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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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

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

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学生辅导员是学校重要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岗位,他们承担着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评估学生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履行情况,制定了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

本文将从办法的制定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时间等方面展开,以期全面解析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

一、办法的制定目的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的制定,旨在促进学生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辅导员的能力和素质,为学校培养高素质的学生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内容学生辅导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操守、工作业绩、团队合作、学术能力和自我发展等方面。

1. 职业操守:考核辅导员的职业道德水平、遵守岗位职责、是否恪守学校纪律等。

2. 工作业绩:考核辅导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如辅导学生、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推动学风建设和学生发展等。

3. 团队合作:考核辅导员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如能否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协作能力和互动沟通等。

4. 学术能力:考核辅导员是否具备一定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是否能够提供科学的指导和辅导。

5. 自我发展:考核辅导员是否注重自我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升,是否持续学习和更新教育理念等。

三、考核方法学生辅导员的考核方法应该灵活多样,并兼顾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的结合。

1. 定量评价: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学生和家长对辅导员工作的满意度等数据,定量评估辅导员的工作。

2. 定性评价:可以组织辅导员的工作汇报会,听取工作汇报和观摩辅导员的具体工作,进行定性评价。

3. 反馈评价:可以邀请学生和家长对辅导员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形成评价反馈。

四、考核时间学生辅导员的考核时间应根据学年制进行。

一般来说,可以每学期末对学生辅导员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展开全面的考核。

五、考核结果学生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按照结果进行奖惩。

对于考核合格的辅导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提升机会。

辽宁科技大学教师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

辽宁科技大学教师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

辽宁科技大学教师(指导员)岗位考查方法(2018年-2021年聘期)(议论稿)为确实增强指导员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全面地查核聘任指导员岗位人员执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状况,激发、调换和激励指导员工作的踊跃性、主动性和创建性,进一步提升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收效,依据《教育部对于成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体制的建议》(教师[2014]10 号)《普通高等学校指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辽宁科技大学教员工岗位查核管理方法》(校发 [2018]23 号)1.等有关文件精神,拟订本方法。

2.一、岗位基本要求3.爱国守纪。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戴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戴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恪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党和国家教育路线、目标和政策,保护社会稳固和校园和睦。

4.敬业爱生。

忠诚教育事业,建立崇敬职业理想;恪尽责责,甘于奉献;环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做学生良师良友。

5.育人为本。

育人为本。

坚持立德树人,依照教书育人规律、学生成长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提升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醒、道德质量、文化修养,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1-1.2.3.4.进学生全面发展。

5.为人师表。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以崇高师德、人品魅力和学问风采教育感染学生;典范恪守社会公德,保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俗;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言传身教。

6.终生学习。

坚持终生学习,勇于开辟创新,主动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法及有关学科知识,踊跃组织展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究,参加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不停拓展工作视线,努力提升职业能力修养和职业能力。

7.服务社会。

勇担社会责任,流传优异文化,热情公益,自觉肩负社会义务。

8.二、岗位基本职责9.每年达成人事处规定的额定工作量工作任务。

10.每年负责起码16学时教课工作。

指导员教课工作范围为“思想政治道德与法律涵养”“局势与政策课”“就业指导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与安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班会或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心理咨询”或其余认定的政治理论课与文化素质公选课。

辅导员考核方案(实习班)

辅导员考核方案(实习班)
(2)班级出现突发情况,辅导员不能及时到场开展工作,处理问题不得力以致造成不良影响扣2分,严重后果,一票否决。
(3)处理学生事件不到位,出现学生群体事件、政治事件、重大治安或者刑事案件及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一票否决。
十、个人工作成果(8分)
1.能积极探索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学生工作有创新,有成果,在学期末进行考核时由个人提供相关材料。(6分)
附一:《辅导员考核表》(适用于实习班辅导员)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方式
得分
一、品德修养(6分)
1.安心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严于律己,为人师表;(2分)
系部检查为主,以系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各级领导、老师和学生等提供的事实资料为辅。
2.热爱学生,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理解学生,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事业心强。(4分)
以学校、系部检查结果为依据
5.按时参加辅导员例会,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抓好工作落实;(1分)
以学生处、系部的签到册为依据。
6、毕业生发放;(2分)
按学生处规定执行
7.完成好每月5120值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2分)漏岗一次或处置突发事件不利(扣2分)
以学校、系部工作结果为依据。
4.规范工作汇报制度,每月进行1次班级工作总结并向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主任系统、全面的汇报一次学生工作;(2分)
(1)学生中存在违纪行为,辅导员了解情况,但虚报、瞒报,被学校、系里查处的扣1分;
(2)辅导员应该掌握的班级情况,但因工作不细致没有掌握,致使未能及时上报,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分;
(4)班级工作卓有特色,得到学校领导肯定的,由领导提议加分的,可加2分

