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巴黎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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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城市规划案例
城市规划的起源、任务和体系
一、城市规划的起源:
城市规划是人类为了在城市的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而作的未来空间安排的意志。

这种对未来空间发展的安排意图,在更大的范围内,可以扩大到区域规划和国土规划,而在更小的范围内,可以延伸到建筑群体之间的空间设计。

因此,从更本质的意义上,城市规划是人居环境各层面上的、以城市层次为主导工作对象的空间规划。

在实际工作中,城市规划的工作对象不仅仅是在行政级别意义上的城市,也包括在行政管理设置、在市级以上的地区、区域,也包括够不上城市行政设置的镇、乡和村等人居空间环境。

二、城市规划的任务:
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状态,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1) 从城市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合理和有序地配置城市空间资源;2) 通过空间资源配置,提高城市的运作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3) 确保城市的经济和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增强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4) 建立各种引导机制和控制规则,确保各项建设活动与城市发展目标相一致;5) 通过信息提供,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和健康的运作。

城市规划的根本社会作用是作为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的根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合理地进建设和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及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性手段。

三、城市规划的体系:
包括规划法规体系、规划行政体系和规划运作体系(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其中,规划法规是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为规划行政和规划运作提供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

1、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城市规划法律体系包括基本法律(主干法)及其配套法规(从属法规)。

我国还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规划法律体系。

1) 主干法及其从属法规主干法确定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架构,如国家的《城市规划法》和地方的《城市规划条例》;主干法的实施需要制定相应的从属法规,如《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 专项法专项法是针对城市规划中特定议题的立法,如《上海市历史建筑和街区保护条例》。

3) 相关法城市建成环境的建设和管理包含多个方面和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城市规划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其中我国的法律制度体系由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

城市规划的基本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构颁布的法律和地方立法机构颁布的地方性法规构成。

配套法规是由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构成。

我国的城市规划基本法
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配套法规如《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由国家规划主管部门建设部制定。

2、城市规划行政体系1) 集权制度上级政府对于下级政府的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拥有较大的干预权(如英国和法国)。

2)分权制度地方政府对于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拥有充分的自治权(如美国)。

3、城市规划运作体系1) 规划编制 a. 战略性规划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发展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以及土地利用,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原则和空间策略,为实施性规划提供指导框架,但不足以成为规划管理的直接依据。

b. 实施性规划(法定规划) 如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地块开发控制(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对于开发行为具有法定约束力,又称为法定规划,必须遵循法定的编制内容和编制程序。

2) 规划管理(开发控制) a. 通则式规划管理主要特征是开发控制规划的各项规定比较具体,作为规划管理的唯一依据,规划人员在审理开发申请个案时,几乎不享有自由量裁权。

具有确定性和客观性的优点,但在灵活性和适应性方面较为欠缺,如美国的区划制度。

b. 个案式规划管理主要特征是开发控制规划的各项规定比较原则,规划人员在审理开发申请个案时享有较大的自由量裁权。

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的优点,但在确定性和客观性方面较为欠缺,如英国的审批制度。

c. 综合型规划管理(双层管理) 第一层面:针对整个城市发展地区,制定一般的开发控制要求,进行通则式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层面:划定城市中的各类重点地区(如城市中心地区、景观重要地区、历史保护地区和生态敏感地区),附加特别的开发控制要求,采取个案评审方式,进行个案式管理,以强化精细程度。

发展演变过程
一、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发展
我国古代城市从以政治为主到以经济为主最后发展为政治经济军事一揽的综合性城市,均伴随着城市规划的演变。

其中最为明显的一点是“市”的发展:从没有到有,从“日中为市”到集中设市,从封闭型市场到开放性商业街,这完全体现了经济区域规划的发展。

另一方面,居住区的规划集中体现在里坊制的兴废中。

封建中央集权制对城市规划的影响固然大,但是城市规划要以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为宗旨,宋东京的规划特点就说明了这点。

中国古代城市发展可追溯到夏商周时期。

在这一阶段奴隶社会发展历程中。

城市作为王权与神权相统一的代表在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同时还体现了“天人合一”的自然哲学辩证观。

规划中的原始生态主义开始萌芽。

城市规划也体现了这样一种哲学思想朴素的“天圆地方”人地观,引导规划中的方格网城市形态的形成,而“王城居中”、“中轴对称”反映了中国古代城市规划中权力至上的以帝王为中心的思想。

