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品文档重庆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激励学生
努力进取,勤奋学习,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
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
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全面性、指导性、可行性、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测评结果将作为评定重庆大学各类奖学金
及争先创优评比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绩点制方法计算,测评内容包括学生
的德育、智育、体育、综合技能四个方面的表现。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德育测评成绩绩点 D*25%+智育测评成绩绩点Z*70%+体育测评成绩绩点 T*5%+综合技能加分 J
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同的同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列名
次可参考智育测评绩点。
第二章德育测评
第一条德育测评成绩d由德育基础分d1、德育奖励分d2、德育扣分 d3三部分组成, d= d 1+d2-d 3。
第二条德育测评成绩绩点D=(d-60 )*0.1+1 ,d<50, D 为 0。
第三条德育基础分d1(满分60分),先由学生本人自我陈述,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在学生自我陈述的基础上采用十分制进行评分。
精品文档德育基础分自我陈述小组评分
(一)爱国爱党,明辨是非(10 分)
(二)集体观念,团结互助(10 分)
(三)勤奋学习,自觉自律(10 分)
(四)知法守法,遵守纪律(10 分)
(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10 分)
(六)勤俭节约,自立自强(10 分)
第四条德育奖励分d2
(一)积极认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重大活动,学院认定后可
酌情加 1—2 分,累计不超过 6 分。
(二)积极参加社会或相关团体的公益活动、有见义勇为、抢险
救灾等突出表现者,经个人申请,学院认定后可酌情加5—15 分。
(三)荣誉加分
集体荣誉加分
荣誉级别个人荣誉加分
负责人一般成员
国家级8 4 8
(省)市级 6 3 6
学校级 4 2 4
学院级 2 1 2 同一集体或个人获同一类型各级别荣誉称号按最高加分计分一
.
集体负责人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认定。
(四)担任学校、学院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学校、学院和学生服务,可根据工作表现加1-5 分。工作不负责任者,不予加分。
各类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由直接管理部门进行评价,并于每学期
初委托学生将评价反馈给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者,按最高加分计分一次。
第五条德育扣分 d 3
德育扣分项目扣分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不参加集体活动 1 次 2
通报批评 5
警告20 纪律处分严重警告30
记过40
留校察看50
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依据《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取消该生在规定时间内的评优评先及评
奖资格。
第三章智育测评
第一条智育测评得分为智育成绩平均学分绩点 Z 第
二条 Z= ∑CiPi/ ∑Ci
其中: Pi —课程成绩绩点(不含体育课成绩绩点)
Ci—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绩点Pi = (该课程成绩 -60 )*0.1+1
补考、重修通过者,该门课程成绩绩点按 1.0 算。
第三条五级计分制成绩“优” 、“良”、“中”、“及格”、“不及格”对应绩点分别是 4.5 、3.5 、2.5 、1.5 、0。
第四条考试违纪、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绩点为0。
第四章体育测评
第一条体育测评成绩 t 包括体育课(体育锻炼达标)成绩 t 1和课
外体育锻炼成绩 t 2两方面, t= t 1+t 2。
第二条体育测评成绩绩点T= (t-60)*0.1+1。
第三条一、二年级学生t 1为体育课成绩,三、四年级学生t 1为体育达标成绩,达标记为95 分,不达标记为0 分。
第四条课外体育锻炼成绩 t 2满分为 5 分,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
各类体育活动,无迟到、早退、缺勤等不良现象者,可获此项加分,
具体操作细则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体育类活动如有竞赛,加分标准参看第五章第三条。
第五章综合技能测评
第一条技术技能加分J1
技术技能类别加分标准加分备注
CET-4 一、二年级
0.04
成绩合格非外语专业
CET-6 成绩合格0.06
NCRE-2 一、二年级0.02
非计算机专NCRE -3 成绩合格0.03
业NCRE -4 成绩合格0.06
获劳动技术鉴定部门颁发或行业认定
0.06
的各类专业技能资格证书
技术技能加分以成绩单或资格证书原件为加分依据,同类同级技能限加分一次。
第二条科研与创新加分 J2
科研与创新项目加分标准加分
优0.2
大学生国家良0.15
创新型合格0.1
实验计优0.05
划项目学校良0.0375
合格0.025
发明专利0.2 专利限前五名持证者
0.1
实用性专利
CSSCI/CSCD 单位为重庆大学0.3
论文核心期刊单位为重庆大学0.2
非核心刊物第一作者,单位重庆大学0.05
科研与创新各类加分以公文、证书或发表论文复印件为加分依
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