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高含硫气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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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高含硫气井钻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初稿)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高压、高含硫气天安全钻井作业时,井场及钻机设备的布置、钻井生产过程中对硫化氢检测与人身防护应遵守的基本原则、井控装置的安装和材质、钻井设计的特殊要求、钻井安全操作。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范围内的陆地高压、高含硫油气田勘探开发中的钻井施工,同样适用于含硫气田勘探开发钻井施工。
海洋钻井施工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及参考书目
SY/5225-87《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规定》
GB/8789-1988《职业性及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SY/5087-93《含硫油气田安全钻井法》
SY/5225-87《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定》
SY/6455-2000《陆上石油工业安全术语》
SY/6426-1999《钻井井控技术规程》
SY/5053.1-2000《防喷器及控制装置防喷器》
SY/5053.2-2001《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控制装置》
SY/6203-1996《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
SY/5876-93《石油钻井对安全生产检查规定》
《石油天然气钻井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杜君主编 1998.5 石油工业出版社《钻井作业HSE风险管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指导委员会编
《井下作业HSE风险管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指导委员会编
《钻井手册(甲方)》《钻井手册(甲方)》编写组编 1990.12石油工业出版社3 术语
3.1 安全临界浓度
在此浓度中,工作人员可在露天安全工作8小时(硫化氢的最高容许浓度,为10mg/m3)。
3.2 氢脆
化学腐蚀产生的氢原子,在结合成氢分子时体积增大,致使低强度钢或软钢发生氢鼓泡,高强度钢产生裂纹,使钢材变脆。
3.3 硫化氢应力腐蚀开裂
钢材在足够大的外拉力或残余张力下,与氢裂纹同时作用下发生的破裂。
3.4 硫化氢分压
在相同温度下,一定体积天然气中所含硫化氢,单独占有该体积时所具有的压力。
3.5 高压井
地层压力大于45MPa,且当量钻井液密度大于1.6mg/cm3的井。
3.6 高含硫井
产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超过20g/m3的井。
4 钻井设计的特殊要求
4.1 必须对井场周围2km以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等进行勘测,并在设计书上标明位置。
在有硫化氢溢出井口的危险情况下,应通知上述住宅、单位人员迅速撤离。
4.2 在含硫地区的钻井地质设计中,应注明含硫地层及其深度和预计含量。
4.3 若预计硫化氢分压大于0.21kPa时,必须使用抗硫套管、钻杆、油管、井口及其它管材。
4.4 当井下温度高于93℃时,套管和钻铤可不考虑其抗硫性能。
4.5 高压含硫地区可采用厚壁钻秆。
4.6 钻开含硫地层的设计钻井液密度,其安全附加密度在规定的0.07-0.15g/cm3选用上限值,设计中应明确如发生紧急情况现场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处理,先压稳气层。
4.7 井队必须有足量的高密度钻井液(超过钻进用钻井液密度0.1g/cm3以上)和加重材料储备。
高密度钻井液的储存量一般是井筒容积的2倍,并配足够的除硫剂。
4.8 在钻开含硫地层后,要求钻井液的pH值始终控制在9.5以上,并选用相适应的加重材料和除硫剂。
若采用铝制钻具时pH值不得超过10.5。
