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教育培训立项审批流程-中国传媒大学培训学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传媒大学教育培训立项审批流程
中国传媒大学培训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财务处
根据《中国传媒大学教育培训管理规定》,校内各单位举办教育培训项目须向培训学院申报立项。
立项批准后方可开展各项相关培训工作。
具体立项审批流程如下:
一、立项单位开展培训教育前,须在培训学院主页“政策规定”栏目下载《中国传媒大学教育培训立项审批表》(以下简称“培训立项审批表”),按要求填写一式三份后报培训学院审批备案。
审批表中应注明各单位承担的工作内容及需要培训学院配合的工作内容。
二、立项单位需最迟应于计划开班之日前10个工作日提交立项,涉外培训(涉及聘请外籍师资或与外籍机构合作)的项目最迟应于计划开班之日前15个工作日提交立项。
项目计划开班日期与申报立项提交日期的间隔最长不超过6个月,逾期30日未开班,立项失效。
有合作协议的项目,协议失效则立项失效。
立项失效后仍继续开展相关培训活动的,按照未申报立项自行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处理。
三、培训学院审批通过后,申报单位将“培训立项审批表”转校财务部门,校财务部门凭“培训立项审批表”对培训项目收费、入账,凡未填写“教育培训立项审批表”的教育培训项目一律不予入账。
四、各单位使用学校公共资源进行培训办学,包括教室、宿舍、各种教学设备设施进行办学,需在“培训立项审批表”内如实填写,未经审批,相关部门不得为培训办班提供相应资源。
五、培训单位开班前5个工作日应向培训学院提交课表(含课程名称、教师信息、上课时间、地点),以便培训管理督导人员安排教学检查和督导听课等。
如若发现培训项目存在问题或培训相关信息与申报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自行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处理。
校财务部门将对立项单位的培训经费给予冻结。
六、校内各单位不得开展与学历教育挂钩的培训项目。
各单位需在培训项目结束前三日向培训学院提供培训证书内容,结业证书或结业证明由培训学院统一印制。
七、校内各单位为校外机构开发培训课程或项目、提供与教育培训相关的咨询服务、安排培训教师授课等培训活动,均需按此办法申报立项,提交“培训立项审批表”的同时需附培训合同说明,并由院系培训负责人签字盖章,填写一式三份后报培训学院审批备案。
附:
中国传媒大学教育培训立项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