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招投标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城管局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城管局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城管局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局工程招投标活动,促进工程建设合法、公正、透明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城市管理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管理局进行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维修工程、设备采购等。

第三条工程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城市管理局负责工程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所有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组织管理,保守商业秘密,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招标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需求确定后成立招标工作组,确定招标范围、时间、地点、规模等,制定招标文件,并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

第八条招标单位应当依法依规确定招标范围和投标资格,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条件,保障投标人的平等竞争权利。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和要求,确保信息全面、准确,不得设置歧视性要求。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公开、公正、公平评标。

第十一条招标单位应当主动对投标文件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标书内容,确保评标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投标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并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合法。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串通竞标,不得向招标单位提供虚假信息或行贿。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并按规定办法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办法收取、退还保证金。

第十六条投标人应当配合招标单位进行评标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擅自撤销投标或变更投标内容。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部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的所有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施工承包、工程设计等。

第三条工程部招投标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招标委员会成员由工程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工程部的招标工作。

第五条招标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招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六条工程部在招标前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技术要求、合同条件等内容。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清晰、准确、完整,不得存在歧义或遗漏,确保所有招标人能够准确理解和参与投标。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技术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共同负责,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和合法性。

第十条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提交招标委员会审批,并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招标人。

第三章投标评审第十一条投标评审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投标评审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当尊重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存在任何不合理的情况。

第十五条投标评审结果由招标委员会审批,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投标人。

第四章中标合同签订第十六条中标合同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签订,并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中标合同签订前,应当对中标人的资质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中标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保障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第十九条中标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上报招标委员会备案,并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

工程招投标制度

工程招投标制度

工程招投标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范围与方式
1. 对于估算投资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 对于特殊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涉及国家安全、专利技术等,可采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3. 小额工程项目可以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

三、招标条件与程序
1. 招标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对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

3. 招标公告应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4. 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四、投标评审
1. 招标单位应组建评标委员会,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2. 评标过程应公正、客观,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

3. 评标结果应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中标与合同签订
1.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2.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3.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六、监督管理
1. 招标投标活动应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 对于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5篇)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5篇)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招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工程招标要严格按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按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按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能力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概算总额大于____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____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

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第二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基建工程管理人员要熟悉和审查施工图和设计文件,协助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通过设计交底,使承包单位了解设计意图、质量标准和设计人员对施工的要求,通过图纸会审,消除图纸中存在的错误和遗漏。

2、材料设备的选择,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

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做到货比三家,增加透明度,为工程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确保每项工程质量。

3、会同监理工程师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需要进行复试的材料,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人员一起进行现场抽样,共同送以检测部门进行复试,复试报告检测后方可使用。

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工程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投标活动必须公开进行,招标信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应当公开。

2. 公平原则:招投标活动对所有投标人应当公平对待,不得歧视或者排斥任何投标人。

3. 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公正执行,确保招投标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4. 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各方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招标投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2. 审批招标投标方案;3. 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活动合法、合规;4. 负责招标投标争议的调解和处理;5. 定期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招标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投标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招标投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编制招标文件;2. 发布招标公告;3. 组织招标投标活动;4. 审查投标文件;5. 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6. 签订合同;7. 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事宜。

第三章招标投标程序第八条招标投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1. 准备阶段: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等。

2. 投标阶段:包括投标人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

3. 评标阶段:包括开标、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结果公示等。

4. 定标阶段:包括中标通知书的发出、签订合同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等基本情况;2. 招标范围和内容;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格式;5. 评标标准和方法;6. 合同主要条款;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制度(3篇)

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廉洁自律。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工程建设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七条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第三章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第九条招标人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资金来源等;(三)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要求、工程量等;(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被邀请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资金来源等;(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六)其他需要通知的事项。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有效保护投标人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招投标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配套设备、材料、服务等。

第三条凡参与我单位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均应遵守本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我单位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班子,确定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组织责任。

