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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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内部控制过程评价

银行内部控制过程评价
6、掌握方案如何进行改进?
评价内容
评价要点和评价方法(不限于此)
评价 结果
备注
内部掌握措施
十一、运行掌握
1、是否制订授信业务程序?(询问并查阅书 面材料)
2、授信业务程序是否掩盖授信全部业务和全 过程并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如《贷 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 引》)(询问并查阅书面材料)
3、授信内控目标是否分解?是否进行监测和 考核?(询问并查阅书面资料)
4、授信内控目标实现状况如何?如何改进?
(询问并查阅书面资料)
5、如何通过授信内控目标提高授信工作和资 产质量?(询问)
评价内容
评价要点和评价方法(不限于此)
评价 结果
备注
五、组织结构
1、是否设立清楚的授信业务组织体系?(询 问并查阅书面材料)
二十、内部掌握体系 对文件的要求
1、涉及授信业务的内部掌握的文件是否充 分?
2、是否存在无章可循的状况?
二十一、文件掌握
授信有关的文件是否得到有效掌握?(在查阅 授信政策、程序等书面材料时脸证)
二十二、纪录掌握
1、是否建立授信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2、授信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是否符合要求?
3、是否遵循档案管理规定?(在业务抽样时 进行验证即可)
1、是否建立授信管理信息系统,持续监控授 信全过程?(询问并查阅书面材料)
2、是否建立完善的客户管理信息系统,全面 和集中把握客户的资信水平、经营财务状 况、偿债力量等信息,以对客户进行分类管 理,对已列入“黑名单”、有逃废债等行为 的资信不良的借款人实施授信禁入?(询问 并查阅书面材料)
3、授信业务有关的信息系统是否得到真正运 用?
5、是否对授信实行统一的法人授权制度,上 级机构是否依据下级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资 产质量、所处地区经济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 授信审批权限?(询问并查阅书面材料)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11.12•【文号】银监办发[2013]258号•【施行日期】2013.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58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银监办发〔2011〕207号)同时废止。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对2013年案防工作进行试评估,并将试评估报告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附件:1.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法人机构)2.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说明3.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模板)4.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监管评价报告(模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2013年11月12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案防工作,客观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情况和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案防工作评估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我评估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评价构成。

银保监发〔2018〕22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银保监发〔2018〕22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22号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1日(此件发至银监分局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

第三条数据治理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内设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覆盖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监管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二)匹配性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三)持续性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推动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有效应用于经营管理。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建立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有效组织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监管数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2.25•【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9号•【施行日期】2005.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9号)《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已经2004年8月2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5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督促其进一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保证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的调查、测试、分析和评估等系统性活动。

内部控制评价包括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

过程评价是对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等体系要素的评价。

结果评价是对内部控制主要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

第三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通过制定并实施系统化的政策、程序和方案,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并保持系统、透明、文件化的内部控制体系,定期或当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审和改进。

第五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

第六条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应接受有关内部控制评价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二章评价目标和原则第七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主要包括:(一)促进商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和商业银行审慎经营原则。

银行重要岗位的内部控制要求

银行重要岗位的内部控制要求

银行重要岗位的内部控制要求
银行重要岗位的内部控制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职责分离:重要岗位的职责应该明确划分,避免职责重叠和冲突。

同时,不同岗位之间应该建立起相互制约和监督的机制,以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2. 授权审批:银行重要岗位的工作应该按照规定的授权审批程序进行,确保各项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对于重要的决策和业务活动,应该进行集体决策或者上报高层领导审批。

3. 内部审计:银行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对重要岗位的工作进行定期审计和监督。

内部审计应该独立于业务部门,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 信息安全:银行重要岗位涉及到大量的客户信息和业务数据,因此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银行应该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5. 人员选拔和培训:银行应该选拔具有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的人员担任重要岗位,并对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第1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D )制度及岗位分离、制约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

【单选】A. 统一授信、统一授权B. 分级授信、分级授权C. 分级授信、统一授权D. 统一授信、分级授权第2题根据监管规定,哪项不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发现案件的情形:(D )【单选】A. 在业务流程中,通过流程监督机制或IT 系统预警功能发现异常情况或案件线索,经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本机构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后续措施发现的案件B. 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监管部门的部署,在组织开展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或案件线索,经机构负责人研究并采取后续措施发现的案件C. 业务流程或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在日常管理监督或通过岗位轮换、强制休假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或案件线索,经向本机构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后续措施发现的案件D. 监管部门在飞行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的第3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正确核算和确认各项代理业务收入,坚持(D ),防止代理收入被截留或挪用。

