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带输送机安全防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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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带输送机安全防护规范
篇一:胶带输送机使用的安全技术规定
胶带输送机使用的安全技术规定
1.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1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胶带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规定。
1.2使用胶带输送机的巷道应有充分照明,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25m;
1.3胶带输送机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溜煤眼满仓保护、防跑偏保护、速度保护;应装设温度保护,机头机尾等易燃点安装适合井下用的烟雾报警装置,机头使用超温自动喷水装置;
1.4倾斜井巷内使用的胶带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止装置和制动员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1.5胶带输送机使用的液力偶合器,必须使用耐燃的传动介质和合格的易熔塞及防爆片,严禁使用可燃介质和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1.6胶带输送机的巷内,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各转载点必须装设喷雾灭尘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且机道内必须有消防水管,且每隔50m有一个闸门和管接头,机头处备有25m软管;
1.7胶带输送机道内人员经常横越胶带输送机的地方必须装设行人过桥,过桥应有扶手、栏杆;
1.8严禁任何人员乘坐胶带输送机;严禁用胶带输送机除煤矸石以外的任何材料和设备;
1.9 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一共容易碰到的设备外露的传动部分,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或场所(如驱动滚筒、导向滚筒、机尾滚筒、张紧滚筒、拉紧装置、卸载滚筒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栏;
1.10每台胶带输送机机头处必须配备2只合格的干粉灭火器和不少于0.2m3的灭火砂;
1.11胶带输送机运行的巷道,胶带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 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严禁在井下和井口房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休息间;
1.12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扩胶带输送与胶带输送机、胶带输送机与刮板输送机搭接运输的转载点都城必须设置灵敏、可靠的声光信 114
号装置,且机头处必须设置开机前的开机警示信号装置;
1.13两台或两台以上胶带输送机搭接运输时,应设置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开动,顺煤流方向逐台停车的联锁装置;
1.14开动胶带输送机必须由专职胶带输送机司机操作。胶带输送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禁止非专职胶带输送机司机进行操作开机;
2.保证胶带输送机安全使用的安装技术要求及检修措施:
2.1机头、机尾、机身的中心线必须保证成一线;
2.2机头、机尾滚筒和其它滚筒、三联托辊、平托辊、吊架、落地支架的位置,必须保证与运输机的中心线垂直;
2.3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扩机身落地支架必须按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的要求浇注混凝土其座和埋没予埋件或地锚,基础必须平整、稳固,地脚螺栓必须齐全、坚固不松动,且有弹簧垫或背帽等防松装置;
2.4机身悬吊钢丝绳两端必须固定牢固,不允许有松动,两根钢丝绳高度高应相同,张紧程度应一致;
2.5机头、机尾的固定钢丝绳、地锚等必须系结牢固,不许有松动;
2.6皮带接头必须保证平和直;
2.7悬吊钢丝绳的吊架或落地支架的间距不得大于3m,上挂辊(三联托辊)间距不得大于1.5m,底托辊(平托辊)间距不得大于3m;悬吊钢丝绳直径不小于22mm;
2.8安装胶带输送机的巷道,输送机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两侧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2.8.1输送机机头、机尾处与巷帮支护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但不得小于0.7m;
2.8.2非行人侧,输送机与巷帮支护距离不得小于0.5m;行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以上的行人道;机车合一的巷道,矿车最突出部位与输送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3m,与巷帮支护距离不得小于0.8m(自轮面起1.6m 的高度内);
2.8.3 已生产的胶带机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2.8.2条款规定时,胶带输送机运行期间机道内应禁止行人;
2.9安装胶带输送机前,必须先根据巷道中心线定出运输机器心线,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01年版)第二十二条之规
定的尺寸修整巷道,消除巷道坡度的突变和积水,并给出准确的卸载点,装载点 115
应保持物料装卸在皮带的正中,不允许在大的高度内直接装载卸载;
2.10刮板输送机与胶带输送机搭接运输时及胶带输送机与胶带输送机搭接时,搭接高度及长度均不得小于500mm;
2.11胶带输送机必须由专职检修工每班全面仔细的检查一次,托辊、悬吊装置、联接装置各种安全装置、照明、信号设施等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损坏的或不转的托辊必须立即更换或检修,以防发生胶带摩擦着火事故;
2.12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矿井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检修标准》,严禁胶带输送机带病运转;
2.13胶带输送机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设置齐全、灵敏、可靠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禁止甩掉不用;
3.防止胶带输送机伤人事故的安全措施:
3.1接近胶带输送机的人员,衣着要利索,衣袖要扎紧,长发要盘在安全帽内:
3.2人员横过胶带输送机时,必须从行人过桥或有安全保护装置的地点通过,如果必须从其它地点通过时,必须先与胶事业司机联系好,停电后再通过;
3.3严禁任何人员站乘胶带,机头、机尾严禁站人;
3.4行人走皮带巷时不准用手摸胶带、托辊、滚筒、扫煤装置等转动部分,以免挤伤人;
3.5胶带输送机运行中,人不得探入下胶带或储仓内清扫浮煤,不得钻入机架清扫浮煤或淤泥。如果要清扫滚筒、下胶带、胶带架内、胶带架下地面上的浮煤时必须通知胶带司机停机进行;
3.6点动开车和处理输送带跑偏时严禁用手、脚及身体的其它部位直接接触输送带;
3.7输送带运转时,禁止清理机头、机尾、滚筒及附近的浮煤、煤粉。不允许拉动输送带的清扫器;
3.8严禁在胶带运转中站在机道非行人侧,清理浮煤、煤块,如果必须清理时,必须站在机道较宽的行人侧,利用长柄的耙子或扒子将浮煤或煤块耙到行人侧,然后再用铁锹装到胶带上。
3.9检查维护胶带输送机工作中,需要接触转动部件时,必须停电进行,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有关规定,防止误送电误开机伤人;
3.10在带式输送机上检修、处理故障或做其它工作时,必须切断 116
胶带机电机电源,闭锁胶带输送机的控制开关,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停电牌,并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
3.11除了处理故障,不许开倒车运转,严禁任何人员站在胶带输送机上点动开车;
3.12禁止任何人员直接用手触碰转动部位,运转严禁用锹或其它工具刮托辊或滚筒上的粘着物;不得用工具拨正跑偏的胶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