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法规知识竞赛试答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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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法规知识竞赛试答案(5篇)
第一篇:粮食法规知识竞赛试答案
石首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5分共40分)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于2004年5月19日是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2、粮食收购者应当向收购的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4、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
5、粮食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方面。
6、粮食收购者违法经营,按规定需要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应由(其收购资格审核机关)作出决定。
7、(国务院)决定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
8、(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当地各地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和管理工作。
二、简答题:(每题5分共15分)
1、粮食是指什么?
答: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
2、转化用粮指的什么?
答:指饲料企业、工业企业和养殖企业在生产中消耗的粮食数量。
3、什么是粮食加工?
答:是指通过处理将原粮转化成半成品粮、成品粮,或者将半成品粮转化成成品粮的经营活动。
三、问答题:(每题5分,共25分)
1、粮食经营者申请粮食收购资格时,须向审核机关提交哪些书面材料?
答:(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
(三)资信证明;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
(五)有关检验仪器及设施证明材料。
(六)原来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经营者须同时提交上一年度粮食购销情况年报表。
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3、如何启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粮食应急预案?
答: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报告。
4、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答: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查阅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5、粮食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粮食经营违法、违规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案例分析:(20分)
1、2006年4月28日,某县粮食局在例行执法检查中,发现某粮
食购销公司涉嫌蓄意虚报销售统计数据且虚报数额较大。
经调查属实后,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粮食局拟给予该公司2万元罚款处罚。
县粮食局于5月7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听证告知书》,8日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日,该公司向粮食局提交《听证申请书》。
根据该申请,粮食局定于5月16日举行听证,并通知了当事人。
16日该公司既未参加听证,也未委托他人参加。
粮食局于17日送达了8日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行政处罚是否成立?
答:该行政处罚不成立。
县粮食局应该对粮食购销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应给予处罚,罚款2万元也合法,未突破相关法规设定的处罚幅度。
但县粮食局在当事人申请听证当日即作出处罚决定,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从程序上看,该处罚决定的作出未经听证,剥夺了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及申辩权,属于程序违法。
从而最终导致该行政处罚不成立。
第二篇:粮食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第一轮试题
一、个人必答题(18题)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于2004年5月19日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还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 答:国务院常务会议。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什么活动,应当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答: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
3、粮食经营活动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4、《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什么工作?答: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5、粮食收购者应当向什么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答: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6、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不得使用什
么运输粮食?
答: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
7、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哪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答:粮食经营者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8、粮食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答: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
9、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什么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答: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
10、陈化粮购买资格由什么部门认定?
答:由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
11、收购大豆需要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吗?答:不需要。
12、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蓄意虚报、瞒报、拒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什么处罚?
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3、行政处罚由哪个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答: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14、行政处罚怎么样既发生法律效力?答:粮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
15、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的期限不得少于几年?答:3年。
16、对粮仓地坪有什么要求?
答:要完好、坚实、平整,并要铺设有效防潮层。
17、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什么法律文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答: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8、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答:7日内。
二、小组必答题(12道)
1、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答: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查阅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2、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怎样送达?
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对其处罚?
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不足部分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4、被检查对象拒绝在现场检查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其拒绝签字或盖章的行为和理由记录备查。
5、粮食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粮食经营违法、违规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6、辽宁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对仓储企业统计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答:是指凡从事粮食储藏业务的各类所有制粮食储存、粮食加工、粮食购销、且自有仓房容量大于1000吨的企业。
7、书写现场检查记录遵循什么原则?
答:客观性、真实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
8、《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9、在储存期间使用过化学药剂并在残效期限内的粮食应增加什么检验项目?
答:药剂残留量检验。
10、根据粮食水份和储藏环境温度的关系,什么样的粮食属于半安全粮食?
答:只能在气温较低季节短期储存,而不能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属于半安全粮食。
11、国家采取什么手段,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保持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
答:储备粮吞吐、委托收购、粮食进出口等多种经济手段和价格干预等必要的行政手段。
12、什么是粮食加工?
答:是指通过处理将原粮转化成半成品粮、成品粮,或者将半成品粮转化成成品粮的经营活动。
三、抢答题(12道)
1、被检查对象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答:60日内。
2、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由什么部门制定,报国务院统计部门批准?答: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3、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进行监督检查的是什么部门?
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对粮仓的选址有什么要求?