此时最有代表性的规划思想是《周礼·考工记》中的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

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

”《周礼》提倡的礼制思想强烈的影响了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及其思想理论,随着历代礼制的不断强化,皇帝尊崇地位升高,祭祀仪式繁复,统治管理机构增加,起在城市规划上必须按主次就位布局;礼制的序列在空间布局上更趋复杂化,这样在客观上必须要有相应的诸如对称、规整、轴线等布局手法才能适应。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种提倡尊卑有序、主次分明的儒家思想,明确的指出了以天子为中心的统治思想,正符合统治阶级加强中央集权统一的意图。

显见《周礼》推崇根据宗法血缘和政治要求,行宗法分区,不仅在等级分区、规模大小的划分方面有着严谨的礼制制度,还用明确的尺度操作方法来加以实施,用
宗法与政治相结合的方法强化王权的尊严。

实际上,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的主轴就是遵循礼制的思想。

中国的封建社会基本上是一个稳定的王权主义时代,儒家稳固的文化统治维持着城市规划“天人合一”理念的恒定。

城市的各项建设主要为统治者及其权力集团服务,城市格局表现为中轴对称、王城居中都城具有极高的首位度。

在此同时传统的城市商贸业随着手工业日渐繁荣城市中的集市开始兴起。

从唐长安的“东市”、“西市”至北宋汴梁繁荣的街市的形成与发展都说明了城市规划在潜意识中开始关注绝大多数城市居民的需求,潜在地体现了规划的“人本主义”思想。

到了西汉的武帝时代,开始“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因为儒家提倡的礼制思想最有利于巩固皇权统治。

礼制的核心思想是社会等级和宗法关系,《周礼·考工记》的城市形制正是礼制思想的体现。

从此,封建礼制思想开始了对中国长达3000年左右的统治。

从曹魏邺城、唐长安城到元大都和明清北京城,《周礼·考工记》的城市形制对中国古代都城的影响得到了越来越完整的体现。

与此同时,以管子和老子为代表的自然观对中国古代城市形制的影响也是长期并存的。

许多古代城市格局表现出利用自然而不完全循规蹈矩。

特别是宋代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一些位于通航交会处、水早路交通交会点的城市的布局开始冲破礼制约束,如汴梁、临安等。

二、中国近代城市发展:
近代城市的发展变化,与不同时期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

按其发展特点,可以分为下列几个阶段。

一.鸦片战争前: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的城市都是封建社会型的。

绝大部分是地主封建统治阶级以及一些商人、手工业者的聚居地。

城市在政治上统治着乡村。

城市集中着官府,地主宅第,以及商业、手工业及其他劳动人民,城市大部分是消费性的。

城市的功能结构简单,平面形式沿袭着封建社会的城制,建筑面貌也完全是中国传统的形式。

由于封建经济的闭塞,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沿海及长江这一带城市化的程度较高。

因此近代城市的分布及发展具有明显的地区不平衡。

鸦片战争前的城市,由于在封建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经济条件及地理位置的不同,可以分为封建统治的都城(北京)、地区封建统治的中心(省会等)、一般府县、工商业城镇等。

其规模虽然不同,形式也各异,但均发展缓慢,变化微小。

二.19世纪中叶至19世纪末叶:
鸦片战争以后,封建社会经济开始逐渐解体,逐渐形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城市史社会经济的产物,这种变化必然使原有城市发生不同内容和不同形式的发展。

鸦片战争后,清王朝签订了《南京条约》和《虎门条约》,中国土地上开始出现了“租界”,使一些城市中的某些地区畸形发展起来,其中以上海、天津最为突出。

而由于洋务运动,中国这一时期的工业有了一定的进步。

这对城市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但全国并未进入一个工业化的进程,这时只是以国家政权的名义建立了一些国营的重工业企业,并未与人们的生活有一定的联系。