第五条招投标领导班子由招投标工作负责人、监督人员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招投标负责人负责工程招投标的组织和领导,具体责任如下:(一)组织制定和修订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落实招投标政策;(二)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并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三)协调各相关部门,组织投标前的信息收集和预审工作;(四)组织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标工作,并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五)组织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督促履约;(六)处理和解决与工程招投标相关的争议;(七)与各级监督部门保持联系,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监督人员负责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具体责任如下:(一)监督各相关部门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二)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核和发布;(三)监督投标信息的采集和预审工作;(四)监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标工作;(五)协调与投标人的沟通和协商;(六)处理和解决与工程招投标活动相关的投诉和争议;(七)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调查。

第八条招投标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不得有拖欠劳动报酬、拒不出具合格证明、违法违规行为,且具备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第九条招投标工作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招投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及时调整和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十条我单位要加强招投标工作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招投标负责人和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招投标工程管理制度范本

招投标工程管理制度范本

招投标工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二章招投标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设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

第五条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招投标政策和程序,审核招投标方案;(二)确定招标方式、范围、条件、程序和评标标准;(三)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四)组织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发布和接收;(五)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六)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异议和投诉;(七)监督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八)组织招投标资料的归档和保密工作。

第六条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招投标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在公司合同管理部。

第七条招投标活动中的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且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标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第八条招投标活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标方案,报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审核;(二)发布招标公告或者邀请招标通知;(三)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技术规格、投标文件格式等;(四)接收投标单位报名,审查投标单位资格;(五)发售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解答投标单位疑问;(六)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七)组织开标,公布投标文件;(八)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九)确定中标单位,发布中标公告;(十)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四章投标与投标文件第九条投标单位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等级、财务状况、技术水平、业绩和信誉。

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4篇)

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4篇)

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提高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度,保证项目施工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包括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

第三条工程招投标实施应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最优承包方,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应建立健全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方式选择、资格预审、投标评审、中标通知、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工程招投标环节的制度和流程。

第五条工程招投标管理应依法建立起严格的监管机构,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

第六条工程招投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不公平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工程招投标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鼓励多元化参与,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八条工程招投标应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真实反映工程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编制。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应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范围、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日等。

(二)工程规划:应明确工程的整体布局、建设目标和规划。

(三)工程概算:应明确工程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四)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应明确工程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

(五)合同条款:应明确各方之间的权责,包括履约条件、违约责任等。

(六)评标指标和评标方法:应明确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和修改:应明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修改程序。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和修改,确保适应工程项目的需要。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充分借鉴先进的国内外工程招投标经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修改应经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审查,修改过的招标文件应重新公告并延长投标截止日。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招标活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性,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

3. 招标活动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二、招标组织机构1. 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督招标工作。

2. 设立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公告、答疑、投标文件的接收和保管等工作。

3. 成立评标委员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组成,负责评标工作。

三、招标程序1. 招标前准备:包括项目审批、资金落实、市场调研、编制招标文件等。

2.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指定媒体和平台公布招标信息,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3. 投标报名:对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登记,并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4. 发放招标文件: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5. 现场踏勘:组织投标单位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规定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7. 开标、评标:按照既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开标和评标工作。

8. 中标结果公示:将中标结果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9.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评标原则和方法1. 评标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确保评选出的中标单位能够满足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要求。

2. 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最低价法等评标方法,根据工程特点和市场情况确定。

3. 对于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详细评审,确保投标单位提出的方案切实可行。

五、监督管理1. 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对于违反招标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维护招标活动的严肃性。

3.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招标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招投标制度

工程招投标制度

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中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发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招投标制度的核心是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定具有资质、能力和信誉的承包商承担工程项目。

本文将从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内涵、意义、现状、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内涵工程招投标制度主要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等环节。

招标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发布工程项目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参加竞争。

投标是指符合条件的承包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加工程项目竞争。

评标是指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比较和排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是指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是指中标人和招标人按照中标结果,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工程招投标制度的意义1.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市场竞争,选定具有较高资质、能力和信誉的承包商承担工程项目,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

2. 控制工程投资:招投标制度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控制目标,防止投资浪费。

3. 保障工程安全:通过选拔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业绩的承包商,有利于保障工程安全。

4. 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制度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5. 促进公平竞争:招投标制度为各类承包商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

6. 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招投标制度有助于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