答:应选择地面水位低、地基高、干燥、土质坚硬均匀、通风良好、四周排水通畅的地方。
5、基本无虫粮的害虫密度是多少?答:不超过5头每公斤。
6、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告知后多少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答:3日内。
7、粮食收购和储存企业在粮食销售出库时,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一般为多久?答:3个月。
8、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听证时,当事人是否承担听证的费用?答:不承担。
9、转化用粮是指的什么?
答:指饲料企业、工业企业和养殖企业在生产中消耗的粮食数量。
10、按照收获计算,辽宁地区储存的水稻超过几年储存年限,视为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答:3年。
11、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销售出库,应当经过什么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答: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
12、什么是粮食收购?
答:是指为了销售、加工或者作为饲料、工业原料等直接向种粮农民或者其他粮食生产者批量购买粮食的活动。
第二轮试题
一、个人必答题(18道)
1、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还应该做什么工作?答:应当责令当事人当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2、对于不宜保存,日后易灭失的证据,执法人员应当采取什么措施保存证据?
答:执法人员可以采取照相、录像办法保存证据,并应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3、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什么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答:较大数额罚款和取消粮食经营资格。
4、监督检查报告作出后,应在几日内将检查结果、处理意见或建议通知当事人?答:15日内。
5、粮食收购者违法经营,按规定需要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应由
哪个部门作出决定?
答:其收购资格审核机关作出决定。
6、什么部门决定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
答:国务院决定最低收购价格。
7、什么样的粮食,严禁流入口粮市场?
答: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
8、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规定处罚两万元以下,是否可以处罚两万元?
答:不可以。
9、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应注意什么?答:填写时要注意填写被处罚对象的全称。
10、对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已经监督检查过的事项,除处理未完成的督办事项外,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多长时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再行进行监督检查? 答:三个月。
11、一级玉米的容重是多少?答:容重大于等于710克每升。
12、被处罚对象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依法在多长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三个月内。
13、对监督检查人员的回避决定作出之前,监督检查人员是否停止对该事项的监督检查?
答:监督检查人员不停止对该事项的监督检查。
14、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什么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答:同级人民政府或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15、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听证几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答:七日前。
16、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核机关自受理之日起,须在几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作出答复?
答:十五个工作日内。
17、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已不具备粮食收购条件或拒不执行年检的粮食经营者可以采取什么处理办法?答:可以取消其收购资格。
18、询问笔录制作的过程中询问当事人必须有几名执法人员同时在场?答:两名以上。
二、小组必答题(12道)
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用是什么?答: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指粮食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2、辽宁省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粮食经营者应当履行不低于最低库存量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最低库存量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正常情况下必要库存量的三分之一。
3、粮食收购者在其资格授予机关辖区外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收购活动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后应该怎样做?
答: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处理结果抄告该收购者的资格审核机关。
4、能作为监督检查的证据的资料有几种?
答:凡能证明监督检查事项真实情况的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检查记录等都可作为监督检查的证据。
5、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罚款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答: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按照收获计算,辽宁地区储存的玉米超过几年储存年限,视为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答:4年
7、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要求对什么进行核查?答:
粮食收购资格。
8、粮食价格主要由什么形成的?答:市场供求。
9、粮食收购者从事跨地区粮食收购的,持什么资料到收购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即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答:持有效粮食收购资格证明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备案。
10、送达回证的作用是什么?
答:送达回证是证明受送达人已收到该文书的凭证。
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表示粮食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粮食行政执法文书已经交付当事人,意味着该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11、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可由什么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答:粮食收购、储存企业自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12、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负责本地区粮食的总量平衡和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是什么部门?答:省级人民政府。
三、抢答题(12道)
1、辽宁省对能够正常生产经营粮食销售的企业必要库存量是怎么规定的?
答:销售企业一般要保持不少于上正常经营情况下月均经营量20%的必要库存量。
2、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是否暂停执行?答:行政处罚不暂停执行。
3、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收集证据时,可以用什么方式收集证据?答:可采取询问、抽样检查、拍摄等方式收集证据。
4、几岁以下的人免于接受行政处罚?答:14岁。
5、责令改正是行政处罚行为还是行政强制行为?答:行政强制行为。
6、制作送达回证应当填写哪些内容?
答:送达文书名称和文号、受送达人、送达时间、送达地点、送达方式、收件人员签章、送达人员签章、备注
7、如何启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粮食应急预案?
答: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报告。
8、跨省粮食收购者应当向什么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答:收购地和粮食收购者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9、粮食是指什么?