【单选】A. 收支相抵B. 收支相符C. 收支一本清D. 收支两条线第4题《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代销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由(A )管理代销产品的宣传材料。

【单选】A. 总行或分行B. 支行C. 理财经理D. 会计人员第5题《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C )以上处分。

【单选】A. 警告B. 记过C. 记大过D. 降级第6题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C ), 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单选】A. 重要部门和岗位B. 决策层C. 所有的部门和岗位D. 需要风险控制的岗位第7题《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办法》规定,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实行(C )。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51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七日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健全内部审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保证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部门规章的贯彻执行;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框架内,促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运营,增加价值。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独立于经营管理,以风险为导向,确保客观公正。

第六条中国银监会依据本指引检查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会负责建立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

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高级管理层负责履行有关职责。

董事会应下设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多数成员应是非执行董事。

审计委员会主席应由独立董事担任。

没有设立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组成及委员会负责人由高级管理层确定。

各公司内控考核分项指标

各公司内控考核分项指标

10
1
1
1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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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1 1 1
1 1 1
6
1
1
序号
指标类别及指标
指标分值
分值评定依据(每项考核以达到最低标准,即有(存在)即减) 单项分值 企业是否制定适当的存货、固定资产盘点制度,明确盘点范围、方 法、人员、频率、时间等?每次盘点时企业是否制定详细的盘点计 划?存货盘点是否及时编制盘点表,对盘点情况完整记录? 是否建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交付使用验收制度,并认真实施, 以确保固定资产数量、质量等符合使用要求? 是否授权具体部门或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与维修管理,保 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并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卡片,记录固定资 产的情况? 企业是否建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处置相关的制度,并认真执 行,确定固定资产处置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审批权限? 资产(含生物资产)因管理不善(人为原因)出现重大损失超过 300万以上的(鹿死亡全年超过300头)的
6
10 2 是否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往来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相互及时核对,核对 记录是否完备
10 2
2
1
是否按照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并及时 处理清查出的财产损失
1
3
7
是否按照集团公司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的管理制度,确保在规定的 时间,按照规定的方式,向集团公司及其外部使用者及时报送财务 报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集团财务报告列表规定的会 计报表格式和内容,完整、并准确无误的上报有关财务报表,没有 漏报或者任意进行取舍?
1
2
有完整实用的《员工手册》,且被员工掌握(访谈员工内容) 对于在产品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涉及或掌握企业知识产权、专 有技术、商业秘密等的工作岗位,企业是否与该岗位工作人员签订 有关岗位保密协议,明确其保密义务? 企业是否根据人力资源总体规划,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制定年 度人力资源计划? 是否制定了员工培训计划,培训结果是否经过考核,是否能够胜任 承担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任务与职责要求? 是否按照集团相关管理规定对重要风险岗位(如出纳岗位)采取轮 岗制度 是否按照集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实行近亲关联岗位回避制度的 人事档案是否完整并装订整齐。

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指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评估内容 (2)第一节公司治理有效性评估 (2)第二节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 (5)第三节主要业务风险评估 (6)第四节传染性风险评估 (8)第五节抗冲击性评估 (10)第六节金融管理政策执行和监管有效性评估 (12)第三章评估程序和方法 (13)第一节评估程序 (13)第二节评估方法 (14)第四章评估结果运用 (16)附则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金融稳定评估体系,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行为,完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新型金融组织。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以下简称现场评估)是指通过现场查阅经营活动账表、文件等各种资料和座谈询问等方式,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督促其稳健运行,切实维护金融稳定的一种评估行为。

第四条现场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相结合。

从宏观审慎视角出发评估单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性,识别单家机构风险在跨机构、跨行业、跨区域、跨市场之间的传递以及风险的跨期累积,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非现场监测与现场评估相结合。

非现场监测信息为确定现场评估的对象和内容提供依据,现场评估信息为非现场监测结论提供补充与支持,共同提升金融稳定评估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综合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状况,增强评估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科学性。

(四)全面评估与专项评估相结合。

根据经济金融运行实际情况,既可以对单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状况进行全面风险评估,也可以对特定业务和风险进行专项评估。