三、工程招投标制度的现状近年来,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度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是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二是招投标管理体制逐步健全;三是市场竞争机制不断成熟;四是招标投标透明度不断提高。

但同时,工程招投标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四、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的问题1. 市场竞争不充分:部分地区和行业存在垄断、围标、串标等现象,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障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招投标程序化正规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第三条招标小组人员及职责1. 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组建招标领导小组,在公司内部选定合同拟定负责人、造价代表、基建工程部负责人、财务及法务人员、专业技术代表等人员组成招标工作小组。

2. 职责: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公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活动,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等。

第四条招标管理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一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招投标和比选工作。

对于确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实施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实施具体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报清政府职能部门审批。

第五条招标方式及范围招标方式: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依法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依法向三家以上具备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施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比选:遵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对于个别紧急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比选方式。

第六条招投标管理分工1. 招标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招投标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提出招标方案、条件、预算控制价、初拟合同。

拟订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

具体编写和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确定投标报价范围、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

工程招标程序及管理制度

工程招标程序及管理制度

工程招标程序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招标过程,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特制定本工程招标程序及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招标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单位等。

第三条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为了实施工程项目,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选择合格的承包商或供应商的行为。

第四条工程招标程序应当遵循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第五条工程招标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保障招标过程的合法合规,防止利益冲突和腐败等问题的发生。

第六条各参与工程招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共同维护工程招标的公正和安全。

第二章工程招标程序第七条工程招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工程招标方式: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合的招标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标书等。

(三)公开招标: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招标公告发布在政府指定的媒体或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和透明。

(四)接受投标:承包商或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好投标文件,及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

(五)评标、定标: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六)公告中标结果: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在政府指定的媒体或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中标信息,保障中标过程的合法合规。

第八条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承包商或供应商均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严格遵守执业规范,不得有违规操作,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和健康。

第十条承包商或供应商应当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并按规定履行中标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5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5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些原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将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及公司大宗材料采购全部实行招标管理。

其目的是控制存本,保证质量,提高单位工程的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关于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根据已开工的工程、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及大宗材料采购发布招标信息,发布信息为____个工作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无论是招标通知、资格预审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当载明可供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竟争所需要的信息,完整的招标文件。

另外,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都应当公开,但是,信息的公开也是相对的,对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是不可以公开的。

例如:评标小组的名单、项目标的价格等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不能公开。

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竟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竟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

另外,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竟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可有特殊。

特别是在评标时,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真实、并结合招标小组人员考察投标人的在建项目以及考评报告书、施工管理水平综合能力进行评标。

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

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为目的民事活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例如: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假借别的企业资质,弄虚作假来投标,招标小组应拒绝。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一.各专业劳务分包部分:1、土方工程;2、深基坑支护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5、模板制作与安装工程;6、主体工程;7、脚手架工程;8、装饰装修工程;9、防水保温工程;10、塑钢铝合金门窗工程;11、水电安装工程;12、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13、消防通风工程;14、市政配套工程;15、小区景观工程;16、小区绿化工程;17、小区智能化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保证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负责的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标投标主体第四条招标人1. 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招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招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具有招标项目的决策权和实施能力;- 具备招标所需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投标人1.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合法的营业执照;- 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业绩和信誉;-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招标投标程序第六条招标公告1. 招标人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名称、规模、地点、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截止时间、联系方式等。

2. 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保证公告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七条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投标文件要求、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

2. 招标文件应当清晰、准确、完整,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八条投标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2.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资格审查资料等。

第九条开标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 开标应当由招标人组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十条评标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招标效率,保障招标结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依据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及其他招标活动主体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布一、招标文件编制要求2.1 编制组织人员的要求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由经验丰富、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编制质量。

2.2 适用标准和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

2.3 文件内容要求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技术要求、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等必要内容,在表述上要准确、清晰、具体,避免产生模棱两可的问题。

二、招标文件发布程序2.4 发布媒体的选择招标文件应通过法定渠道进行发布,如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招标信息公告板等。

同时,可以选择一些具备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媒体进行公告发布。

2.5 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应在足够的时间内提前发布,确保供应商和承包商有充分的准备时间。

