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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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该文档旨在规定员工持股有限合伙企业(简称本企业)的合伙协议,包括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分配方式以及合伙期限等方面的规定。
1. 合伙人
本企业的合伙人由员工和创始人组成,创始人的持股权不得超过总股份的20%。
2. 出资
2.1 合伙人的出资,应以实际出资额为准,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
2.2 出资应以现金方式缴纳,如需其他方式的出资,应事先向合伙人会议提交申请,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2.3 合伙人应每年向本企业出资,出资额不得低于本企业年度利润总额的10%。
3. 分配方式
3.1 分配方式应根据出资额和工作量的不同而不同。
3.2 净利润应首先分配给合伙人,按照出资额的比例分配。
其余净利润应根据员工的工作量和贡献进行分配。
3.3 如需分配股权,应提前向合伙人会议提交申请,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4. 管理
4.1 本企业的管理应该由合伙人共同承担。
4.2 合伙人应该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合伙人会议,决定公司的管理和运营事宜。
会议应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合伙人应有一票投票权。
会议决定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方可成立。
4.3 如需决定关键性的公司事项,应向所有合伙人征求意见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5. 合伙期限
5.1 合伙期为30年,期满后,合伙人可以决定是否延长合伙期。
5.2 如需退出合伙,合伙人应提出书面通知,提前90天通知所有合伙人,经过讨论和确认后,本人名下的财产应用于清算及支付与本人相关的债务或费用。
6. 税务
6.1 本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税务登记。
6.2 合伙人应根据合伙份额分配相应的营业额或利润。
以上为员工持股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内容,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部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监定,并经过合伙人会议讨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