4.9 禁止在高含硫地层用常规式中途测试工具进行地层测试工作。
若必须进行时,须用防硫化氢的中途测试工具,测试工作选在白天进行,并应减少钻柱在硫化氢中的浸泡时间。
当天然气产量低于2.8×104m3/d、硫化氢含量低于8mg/L时,浸泡时间最长为1h;当天然气产量高于2.8×104m3/d、硫化氢含量高于8mg/L时,浸泡时间最长为15min。
4.10 固井施工应有相应的防硫化氢和防气窜技术措施。
5 井场及钻机设备布置
5.1 进行钻前工程前,应从气象资料中了解当地季节风的风向。
5.2 井场及钻机设备的安放位置应考虑季节风的风向。
井场周围要空旷,尽量在前后或左右方向能让季节风畅通。
钻机设备及井场布置见图1。
5.3 测井车等辅助设备和机动车辆的摆放位置,应尽量远离井口,至少在25m以外。
5.4 井场值班室、工程室、泥浆室等应设置在井场季节风的上风方向。
5.5 在季节风上风方向较远处专门设置消防器材室,配备足够的防毒面具和配套供氧呼
图1 钻机设备及井场布置图
吸设备。
井场消防器材的配置按10.1的规定,供氧呼吸设备的配置按7.2.1的规定。
供氧养呼吸设备应在空气中含任何浓度硫化氢下,能给钻井人员以保护,当供氧量不足时还能发出警告信号。
所有防护器具应放在使用方便、清洁卫生的地方,并在钻开油气层前检查一次,钻开油气层后每周检查一次,以保证这些器具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同时做好检查数据记录。
5.6 在井架上、井场季节风入口处、消防器材室等地应设置风向标。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硫化氢浓度超过安全临界浓度),钻井人员可向上风方向疏散。
5.7 在钻台上、下,振动筛等硫化氢易聚积的地方,应安装防爆排风扇,以驱散工作场所弥漫的硫化氢。
5.8 进入含气层前50m应将二层台设置的防风护套和其他类似围布拆除。
5.9 井场用电线路、设备、照明器具的铺设和安装要求
5.9.1 井口距民房500m以外,如因地面条件限制达不到500m的,可实施定向钻井或在进入含硫气层前应将该区域范围内的居民暂时迁出,施工完毕并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后方可迁回。
井场边缘距铁路、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应少于50m。
5.9.2 井场布局要考虑风频、风向。
井架大门方向,尽量朝南或朝东。
在井场明显处,应设置安全防火标志。
5.9.3 在草原、苇塘、林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隔离墙或隔离带。
5.9.4 钻台及机、泵房应无油污。
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5.9.5 柴油机排气管应有阻火装置,排气管出口不应指向油罐区。
5.9.6 井场电路宜采用YCW防油橡套电缆。
按钻机型号选用的橡套电缆规格见表1。
5.9.7 钻井液循环罐及振动筛应焊接电缆桥架和电缆穿线钢管。
5.9.8钻井液循环罐及振动筛的每一个罐体两端配备防爆接插件分线盒,罐与罐之间的电缆连接应配备防爆接插件。
5.9.9 机房防爆电气控制箱电源应在电动压风机防爆控制箱上的三通防爆接插件处并接,钻台防爆电气控制箱电源在液压大钳防爆电气控制箱的三通防爆接插件处并接。
处并接。
5.9.11 井架照明主电路宜采用YZ2×2.5电缆,照明分线宜采用YZ2×1.5电缆敷设。
5.9.12 井场用房照明主电路采用YZ4×6十1×25电缆,进房分支电路宜采用YZ2×2.5电缆敷设。
5.9.13 机房、钻井液循环罐照明电路均采用YZ2×1.5电缆敷设。
5.9.14 机房照明电路电线槽和防爆接插件电源转接箱,应固定在机房底座内侧。
5.9.15井场照明宜配备防爆灯具,型号和数量见表2。
5.9.16 配电房输出的主电路电缆宜由井场后部绕过,敷设在距地面200mm高的金属电缆桥架内。
如现场条件允许,可采用直埋电缆,其深度一般不小于300m,直埋电缆的上下应敷软土或细砂,过路地段应套有电缆保护钢管。
5.9.17 主电路及分支电路电缆不应破开接外来动力线。
5.9.18 防喷器电源线路应在配电房内单独控制。
5.9.19 设备检修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
5.9.20 值班房、发电房、油罐区距井口不少于30m。
发电房与油罐区相距不小于20m。
锅炉房距井口不少于50m。
5.10 确保通讯系统24h畅通,尤其是与上级调度(生产管理部门)的联系不能中断。
6 硫化氢的监测
6.1 在井场硫化氢容易积聚的地方,特别是方井、循环罐、振动筛附近和钻台等常有工作人员的地方,应安装硫化氢监测仪及音响报警系统,且能同时开启使用(见图1)6.2 当空气中硫化氢含量超过安全临界浓度时,检测仪能自动报警,其音响应使井场工作人员皆能听到。