三.由19世纪末叶至20世纪20年代(1895年至1914年):
《马关条约》中规定外国人可以再中国设工厂,使帝国主义的侵略进入了另一个新的阶段。

当时世界范围内,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已开始由商品输出发展到资本输出阶段。

一些租界城市由于大量设厂,发展更为迅速。

中日战争及其后不久的“八国联军”侵略以后,帝国主义开始在中国扩大侵略,划分了势力范围,建立侵略基地,接着产生了一批帝国主义独占
的城市。

这一时期,沿海、沿江大部分大中城市,甚至内地一些城市,也都开辟为商埠,有的还设有租界。

1911年的辛亥革命,并没有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封建军阀代替了清王朝。

连年的战争,谈不上什么城市建设。

封建军阀、失意政客、封建大地主,纷纷向租界集中,造成租界的畸形繁荣。

四.20世纪20年代前后: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前几年,中国民族资本开始有较大的发展,以1914-1918年世界大战期间及以后数年最为迅速。

上海在这一时期由于民族工业的发展,租界及非租界地区,都有较大的扩展。

五.20世纪20年代末叶至抗日战争前:
1.上海的城市规划工作:
(1)第一次规划(未实施):
1927年,国民党政府确定上海为特别市,并开始着手进行城市规划。

当年11月设立设计委员会。

1929年,提出了一个上海新市区及中心区的规划。

由于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原因,这个规划没有能够认真实现。

这个规划,有美国的市政专家作为顾问,受到欧美规划理论的影响。

一些中国建筑师在建造“中国固有形式”的建筑方面起了献策作用,在中心区规划中试图采用中国的传统手法,如中轴对称。

(2)第二次规划(实施):
日本占领上海后,不久就开始着手进行上海规划。

在1938年3月修复上海港时,提出了集成、发展国民党政府时期的新都市规划及筑港计划的建议,并组织12人都市规划技术小组负责上海规划。

上海都市规划的纲要,经过联络会议,最终由兴亚院决定。

①总规概况如下:
A.城市用的的划分:以原“大上海都市规划”中的新市中心为中心,划分十种地区:第一住宅区(高级住宅区)、第二住宅区(普通住宅区)、第一商业区(商业及旅馆等服务行业)、第二商业区(游戏场等)、第一工业区(轻工业)、第二工业区(重工业)、工业特别区(军事工业及危险品工业)、公共地区、仓库地区、杂居地区。

又以中央码头、中心区、“中央车站”附近及吴淞地区为规划重点区。

B.城市规模预测:规划区域以苏州河河口为中心,半径为15公里,面积为57430公顷(其中租界3300公顷,农村土地2585公顷),人口规模为703万人(其中租界原有人口66万人)。

②吴淞工业地带(1390公顷)存在以下特点:
A.朱家乐吴淞工业地带的规划。

B.制定建筑条例。

C.其他方面表示规划本身的技术标准等很细致。

(3)第三次规划:
1945年,由于上海处于重要的地位,人口已增至500多万,居住问题异常严重,使上海积累的许多矛盾也更加尖锐化,国民党政府再次考虑了上海市的规划问题。

1946年久设立了技术顾问委员会,3月成立都市设计小组,6月年初总图草案二种,8月又成立上海都市计划委员会,制订了都市计划图(一稿)。

初稿完成后,经过五个月的修改,于1947年5月完成了“大上海都市计划总图”报告书(二稿)。

1948年后,一些设计者们经过一番研究,在1949年春上海解放前夕完成了三稿。

2.南京1929年制定的“首都计划”:
(1)城市分区:
计划将城市分为中央政治区、市行政区、工业区、商业区、文教区及住宅区。

其中以中央政治区为重点。

(2)道路系统:
计划中的道路系统,模仿当时美国一些城市的方格网对角线的形式;在商业区内尤为明显,为了增加沿街店面,取得高额租金,道路网的密度很高,街坊面积小而零碎,不便于交通及房屋建筑。

六.抗日战争期间至全国解放前夕:
部分城市受战争的影响,国民党政府向内地撤退,将沿海部分工业内迁,使西南、西北原先一些偏僻城市受到一些影响。

军事工业及资源的开发,也使一些城市扩建或新建。

但,这些城市的发展因素多是暂时的,抗日战争胜利后,有些城市就又衰落下来。

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党统治区的城市根本没有什么建设,有的城市做了一些规划。

直到1949年全国解放,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为工业生产,为劳动人民服务”的城市建设方针,开始了城市的恢复工作。

三、中国现代城市发展:
综观现代中国城市规划的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发展起步阶段(1949-1957年):
1.城市建设的恢复与城市规划的起步(1949-1952年);
随着社会主义新制度的建立,党中央提出了“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以及“城市建设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生活服务”等论述,为制定新中国城市建设方针奠定了思想基础。

