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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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重庆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激励学生

努力进取,勤奋学习,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

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

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全面性、指导性、可行性、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测评结果将作为评定重庆大学各类奖学金

及争先创优评比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绩点制方法计算,测评内容包括学生

的德育、智育、体育、综合技能四个方面的表现。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德育测评成绩绩点 D*25%+智育测评成绩绩点Z*70%+体育测评成绩绩点 T*5%+综合技能加分 J

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同的同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列名

次可参考智育测评绩点。

第二章德育测评

第一条德育测评成绩d由德育基础分d1、德育奖励分d2、德育扣分 d3三部分组成, d= d 1+d2-d 3。

第二条德育测评成绩绩点D=(d-60 )*0.1+1 ,d<50, D 为 0。

第三条德育基础分d1(满分60分),先由学生本人自我陈述,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在学生自我陈述的基础上采用十分制进行评分。

精品文档德育基础分自我陈述小组评分

(一)爱国爱党,明辨是非(10 分)

(二)集体观念,团结互助(10 分)

(三)勤奋学习,自觉自律(10 分)

(四)知法守法,遵守纪律(10 分)

(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10 分)

(六)勤俭节约,自立自强(10 分)

第四条德育奖励分d2

(一)积极认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重大活动,学院认定后可

酌情加 1—2 分,累计不超过 6 分。

(二)积极参加社会或相关团体的公益活动、有见义勇为、抢险

救灾等突出表现者,经个人申请,学院认定后可酌情加5—15 分。

(三)荣誉加分

集体荣誉加分

荣誉级别个人荣誉加分

负责人一般成员

国家级8 4 8

(省)市级 6 3 6

学校级 4 2 4

学院级 2 1 2 同一集体或个人获同一类型各级别荣誉称号按最高加分计分一

.

集体负责人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认定。

(四)担任学校、学院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学校、学院和学生服务,可根据工作表现加1-5 分。工作不负责任者,不予加分。

各类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由直接管理部门进行评价,并于每学期

初委托学生将评价反馈给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者,按最高加分计分一次。

第五条德育扣分 d 3

德育扣分项目扣分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不参加集体活动 1 次 2

通报批评 5

警告20 纪律处分严重警告30

记过40

留校察看50

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依据《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取消该生在规定时间内的评优评先及评

奖资格。

第三章智育测评

第一条智育测评得分为智育成绩平均学分绩点 Z 第

二条 Z= ∑CiPi/ ∑Ci

其中: Pi —课程成绩绩点(不含体育课成绩绩点)

Ci—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绩点Pi = (该课程成绩 -60 )*0.1+1

补考、重修通过者,该门课程成绩绩点按 1.0 算。

第三条五级计分制成绩“优” 、“良”、“中”、“及格”、“不及格”对应绩点分别是 4.5 、3.5 、2.5 、1.5 、0。

第四条考试违纪、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绩点为0。

第四章体育测评

第一条体育测评成绩 t 包括体育课(体育锻炼达标)成绩 t 1和课

外体育锻炼成绩 t 2两方面, t= t 1+t 2。

第二条体育测评成绩绩点T= (t-60)*0.1+1。

第三条一、二年级学生t 1为体育课成绩,三、四年级学生t 1为体育达标成绩,达标记为95 分,不达标记为0 分。

第四条课外体育锻炼成绩 t 2满分为 5 分,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

各类体育活动,无迟到、早退、缺勤等不良现象者,可获此项加分,

具体操作细则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体育类活动如有竞赛,加分标准参看第五章第三条。

第五章综合技能测评

第一条技术技能加分J1

技术技能类别加分标准加分备注

CET-4 一、二年级

0.04

成绩合格非外语专业

CET-6 成绩合格0.06

NCRE-2 一、二年级0.02

非计算机专NCRE -3 成绩合格0.03

业NCRE -4 成绩合格0.06

获劳动技术鉴定部门颁发或行业认定

0.06

的各类专业技能资格证书

技术技能加分以成绩单或资格证书原件为加分依据,同类同级技能限加分一次。

第二条科研与创新加分 J2

科研与创新项目加分标准加分

优0.2

大学生国家良0.15

创新型合格0.1

实验计优0.05

划项目学校良0.0375

合格0.025

发明专利0.2 专利限前五名持证者

0.1

实用性专利

CSSCI/CSCD 单位为重庆大学0.3

论文核心期刊单位为重庆大学0.2

非核心刊物第一作者,单位重庆大学0.05

科研与创新各类加分以公文、证书或发表论文复印件为加分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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