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清单(共71项)【模板】
市住建局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图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权目录及运行流程图二○一一年三月1目录一、职权目录(共77项)(一)行政审批类15项..............................................................................第3-5页(二)行政强制类 3 项 (6)(三)行政处罚类45项……………………………………………………………………第7-23页(四)其它行政行为14项……………………………………………………………………第23-26页二、职权运行流程图(共21张)(一)行政处罚流程图 (28)(二)行政强制流程图 (29)(三)行政审批流程图………………………………………………………………………第30-40页2一、职权目录(一)行政审批类345(二)行政强制类6(三)行政处罚类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四)其它行政行为2324252627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一)行政处罚流程图(二)行政强制流程图(三)行政许可流程图(一)行政处罚流程图(图例)(二)行政强制流程图(图例)(三)行政管理及审批类流程图1、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资质审核及审批2、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3、建设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4、房地产经济机构从业资质审核及审批5、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8、散水泥专项基金征收、返退9、昆明市工程质量监督申报10、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11、燃气许可证核发12、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及审批13、建设工程劳保费收取、反退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备案15、监理业企业资质审核及审批16、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企业资质审核及审批17、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批18、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9、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41。
住建局职权目录明细表
住建局职权目录明细表
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序号权力(事项)名称职权类别实施依据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其他权利
填表人签字
单位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
审议意见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意见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住建局职权目录明细表
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序号权力(事项)名称职权类别实施依据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其他权利
填表人签字
单位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
审议意见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意见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住建局职权目录明细表
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序号权力(事项)名称职权类别实施依据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其他权利
填表人签字
单位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
审议意见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意见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权责清单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繁峙县园林管理处
繁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印发地方行政许可事项通用参考目录》的通知(审改办函〔2015〕52号)名称修改
3
行
政
繁峙县城建繁峙县城建监察大队
繁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
行
政
许
可
1300-A-00200-140924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行政法规】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1996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80号颁布并实施,2008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修改)第十六、十七条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做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占用、挖掘的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做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六、七十四、八十三、八十五、九十四、九十五、一百、一百二十七、一百三十一条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职权一览表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1款
物业管理科
13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用房,逾期不提供的。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2款
物业管理科
14
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逾期拒不退出的。
罚款,由颁发其资质证书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
罚款。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房屋管理科
35
违反“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规定的。
罚款。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房屋管理科
36
违反“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剂。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建立药剂进出领料制度。药剂必须专仓储存、专人管理”的规定,使用不合格药物的。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
物业管理科
15
损毁或者破坏属于全体业主的档案资料、财物和共用设施设备的。
罚款。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物业管理科
16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后未将其保管的属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资料、印章等物品交回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未及时将有关财物、文件资料、印章等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房地产和产权管理科
51
房产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的;
(二)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
(三)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
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予以降级或者取消其房产测绘资格。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权责清单
4兆帕)以上的煤5.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6.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5.同16.同1.城市道路的处罚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6.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公布,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修订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规行为的处罚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3.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18号修订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六十条:“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住建局权责清单目录
62、对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或未
62
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的处
罚
市政股 市政股 市政股
63
63、对未按照国家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等的处罚
64
64、对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 水的处罚
65
65、对排水单位与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处罚
建筑行业 安全监督 管理站
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站
市政股
城区绿化办
3
3、城市道路管理
市政股
4
4、城市排水管理
5
5、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年度动态考核评价
6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7
7、组织竣工规划核实
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站
工程技术股
8
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
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站
27
27、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 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处罚
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站
28
28、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处罚
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站
29
29、监理单位责令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 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站
37
37、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 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处罚
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站
38
38、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 备、材料的处罚
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站
39
39、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处罚
2024版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
2024版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制定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第二章:机构职责2.1 机构职能概述2.2 职责具体内容2.3 权责界限第三章:行政审批3.1 审批事项清单3.2 审批流程与标准3.3 审批时限与监督第四章:行业监管4.1 监管事项清单4.2 监管措施与方法4.3 违规处理与处罚第五章:公共服务5.1 服务事项清单5.2 服务流程与标准5.3 服务质量与反馈第六章:信息公开6.1 公开事项与范围6.2 公开方式与渠道6.3 更新频率与时效第七章:行政决策7.1 决策事项清单7.2 决策程序与方法7.3 决策监督与评估第八章:行政监督8.1 监督事项清单8.2 监督方式与程序8.3 监督结果的应用第九章:法律责任9.1 违法情形9.2 法律后果9.3 法律救济途径第十章:附则10.1 解释权归属10.2 施行时间10.3 修订与废止第十一章:签字栏11.1 授权代表签字11.2 签字时间11.3 签字地点第十二章:附件12.1 相关法律法规清单12.2 审批事项详细说明12.3 监管事项详细说明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制定目的为明确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权责,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特制定本权责清单。
1.2 适用范围本权责清单适用于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所有行政活动。
1.3 基本原则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机构职责2.1 机构职能概述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区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具体职能包括但不限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住房保障等。
2.2 职责具体内容2.2.1 城乡规划管理负责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监督规划的执行情况。
