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和工作绩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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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和工作绩效方案
“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综合绩效
考核办法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干部职工工作实绩,进一步抓好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推动干部职工走在前列、干在一线,确保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因身体原因不能纳入考核和到村担任支部书记干部,按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平均分计算。
二、考核内容(1000分)
(一)作风建设(300分)
1.考勤:
(1)以指纹打卡及干部去向登记表为准,值班书记对干部去向登
记每日公示。上班时间:上午8点,下午2点30分(夏秋季3点),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视为迟到,每迟到一次扣2分,每缺勤一次扣5分。一月内出满勤加5分(满勤为22天),每超勤一天加5分。加班需由各办主任、负责干部确认签字交督查办才能生效。
(2)因下村、出差、开会或工作需要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的,需在8:30前,向值班书记汇报说明原因,并在政府工作群中上传相片。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请假、因公外出登记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每次扣5分。
(3)对镇政府已安排住房的干部职工,每周住机关不少于3晚,
住宿以当晚20:30-00:00 指纹签到为准,每少一次扣5分。
(4)严格请销假制度。1天以内的事假由办主任和分管负责干部
审批,并交督查办备案;1天以上的假期需先向办主任、分管负责干部申报,再向镇党委书记审批,得到同意后,履行好请假手续并交督查办备案。原则上,一个月累计请事假不能超过3天(病假、直系亲属
红白喜事假以及法律规定的年假、产假等除外),一年累计请事假不能
超过15天。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视作缺勤处理。
2.会风
(1)因故不能参会的,应在会前按请事假程序请假,并在督查办
备案,否则视为缺席。缺席会议每次扣5分。
(2)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督查办对会议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被通报的每次扣5分。
(3)认真听会,作好笔记。会议结束时,将对与会人员进行随机抽查,回答与会议内容相关的问题。对未作笔记,且不能回答出会议内容或相关情况的,每次扣5分。
3.日志
全体机关干部要写好工作日志,并将一周工作日志在每周日晚
21:00前发送至各线微信工作群,由各线负责干部对日志进行督促检查
并作点评。日志落实情况由各线负责干部向督查办提供相关统计数据,每缺一篇日志扣3分。
4.严格遵守党纪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