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能力成果总结 精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能力成果总

一、课题研究的提出

坚持教育创新,造就一大批创新人才,是对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应以创新教育为核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使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以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

创新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应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但关键是教育思想的转变。要实现由原来传统的以课内教学为主的培养模式向突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教育模式的转变。教育改革的深化要求打破传统教育观念的桎梏,消除课内、课外两个“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界墙”。将以课外创新活动为重要内容的创新教育,逐渐纳入到正规教育教学体系中,为学生提供一种全方位培养创新精神的氛围、环境、机会。实践证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除了通过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教学、实验、实习等过程外,还必须借助课外的各种创新活动加以丰富和深化,使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向多渠道、开放式、规模化发展。这是因为,学生的创新能力并不是教出来的,是学生通过动脑思考和动手实践,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从切身体验“悟”出来的。因此,大学生的课外创新活动,在创新人才的培养中具有发展学生个性成长的特殊功能,起到与课内教学相辅相成的、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课外创新活动在培养创新能力方面的作用,构建与学生课外创新活动相统一的培养框架,结合本校学分制的综合改革和地方性大学的特点,我们把培养大学生的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能力作为切入点,对其进行了系统研究,于2019年1月,提出了“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能力教育体系的构建与实践”的课题。其做法是,将新形势下所有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该教育体系,并将各项活动进行分类、细化,根据层次、权重赋予不同的教育学分,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出相应政策,纳入

正常的教学轨道,唤起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激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以适应社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需求。

二、目前有关高校对学生课外创新活动的研究实施情况

大学生课外科技与实践活动,又称“第二课堂”,如学生课外科技竞赛、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在高校中早已存在。这些活动虽然对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多头管理,如科技活动归科研处,社会活动归团委,有关竞赛归教务处等;二是带有突击性,如具有全国、全省性的科技竞赛活动,只是在竞赛前突击一段时间,过后往往无人过问;三是自发性,如学生拿等级证书,只是出于个人的兴趣、爱好和临时就业的需要,缺乏统一的管理和组织;四是偶然性,如学生发表文学作品、论文等;五是缺乏政策的导向与制约,如不参加这些活动对学生个人并无大的影响。总之是尚处在不系统、不规范的“自发”状态。这种缺乏体系化、规范化的课外活动,只是零敲碎打或是浅尝辄止,长此下去,就会收效甚微,甚至徒有虚名。如果不构建一种体系,不从教学制度上加以保证,就只能使这一活动事倍功半,不能使更多的学生得到锻炼和提高,不能实现创新教育的目的。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课外创新活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高校也都以记学分、列基金等不同的形式纳入教学计划。如,清华大学以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为依托,建立了“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简称s)等第二课堂,它的实施形式是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开展课外科技与人文实践活动,完成s计划可以获得相应学分。山东大学实行了“科技创新奖”学分,郑州工程学院出台了《在校学生创新学分奖励办法》等,其内容都是学生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均可申请“创新学分”。大连理工大学实行“大学生科研能力等级认证制度”,强化对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扬州大学提出了“读名著”、“听讲座”拿学分等措施。河南省焦作工学院推出了“大学生科学研究训练计划”,规定大学生必须完成的课外科研项目,可以取得相应学分。浙江财经学院在本科生中设立“创新学分”办法,根据这一办法,学生在数学建模、电子设计中获奖,发表文学作品,参与横向课题等,都可以申请“创新学分”。武汉工业学院拿出近10万元,设立了“大学

生科技创新基金”,奖励学生从事课外科技活动。根据我们调研发现,各高校采取的这些鼓励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的措施,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但也存在不足,关键是没有形成完整的课外创新活动教育体系,没有纳入全校性的培养计划。

三、“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能力教育体系”的构建

我们探讨研究的“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能力教育体系”,将所有与培养创新人才有关的课外活动均纳入该体系之中,并规定了相应的学分,实行课内教育体系与课外教育体系双学分制,达不到课外教育体系规定的学分的学生,不准予毕业。在分管教学的校长领导下,以教务处为主,其它有关部门配合,实施统一的领导与管理。

1、体系的主要内容:

该体系基本内容是以开发大学生的创新能力为着力点,结合我校的专业设置,进一步整合深化教学主渠道以外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主要包括包学科和科技活动(学科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等)、科学研究活动、发表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科普出版物、电子出版物等,美术作品和艺术设计作品竞赛,音乐作品和文艺创作竞赛等。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行业水平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等。

2、体系的细化和学分计算办法:

见附件。

3、组织领导与方式:

体系的实施在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各学院由教学院长负责该项工作。

体系的学分主管部门:教务处

各项活动的主管或承办单位:

序号项目主管或承办单位

01 学科竞赛教务处或经教务处批准由相关学院

02 科技竞赛教务处、团委及相关学院

03 科学研究教务处及相关学院

04 社会实践活动团委及相关学院

05 体育竞赛体育学院

06 艺术类比赛音乐、美术学院及相关学院

07 职业技能等级(水平)证书相关学院

08 校园文化活动团委及相关学院

所有获得课外学分项目,由主管或承办单位提出申请,交教务处审核,经分管校长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3、体系的实施办法:

(1)新生入校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领取“课外学分卡”。(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凭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报刊杂志、著作、活动的主管单位提供的参加活动的学生名单、有关证件、材料等,由各学院教学部门审核确定应记学分,在课外学分卡上予以记录。

(3)每年4月份,各学院将累计满 4个课外学分的应届毕业学生课外学习成绩,统一记录在学生学籍总表并随学生成绩归档,准予参加毕业答辩。对不满4个课外学分的应届毕业生,不准予参加毕业答辩。

(4)教务处每年对应届毕业生课外学分成绩的管理进行检查,对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

(5)各类活动项目由活动承办单位制定具体记学分细则,教务处审核后实施。(6)新增获得课外学分项目,由承办单位提出申请,交教务处审核,经分管校长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4、本体系的保障措施与激励机制:

我校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按照课内教学计划应完成必修课、选修课、实践教学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规定的学分(约为180学分)外,还必须认真参加课堂外的素质教育活动,至少取得4个课外素质教育学分方予毕业。同时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