2.2.2 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建筑市场的日常监管,确保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2.2.3 住房保障负责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市住建局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图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权目录及运行流程图二○一一年三月1目录一、职权目录(共77项)(一)行政审批类15项..............................................................................第3-5页(二)行政强制类 3 项 (6)(三)行政处罚类45项……………………………………………………………………第7-23页(四)其它行政行为14项……………………………………………………………………第23-26页二、职权运行流程图(共21张)(一)行政处罚流程图 (28)(二)行政强制流程图 (29)(三)行政审批流程图………………………………………………………………………第30-40页2一、职权目录(一)行政审批类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工作日)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期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地点备注1建设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济机构从业资质审核及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7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建筑业企业及建筑业中介企业资质审核及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7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5燃气许可证核发《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4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查《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4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7房屋权属、房产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权属5抵押1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8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审批《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5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9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云南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1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1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3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4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及管理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收件1返件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5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监理企业从业人员上岗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核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现代新昆明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云政发〔2009〕12号)5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际省住建厅仍未下放6(二)行政强制类序号项目名称执法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期限强制内容承办机构办公地点备注1检查施工现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行政强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社会公开长期公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职权目录
向社会公开
长期
同上
27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审上报
行政许可(含非许可行政审批)
《建筑法》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七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一三7号令)
网上公开
向社会公开
长期
同上
28
建造师注册初审上报
行政许可(含非许可行政审批)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一五3号)
网上公开
向社会公开
长期
同上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实施依据
公开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时间
收费依据和标准
承办
机构
备注
16
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行政许可(含非许可行政审批)
《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部长令91号),《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皖政[1998]一三号)
网上公开
行政许可(含非许可行政审批)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一三5号)第十条
网上公开
向社会公开
长期
同上
9
城市绿线管理签章
行政许可(含非许可行政审批)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
网上公开
向社会公开
长期
同上
10
申请园林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行政许可(含非许可行政审批)
行政许可(含非许可行政审批)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一五1号)
网上公开
向社会公开
长期
同上
41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初审上报
密云区住建委权力清单(行政检查类事项70项)
密云区住建委权力清单(行政检查类事项70项)【职权名称】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实施主体】xx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流程】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监督方式】69xx2622【职权名称】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主体】xx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流程】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监督方式】69xx2622【职权名称】对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主体】xx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流程】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监督方式】69xx2622【职权名称】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的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主体】xx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流程】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监督方式】69xx2622【职权名称】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主体】xx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流程】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监督方式】69xx2622【职权名称】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主体】xx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流程】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监督方式】69xx2622【职权名称】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面、门窗、玻璃幕墙等)、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照明和通风等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节能要求的监督检查【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主体】xx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流程】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监督方式】69xx2622【职权名称】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主体】xx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流程】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监督方式】69xx2622【职权名称】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的文件和资料【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主体】xx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流程】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监督方式】69xx2622【职权名称】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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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4
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监察、城市公厕、城市照明的监督管理
《城建监察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的城建监察是指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监察工作。《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全国的城市照明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实施监督管理。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管理的具体工作。
市政公用
事业管理股
二
行政监督
共12项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建设局
7
对城市供水水质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二条 从事城市供水活动,对城市供水水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检查和督察制度,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六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进入现场实施检查;(二)对供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三)查阅、复制相关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等文件和资料;(四)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五)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第二十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委托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监测站或者其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报上一级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年度报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清单(共71项)
序
号
类 别
项目名称及数量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
备注
一
行政许可
共4项
1
行政许可
占用、挖掘市管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审批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六条:“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当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工程质量
监督站
2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条第二款:“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工程安全
监督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6号)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据人民政府的授权(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
市政公用
事业管理股
3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工程施工
管理股
4
行政许可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核准
建设局
5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据人民政府的授权(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直辖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实施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实施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特许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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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排水污水管理实施监督管理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五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市政公用
事业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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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燃气经营许可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83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燃气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经所在城市的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权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等公开、公平的方式取得。”第十四条:“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0年,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燃气经营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