辅导员考核办法

辅导员考核办法

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加强学生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的工作,使辅导员考核工作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为了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辅导员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的辅导员工作,根据_____大学《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辅导员工作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辅导员队伍,规范学生政治辅导员管理和考核体系,使学生思想教育工作队伍成为维护校园稳定的骨干力量,提高我院学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的稳定、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

二、考核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定相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辅导员的考核实行个人自评,学生评议,学院考核与学生工作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个人自评占20%;学生评议占40%;学生工作部考核占40%。

四、考核机构(一)为保证考核机制的充分实施,加强考核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学院专门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设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五、考核程序每年度进行一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时间定于当年3月中旬。

学生对辅导员的评议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

(一)个人自评:辅导员按考核内容要求,认真总结个人本年度工作,并自评打分,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二)学生评议:学生工作部组织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_____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并通知辅导员考核工作组派员参与。

学生评议结果由学生工作部汇总统计。

(三)学生工作部考核:学生工作部结合日常考核记录和辅导员自评、学生评议进行集中考核,并初步确定考核结果。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等级考核办法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等级考核办法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等级考核办法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学院《关于 2008 年职工工资调整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导员岗位等级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陈志胜成员:相关院领导、人事处、学工处。

二、岗位等级设置辅导员岗位设置五个等级,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专职辅导员按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年限、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

辅导员等级由学院辅导员岗位等级评审工作小组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评定 . 。

每级任职年限满三年以上,可以申报晋级。

三、等级评审条件(一)五级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一年以内的 [ 含试用(见习)期 ] 按《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考核达到 70 分(含)以上(二)四级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三年以上(含三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按《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考核达到 80 分(含)以上(三)三级辅导员:具有相关学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五年及以上(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时间为六年及以上)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并以学院名义公开发表论文两篇的,同时承担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之一的教学工作,按《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考核达到 90 分(含)以上。

(四)二级辅导员:具有相关学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校辅导员岗位上任职八年以上(无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时间为九年及以上),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并以学院的名义公开发表论文三篇,承担了上述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按《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达到 95 分(含)以上。

(五)一级辅导员岗: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十二年及以上,(无专业技术资称的,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时间为十四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并以学院的名义公开发表论文四篇,其中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每学年在院内举办有关教育管理等相关报告,按《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考核达到100 分。

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

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

XXX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力求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效。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条辅导员工作考核以日常工作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考评。

(一)德1、政治觉悟: 是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2、政策理论水平: 是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学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3、工作作风: 是否爱岗敬业, 把工作放在首位;是否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服务学生,以学生为中心,做学生的良师益友;4、师德状况: 是否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工作落实:是否重视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抓好落实。

(二)能1、组织管理能力:主要考核工作中组织、管理方面的方法、水平和效果以及处理、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2、创新能力:能否积极探索学生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3、科研能力:能否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并撰写相关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4、表达能力:是否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勤1、计划执行情况:学期、学年是否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并进行总结;2、开展主题班会情况:能否按要求组织主题班会,安排布置工作,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形势政策教育、职业规划教育、就业指导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3、与学生谈心谈话情况:是否经常与学生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4、能否经常进教室、宿舍了解情况;5、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能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综合测评、评先评优、助学贷款等工作,并充分发挥导向作用;6、指导班级建设情况:能否认真建立班级学生管理档案,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指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7、指导党团工作情况:能否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推优工作;能否协助党总支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8、能否按时参加学校、院(系)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和培训;9、能否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和院(系)部署的各项任务,无延误现象。