二层台应装设音响报警器。
6.3 高压、高含硫地区作业的井(分)队,井场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便携式硫化氢监测器。
6.4 硫化氢监测仪器应进行周检和强检。
6.5 钻入气层前应加密对钻井液中硫化氢含量的测定。
钻井液中硫化氢的测定由录井施工方负责,钻井液方协助。
6.6 在新构造上钻第一口探井时,应加强硫化氢监测和预防措施。
6.7 硫化氢监测仪
应采用固定式和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
6.7.1 固定式硫化氢监测仪
现场需24h连续监测硫化氢浓度时,应采用固定式硫化氢监测仪,探头数可以根据现场气样测定点的数量来确定。
监测仪探头置于现场硫化氢易泄漏区域,主机可安装在远离现场的控制室并有人值班。
6.7.2 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
作业人员在危险场所应配带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用来监测工作区域硫化氢的浓度
变化。
6.7.3 报警浓度设置
固定式和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的第1级报警取值均应设置在10mg/m3,第2级报警取值均应设置在20mg/m3。
6.7.4硫化氢监测仪的性能测试
硫化氢监测仪的参数见表3
硫化氢监测仪使用前应对主要参数进行测试:
a) 满量程响应时间;
b) 报警响应时间;
c) 报警精度。
6.7.5 硫化氢监测仪的校验
硫化氢监测仪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校验
固定式硫化氢监测仪一年校验一次,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半年校验一次。
校验应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
6.8 钻井、起下钻、测井、下套管、固井时的硫化氢检测
钻到含硫油气水层前,应充分做好硫化氢的监测和防护的准备工作。
在钻井、起下钻、测井、下套管、固井过程中,井口、钻井液出口、除气器口及其他硫化氢容易逸出部位应设置固定式多点硫化氢监测仪。
探头信号送到仪表间的监测仪、报警信号通过喇叭报警。
对可能沉积有硫化氢的危险区域应设置醒目的标志。
钻井现场至少应配备10台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尤其是钻台和泥浆罐、振动筛处的作业人员应配备。
7 硫化氢防护设备及防护
在含硫油气田钻井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硫化氢泄漏,应立即穿戴防护用具。
7.1 防护设备
7.1.1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在硫化氢浓度较高或浓度不清的环境中作业,应采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多人长时间在含硫环境中工作时应建立正压供气系统。
供气系统的空气压缩机压力采用50L/min计算。
不同劳动强度下消耗空气量见附录B。
与供气系统配套使用的是可外接供气系统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者是带快速接头的防毒面罩。
空气呼吸器和正压供气系统的气质应符合表4的规定。
3
在硫化氢浓度低于50mg/m3时可使用负压式呼吸器
7.2 含硫化氢环境中的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在含硫化氢环境中作业应采用以下安全防护指施:
a) 根据不同作业环境配备相应的硫化氢监测仪及防护装置,并由专人管理,使硫化氢监测仪及防护装置处于备用状态;
b) 供气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应置于上风侧;
c) 重点监测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硫化氢监测探头、报警器及排风扇
d);进入重点监测区作业时.应配戴硫化氢监测仪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两人
同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e) 当浓度达到10mg/m3报警时,作业人员应检查漏点,准备防护用具;当浓度达到20mg/m3报警时,迅速打开排风扇,疏散下风向人员、作业人员应戴上防护用具,禁止动用电、气焊,抢救人员进入戒备状态,查明泄漏原因,迅速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向上级报告情况;