因此,党的工作中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而城市工作的重点则放在了回复与发展生产方面,城市建设的迅速恢复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

2.“苏联模式”城市规划的引入与发展(1953-1957年):
“苏联模式”的规划方式,即城市规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具体化和延续,即所谓三段式:国名经济计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

实际上,苏联当时的城市规划原理,就是把社会主义城市特征归结为生产性,其只能是工业生产,城市从属于工业,认为社会主义的城市及其规划的最主要的优越性为生产的计划性和土地国有化。

由于全面学习苏联,城市规划编制过程分为总体规划(分初步规划和总体规划两步)和详细规划两阶段;把生活居住区分为居住区、小区、住宅组三级;采用居住面积、建筑密度、人口密度、用地定额等一套指标。

因此,这一时期城市规划总的特点为:重视城市各项基础资料的搜集和分析,重视原有城市基础的利用和改造;采用一整套的规划定额指标,对建设标准进行控制;讲求构图和城市建设艺术,城市总图常常布置众多广场和强调对称式轴线的干道系统;城市规划的制定都是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由国家统一完成的。

二.城市化波动阶段(1958年-1977年):
在我国,1958年的大跃进,使大批劳动力涌向城市,出现了一次城市化更高峰。

这一阶段的城市化进程,还可划分为3个时期:反常的超高速城市化(1958-1960年);第一次由城市到农村的城市化波动(1961-1965年);第二次由城市到农村的城市化倒退(1966-1977年)。

由于所谓的“快速规划”、“人民公社规划”等空想主义思潮的影响,导致了城市布局混乱。

三.持续稳定快速发展阶段(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
四、西方古代城市规划思想发展
欧洲的古代文明是一幅绚丽多彩的历史巨卷。

从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17世纪,欧洲经历了从古希腊和古罗马为代表的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中世纪,文艺复兴和巴洛克几个历史时期,随着社会的变迁,不同的政治势力占据主导地位,不仅带来不同城市的兴衰,而且城市格局也表现出相应的特征。

1、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城市
古希腊是欧洲文明的发祥地,在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经历了奴隶制的民主政体,形成了一系列城邦国家。

在古希腊繁盛时期,著名的建筑师希波丹姆提出了城市建设的希波丹姆模式,这种模式以方格网的道路系统为骨架,以城市广场为中心,以充分体现了民主和平等的城邦精神。

这一模式在其规划的米列都城中得到完整的体现:城市结合地形成了不规则的形状,棋盘式的道路网,城市中心由一个广场及一些公共建筑物组成,主要供市民们集合和商业用,广场周围有柱廊,供休息和交易用。

古罗马时代是西方奴隶制发展的繁荣阶段。

公元前300年间,罗马几乎征服了全部地中海地区,在被征服的地方建造了大量的营寨城。

营寨城有一定的规划模式:平面呈方形或长方形,中间十字形街道,交点附近为露天剧场或斗兽场与官邸建筑群形成的中心广场。

营寨城的规划思想深受军事控制目的的影响。

随着国势强盛,领土扩大和财富的敛集,城市得到了大规模发展。

除了道路、桥梁、城墙和输水道等城市设施以外,还大量地建造公共浴池、斗兽场和宫殿等供奴隶主享乐的设施。

到了罗马帝国时期(公元前30年罗马共和国执政官奥古斯都称帝)城市建议更进入了鼎盛时期,除了继续建造公共浴池、斗兽场和宫殿外,城市还成为帝王宣扬功绩的工具,广场、铜像、凯旋门和记功柱成为城市空间的核心和焦点。

古罗马城是最为集中的体现,城市中心是共和国时期和帝国时期形成的广场群广场上耸立着帝王铜像,凯旋门和记功柱、城市各处散布公共浴池和斗兽场。

2、中世纪的欧洲城市
古罗马帝国的灭亡标志着欧洲进入封建社会的中世纪。

由于以务农为主日耳曼的南下,社会生活中心转向农村,手工业和商业十分萧条,城市处于衰落状态,古罗马城的人口也减至4万。

中世纪的欧洲分裂成为许多小的封建领主王国,封建割剧和战争不断,出现了许多具有防御作用的城堡。

中世纪欧洲的教会势力十分强大,教堂占据了城市的中心位置,教堂的庞大体量和高耸尖塔成为城市空间布局和天际轮廓的主导因素,使中世纪的欧洲城市景观具有独特的魅力。

3、文艺复兴和巴洛克时期的城市
14世纪以后的文艺复兴是欧洲资本主义的萌芽时期,科学、技术和艺术都得到飞速发展。

在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下,许多中世纪的城市进行了改建,改建往往集中在一些局部地段,如广场建筑群方面。

