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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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加强新能源有限公司设备(机电仪)及零部件外委修理的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提高工作实效,合理控制费用,确保外委修理质量,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机电仪)及零部件外委修理的范围、委托程序、价格确定、修理后验收、费用结算等内容,适用于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生产装置机电仪设备及零部件的外委修理。

2职责
2.1设备部参与外委施工单位的推荐、合同起草、协调、质量监督、组织验收、工作量核查。

2.2机电仪车间负责外委现场质量监控、进度跟踪、参与验收、工作量确认。

2.3工艺车间负责工艺交出、协助办理相关票证、监护、进度跟踪,参与验收、工作量统计确认。

3外委立项原则
3.1确定外委项目:申请单位应从质量、技术、经济、合理、时限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确定是否外委。

3.2申请外委的项目须是无法自修、自制或自行施工(包括:无技术支持、无施工资质、无专业检测仪器等)或自修不经济或自修时限无法满足生产需求。

3.3对突发性设备故障或生产急需或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外委的项目,可先行请示公司相关领导同意后实施,同时补办相关手续。

4外委修理的范围
4.1本办法所指设备(机电仪)及零部件外委修理项目,包括各生产装置主辅设备、特种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外委或返厂修理、现场维修服务等修理事项,且必须是本公司机电仪车间承修不了的项目。

4.2本办法所规定的修理项目,设备部负责督促、落实。

4.3对更换下来的配件或设备可在本公司进行“修废利旧”的,由机电仪车间负责。

4.4土建项目:房屋、道路、防水、设备基础修整改造等零星土建维修施工项目。

4.5 年检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定期强制性校验的项目,如电梯、消防、防雷检测、压力容器等,但仍需按规定的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5外委修理程序
5.1框架外外委维修:
5.1.1达到规定限额,需要进行招采系统线上进行的,按公司招采制度执行。

限额以下,按照公司采购比价管理制度中零星采购业务流程办理。

5.1.2外委修理由申请单位填报“外委维修项目审批单”,主要内容包括:外委修理立项原因、修理范围、内容、工作量、质量要求等,由设备部立项报招标办确定单位后实施。

5.1.3设备部负责维修过程监督。

5.1.4出厂外委项目工作量、质量要求尽量明确。

需出厂拆检才能确定的,安排两人跟踪并对和预判有差异的情况及时汇报给公司主管领导并进行拍照或录像,留影像资料备查;对于更换下的旧件在维修结束后需一并返厂。

5.2框架内外委项目审批流程:
5.2.1外委工程费用预估:设备部、生产部框架内的外委项目,需求确定后,设备部或生产部专工要求施工单位预估报价,设备部或生产部专工审核确认。

部分项目如需预算人员配合可将外委项目清单发至风控部预算组进行费用预估。

5.2.2分类审批(该流程采用OA审批流程):
5.2.2.1预估费用5万及以下项目:
申报单位-(设备、生产部)工程师--(设备、生产部)部门领导--公司主管领导—风控(备案)--归档并流转至部门专工。

5.2.2.2预估费用5万以至10万项目:
申报单位-(设备、生产部)工程师--(设备、生产部)部门领导--公司主管领导--党委书记--总经理--风控(备案)--归档并流转至部门专工。

5.2.2.3预估费用10万以上项目:
申报单位-(设备、生产部)工程师--(设备、生产部)部门领导-公司主管领导--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风控(备案)。

--归档并流转至部门专工。

5.2.3部门专工收到相关流程审核结果后,按照流程要求组织开展施工。

5.2.4为防止超合同暂控价现象发生,公司项目经办人需建立健全档案,根据现场需求预判发生额,并提前3个月告知供销部开展续签工作。

6修理后的验收
6.1由设备部负责组织外委修理项目修复后的验收,使用部门、维护单位及承修方参加验收。

6.2验收不合格时,由设备部联系返修及索赔事宜。

6.3重要设备及部件的验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7检修工作量确认
7.1实行“谁外委、谁负责”原则,申报单位为工作量确认主要单位。

负责外委工作量可见工作量的统计确认,如吊车台班,拆除安装管道、管件、封头、设备的数量、重量、施工高度、压力等级、材质,保温厚度、数量,脚手架面积,开挖回填尺寸等。

7.2条,设备部负责对工作量确认情况进行审核。

7.3条,风控部对外委工作量进行核算和抽查,特别是涉及隐蔽工程的,重点管控。

8费用的结算
8.1为保证财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各项修理费用必须按照“当月完工,当月结算”的原则,按照合同条款及时予以结算。

8.2设备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外修项目验收完毕合格后,应向财务部提供费用审批单,验收单,正规发票、合同等资料,由财务部办理付款。

有质保金要求的须留足质保金。

9附则
9.1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公司设备部负责检查落实考核。

9.2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公司设备部负责。

9.3本办法于下发之日起实施。

10记录
10.1外委维修项目审批单
10.2外委维修项目验收单
外委维修项目审批单
申报单位:编号:
提交顺序:申报车间主任→机修分厂主管副厂长/不签→机修分厂厂长/生产部领导→设备部领导→公司主管领导→设备部工程师(签收)
(机、电、仪)设备检修完工验收单
车间:装置名称:编号:时
间:,
3、参验人员由相关专工或部门指派组成;
4、生产部只参与重点设备检修及清洗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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