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定周期明细表
—27
计价收费专用秤
电子计价秤试行检定规程
1年
—28
售粮机
售粮专用秤试行检定规程
1年
11
定量包装机
—29
定量包装机
机械定量秤检定规程
1年
—30
定量灌装机
液态物料定量灌装机试行检定规程
1年
定量自动衡器检定规程
1年
液态物料定量灌装机试行检定规程
1年
12
轨道衡
—31
轨道衡
静态机械轨道衡检定规程
6个月
动态秤量轨道衡检定规程
检定规程
6个月
26
血压计
—54
血压计
血压计和血压表试行检定规程
见规程
数字式电子血压计检定规程
1年
—15
定量铊
杆秤检定规程
1年
砝码试行检定规程
1年
9
天平
—16
天平
扭力天平试行检定规程
1年
非自动天平试行检定规程
1年
架盘天平检定规程
1年
液体比重天平检定规程
1年
10
—17
杆秤
杆秤检定规程
1年
—18
戥秤
杆秤检定规程
1年
—19
案秤
移动式杠杆秤检定规程
1年
电子计价秤试行检定规程
1年
弹簧度盘秤检定规程
1年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定周期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种别序号
种别名称
检定规程名称
检定周期
1
尺
—1
竹木直尺
木直尺检定规程
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
—2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定周期明细表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定周期明细表以下是已改写好的文章: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定周期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种别序号检定规程名称检定周期1 竹木直尺 1尺-2 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 1年2 面积计—3 6个月3 玻璃液体温度计—4 3个月4 套管尺—5 1年5 钢卷尺 2 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作废 1年6 带锤钢卷尺测深钢卷尺—6 见规程见规程7 铁路轨距尺—7 1年8 皮革面积计—8 1年9 玻璃液体温度计电接点玻璃温度计检定规程 1年10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 1年11 高精密玻璃水银温度计检定规程 2年12 体温计检定规程半导体点温计检定规程 1年13 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产品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1年14 谷物水分测定仪烘干法谷物水分测定仪检定规程 1年15 热量计水流型气体热量计试行检定规程 1年16 绝热型氧弹热量计检定规程 3年17 等温型氧弹热量计检定规程 3年18 砝码砝码试行检定规程一、二等2年,其它1年19 链码增铊定量铊砝码试行检定规程 1年20 台秤电子计价秤试行检定规程 1年21 度盘秤弹簧度盘秤检定规程移动式杠杆秤检定规程 1年22 地秤固定式杠杆秤检定规程机电秤试行检定规程光栅秤试行检定规程滚轮式皮带秤试行检定规程 1年23 皮带秤电子皮带秤试行检定规程 1年装后第一个检定周期为6个月24 吊秤电子吊秤试行检定规定机械吊秤检定规定 1年25 散粮电子定量秤试行检定规程 1年程定角试雷达测速仪试行检定规程,是针对手握式雷达测速仪而制定的检定规程。
抵频测振仪试行检定规程是用于抵频测振仪的检定。
交流电能表(电度表)检定规程用于交流电能表的检定。
最大需电量能表试行检定规程用于最大需电量能表的检定。
风压表工作用液体压力计试行检定规程和膜盒压力表试行检定规程分别是用于风压表和压力表的检定。
血压计、血压表、眼压计、汽车里程表、压陷式眼压计、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振动监测仪都有各自的检定规程和检定周期。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册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序号 1 2 3 ... 仪器 名称 设备 型号 出厂 编号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使用 地点 强检 用途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目录序号及名称
年月ຫໍສະໝຸດ 备注日★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 量行政部门认定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 请周期检定。 说明 ★强检用途: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 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申请单位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强检器具免费检定申请表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单位地址:
联系人:
于煜
联系电话:
安徽浙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三号写字楼1805
15375062291Fra bibliotek填报日期:
2017/6/12
序号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名称 规格型号
1
兆欧表
2
接地电阻测试仪
ZC11D-10 ZC29B-2
器具编号 安装地点或用途
/079 /509021
电梯安装检测 电梯安装检测
强检类型
上一周期检定信息
检定机构
检定有效 期
审核意见 (计量所填
写)
需要说明的事项:
说明: 1.申请单位应对照实物如实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本表填满后可增加行数填写,按照强检类型填写; 2.【强检类型】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列入国家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并用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表
标准考核合格证书号
送检
现场检定
(2)何时经何单位检定:已检定两年以上的计量器具应填写到目前为止最后一次检定时间何单位
(3)此表一式二份,企业留一份,当地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4)工作计量器具不填标准考核证书号
(5)要求书写工整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测量范围
制造厂
仪器编号
数量
何时开始
使用(年月)
检定方式
申请安排
检定时间
申请安排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表
填报单位:经办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测量范围
制造厂
仪器编号
数量
时间
申请安排
检定单位
标准考核合格证书号
送检
现场检定
填写说明:
(1)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申请表-附件2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
序号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强检形式
项别
种别
强检计量器具用途
用途说明
1
填写仪器上标注的名称
填写仪器上标注的仪器编号
应注明是周期检定或首轮强检
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
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
应填写: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
说明其用途,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
2
3
4
5
示例:
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XXXXXX
周期检定分ຫໍສະໝຸດ 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医疗卫生
临床分析
2、
电子汽车衡
XXXXXX
周期检定
秤
电子秤
贸易结算
商品的称重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眼镜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检定)申报表
位应对照实物如实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备案意见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填写,计量检定单位受理意见由计量检定单位填写,本表填满后需另外附页,器具使用单位均需盖公章,未盖章无效; 3安装/使用地点:指具体的科室、部门或使用场所; 4.上次检定日期:指上次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日期;5.计量器具用途: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提交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6.本报表一式三份,一份交与计量行政部门,一份交计量技术机构,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档。
xx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检定)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申报类别: 备案□ 申请检定□。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请单(1)
实验室确认人:
申请人签名: 张秀臣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单位公章:
YN-100BF
18094990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5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94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6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92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7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96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8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88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9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91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10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95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计量器具 强检类型代码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安装/使用地点 撬车
受理意见
是
否
备注
2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87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3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93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4 压力表
1.6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表.