第二章评估内容第一节公司治理有效性评估第五条公司治理有效性评估包括组织架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发展战略、信息披露、分支机构管理、附属机构管理等方面。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做好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做好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做好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23•【文号】银保监办发〔2021〕123号•【施行日期】2021.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做好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23号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直销银行、外资银行:今年以来,各银行机构和各级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相关部署,聚焦重点领域、瞄准薄弱环节,强化整治、补齐短板,将狠抓内控合规管理与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应清醒看到,当前银行业面临的经济金融环境复杂严峻,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集中暴露。

有的银行落实国家宏观政策不力,有的银行授信管理领域问题屡查屡犯,有的银行监管套利手段花样翻新。

特别是近期发生的存单质押票据业务、个人信息安全等风险事件,社会影响恶劣,损害了银行业的整体声誉,暴露了相关银行风险合规意识淡薄、业务潜在风险评估不足、核心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缺失、内部员工道德风险突出等问题。

亟需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快弥补管理缺陷和漏洞,从根本上扭转重效益轻合规、内控要求为业务发展让路的局面。

为督促银行机构筑牢内控合规“防火墙”,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夯实银行业高质量发展根基,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守主责主业,坚定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总体上看,银行机构能够自觉主动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各项要求转化为自身发展战略、内控目标和管理行动。

但仍有银行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虚报普惠金融指标数据,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减费让利措施执行不到位。

各银行机构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坚决摈弃偏离主业、脱实向虚、盲目扩张等错误观念和粗放经营模式,坚持正确发展方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业务规模和业务风险的特点,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和报告。

这一规定涉及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评价和报告等方面。

下面将针对这些内容做更为详细的解释。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达到经营目标,有效管理和控制风险,合理保障资产和权益安全所建立的一系列控制措施和制度。

根据这一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这就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据具体的业务规模和业务风险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其适合和有效。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还要保证其有效性。

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金融机构的资产和权益安全。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内部控制评价和报告。

根据这一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和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以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评价结果需要及时向监管机构进行报告,以便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评价和报告等方面,旨在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合规经营,有效防范风险,保护客户利益和金融市场稳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确保其有效性,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内部内部控制评价指南

商业银行内部内部控制评价指南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指南介绍商业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功能。

为了确保商业银行内部运营的正常和稳定,内部控制成为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

本文将探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的指南,旨在帮助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和规范。

什么是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指商业银行为实现其经营目标和使命所建立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以确保资产的安全、遵守法律法规、识别和管理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和运营质量。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的意义内部控制评价是商业银行评估和改善内部控制的关键步骤。

通过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商业银行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提高运营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客户利益和银行声誉。

评价指南的目的和重要性•评价指南的目的是为商业银行提供一个全面的内部控制评价框架和方法。

•评价指南的重要性在于帮助商业银行建立系统性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业务操作和管理流程,提高整体风险管理能力。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指南的内容和要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指南根据国际标准和行业规范,提供了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框架和方法,包括以下方面:内部控制环境评价内部控制环境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 领导层对内部控制的承诺和支持程度。

2. 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是否合理。

3. 内部控制政策和流程是否明确和规范。

4. 内部控制意识和培训是否到位。

预算和管理评价预算和管理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2. 绩效目标和考核制度是否合理和有效。

3. 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4. 管理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风险管理评价风险管理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 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规范性和全面性。

2. 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健全和有效。

3. 风险报告和监测机制是否及时和准确。

4. 应对突发风险事件的能力和应急预案是否有效。

内部监督和审计评价内部监督和审计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 内部审计和监督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考核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考核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考核标准一、前言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资金的中介和风险的承担等重要职责。

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能力,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重视和加强的方面。

本文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考核标准进行论述。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内部控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护资产、防止欺诈和错误行为、提高经营效率以及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

1. 控制环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一个有利于内部控制有效运作的良好控制环境,包括明确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权责清晰的制度等。

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建立风险意识和道德价值观,并通过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

2. 风险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评估应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方面。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风险。

3. 控制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一整套适应业务需求和风险特征的内部控制措施。

控制活动涉及到审批授权、业务流程设计、内部审计和管理制度等方面。

通过这些控制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提升业务的规范性和风险的可控性。

4. 信息与沟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获取和传递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鼓励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确保控制信息流通畅通。

5. 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一套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监督包括监控、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等方面。

通过监督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三、风险管理的考核标准风险管理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保证资金安全和稳定经营的重要保障。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认知、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等方面。

