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处理、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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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收入的确认时间收入类型确认时间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不符合收入即
一般处理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确认条件的
商品计入“发
认收入。
出商品”非包销的视同买断的代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销受托方在卖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收取手续费的代销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受托方在有权收取手续费时确认收入
安检程序不
需要安装或检验的商品完成安装或检验时确认商品收入重要时,发出商品时确认
销
收入售
商①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退货期满时
品
附有退货权的商品确认收入
收②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发出商品时确
入认收入,并估计预计负债
之前收到的预收款销售商品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货款计入:预
计负债
①回购价固定或等于原售价加上合理回报,
售后回购不确认收入,差额借记财务费用
②回购价不确定,按回购当时的市价确认,不属于售后回购,在售出时确认收入
售后回租不确认收入
以旧换新销售商品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回购的商品按购进商品处理
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
入
提一般处理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按能够收回的价款做收
供入,实耗的劳务成本做支出,二者差确认为劳当期损益
务
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可以分开的,分开计量
收
务不可以分开的,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入
应收货款的公允价值减去积分公允价值确授予客户奖励积分
认为收入
安装费
宣传媒介的收费
广告制作费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
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可
区分的服务费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
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
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只
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
他服务或商品还要另行
收费的
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
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取得
各种免费或者优惠的服
务
特许权费
利息收入
让
渡
资
产
使使用费收入
用
权
建造
合同积分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
①安装的完工进度
②安装时销售商品附带条件的,确认商品销售时间时确认收入
广告或商业行为公诸于众时确认收入
广告的完工进度
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为收入
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为收入
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
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
提供初始或后续服务的,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按规定的结息日
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一次性确认收入
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提供后续服务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分期确认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收入的确认时间
具体规定
具体类型收入确认的条件
结算方式企业所得税中收入的确认时间
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①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采取产品分成
以企业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
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方式取得收入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
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的的公允价值确定
货方;托收承付方式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
预收款方式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销售商品收入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
实施有效控制;销售商品需要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安装和检验的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
计量;品时确认收入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
采用支付手续
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费方式委托代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销的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
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注意: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
收入
股息、红利等
权益性投资收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以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策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
益
股权转让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按合同约定的应付日期确认收入。在应付当天,无论是否收到,都要确认收
利息、租金、
入。国税函 [2010]79号: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特许权使用费
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
收入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大家注意与流转税中纳税义务时间的差异。比如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和提供建筑业
应税劳务,营业税以收到的全额来计税。
增值税法收入的确认时间
一、总的原则: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
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
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
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
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
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 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
物移送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