辅导员月度考核与岗位津贴管理办法

辅导员月度考核与岗位津贴管理办法

辅导员月度考核与岗位津贴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坚持立足岗位、注重实际,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为标准,做到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常规工作实绩与应急处理表现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学校在职在岗辅导员。

三、考核组织及考核工作基本程序(一)辅导员考核工作由学生处、人事处主要负责,包括考核原则的确立、考核指标的设定、考核结果的审定、考核争议的处理等,团委、后勤保障处、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提供考核相关数据。

(二)学生处具体负责辅导员月度考核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和整改,并根据《辅导员月度考核表》考核内容和要求,对辅导员实际工作进行评分,形成考核意见和结果。

(三)学生处应将辅导员月度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沟通反馈后于每月25日前将辅导员月度考核结果汇总后提交至人事处备案。

(四)人事处根据学生处提交的考核结果,建立考核档案、核算辅导员岗位津贴。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辅导员月度考核以月实际工作为依据,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组织建设及事务管理、维护校园稳定等内容进行,具体考核指标详见《辅导员月度考核表》。

(二)辅导员月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1.在事关政治原则、立场和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品行不端而造成恶劣影响者,或出现学校对教职工年度考核规定"不合格"条件者;3.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严重不良后果;或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与后果者;4.不能正常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在开展学生评奖评优、资助、发展党员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5.在辅导员考核中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和数据行为者。

辅导员考核办法

辅导员考核办法

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客观、准确、全面评价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原则辅导员工作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体现客观公正、民主监督、注重实绩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一、政治思想素质、组织观念、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二、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情况及效果,发表论文情况;三、指导学生班级、党团组织建设及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情况;四、指导班级开展优良学风和班风建设的情况及效果;五、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奖惩、评定奖学金、安全文明宿舍建设等)情况及其成效;六、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情况及其成效;七、学费收缴工作开展情况;八、毕业生就业率、升学率情况。

第三章考核办法一、由学生处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量化表,增强可操作性。

二、学校每学年对各学部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辅导员进行考核。

采取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分学生评议、二级学院考核、学院部门考核三个方面,其中学生评议占30分,二级学院考核占30分,学生处考核占30分,各部门考核占10分,满分l00分。

三、个人小结。

辅导员按考核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进行述职,并向所在学部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四、学生评议。

学生评议由学部组织进行,学部在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范围内随机组织1/4数量的学生,由学生按照《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

五、二级学院考核。

由各二级学院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辅导员主任、办公室主任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各自二级学院辅导员的综合测评情况,填写《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二级学院评议表》,进行评定打分。

六、学生处考核。

学生处按照《辅导员考核加减分细则》根据辅导员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制定,工作目标的实施,学生思想教育、出勤、活动及表现情况,以及参加学院会议、例会等加减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考核制度,根据《XX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考核工作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处)会同人事处、组织部等部门牵头,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以年度为单位,一般在每年12月份进行。

第三条辅导员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学生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二、考核方式、内容及程序第四条考核方式分为辅导员自评、所带班级学生民主评议、二级学院考核、学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辅导员自评占总分的10%、所带班级学生民主评议占总分的20%、二级学院考核占总分的40%、学院综合考核占总分的30%。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程序(一)辅导员自评辅导员自评在各二级学院的领导下,由辅导员本人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对全年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总结,进行书面述职,并填写《XX学院辅导员考核自评表》。

自评的内容主要由《XX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规定》中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组成。

(二)所带班级学生民主评议学生民主评议以辅导员所负责的班级为单位,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代表填写《XX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民主测评表》,参与测评的学生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各二级学院随机抽取。

(三)二级学院考核由各二级学院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组织本二级学院的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对本二级学院辅导员的工作评议,填写《XX学院辅导员考核二级学院评分表》(附件3)。

(四)学院考核学院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会同人事处、组织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辅导员的工作评议,填写《XX学院辅导员考核职能部门评分表》。

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学工[2007]58号**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4号令)精神,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提高办学水平与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1、工作表现与工作态度2、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工作深入情况、工作例会参加情况、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召开学生干部会议和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情况、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处理情况、每月一次班级班会情况及工作总结情况以及论文撰写情况等.3、学生管理情况——包括宿舍文明建设情况、学生违纪情况、学风状况和班风状况等。