银监办发〔2015〕97号《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5〕97号《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97号2015-6-5近期,全国发生多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客户纠纷事件,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运营,有效防范外部欺诈和内部舞弊引发的案件和风险事件(以下简称“风险事件”),切实加强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防控,更好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落实《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4〕40号)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并定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专项评估,防微杜渐,堵塞制度漏洞。

内审、合规和业务管理条线应定期开展自我排查,加大内部检查力度,着重检查基层营业网点、重点业务岗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及执行的严肃性,防止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经营行为,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监管部门。

二、加强“三道防线”建设。

业务管理条线作为第一道防线应承担起风险防控的首要责任,负责相关业务制度的制订、执行、日常检查和持续改进,及时收集基层机构业务诉求和风险防范建议,动态调整制度、流程、风险控制措施,提出修订重要凭证和合同文本等建议;风险合规条线作为第二道防线应认真落实风险监测、重点业务风险检查、风险事件牵头处置及实施问责等职责;审计监督条线作为第三道防线应加大对重点风险隐患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道防线各部门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有机配合、无缝对接。

三、加强柜面业务流程控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柜面业务流程控制,严格落实现金收付、资金汇划、账户资料变更、密码挂失与重置以及网上银行开通等柜面业务的授权、控制和监督制度。

客户申请办理柜面业务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凭证签字、语音自助提示、屏幕自助显示等方式告知客户其办理的业务性质、金额并得到客户确认,确保根据客户真实意愿办理业务。

柜面办理大额资金汇划应坚持前后台分离、岗位制约原则,实行远程复核(授权)的银行,办理金额超过一定标准的资金汇划业务应实行现场审核与远程复核(授权)相结合的方式;对办理重要业务的客户实行交叉回访;对资金汇划异常的账户,要切实加强布控,及时预警监测异常交易。

金融监管第六章_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金融监管第六章_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整体运作是否 受制于法律、 法规和内部规 章制约,依法 合规经营
上述三大目标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条件、 互相兼容,只有正确地把握三大目标的度与量, 才能有效地实现金融机构内控目标。
2019/12/11
7
第一节 金融机构内控制度概述
我国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目标—07《指引》
1、保证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章和金融机 构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合规性目标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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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金融机构内控制度概述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对内控规定的 表述:
原则 17 –内部控制和审计:银行监管当局必须 满意地看到,银行具备与其业务规模和复杂程 度相匹配的内部控制。各项内部控制应包括对 授权和职责的明确规定、银行做出承诺、付款 和资产与负债账务处理方面的职能分离、上述 程序的交叉核对、资产保护、完善独立的内部 审计、检查上述控制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合 规情况的职能——2006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 心原则》
有效: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 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 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独立: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 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 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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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金融机构内控制度概述
一、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概念
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是金融机构为完成既定 的经营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涵盖各项业务活动,涉 及内部各级机构、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一些 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
• ——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
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 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 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21•【文号】银保监发〔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22号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1日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

第三条数据治理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内设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覆盖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监管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二)匹配性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三)持续性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金融机构作为一国金融体系的微观基础,其内部控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一国经济金融的稳定与发展。

从整个金融监管的体系来看,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是全方位的、外在的监管,维护金融业正常运行的秩序、防止出现系统性或区域性的金融风险,但其监管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金融机构实施谨慎经营来实现;金融同业自律组织的功能在于实现行业内部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护行业的整体利益,防止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的消极后果;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的作用则在于防范和规避风险,实现稳健与审慎经营,这是金融监管目标实现的关键,也是监管当局监管的重点所在。

目前,在许多发达国家已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作为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也是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进行稽核检查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建立内控机制的基本原则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是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关键之一,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是关系到内部控制能否真正发挥控制作用的关键。

一般来说,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来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有效性原则。

要使内部机制充分发挥控制作用,在各部门和各岗位得到贯彻实施,其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具有有效性,即各种内控制度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要真正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此外,执行内控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

任何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不得拥有超越或违反制度的权力。

审慎性原则。

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为了使各种风险控制在许可的范围之内,建立内部控制必须以审慎经营为出发点,要充分考虑到业务过程中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容易发生的问题,设立适当的操作程序和控制步骤来避免和减少风险,并且设定在风险发生时要采取哪些措施来进行补救。

审慎性原则是建立内部控制的最重要原则。

全面性原则。

内控机制必须全面、完整,覆盖到各个业务环节和业务部门,不能留有任何死角和空白点。

如果在业务过程中,有一个环节失控,即使其他各个环节控制再好,也有可能导致风险的发生。

国家队银行的考核标准

国家队银行的考核标准

国家队银行的考核标准
国家队银行的考核标准可能因具体国家和银行体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而言,国家队银行(通常指的是国有大型银行或具有国家背景的银行)的考核标准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规模和增长率:评估银行的资产规模以及资产的增长速度,反映银行的业务扩张能力和市场份额。

