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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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防范和控制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粮油制品、加工食品等。
第三条不合格食品是指未达到法定标准或者安全要求,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风险的食品。
第四条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是指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实施的召回、销毁、查封等行为,确保不合格食品不再流入市场。
第五条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企业、食品进口企业等。
第二章不合格食品的发现
第六条不合格食品的发现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一)定期抽检: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监管部门及相关食品检验机构通过不定期的采样检验,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检测;
(二)巡查检查: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监管部门及相关食品检验机构通过对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进口企业等进行巡查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
(三)消费投诉:消费者对购买的食品质量存在疑问或投诉,经核实后发现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召回:企业自行发起食品召回,经核实后发现不合格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食品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封存、标识、登记,并通知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第三章不合格食品的退市
第八条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机构应及时将不合格食品从市场上召回、销毁或查封,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流入市场,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机构应在发现不合格食品之日起7日内提出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方案,并向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备。
第十条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不合格食品的具体名称、批号、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进口企业等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销毁、查封等具体措施;
(三)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时限及执行机构;
(四)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给予企业的处罚措施。
第十一条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应采取以下方式:
(一)公告召回:通过媒体、官方网站等发布公告,通知消费者召回不合格食品;
(二)电话召回:通过电话联系销售商、经销商、经销商、零售商等相关单位,要求召回不合格食品;
(三)线下召回:通过检查批发市场、超市、商场、餐饮等销售场所,查找并要求召回不合格食品。
第十二条不合格食品的销毁应由相关机构进行,确保不合格食品彻底销毁,不再流入市场。
第十三条不合格食品的查封应由相关机构进行,确保不合格食品不再使用,不再销售。
第十四条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时限为不超过30天,具体时限由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记录在案。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退市工作的合规性。
第十八条发现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机构应积极配合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的,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机构和相关责任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机构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相关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所有。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文(2)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我写信是想就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向您进行建议和提议。
我认为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对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我发现目前的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关注和解决。
首先,目前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相对较弱。
虽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罚和退市,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些不合格食品未能及时从市场上下架,造成了食品安全风险的存在。
我建议增加执法力度,建立起更加严格的监管体系,确保不合格食品能够及时出市。
其次,当前的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相关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严厉。
对于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应当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以起到震慑作用。
此外,还需要加大对不合格食品制造、经营者的惩罚力度,对其进行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以维护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
最后,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应该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信息公开。
消费者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参与者,他们应该了解哪些食品被退市,并知道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信息。
相关部门应该建立一个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网站或平台,及时发布不合格食品的信息,以便消费者根据需要做出购买决策。
综上所述,我认为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需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信息公开。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个问题,并尽快推进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文(3)
尊敬的相关部门,
我写信是要表达对目前不合格食品在市场上销售的关切,并提出一份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本供参考。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不合格食品上市销售的情况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
这些不合格食品不仅对人们的健康构成威胁,也会破坏整个食品行业的声誉。
因此,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我建议制定一份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以下是我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建议范本:
1. 定义不合格食品:明确规定不合格食品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超过规定的有害物质含量、虚假标识、超过保质期等。
2. 严格处罚:对于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应该严格处罚,包括罚款、撤销许可证等。
3. 召回并销毁: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相关部门应立即通知企业进行召回,并确保召回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对召回食品的销毁也要做到彻底。
4. 公开通报:在不合格食品召回和销毁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向公众公开通报,并说明召回原因和销毁方式。
5. 加强监督与检查: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严格执行。
希望相关部门认真考虑我的建议,并尽快制定并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
谢谢!
此致
敬礼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文(4)
一、为了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严重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制度。
二、对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清理登记,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三、对不能食用、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及时在店堂或新闻媒体等载体上采取公告等方式告知消费者,收回已售出的部分,并在行政执法部门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对标识不符合规定但可以食用的商品,可以退回供货方严格规范。
同时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并跟踪监督管理。
五、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
六、需重新入市场销售的,必须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确定质量合格,并报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购销台账制度
一、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购销台账制度
二、按年度建立食品购进、仓储、销售台账,真实记载食品购销事
项,明确专人管理。
三、购进和仓储台账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
名称、商标、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单位、送货人、进货时间、联系电话等;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
标志和注册商标证等;其它应当记载的内容。
四、建立销售台账(食品批发户),销售台账应当记载销售的食品名
称、商标、规格、数量、购买者、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等;记载不合格处理情况。
五、在购进食品时,农村食品经营户在索要随货交付的生产厂家营
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购货凭证的基础上,应当索要供货商和送货人的____复印件材料,记录送货车牌号及联系电话,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领导、
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食品质量查验责任,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员,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培训和指导。
严格查验食品质量,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冒牌等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购进食品时,要严格实行查验制度。
采购食品时向生产厂家或
供货商索取和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注册商标证等证明文件以及购销____,看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食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批量采购食品按所进食品批次索取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质量合格证等文件,查验其是否真实有效;开箱检查和抽查食品质量,查验是否霉变、生产日期和保质是否真实;查验
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中文标注的食品名称、规格、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防止过期或者即将过期的食品自制加贴的生产日期、保质日期。
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注册商标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印章。
食品信息资料应分类建档,妥善保管。
三、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应详细造册登记,
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
四、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批发经营户应利用现代信息技
术手段提高食品经营管理水平,建立食品信息电子档案,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食品等重要商品电子备案查询系统,方便消费者查询食品经营信息。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有条件的大中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食品
的服务场和其它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完善检测条件,对上市食品质量实行自行检测、抽检或送检。
二、有条件的大中型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开办者应当购置检测设
备,对入市前或已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的质量实行自检或抽检,没有条件购置检测设备的,也可以对部分入市食品进行抽样送检。
三、自行检测的重点食品为肉类、蔬菜、水产品等鲜活食品,散装
食品,易污染的食品以及其它认为需要进行检测的食品。
四、自行检测法相的有毒有害、污染、不合格和伪劣食品,不得进
货、不得入市销售。
五、自行检测的食品质量信息,应当详细登记;确定为不合格食品
的,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防止进入市场销售。
质量承诺制度
一、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经营的食品向
消费者做出质量承诺,并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张贴,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以及工商部门的检查。
二、经销的食品质量必须质量合格、计量准确、明码标价,不经销
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无厂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日期的食品、假冒仿冒食品。
三、销售食品应出具销____等购物凭证。
四、对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
品,或者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断定位不合格食品,或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诉____的假冒伪劣食品,可凭购物____等凭证予以退换,并依法予以赔偿。
五、积极负责的维护消费者权益。
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应当
立即停止销售、进行清理、登记,通知供货商或生产厂家,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