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产业园策划销售招商代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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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销售招商代理服务合同项目名称:《xx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暂定名)委托人:(甲方)xx省xx县经开区(暂定)
受托人:(乙方)xxxx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为xx省xx县经开区(暂定),现委托乙方为该经开区产业园物业独家招商
销售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受托物业名称: xx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以下简称本项目)。
1.2受托物业位置:位于 xx 县经济开发区区路号,总占地约 108000
平方米,项目宗地号。
1.3受托物业类型:生产、仓储、办公厂房以及职工生活配套物业。
1.4受托物业面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共约 180,000 平方米(本项目预售许可证获
批准的全部可售可租(生产厂房/办公厂房/生活配套/职工公寓/)物业面积)。
第二条服务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后续合作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认,在甲乙双方未以书面方式明确终止代理合作之前,乙方有权继续代理本项目招商销售工作,甲乙双方仍需按本合同所约定之权利和义务继续履行直至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或双方书面确认终
止履行之日止,此期间代理费率按双方已结算的代理费率计算。
第三条工作內容
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委派专职人员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推广策划、招商销售以及其它相关的营销代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3.1 策划工作包括:
3.1.1 在本项目前期策划阶段,乙方成立专门策划组根据《xx经开区产业发展研究
报告》(暂名),编制提交《xx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招商策划报告》(暂名),
(主要包含:提交本项目的市场调研报告、整体招商战略、产业市场布局、
招商客户定位、产业招商政策建议、市场宣传推广、招商团队建设、招商资
源整合、招商渠道开辟、招商平台搭建、招商工作执行计划等等(本工作为
伴随本项目市场推广工作过程,定期分阶段进行的常规服务工作)。)
3.1.2 乙方根据甲方战略转移或政策调整及其它市场形势转变,对本报告做出及时
准确的调整与补充,并及时为甲方提供问题分析与处理意见。
3.1.3 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及时委派策划组相应成员,参加甲方召开的与本项
目有关会议及工作讨论,并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的专业咨询服务及指导建议。
3.1.4 在公开对外招商的筹备阶段,乙方可根据项目的提供整体招商推广策略、招
商节奏安排、招商政策、推广活动及项目包装方案等重要策略建议,经甲方
认后可由乙方负责执行和实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3.1.5 乙方负责根据项目招商工作计划的安排,分阶段提交项目宣传、广告与推广
活动的创意设计、宣传策划、制作发布、活动组织等工作的指导意见。
3.2 销售代理工作包括:
3.2.1 乙方负责本项目公开对外招商准备期内(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公开招商
计划时间为准)完成项目招商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xx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暂名)招商计划》的编制以及与之相关的项目招商政策、招商策略、
招商制度的制定以及招商团队的招募、招商销售计划的编制、招商推广计划
的编制、招商接待案场的筹建、招商宣传材料的设计等。
3.2.2 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时委派专人负责本项目招商销售工作,同时通过内
部选派和社会招聘,挑选一批具有专业招商经验的招商销售人员,组建本项
目招商团队常驻招商销售现场,专门负责本项目招商销售工作的驻场服务,
同时负责协助甲方完成项目招商案场的场内外设备安置与现场包装工作。3.2.3 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根据《xx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暂名)招商策
划报告》及市场招商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xx经开区电子产业园(暂名)招商计划》,结合招商工作计划工作推进时间节点,制定阶段性市场招商信息发布与广告宣传计划,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负责落实相关的信息发布与广
告宣传工作。
3.2.4 在乙方正式进场招商前,乙方负责完成对本项目销售团队的培训,并根据项
目实际需求制定项目招商销售管理制度及招商案场管理办法。
3.2.5 在整个项目招商推广全程,乙方负责对到访政府领导、意向客户、合作单位
以及其它交流参观人员接洽工作。
3.2.6 甲方如有异地招商活动举行或招商机构设立,乙方负责指派提供相应的招商
人员与招商物料,全力配合甲方工作。
3.2.7 乙方全权代表甲方签订与本项目物业有关的物业销售类合同、物业出租合同
类合同与销售服务类合同。
3.2.8 乙方负责本项目进行市场宣传推广并对市场反馈进行市场调查统计与来电来
访客户客户数据登记,并将统计结果及登记数据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提交,以
便甲方的存档和备案。
3.2.9 乙方有责任催促签约客户在《xx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暂名)园区物业认
购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签订厂房销售或租赁合同及相关合同附件,督促购房
客户按时交纳购房款或厂房租金。
3.2.10 乙方负责对接具备相应条件的银行或其它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协助有贷款
服务需求客户办理银行按揭等金融业务办理。
3.2.11 在本项目招商过程中,乙方应实时制定阶段性的招商销售计划、促销活动计
划与推广活动计划等营销方案,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由乙方执行和实施。3.2.12 本项目销售期内定期提交销售报告及下阶段销售对策分析,严格做好客户资
料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双方声明和保证
4.1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4.1. 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4.1.2 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4.1.3 甲方保证自身是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中载明的唯一权利人,对本项目享有完全
的所有权。如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中载明有其它权利人,则甲方保证于预售许
可证经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其它权利人认可本合同并同意甲
方将预售许可证经批准的全部可售物业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书面文件。甲方
保证本项目不存在与合作方、出资方、土地权益分享方等主体的任何纠纷,
并保证上述主体不会就本合同约定之事项提出任何异议。
4.1.4 甲方对因委托乙方销售之物业本身的权属或资格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
责任。
4.2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