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文物工作大会领导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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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文物工作大会领导讲话稿
同志们:
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刚才,副局长传达了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局长对我市的文物普查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希望大家回去后对这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搞好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和提高我市文物工作水平,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开创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今年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并于月日又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月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国家、省领导的讲话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许多新的思路和具体的要求。特别是国务委员的讲话,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发出了总动员令,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第三次文物普查及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各位领导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文物保护的各项工作。
近年来,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
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向前发展。截止年底,全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8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7处。另外,花溪区青岩镇经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我市在文物保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等国家和省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在土地开发、市政建设中始终把文物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市政府每年都安排文物事业经费70万元,文物维修经费150万元,对重大文物保护项目,市财政还专门拨款。从1978年至今,市财政用于文物保护的经费累计达1.14亿元,仅年至年底,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就达7000多万元。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市文物保护事业在发展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正确面对并解决好这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文物工作的水平,促进我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这里,我就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谈几点看法:
首先,文物保护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贵阳”作出积极贡献。
当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构建“和谐贵阳”的伟大进程不断迈进。市委、市政府一再强调,要充分利用好我市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大力推进旅
游业的快速发展。这既对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我市文保工作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文物作为历史的遗存,不仅是悠久历史的见证,也是维系民族团结,激发民族自豪感的精神纽带。贵阳作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具有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复杂的历史进程,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文化特征,留下了众多丰富多彩的历史文物和民族文物。保护和延续好这些文化遗产是我们应尽的历史责任,利用好这些丰富的文化遗产,让之服务于当代,服务于人民,服务于富民兴筑的伟大实践,也是我们应尽的社会责任。文化遗产同时具有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文化价值是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我市多姿多彩的文化遗产资源不仅是今后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坚强后盾,也是构建“和谐贵阳”,打造“森林之城·避暑之都”的重要内容。众多的文化遗产必将成为促进全市各民族之间和谐相处的精神家园,成为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同时,也必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经济价值是文化遗产价值的货币化体现,虽然它远远不能代表文化遗产的所有价值,但它却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高文物保护事业的社会承认度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对具备开放条件的文化遗产,我们应该大胆的进行合理利用,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实现贵阳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伟大实践中,以积极的姿态,为富民兴筑做出积极而应有的贡献。
第二,文物保护要从市情出发,要敢于实践,勇于创新,探索出适合我市文物特点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模式。
作为欠发达,欠开发的省会城市,若以文物总量而论,目前我市
还算不上文物大市,但从文化的多样性与多元文化角度来看,我市无疑可以说是文化遗产资源大市。由于经济发展、思想观念、人才资源等因素的制约,我市众多的文化遗产资源尚未得到科学和合理的利用。就现有的“开发利用”而言,许多也只能算是低层次、低水平利用,只能满足当前观赏旅游的基本需要,远远不能满足休闲旅游、度假旅游的发展需求。有的甚至违背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做“伪文化”,造“假古董”,既破坏了遗产本体和它所处的周边环境,还对不可再生的、脆弱而稀缺的文化遗产资源造成不可挽回的毁灭性破坏。文化遗产是否得到合理利用,主要看它是否有利于文物保护,是否有利于体现良好的经济价值,是否有利于文物所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还要看它是否坚持了“可持续发展”、“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原则。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上,我们既要反对不加研究,“闭门造车”式的盲目利用,也要反对不依政策,“杀鸡取卵”式的无序滥用。要从具体情况出发,分析不同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摸索出不同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模式,切忌为了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和眼前利益,而使文化遗产受到破坏和损害。
第三,文物保护要善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动向,并把先进的保护理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突出重点,抓出特色。
如今,文物的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发生变化,文物亦不再是单纯的“遗迹”,而是逐渐向“遗产”进行转型,即使是“遗产”,其概念也在不断的丰富之中。文化空间、文化景观、文化线路、文化区域等也不再是新兴的词汇,而成了实实在在的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如何把“遗
产”保护的新理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特别是第三次文物普查中,是对我市的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广大文物工作者提出的新挑战。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市文物保护工作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但仍需进一步发展和提高。我们要善于吸收一切先进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将其运用到构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特色的实践中去,提升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要在乡土建筑保护、村落文化景观保护、生态博物馆建设、民族文化空间保护等方面探索出符合我市市情的保护与永续发展的新思路,将其做大做强,成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的特色和旗帜。另外,我们也要着力打造红色旅游文化和民族文化等品牌,大力发展我市文化遗产产业,探索出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两利双赢”的新路子。
第四,文物保护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探索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壮大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文物保护已经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思维体系和工作惯性,也形成了一定的特色。但是,在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发展“一日千里”、城乡建设“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才能使文物保护工作跟随时代前进的步伐。国家和省、市领导在有关讲话中多次提到发展文化遗产产业的问题,就是解放思想和更新观念的具体体现。长期以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乐于谈保护而鲜于谈经营,使我们成了游离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大潮中的“另类”。我们要认识到文化遗产工作也同样面临着保护和延续文化遗产的双重任务。如何延续文化遗产,当中就有一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