f) 必须向井场2km以内的住宅、学校、厂矿等人员告知可能会遇到硫化氢溢出的危害;
g) 当硫化氢浓度持续上升无法控制时,进入紧急状态,立即疏散无关人员并实施紧急方案。
7.2.1钻井、起下钻、测井、下套管、固井过程
钻井、起下钻、测井、下套管、固井过程中,宜使用供气系统,作业人员使用带快速接头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配备正压式呼吸器及与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相应的空气压缩机、呼吸器和压缩机应有专人管理。
钻井队至少应配置15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进行现场服务的录井、钻井液、测井、固井等单位,施工现场根据施工需要分别应配置2个以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井场应配备不少于4只空气钢瓶(40L,15MPa),以作快速充气用。
7.3 硫化氢防护演习
为使井场上所有施工人员都能够高效地应付硫化氢紧急情况,钻井施工队伍应每天进行一次硫化氢防护演习,如所有人员的演习都能达到要求,防护演习可放宽到每周进行一次。
当听到硫化氢报警器发出1级警报时,应采取下列步骤:
1)所有人员都要立即戴上空气呼吸器,井队的HSE管理员应检查管道空气系统上的呼吸空气供应阀,作业人员应按应急计划采取必要的措施,不必要人员要带上呼吸器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
2) 平台上的鼓风机工况良好,并且所有明火都应熄灭。
3) 保证至少2人在一起工作,防止任何人单独出入硫化氢污染区。
4) 封锁井场大门,并派人巡逻。
在井场口插上红旗,警告在井场附近有极度危险。
为保持井场安全,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井场。
若发出2级警报以上情况,迅速将紧急情况报告上级并通知当地有关部门,请求当地政府迅速疏散危险区域的居民。
6) 发出硫化氢情况解除信号后,井队的HSE管理员应做到:
a. 检查呼吸器、空气软管等,并判断可能出现的故障,进行必要的整改;
b. 给携带式呼吸器充气,以供下次使用;检查有无故障或损坏,必要时进行整改,每个携带式呼吸器要存放在方便、卫生的地方;
c. 检查硫化氢传感和检测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整改;
d. 用手提式检测仪监测低洼区、空气不通区以及钻机周围有无硫化氢聚集;
e. 汇报各种硫化氢检测设备、防护设备等有无破损情况。
7)硫化氢防护演习应记录在值班日志、班报表、井史和井控史上,记录应包括:
a.日期;
b.培训;
c.钻井深度;
d.完钻所需时间;
e.天气情况;
f.参加演习人员名单;
g.在钻台或安全汇报点活动的简单描述;
h.在演习过程中应注明队员的不规范操作或设备的故障。
8) 演习后,对通知当地政府和警告井场附近的居民撤离现场的硫化氢应急计划进行讨论。
7.4 硫化氢中毒的早期抢救
由于硫化氢含量高导致中毒者停止呼吸和心跳时,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帮助中毒者恢复呼吸和心跳,中毒者不会自动恢复呼吸和心跳,将会在短时间内死去。
因此,必须采取正确的方法对中毒者实施抢救。
硫化氢中毒的早期抢救措施
a) 进入毒气区抢救中毒人员之前,抢救人员应首先戴上防毒面具,否则,自己也会成为中毒者。
b) 立即把中毒者从硫化氢分布的现场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c) 如果中毒者已经停止呼吸和心跳,应立即不停地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直至呼吸和心跳恢复或者医生到达,有条件的可使用回生器(又叫恢复正常呼吸器)代替人工呼吸。
d) 如果中毒者没有停止呼吸,让中毒者保持休息状态,有条件的可给予输氧。
在叫医生或抬到医生处进行抢救的过程中应注意保持中毒者的体温。
8 硫化氢急性中毒分级、处理及禁忌症
硫化氢急性中毒分级、处理及禁忌症按GB8789的规定执行
9 井控设备
9.1 井控设备安装
9.1.1 根据地层的压力梯度配备相应压力等级的防喷器组合及井控管汇等设备,并按要求进行安装、固定和试压。
9.1.2 钻井井口和套管的连接,每条防喷管线的高压区都不允许焊接。
9.1.3 放喷管线应装至少三条φ127mm管线,其中有一条夹角为90。
,并接出井场100m 以外(见图1) ,若风向改变时,至少有一条能安全使用。