4、学生党建工作落实情况5、其他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包括学生思想教育活动的组织情况、谈话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学生品德测评、奖学金评定、各类评优完成情况,学生帮困助学情况,学生心理咨询情况及其他临时性任务承担完成情况等。

二、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量化指标辅导员考核量化指标,见《**高校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

三、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组织和考核等级评定辅导员的个体考核由系(院)组织进行,考核结果报考核小组和学院领导审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辅导员经院考核小组评议产生,名额不超过辅导员总数的20%.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工作失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①连续四周不按学院要求组织学生教育活动,不深入学生宿舍、教室走访学生,了解学生动态;②三次不参加校或院辅导员工作例会③学生出现违纪、突发事件、严重旷课等情况,辅导员不按规定及时上报学院、不及时通知学生家长,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引发事端;④领导评价、学生评价得分之和少于5分;⑤其他明显不尽职行为产生不良后果,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实绩、发放辅导员津贴、奖励和推荐评选院先进个人和院优秀辅导员的基本依据。

大学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大学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大学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对象和原则第二条各学院在专职辅导员岗位满一学年以上者(含一学年)参加量化考核;未满一学年者,只写考核小结,由学院鉴定,不参加等级评定。

第三条按照专职辅导员的工作性质和教学周期的特点,每年9—10月份完成对专职辅导员上一学年工作的量化考核。

第四条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职辅导员的量化考核工作,包括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的审定、考核争议的处理等。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相应的专职辅导员量化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学工办主任、班主任代表等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专职辅导员量化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六条专职辅导员量化考核工作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学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第七条考核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分≧90分为优秀,75~90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八条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包括职业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与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评分规范由学生工作部(处)每年年初根据实际制定或修订,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第四章考核方式第九条专职辅导员的量化考核分为学院考核、学生评价、学校绩效评估、奖励加分等四个部分,并按一定权重计入量化考核总成绩。

第十条学院考核和学生评价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绩效评估和奖励加分由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处、校团委组织实施。

辅导员考核办法

辅导员考核办法

辅导员考核办法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加强学生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的工作,使辅导员考核工作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为了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辅导员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的辅导员工作,根据_____大学《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辅导员工作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辅导员队伍,规范学生政治辅导员管理和考核体系,使学生思想教育工作队伍成为维护校园稳定的骨干力量,提高我院学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的稳定、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

二、考核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定相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辅导员的考核实行个人自评,学生评议,学院考核与学生工作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个人自评占20%;学生评议占40%;学生工作部考核占40%。

四、考核机构(一)为保证考核机制的充分实施,加强考核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学院专门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设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五、考核程序每年度进行一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时间定于当年3月中旬。

学生对辅导员的评议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

(一)个人自评:辅导员按考核内容要求,认真总结个人本年度工作,并自评打分,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二)学生评议:学生工作部组织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_____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并通知辅导员考核工作组派员参与。

学生评议结果由学生工作部汇总统计。

(三)学生工作部考核:学生工作部结合日常考核记录和辅导员自评、学生评议进行集中考核,并初步确定考核结果。

大学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

大学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

大学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第一章考核的宗旨和原则第一条为切实发挥辅导员岗位的育人作用,激励和促进学生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大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辅导员岗位的考核,旨在落实辅导员工作岗位职责,科学评价岗位绩效,充分实现岗位价值。

第三条考核原则一、客观、公正、公开和民主的原则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三、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四、自评、学生评价、组织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辅导员岗位考核内容依据《**大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

第五条辅导员岗位考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学生形势政策课的组织情况;2、发生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时对学生的引导情况;3、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情况;4、对学生的思想主流和存在问题的把握和有效的引导情况。

二、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1、指导班级组织建设和对学生干部的培训情况;2、评优表彰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情况;3、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和教育情况;4、预先警示制度的执行情况;5、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重大集体活动的情况;6、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情况;7、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的情况;8、班级贫困生档案的建立和助学工作的开展情况;9、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服务的情况;10、与班主任的协调与沟通的工作情况;11、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12、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学生管理工作的其他情况。

三、学生党务指导与管理:1、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2、学生支部的建设情况;3、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