2.6 公告的内容公告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公告应明确表达对投标者的要求和要求提交的材料。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接收与评审一、投标文件的接收3.1 接收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避免因时间和地点的偏差而产生争议。

3.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快递、送达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并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投标文件的评审3.3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组织,应包括能对工程项目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专家及相关部门的代表。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3篇)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3篇)

一、总则1.1 为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二、招标2.1 招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招标资格,招标项目应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招标人应按照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

2.3 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等信息。

2.4 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保证金的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2.5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3.1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投标资格,投标项目应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财务状况等。

3.3 投标文件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3.4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4.1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进行,招标人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

4.2 开标应由招标人组织,招标人应宣布开标纪律,确保开标过程的公正、公平。

4.3 开标时,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4 开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开标结束后及时答复。

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范文)

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范文)

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范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岗位职责、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演讲稿、合同范本、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management systems, enterprise management, job responsibilities, experience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speech drafts, contract templates, essay compilations, and other material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范文)【导语】招投标管理制度怎么写受欢迎?本为整理了3篇优秀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本,为便于您查看,点击下面《目录》可以快速到达对应范文。

工程类招投标制度

工程类招投标制度

工程类招投标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单位和个人。

3.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法律法规,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评选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招标1. 招标人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

2. 招标项目应当具备相应的审批文件和资金保障。

3.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工程的规模、标准、质量要求、工期、投标截止日期等关键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4. 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和潜在投标人的知情权。

三、投标1.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3. 投标书应当包含技术方案、商务报价、资质证明文件等内容,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

四、评标与中标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

2. 评标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投标人平等竞争。

3. 评标标准应当以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为主,综合考虑报价等因素。

4. 中标结果应当在规定的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合同签订与执行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2. 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施工和监理。

3. 对于违约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六、监督管理1. 招投标活动应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2.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制定单位所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类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管理公司建立全面的招标管理制度,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估选择业务分包单位,以确保各项分包业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要求。

凡单项合同额5万元以上分包(采购)业务,必须纳入招标系统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材料设备采购;
工程分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
服务分包,包括物业中介、宣传推广、模型制作、造价咨询等单位选择。

为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力度,管理公司规定各类招标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划分,项目所在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必须遵照执行,管理公司集中采购、第一类招标、第二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由管理公司审批,第三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项目所在公司存档备查。

2 招标(采购)分类
根据分包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性质的不同,按《招标工作责任界定》的具体规定,招标(采购)工作按以下四类方式进行操作: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
第一类招标(管理公司直接负责的招标);
第二类招标(管理公司参与监督,项目所在公司具体承办的招标);
第三类招标(项目所在公司独立负责的招标)。

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公开招标的工程分包项目,在按主管部门要求申报,公开招标前应执行管理公司规定的招标流程,选择意向投标单位推荐参与招标。

在上述四类招标(采购)外,符合直接委托条件的分包或采购业务,可按直接委托方式选择确定供方,但必须执行《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的规定,由业务经办部门办理相应申请、审批手续。

3 招标采购计划
为防止肢解分包工程或回避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各项目所在公司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招标采购计划,经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招标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成本估算额、招标方式、发标时间、进场时间等。

项目所在公司对招标采购计划进行的调整和补充,应每月月初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集中报告一次。

4 招标过程控制要点
招标小组的组成
每个招标采购项目在招标前成立招标小组,负责整个招标工作。

4.1.1 原则上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招标小组成员。

4.1.2 招标小组人数必须为奇数,且不少于3人。

4.1.3 除通用材料采购类外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项目所在公司招标采购项目业务经办部门主管总监和成本控制部经理及相关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为招标小组成员,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

4.1.4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每次评审,招标小组成员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4.1.5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其中通用材料采购类由管理公司在招标前研究确定;其他采购类由成本管理中心和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审批。

4.1.6 第一类招标,由管理公司业务归口部门和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审批。

4.1.7 第二类招标,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审批。

4.1.8 第三类招标,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确定。

4.1.9 针对项目的特殊情况,可外聘专家参加招标小组。

招标文件
4.2.1 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发布管理公司标准(示范)招标文件,各项目所在公司在招标文件拟订过程中应参照执行。