9.1.4 压井管线至少有一条在季节风的上风方向,以便必要时放置其它设备(如压裂车等)作压井用。
9.1.5 井控设备(和管材)在安装、使用前应进行无损探伤。
9.1.6 井控设备(和管材)及其配件在储运过程中,需采取措施避免碰撞和被敲打;应注明钢级,严格分类保管并带有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
9.2 井控设备材质
9.2.1 钢材
钢的屈服极限不大于665MPa,硬度最大为HRC22。
若需使用屈服极限和硬度比上述要求高的钢材,必须经适当的热处理(如调质、固溶处理等)并在含硫化氢介质环境中试验,证实其具有抗硫化氢应力腐蚀开裂性能后,方可采用,供货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材质检验和试验报告。
9.2.2 非金属材料
凡密封件选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在硫化氢环境中能长期使用而不失效的性能。
9.3 井控设备的配置
9.3.1 防喷设备,应配备有:
a)防喷器及控制系统(包括液压和手动),四通、转换法兰、双法兰短节、转换短节、套管头;
b)节流管汇,压井管汇,放喷管线,钻井液回收管线;
c)钻具止回阀、方钻杆上、下旋塞阀;
d)钻井液池液面监测报警仪;
e)钻井液净化、加重及环空自动灌注设备。
尺寸及技术要求,应按SY 5279.2规定;法兰用密封垫环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应按SY 5279.3规定。
9.3.3 钻井井口装置公称通径与套管公称直径的组合见表6
9.3.4 配置的防喷器及控制系统,应按SY5053.2的规定
9.3.5 配置的液压防喷器和四通,应按SY5053.1的规定。
9.3.6采用双四通配置,下四通旁侧出口应位于地面之上。
9.3.7 配置的节流管汇和压井管汇,应按SY/T 5323规定。
9.3.8 节流阀应选用圆柱式节流阀芯和阀座。
9.3.9 节流管汇为两翼或三翼节流线路时,至少一翼要配置能实施远程控制的液动节流阀,并设置阀位开度指示器。
9.3.10 节流管汇控制台应设置气动泵、手动泵、蓄能器及各类阀件、仪表以及能远程
监测环空压力和立管压力的压力变送器和仪表。
9.3.11 放喷管线出口不应正对电力线、油罐区、宿舍及其它障碍物,否则其距离不应小于50m。
9.3.12 放喷、节流、压井管汇都要保持畅通,冬季要防止冻结。
9.3.13 防喷器及其四通、底法兰短节和放喷闸门以内管汇,现场安装后.应按额定工作压力分别进行压力试验。
在钻开气层后,每7周试压检查一次。
9.3.14 防喷器远程控制台应安装在井场左侧,距井口20—25m以远,并配专用活动房,接专用电线。
9.3.15 防喷器胶芯应与井内管柱尺寸相符合,使用复合钻具时应配备一根与防喷胶芯尺寸相匹配并带有配合接头的钻杆。
9.3.16 高压管线上应装有直径65mm消防管线接口。
10 消防及动火管理
10.1 灭火器材配置
a) 消防房内应配备:100L泡沫灭火器2个,8kg干粉灭火器10个;5kg二氧化碳灭火器2个,消防斧2把;防火锹6把;消防桶8只;防火砂4m3;75m长消防水龙带1根;φ19mm直流水枪2支。
b) 钻台应配备:100L泡沫灭火器2个。
c) 钻台下应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个。
d) 固控系统应配备:8kg干粉灭火器1个/罐。
e) 油罐应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个。
f) 材料房应配备:8kg干粉灭火器1个/房。
g) 值班房、录井房、钻井液房、监督房应配备:8kg干粉灭火器1个/房。
h) 机房应配备:1211灭火机3只。
i) 发电房应配备:1211灭火机2只。
j) 可控硅房应配备:CO
灭火器1只。
2
营房和操作间也应每房配备1个8kg干粉灭火器。
在所有焊接场所附近都应备有消防设施。
如果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的场所有可能发生严重火灾,则应指定一个人专门进行观察。
10.2 钻开油气层后,井场不应擅自动用明火,如果确实需要动火应按动火等级预先申请,办好手续方可进行,对于紧急情况下的动火按施工前编制并获施工主管部门认可的预案执行。
10.3 防喷、防火、防爆装置应指定专人检查管理,做好使用、检查、维修、更换、报废的纪录。
11 钻井、井控、防硫化氢安全操作
11.1 必须制定一个完整的对井队进行救援的计划,对高压高含硫的定向井、水平井应有根严格的计划和预案。
在进入气层前应和医院、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做好外围警戒。
11.2 在即将钻入含硫地层时,应与当地各级政府取得联系,建立防硫化氢安全网络,对附近居民进行防硫化氢安全教育和自救方法的传授,并向当班的各岗位人员发出警告信号。