四、教学与科研工作:1、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情况;2、开展关于辅导员业务及相关专业方面的科研情况。

五、工作要求的落实:1、辅导员周志的填写情况;2、与学生联系沟通制度落实的情况;3、参加培训的情况。

大学辅导员考核评比办法

大学辅导员考核评比办法

大学辅导员考核评比办法为正确评价专职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条例。

一、考核对象全校处级以下专职辅导员。

处级辅导员(含院系党总支副书记)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实施。

二、考核原则(一)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三)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一)辅导员岗位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考核指标见附件)。

(二)辅导员岗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具体标准为:1.优秀:考核总得分≥90,学生评价得分≥24(折合分),且考核总得分名列本院系辅导员测评前列;专职辅导员担任班主任的,同时参加班主任岗位考核并位列本单位班主任考核前30%;每院系原则上推荐1名优秀辅导员;2.称职:考核总得分≥75且学生评价得分≥20(折合分);3.基本称职:考核总得分≥60且学生评价得分≥15(折合分);4.不称职:考核总得分<60或学生评价得分<15(折合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不称职:1.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严重不良后果;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一)辅导员岗位考核工作在每年的12月份开展,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共同实施。

由各院(系)党组织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辅导员岗位考核工作。

(二)辅导员岗位考核实行学生测评、同行及班主任测评与院系考核领导小组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50%(测评表见附件一),同行及班主任测评占20%(测评表见附件一),学生测评占30%(测评表见附件二)。

《湖北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修订)》

《湖北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修订)》

《湖北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修订)》(校党学字﹝2020﹞7号)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领导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15﹞10号),建立健全我校辅导员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实现辅导员队伍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激发辅导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17年第43号令)、《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和《湖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校党学字﹝2013﹞9号),修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一)考核对象为在校工作满1年且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界定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二)考核以自然年为时间跨度,每年考核一次。

二、考核原则及内容(一)辅导员考核为工作专项考核,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力求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评价辅导员工作。

(二)考核内容主要是辅导员岗位职责完成有关情况,辅导员岗位职责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湖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中的界定为准,分处级和处级以下辅导员两个系列考评。

三、考核组织及程序(一)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学生工作等部门和各学院及学生共同参与。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组织部、人事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二)辅导员考核程序分为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学院测评、部门测评、加分认定和学校评议。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委派专人参与学生测评及学院测评工作。

个人自评:辅导员根据岗位职责,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在《湖北大学辅导员考核表》(附件1)中填写年度履职情况。

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模板】

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模板】

附件**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精神,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学校专职辅导员。

第三条考核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2.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效与岗位工作量相结合;3.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4.学生测评、学院考评、学校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考核内容辅导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能”主要包括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勤”主要包括在岗在位情况、工作落实情况、会议出席情况等;“绩”主要包括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和实际工作业绩、育人成效等;“廉”主要指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廉洁自律。

考核标准详见《**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

第五条考核组织辅导员的考核从学校年度考核中单列,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为20%。

具体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进行。

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团委负责人等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第六条考核程序辅导员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一般为6月中下旬。

考核分两个阶段:一是对全体辅导员进行考核,在辅导员本人总结的基础上,采取学生测评、学院党委考核、学校职能部门考核的方式对辅导员进行全面、集中的考核。

二是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核,评选出本年度“优秀辅导员”并进行表彰。

具体程序如下:(一)辅导员总结。

辅导员要根据岗位职责、对照考核标准进行工作总结,填写《**大学辅导员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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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第一章考核的宗旨和原则第一条为切实发挥辅导员岗位的育人作用,激励和促进学生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大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辅导员岗位的考核,旨在落实辅导员工作岗位职责,科学评价岗位绩效,充分实现岗位价值。

第三条考核原则一、客观、公正、公开和民主的原则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三、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四、自评、学生评价、组织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辅导员岗位考核内容依据《**大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

第五条辅导员岗位考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学生形势政策课的组织情况;2、发生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时对学生的引导情况;3、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情况;4、对学生的思想主流和存在问题的把握和有效的引导情况。