答: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
10、《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于何时颁布生效?答:2004年5月26日。
11、粮食收购、储存企业和其他粮食经营者,建立的粮食质量档案内容包括什么?
答:仓库(货位)号、粮食品种、收获、入库时间、质量等级、水分、杂质等项目和指标,属于储备粮的还应标明粮食储存品质指标。
12、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答: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四、风险题
第一类风险题(6道,每题20分)
1、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答:
(一)有明确违法、违规行为主体的;
(二)有具体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规章事实和证据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
2、粮食经营者申请粮食收购资格时,须向审核机关提交哪些书面材料?答:(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
(三)资信证明;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
(五)有关检验仪器及设施证明材料。
(六)原来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经营者须同时提交上一粮食购销情况年报表。
3、粮食收购者有什么行为是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答:
(一)未对收购的粮食进行及时整理,销售出库时,粮食杂质严重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运输要求的。
(二)将不同收获的粮食混存的、将霉变及病虫害超过标准规定的粮食与正常粮食混存的、将粮食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的。
(三)储存粮食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的。
(四)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不符合粮食储存、运输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
(五)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
4、在辽宁省境内申请从事粮食收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一)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经营资金规模达到3万元以上。
(二)拥有或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仓储能力达到50吨以上。
(三)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保管能力。
拥有粮食检验仪器设备和开展检验工作的场地,设备包括定等、水分、杂质等常规指标的检验仪器。
对暂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可以委托具有检验能力的机构进行检验。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什么原则?答:
(一)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有法定依据的原则;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程序合法的原则。
6、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应当具有保证粮食质量和卫生必备的加工条件,不得有什么行为?
答:
(一)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进行加工;
(二)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
(三)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
(四)影响粮食质量、卫生的其他行为。
第二类风险题:(共6道,每题30分)
1、某县粮食局接到某村民举报,该村赵某没有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在村里擅自进行粮食收购。
县粮食局派人到赵某家中现场核查,发现赵某有场院一处,约1000余平方米,另有库房5间。
场院和库房内尚有散落在水泥地面的玉米,而其库房的仓容估计可达50吨以上。
赵某称,其本人未收购粮食,场院所见散落在地上的玉米是自家田里生产的。
经查,赵某种植玉米12亩,按当年亩产0.8吨计算,玉米总产量也只有10吨左右。
根据以上情况,执法人员认为赵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是否成立?
答:认为赵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不成立。
虽然村民举报赵某未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收购粮食,执法人员在其场院和库房发现了曾经堆放过玉米的痕迹,但仅依上述证据,尚不能判定其从事了粮食收购活动,从而不能判定赵某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收购粮食。
2、某县粮食局对本县某粮食公司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成品粮仓库储存面粉未加铺垫,通风条件差,老鼠多,不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县粮食局认定,该粮食公司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遂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
答:对本案粮食公司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是错误的。
《粮
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粮食经营者未按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卫生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未设定罚款处罚。
按照依法行政,处罚法定的原则,在本案执法中对粮食公司作出罚款100元的决定没有法律依据,应予以纠正。
3、某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查出该县粮食个体工商户杨某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
经过立案调查取证,查明:县粮食局向当地粮食经营者统一发放了“粮食经营者粮食统计台账簿”,本案当事人杨某一直未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
此前,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曾责令杨某改正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行为并给予口头警告,而杨某未引起重视。
执法人员认为杨某的行为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
三条之规定,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该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杨某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杨某的违规行为处以人民币300元的罚款。
对此,当事人杨某不服并在陈述中申辩:自己有一个专门的记事本,每次收购粮食的时间和数量都逐笔作了登记,每月按时向县粮食局报送了粮食统计报表,就此情况杨某是否应受到处罚。
答:杨某应该接受处罚。
粮食经营台账是全面反映粮食经营者粮油商品流通情况的基础账目,它不仅要满足粮食业务、会计核算的需要,而且要满足粮食行政管理和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需要,是粮食经营者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如果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尚未向当地粮食经营者发放统一格式的粮食经营台账,且粮食经营者的“流水账”登记的粮食经营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完整,且按规定期限保存,则粮食经营者的“流水账”可以视为粮食经营台账使用。
如果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向当地粮食经营者发放了统一的格式台账,则粮食经营者就应按统一的格式台账要求进行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4、某年11月,甲县粮食局执法检查人员发现有人驾驶一辆东风牌汽车正在某村收购稻谷。
执法人员出示监督检查证后,对正在收购稻谷的车主个体工商户李某的粮食收购活动进行了检查。
李某出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