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落实再落实——舒兰市全面实施农村党组织建设七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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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6期
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作为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贯穿其中的核心思想就是,无论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
前不久,舒兰市委组织部颁布了《加强全市农村党组织建设七项规定(试行)》,聚焦农村党建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落实党章及党的各项规定,实现了全市农村党组织建设新突破。
为此,本刊记者对舒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丁铁军同志进行了专访。
记者:《加强全市农村党组织建设七项规定(试行)》颁布的目的是什么?
丁铁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十八大以来,中央上级党委,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方案。制度已经很完善了,我们要做的就是如何“落实”。舒兰市委工作中坚持这样一个原则,那就是“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考虑农村工作”。所以,针对当前农村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基础工作、组织生活、活动场所欠规范等问题,我们推出了“七项规定”,就是要从基础抓起,从常规抓起,从严从实抓好农村党建工作。
记者:一些村在抓民生、抓项目的过程中,忽视了党内生活,即使开展了党内活动,记录也不健全、不规范,甚至没有活动记录。针对这一问题,舒兰是如何解决的?
丁铁军: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
农村党建工作规范的规定》,这是“七项规定”之首。这一规定对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党员、村级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5项名册,党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7项党组织活动记录,村干部坐班值班记录、领办代办记录、下沉服务记录和党员议事会议记录等4项服务议事记录进行了规范。市委统一印制记录本,每套15本,涵盖了15项工作,我们还统一培训记录本的使用方法。乡(镇)街党(工)委组织村干部对制度执行、记录填写进行集中培训和指导,每月对村级簿册填写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市委组织部乡镇党建联络员定期到乡村进行督查指导,提出整改意见。
记者:当前,有些村不太重视党组织生活,甚至搞形式、走过场。在
再落实
本刊记者
赵
鹏
—舒兰市全面实施农村党组织建设七项规定
2017年第6期
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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