11.3 钻开气层前的现场准备
11.3.1 加强地层对比,及时提出可靠的地质预报,在进入油气层前50—100m,按照下步钻井的设计最高钻井液密度值,通过调整井内钻井浓密度,并在井口施加当量压力,对棵眼地层进行承压能力检验。
11.3.2 施工单位制定井控及防硫化氢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由技术干部和HSE管理
员向全井、分队职工进行工程、地质、钻井液、井控装置、硫化氢防护等方面的技术措施交底,并提出具体要求。
11.3.3 以班组为单位,落实井控、防硫化氢责任制,按关井操作程序和硫化氢监测和防护要求进行防喷演习,钻进作业和空井状态应在3min内控制住井口,起下钻作业状态应在5min内控制住井口,并将每次演习情况记录于“防喷演习记录表”和“硫化氢防护演习记录表”中,同时应记录与井史、班报表和日志中。
此外,在各次开钻前、特殊作业(取心、测试、完井作业等)前,都必须进行防喷演习,达到合格要求。
井控和防硫化氢演习均由井队组织,现场其他各方当班人员参加。
11.3.4 井队应组织全队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演习,现场其他各方全体人员参加。
11.3.5 建立井、分队干部24h轮流值班制度,负责检查、监督各岗位严格执行井控责任制。
11.3.6 建立坐岗制度,观察溢流显示和循环池液面变化,定时将观察情况记录于“坐岗记录表”中。
11.3.7检查所有井控装置,电路、气路的安装是否符合规定,功能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3.8按设计要求储备足够的加重钻井液和加重剂,并对储备的加重钻井液定期循环处理。
11.3.9现场各施工方通过全面自检,确认准备工作就绪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自检情况,各施工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按钻开油气层和硫化氢防护要求进行复查,并向业主方申请检查验收。
业主方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按钻开含硫气层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情况记录于“钻开含硫气层检查验收证书”中[见附录E(提示的附录)],各单位参加检查的人员在此检查验收证书上签字,报业主方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井、分队按“井控停钻通知书”[见附录F(提示的附录)]限期整改,直至经业主方验收合格并签发“钻开油气层批准书”〔见附录G(提示的附录)],方允许钻开油气层。
11.4 在高含硫地区即将钻入油气层和在油气层中钻进时,应有医生、救护车、技安人员在井场值班,业主方和施工方各级管理部门均应由专人值班了解施工进度。
现场应有业主方和施工方的驻井代表。
11.4.1业主方驻井代表职责:负责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和与施工方的沟通;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和规范施工;监督施工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审查其可行性;与设计有出入的情况出现时,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代表业主处理,并报告业主和实际单位;发生井喷或硫化氢泄漏时,负责通知当地政府疏散附近居民,通知各施工单位执行防硫化氢紧急预案。
11.4.2施工方驻井代表:负责与业主方代表的联系;代表施工方组织井、分队按设计施工,若出现与设计不符合的情况及时书面向业主代表报告,按业主(或业主代表)书面指令组织施工;发生井喷或硫化氢泄漏时,组织井、分队按防硫化氢紧急预案施工和疏散员工,并报告上级和业主代表。
11.5 在油气层井段钻进时,钻头水眼尺寸应加大,防止起钻发生抽吸和采取压井或堵漏措施时堵水眼,钻具下部始终应加装止喷阀,闸板防喷器内应加装剪切闸板。
11.6钻井队必须严格按工程设计选择钻井液类型和密度值,当发现设计与实际不相符合时,应按审批程序及时申报,经批准后才能修改。
但若遇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业主代表,取得业主代表同意后及时调整密度以保持井内压力平衡,待井内平衡后向设计部门汇报,设计部门做设计变更。
11.7发现气侵应及时排除,气侵钻井液未经排气不得重新注入井内。
若需对气侵钻井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