不能两全之时,儒家做出了先义后利、舍利取义,甚至舍生取义的选择。

在儒家看来,义与利不是独立的关系,而是一种价值选择关系。

孟子关于鱼和熊掌的比喻就很能说明这种价值选择。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辞也”。

在此,孟子极大地强调了义的重要性,为了义,生命都可以舍去,更不用说一己之私利了。

董仲舒提出“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要求人们超越功利,保持道义和人格上的完满。

朱熹极力宣扬“不谋利,不计功”的思想,在义与利的选择上,强调“必以仁义为先,而不以功利为急”,利永远在义后,选择义,淡化对物欲的追求,取得道德上的满足感。

王夫之“生以载义,生可贵;义以立生,生可舍”,人生因行义而可贵,也可为义舍去生命,是对孟子“舍生取义”精神的继承和发扬,将义的重要性提到生死的高度。

义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渗透在儒者的日常生活、人生追求与选择中。

儒家思想中,义占据着举重若轻的地位,对利的追求与获取,不仅要受义的制约,必要的时候,因义而要放弃利,这就是儒家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

儒家的义利观,与其产生发展的时代社会密切相关。

作为历代统治者所沿用的统治思想,儒家对义利的看法顺应了统治阶级的要求。

一方面维护了社会秩序,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的等级有了“合理”的存在;另一方面,深受儒家学说熏陶的志士仁人们又“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的“兼济天下”的人生追求,体现了对社会深切关注的入世精神。

对于经济活动与道德伦理之间的关系,儒家的义利观也做出了价值判断。

从孔子奠定的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的思想始,义始终占有更重要的位置,制约着经济追求。

这种制约对约束人们内心的物欲膨胀是有效的。

孔子“饭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体现了对物质享受的淡泊对精神享受的追求,避免因对金钱物质的过分追求而导致的人的异化。

就算是“君子爱财”,也要“取之有道”,这对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的稳定无疑有良好的约束作用。

儒家的义利观是一个并不新鲜的话题,但在今天,却不是一个只属于过去的话题,对我们仍有启示意义。

现代社会的人们自是不安于“一箪食,一斗羹”的境况,求富是人的本能欲望,贫穷也不是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如何去求?取儒家义利观的精华就是:以义去求。

在求利的同时,以义为准绳,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就会为社会的利益做各种事。

这种人生理想鼓励人们超越功利境界,追求完善的道德人格。

本着这种精神,我们可以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与选择,在今天的义与利的问题上如此,在人生与社会的其它问题上也如此。

孔子之义利观义,“义者,宜也”(《中庸》),便是"适宜"的意思,后来则代指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尊循的最高原则和应当追求的最高道德;利,是指能满足人类生活需要的利益和功利,这概念出现得很早义利问题是中国古代道德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处理好两者关系,对国家、政治、经济、伦理及社会风尚都具有十分重创要的作用。

几千年来,历代思想家对它进行了反复讨论。

诸子中,法家提出了“贵利轻义”主张;道家以既超道义有超功利的态度来看待义利;而墨子既不是重义轻利,也不是重利轻义,而是义利合一,志功双规;而儒家创始人孔子提出了“重义轻利”(或者说“先义后利”)思想。

孔子提出了“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孔子一方面继承了春秋中期晋国大夫丕郑、里克的观点,也认为“义以生利”,所不同的是孔子强调行义要符合礼的规定,孔子说:“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

”(《左传》)认识到利益是使老百姓安定的重要因素,治国安民不能忽视利益的取得。

就社会而言,孔子并不否认功利是其发展的重要基础。

《论语·子路》里,孔子在进入卫国时,曾和冉有说过一段在“庶”(人口兴旺)、“富”(生活富裕)、之后进行“教”(教育)。

由此可见,孔子肯定了实际功利对于社会发展是不可缺少的。

另一方面,在义利关系上,孔子又明显表现出以义制利,先义后利的思想,孔子说“见利思义”(《论语·宪问》)。

符合道义,取之无妨,这叫做“义然后取’(《论语·宪问》。

在孔子在与子贡谈论食、兵、信、三者孰为重时,孔子以信为第一,认为“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

足食和足兵体现了功利追求,而民信则属于道德追求的范围,这段话是子贡以非此即彼的极端形式,要求孔子在义利之间做出选择。

在这种对立下,孔子将道德追求置于优先于利的地位。

一言以蔽,我们不难发现"重义轻利"是适合我们现在社会的义利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道德和金钱的关系问题明显的凹现出来了。

正确看待和处理义和利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也是关系到做人、立身的大事,我们应当高度重视。

孔子所说的"见利思义",有助于启迪社会成员在这方面做出正确的道德取向。

尽人皆知,当今社会“拜金主义”蔚然成风,“物欲横流”势不可挡。

那么我们现在要做的应是去规范,也就是如何让它'理性'。

而我们完全可以鉴借孔子的“重义轻利”来进行调节。

孔子的义利观显然是大题目,不才所学甚浅,故再引卫君翰兄一文,该文观点新颖,见地颇深,今摘录如下——举一些论语中的例子,简要说明一下孔子思想中的义及义与利之间的关系。

里仁篇,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于比。

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没有一定的主张非要怎样不可,也没有一定反对的事情,一切行事只求合于义。

这章直接说明了义是君子对于一切天下事物的行事衡量标准,而且这个标准不是固定的,而是会改变的。

述而篇,子曰:德之不修…闻义不能徒…是吾忧也。

知道义了之后,还不能修正自己的言行以求合于义,是我害怕忧虑的啊。

颜渊篇,子张问崇德辨惑…徒义…知道义了之后便修正自己的言行,以求合于义。

以上这两章说明义由知而来,而且因为知有所增加改变,义也会随之变化。

里仁篇,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一切行事以求利为目标的话,宪问篇,子路问成人….见利思义…利益当前必须要想到义。

(亦即义然后取)季氏篇,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见得思义。

见有所得必须要想到义(亦即义然后取)宪问篇,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

子曰:其然?岂其然乎?公叔文子对于合于义的东西才拿取,所以别人不觉得他真的有拿取。

孔子说:这样吗?真是这样吗?言下之意为孔子不太相信公叔文子已经真的做到此一境界了。

述而篇,子曰饭疏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经由不义而来的富贵对我而言只像是天边的浮云一般。

意为看看就算了,怎么也不可能会想要去拥有它的。

里仁篇,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君子了解义,行事也以义为标准。

小人了解利,所以行事易追逐利益。

卫灵公篇,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君子固然也有穷困之时,但不至于像小人一样,一旦穷了就放滥横行。

意为君子重义,不像小人一般因穷困便无所不取。

以上七章说明义与利之间的关系。

子路篇,子夏为莒父宰。

问政。

子曰:…无见小利…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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