管理公司暂未发布标准(示范)招标文件的,由各项目所在公司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并报成本管理中心审批或存档备查。

4.2.2 各类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在正式发布前,必须按管理公司规定的作业流程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信息发布
4.3.1 各项目所在公司所有招标采购业务信息原则上应有计划地提前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开发布,且不少于2次,成本控制部负责供方资料的收集整理。

4.3.2 经招标小组批准,对公认有实力的供方,可以用书面形式邀请,并对其进行供方合格评定;已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可直接邀请其参加投标。

4.3.3 各项目所在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推荐投标单位;如因业务需要推荐投标单位的,推荐人填写内荐表,并承诺不作为招标小组成员,且不以任何方式影响评标、定标工作正常进行。

4.3.4 自我推荐的供方,必须填写自荐表,明确获得信息的来源,并承诺其真实性。

4.3.5 项目所在公司以外的人员或单位推荐供方,推荐人填写外荐函。

投标单位预选
4.4.1 各类招标项目预选投标单位应不少于三家。

4.4.2 投标单位应优先从合格供方名录选择,合格供方名录中没有或数量不够时,才可从其它推荐途径选择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应遵循以下规定:
投标单位已经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直接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尚未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应按下述“供方合格评定”的规定进行考察评估;
已从合格供方名录取消的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集团范围内的投标。

发标
4.5.1 招标文件的发放、现场踏勘和答疑由招标经办部门负责组织,其他部门视实际需要指派人员配合,但至少应保证同时有来自不同部门的二人
参加。

4.5.2 现场踏勘、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开标
4.6.1 招标小组成员主持开标工作,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好记录,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6.2 开标后,招标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标书的分析,以便于进一步的评标定标工作。

评标、定标、中标
4.7.1 招标小组组长主持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小组全体人员参与,人数不少于3人。

4.7.2 各类专业的评标工作均必须遵循管理公司《评标定标指引》的规定,经招标小组评标,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推荐中标单位或确定中标单位。

4.7.3 项目所在公司或管理公司,从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内选定中标单位或批准推荐的中标单位,并于3日内,经办部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7.4 项目所在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定标完成后,将招标小组的组成及定标结果(招标采购项目报备表)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5 签订合同
成本控制部会同招标经办部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合同签订前,招标经办部门负责按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的规定,
在内部办理完毕相关审批手续。

6 供方管理
供方合格评定
6.1.1 所有参与投标或接受直接委托的供方,包括管理公司定向供方,均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合格评定,并且评定结论应满足公司业务分包要求。

6.1.2 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公司定向供方的合格评定,项目所在公司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开发设计部、营销(策划)部等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供方的合格评定。

6.1.3 供方合格评定必须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的规定执行,经评定合格的供方由其经办部门负责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并汇总形成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

供方的监督评估
6.2.1 各业务经办部门必须对合格供方的履约表现进行持续的监督和评价,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的规定做好供方的履约评估记录,并提出相应建议:
继续成为合格供方;
需根据改进结果决定能否继续成为合格供方;
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6.2.2 管理公司分包业务的定向供方评估结果,由项目所在公司报管理公司进行确认。

6.2.3 项目所在公司应每季度一次集中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报备合格供方名录、中标单位(及直接委托单位)的履约情况。

6.2.4 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根据各项目所在公司合格供方的履约情况,通过比较分析逐步建立管理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以供各项目所在公司直接委托或选择招标时使用。

7 相关作业流程与指引文件
PPG001 业务分包(采购)方式选择规定
PPG002 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
PPP100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
PPG101 招标工作责任界定
PPG102 招标采购计划编制要求
PPG103(T) 标准招标文件(参考文本)
PPG104 评标定标指引
PPG105评标报告
PPP200 第一类招标
PPP300 第二类招标
PPP400 第三类招标
PPP500 材料设备采购
PPG501 甲供材料设备采购操作要点
PPG502 乙方采购指定品牌及限价操作指引
PPP610 (管理公司)供方管理
PPG601 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
PPP620 (项目所在公司)供方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