(3)此表一式二份,企业留一份,当地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4)工作计量器具不填标准考核证书号
(5)要求书写工整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测量范围
制造厂
仪器编号
数量
何时开始
使用(年月)
检定方式
申请安排
检定时间
申请安排
检定单位
标准考核合格证书号
送检
现场检定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表
填报单位:经办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测量范围
制造厂Biblioteka 仪器编号数量何时开始
使用(年月)
检定方式
申请安排
检定时间
申请安排
检定单位
标准考核合格证书号
送检
现场检定
填写说明:
(1)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情况说明
1.使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如何进行登记造册、申请检定使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如何进行登记造册、备案、申请检定?创建者Admin 日期 2005年8月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四个方面的用途,确定本单位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目录并登记造册。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首次申请检定前登录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网站登记,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规定指定计量检定机构,并将指定结果通过网站公告。
申请人应根据网上公告,持待检计量器具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提出申请,由计量检定机构受理申请。
每台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指定检定机构只进行一次。
已经指定过检定机构的计量器具不再上网登记,直接向原指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计量法规定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包括哪几类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国家计量局发布)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本目录。
二、本目录所列的计量器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
本目录内项目,类别:1、贸易结算2、安全防护3、医疗卫生4、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具体项目为: 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 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 4.体温计:体温计; 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6.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7.热量计:热量计; 8.砖码:砝码、链码、增砣、定量铊; 9.天平:天平; 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 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 12.轨道衡:轨道衡; 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 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 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 16.液体量提:液体量提; 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 18.酒精计:酒精计;19.密度计:密度计; 20.糖量计:糖量计; 21.乳汁计:浮汁计; 22.煤气表:煤气表; 23.水表:水表; 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 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 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 27.眼压计:眼压计; 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30.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31.测振仪:振动监测仪; 32.电能表: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分时记度电能表; 33.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测量仪;35.场强计:场强计; 36.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 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 38.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 39.活度计:活度计; 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 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2分析源; 42.声级计:声级计; 43.听力计:听力计; 44.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ح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 45.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 46.仪、SOح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 47.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 48.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荧光光电比色计; 51.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 52.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 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54.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 55.屈光度计:屈光度计。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请检定流程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请检定流程一、申请检定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确认所需检定的计量器具种类、型号和数量。
3.准备好计量器具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4.确保计量器具符合强制检定的时间要求。
5.选择符合条件的检定机构,了解其收费标准和服务流程。
二、填写申请表格1.下载或索取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请表格,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
2.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计量器具的用途、测量范围、精度等信息。
3.如有特殊要求或需要提供额外资料,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并一并提交。
三、提交申请材料1.将填好的申请表格和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2.将申请材料交至选择的检定机构,同时缴纳相应的检定费用。
3.如需要快递寄送,应注意及时跟踪邮件状态并保留快递单号。
四、接受现场审核1.根据约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核,提供必要证明文件和计量器具。
2.现场审核主要包括计量器具的外观和技术参数检查,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的查验。
3.如审核结果符合要求,将安排检定时间并告知申请人。
五、进行检定1.按照约定时间将计量器具送至指定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2.检定过程中,应配合检定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资料,并保证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
3.如需要现场校准或维修,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六、领取检定证书1.在约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领取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书和其他相关文件。
2.核对证书内容是否正确,如有异议应及时向检定机构提出并协商解决。
3.保存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书和其他相关文件,并按规定周期进行再次强制检定。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请流程
2、申请材料为《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纸质在大厅自取,电子版在我院官网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提出申请。
2、受理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安排检定工作。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检定
根据计量检定规程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定工作,检定合格的,发给检定合格证书;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请流程
办理地点
嘉兴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业务受理大厅
办理期限
1、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审查,通知申请单位是否受理。
2、通过审查受理的强制检定:
对具备现场检定条件的,自接到检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定。
对不具备现场检定条件的,自收到送检计量器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确需延长检定时间的,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3、《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强检对象
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企业、事业单位和省有关部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
3、行政执法、司法鉴定中用于认定事实和判定法律责任的工作计量器具;
4、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附表一)的工作计量器具。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请检定申报表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请检定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申报类别:备案√□申请检定√
2.申请单位应对照实物如实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备案意见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填写,计量检定单位受理意见由计量检定单位填写,本表填满后需另外附页,未盖章无效;
3.安装/使用地点:指具体的科室、部门或使用场所;
4.上次检定日期:指上次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日期;
5.计量器具用途: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提交证书复印件)、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
6.本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计量行政部门,一份交计量技术机构,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档。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确认表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Array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确认表
二、器具信息
说明:1.安装/使用地点:指具体的科室、部门或使用场所,其中水、电、气表应如实填写到住宅区/栋;
器具用途:指用于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
检定有效期:指上次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有效期。
2.申请单位应对照实物如实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本表填满后可另外附表填写。
3.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需提供对应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此表一式一份,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保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地址:
填报日期:2020年05月13 日
申请单位负责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
说明:1、申请单位请对照附件一:《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如实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本表填满后可另外附表填写:此表一式三份,两份交计量技术机构,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
2、安装/使用地点:指具体的科室、部门或使用场所;计量器具用途:指①贸易结算②安全防护③医疗卫生④环境监测⑤社会公用计量标准⑥部门或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上次检定日期:指上次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日期。
3、申请单位需提供上次检定证书复印件,建标单位需提供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