意大利的城市修建了不少古典风格和构图严谨的广场和街道,如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和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

在17世纪后半叶,新生的资本主义迫切需要强大的国家机器提供庇护,资产阶级与国家已结成联盟,反对封建割据和教会势力,建立了一批中央集权的君权专制国家。

在城市建设上受古典主义思潮的影响,祟尚抽象的对称和协调,无论在平面布局或立面构图上,都不遗余力地强调轴线,强调主从关系。

其中以巴黎的改建规划影响最大,轴线放射的街道(如爱丽舍田园大道)、宏伟壮观的宫殿花园(如凡尔赛宫)和公共广场(如协和广场)都成为当时城市建设模仿的典范。

五、西方近代以来至20世纪50年代的城市规划理论的发展演变:
18世纪,工业革命后,近现代的西方城市空间环境和物质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

工业革命导致世界范围的城市化,大量人口向城市集中促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居住、就业、环境等问题相继产生。

同时,近现代城市功能的革命性发展,以及新型交通和通讯工具的运用,使得近现代城市形体环境和空间尺度有了很大的改变,城市社会具有了更大的开放程度。

城市自发蔓延生长的速度之快超出了人们的预期,而且超出了人们用常规手段驾驭的能力。

为解决这些矛盾,规划师们选择了从不同的角度去寻找解决的答案,先后提出了种种城市规划思想、理论。

1.“田园城市”理论
1898年英国人霍华德提出“田园城市”理论。

在他的著作《明天——一条引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中,提出“城市应与乡村结合”,他以一个“田园城市”的规划图解方案,具体阐述其理论。

规划人口3.2万人,占地404.7m2。

城市部分由一系列同心圆和6条放射线路组成,中心是20hm2的公园,向外依次为公建、公园、商店、学校、住宅等;城市外围有2033.4 hm2土地供农牧业生产。

他把城市当作一个整体,联系城乡关系,对人口密度、城市经济、城市绿化提出了见解,对现代城市规划学科的建立起了重要作用。

霍华德认为,城市环境的恶化是由城市膨胀引起的,城市无限扩展和土地投机是引起城市灾难的根源。

他建议限制城市的自发膨胀,并使城市土地属于城市的统一机构;城市人口过于集中是由于城市具有吸引人口聚集的“磁性”,如果能控制和有意识地移植城市的“磁性”,城市便不会盲目膨胀。

“城市——乡村”结合的形式,即田园城市,它兼有城、乡的有利条件而没有两者的不利条件。

因此霍华德设想的田园城市包括城市和乡村两个部分。

城市四周为农业用地所围绕;城市居民经常就近得到新鲜农产品的供应;农产品有最近的市场,但市场不只限於当地。

田园城市的居民生活于此,工作于此。

所有的土地归全体居民集体所有,使用土地必须缴付租金。

城市的收入全部来自租金;在土地上进行建设、聚居而获得的增值仍归集体所有。

城市的规模必须加以限制,使每户居民都能极为方便地接近乡村自然空间。

田园城市的含义:
田园城市是为健康、生活以及产业而设计的城市,它的规模能足以提供丰富的社会生活,但不应超过这一程度;四周要有永久性农业地带围绕,城市的土地归公众所有,由一委员会受托掌管。

田园城市的影响:
霍华德针对现代社会出现的城市问题,提出带有先驱性的规划思想;城市规模、布局结构、人口密度、绿带等城市规划问题,提出一系列独创性的见解,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城市规划思想体系。

田园城市理论对现代城市规划思想起了重要的启蒙作用,对后来出现的一些城市规划理论,如“有机疏散”论、卫星城镇的理论颇有影响。

40年代以后,在一些重要的城市规划方案和城市规划法规中也反映了霍华德的思想。

2.《雅典宪章》与《马丘比丘》宣言
1922年柯布西耶写了《明日的城市》一书,提出了巴黎改造方案。

主张减少市中心的建筑密度、增加人口密度。

建筑向高层发展,增加道路宽度及两旁的空地、绿地,大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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