二、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1、指导班级组织建设和对学生干部的培训情况;2、评优表彰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情况;3、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和教育情况;4、预先警示制度的执行情况;5、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重大集体活动的情况;6、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情况;7、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的情况;8、班级贫困生档案的建立和助学工作的开展情况;9、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服务的情况;10、与班主任的协调与沟通的工作情况;11、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12、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学生管理工作的其他情况。

三、学生党务指导与管理:1、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2、学生支部的建设情况;3、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

四、教学与科研工作:1、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情况;2、开展关于辅导员业务及相关专业方面的科研情况。

五、工作要求的落实:1、辅导员周志的填写情况;2、与学生联系沟通制度落实的情况;3、参加培训的情况。

第六条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指标见《**大学辅导员岗位考核参考指标》及《学生对辅导员工作考评问卷》。

第三章考核的组织与实施第七条学生处会同组织部和人事处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全校辅导员的考评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

第八条辅导员岗位考核工作实行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以满分100分计算,各占不同的分值。

其中学生的评价占30%的分值,个人自评占20%的分值,学生处的评价占15%的分值,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评价占35%的分值。

一、个人自评:辅导员对本人一学年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总结,对照本办法以及《**大学辅导员岗位考核参考指标》所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指标,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对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客观的自评,并向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组织的述职报告会上进行述职。

二、学生评价:由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负责从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中随机选30%的学生,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掌握学生对辅导员的评价情况。

三、组织考评:包括学生处和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评价。

学生处和各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评价依据平时对辅导员工作的记载情况及辅导员工作实绩确定。

第四章考核等级及考核结果使用第九条辅导员岗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根据辅导员岗位考核得分情况,85分以上为优秀,60—84分为合格,考核分数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评优、职务晋升,津贴发放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对于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辅导员,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要和该辅导员进行警示谈话。

考核不合格者应调离辅导员岗位。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专职学生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岗位考核由所在学院参照本办法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考核的时间和年度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实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大学学生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一一年度)填表说明:1.表内项目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填写项目要完整、清晰,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2.学生评价意见由各院分管学工的书记负责对学生的问卷调查并填写反馈情况。