2.资本充足率:衡量银行自有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确保银行具有足够的资本来抵御潜在风险。

3.资产质量:评估银行贷款和其他资产的违约风险,以及不良贷款的比例和处理效率。

4.盈利能力:考核银行的收入、利润和利润率等财务指标,反映银行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5.流动性和风险管理:评估银行的流动性状况,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率等,以及银行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管理能力。

6.客户满意度和服务质量:衡量银行提供服务的效率、准确性和客户满意度,反映银行在客户服务方面的表现。

7.创新能力和科技投入:评估银行在金融科技、产品创新和服务渠道等方面的投入和成果,反映银行的创新能力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

8.合规性和社会责任:考核银行在遵守法律法规、反洗钱、反腐败等方面的表现,以及银行在支持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方面的贡献。

这些考核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的金融监管政策、市场竞争环境和银行自身的战略定位而有所调整。

在实际操作中,银行通常会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体系,并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评估,以确保达到或超越既定的考核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标准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标准也日益重要。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标准涉及到各个方面,包括风险管理、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详细介绍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标准的内容。

一、风险管理考核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是考核的重点。

风险管理的指标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对于信用风险的考核主要涉及银行的贷款审核、贷后管理、不良资产处理等方面。

市场风险的考核主要关注银行的投资组合风险管理、利率风险管理等。

操作风险的考核主要涉及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反洗钱风险管理等。

二、资产质量考核标准资产质量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资产质量的指标主要包括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考核中要保持不良贷款率在一定的范围内,并且要有足够的拨备金来覆盖可能的损失。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还需关注风险资产占比、利差等指标。

三、盈利能力考核标准盈利能力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盈利能力的指标主要包括净利润、资本回报率等。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保持稳定的盈利能力,并且追求良好的资本运作效率。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模、市场份额等因素也会对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四、流动性管理考核标准流动性管理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的重要方面。

流动性管理的指标主要包括净稳定资金比率、流动性覆盖率等。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保持充足的流动性,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五、治理结构考核标准治理结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的基础。

治理结构的指标主要包括内控制度、风险管理机制、高管层的风险意识等。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且高管层应具备合适的风险意识。

综上所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标准包括风险管理、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流动性管理和治理结构等多个方面。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要重视这些考核指标,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机制和风险控制能力,以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并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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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考核标准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风险的增加,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
控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定运营和风险控制,
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考核标准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
角度出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考核标准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述。

一、内部控制的定义与目标
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为实现风险控制、运营效率和准确财务报告的
目标,采取的一系列组织措施和管理方法。

其主要目标包括保障资产
安全、提高运营效率、防止和减少风险、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等。

二、内部控制考核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考核应包括金融机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和各个业务领域,确保考核的全面性,不遗漏任何环节。

2.合理性原则
内部控制考核应基于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
考核标准,避免形式主义和机械性。

3.全员参与原则
内部控制考核应鼓励和促使金融机构的全体员工参与其中,不仅仅
是内部审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4.动态性原则
内部控制考核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金融机构的发展和运营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考核标准进行修订和改进。

三、内部控制考核的指标与方法
1.指标的确定
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可以将内部控制考核指标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风险管理、业务流程、内部报告与沟通、人员培训和技能、信息技术支持等。

2.方法的选择
(1)文件审查法
通过查阅和审查相关文件,包括制度规定、报表和决策文件等,评估内部控制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现场检查法
通过实地走访和观察金融机构的各个营业网点,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操作流程的规范性。

(3)问卷调查法
通过向金融机构员工发放问卷,了解他们对内部控制的理解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4)内部审计法
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的检查和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内部控制考核结果的运用
内部控制考核结果不仅要用于评价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落实情况,也可以为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内部控制提供指导和建议。

1.问题发现与解决
通过内部控制考核,可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从而降低风险和损失。

2.内部控制优化
通过分析内部控制考核结果,发现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3.风险预警与管理
内部控制考核可以辅助金融机构进行风险管理,及时预警潜在的风险,减少金融机构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

结论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考核是保障金融机构稳定运营和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

通过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和采取科学的考核方法,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情况。

同时,运用考核结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内部控制,提高金融机构的整体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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