3.学生处和各院学工领导小组依据辅导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考评意见。

4.考核结果明确填写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结果。

5.本表作为辅导员年度考核材料,考核结束后由各学院负责保存备查。

学生对辅导员工作考评问卷一、辅导员工作能力测评1.作为辅导员,他是否热爱辅导员工作,并具有敬业和创新精神?A、他十分热爱辅导员工作,敬业并能主动创新B、他对辅导员工作具有一定的热情,但敬业和创新做的不够C、热情程度一般,敬业和创新精神一般D、对辅导员工作不够热情E、毫无热情,没有敬业和创新精神2.在处理班级事务的时候,辅导员是否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A、能及时处理情况,思路清晰,领导能力很强B、处理情况比较及时,领导能力较强C、处理情况一般,且领导能力一般D.勉强能解决问题,领导能力较差E、不能处理问题,领导能力很差3.辅导员能否将来自学校或院系的与同学有关的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同学?A、能及时准确地传达信息B、能较为及时地准确地传达信息,但当私人事务繁忙时,就会在信息传达上出现延误C、最终能传达到同学,基本及时准确D、几乎不传达E、根本不传达4.辅导员是否愿意与班级的每位成员充分信息共享,并对班级的每位成员都一视同仁、公开、公正、公平?A、完全能够做到8.有些信息还是采取了保密C、信息共享程度一般,对部分同学有偏袒D、基本不公开信息E、根本不公开信息5.你的辅导员是否能够较好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特殊事件?A、可以很好地处理,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反应敏捷,处理得当B、虽然不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能通过其他途径将问题进行处理C、可以在第一时间赶到,并尽快处理,效果尚可D、没有发生过突发事件,无法做出评价E、辅导员面对突发事件、特殊事件,不能第一时间到场且处理问题欠妥,无法给同学提供真正帮助6.辅导员在与同学交谈时,能否认真聆听,并给予积极回应?A、仔细、认真而且热心,给出有建设性的意见B、较仔细认真,意见具有一定的建设性C、能够聆听,但意见明显可有可无,缺乏建设性D、不太专心,且意见不够E、基本不能7.辅导员是否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社会工作(活动),并给予他们自由选择的权力?A、积极给同学意见,并给予支持和鼓励B、能给出必要的意见,但支持和鼓励较少C、不给意见,随便同学D、不太赞成同学参加班级以外的工作E、坚决反对同学参加任何班级以外的工作8.辅导员是否能够经常性地肯定同学所取得的点滴进步,并帮助他们成长?A、完全能够,并乐意与同学一起成长B、基本能够,但时间花的较少C、基本能够,但对同学的成长不太关心D、基本不能,且对同学的成长漠不关心E、完全不能,甚至经常给出错误意见9.辅导员自身的学术水平如何,是否能在学生的学习方面提供一定的指导?A、辅导员的专业学习十分优秀,并能够向学生提供充分学习指导B、辅导员的学术水平较好,能够向学生提供一定的学习指导C、辅导员学术水平一般,仅能就一些粗浅的问题给予指导D、辅导员学术水平较差,给予指导很少E、辅导员水平很差,毫无帮助10.辅导员能否对班级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并有较高的办事效率?A、资源配置能力很强,勇于创新,效果好B、资源配置能力一般,创新不够,效果一般C、配置能力低,效率较差D、不能配置,对班级不关心E、滥用资源,效率低下二、辅导员工作绩效测评1.你班的日常工作是否有一套合理有效的制度规范并有效执行?A、有,并执行得力B、有,并执行较好C、有,执行情况一般,不过奖学金这样的大事还是比较规范的D、有,但在执行中常常走样E、没有2.你是否能够在想与辅导员谈话时及时找到他并有所收获?A、在同学需要他的时候就及时出现在同学身边,并能够为同学答疑解惑,提供各方面的帮助B、通常能够及时找到他,也能得到较好的帮助C、不能及时找到他,但一旦找到,他还是能够给予我一些实质性的帮助D、不能及时找到他,即使找到收获也很小E、不能及时找到他,他对同学不太关心,不愿意真正为同学解决难题、提供帮助3.辅导员是否了解班级每一位同学的情况,并给予个性化的指导?A、对每位同学都很了解,并能给予个性化指导B、对每位同学都较为了解,但没有个性化指导C、对每位同学的个人情祝不太了解,但对班级的整体有较好把握D、对班级的大多数情况不太了解E、对同学情况不闻不问4.你班的班委、党团支部是否在班级建设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A、他们堪称表率,成为班级的向心力B、他们能够为同学做些实事,有一定威信C、表现一般D、党员混同一般同学,班委和党团支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E、他们在班级中产生了负面影响5.你与辅导员的沟通渠道是否畅通?A、辅导员提供了方便的联络方式,有事情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到辅导员B、辅导员会安排好固定的时间,专门解决同学的问题,其他时间较难找到C、辅导员安排了固定时间,但执行效果一般,其他时间较难找到D、辅导员比较难找,没有留下容易找到他本人的联络方式E、基本找不到,沟通渠道很不畅通6.辅导员是否重视宿舍的文明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A、十分关心,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效果明显B、比较关心,能够按要求到学生宿舍,效果较好C、关心程度一般,偶尔到学生宿舍,效果一般D、辅导员不关心,没有到过学生宿舍,效果较差E、辅导员不关心,效果很差7.你认为辅导员对你在成长中的帮助?A、很大,影响我的成长B、有帮助,需要他的指导C、有一些帮助D、有一些帮助,但没有发挥作用E、没有帮助8.你对你的辅导员的道德评价?A、道德高尚的人,有人格魅力B、道德水平较高C、有一定的道德水平D、谈不上道德高尚,但也谈不上有问题E、道德有问题,不能成为辅导员9、你认为你的辅导员的工作方法和敬业精神如何?A、工作方法很乐意被同学们接受,具有很强的敬业精神B、工作方法还符合实际,敬业精神强C、工作方法简单,敬业精神较强D、工作方法不讲究,敬业精神一般E、完全不讲究工作方法,一点敬业精神都没有10.你对你的辅导员的满意指数有多高?A、很满意B、满意C、比较满意D、不太满意E、很不满意注:共20个题目,满分100分。

其中选择A是5分,选择B是4分,选择C是3分,选择D是2分,选择E是。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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