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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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近年案例(3篇)

教育法律法规近年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一:未成年人保护案2019年,某市一名初中生小明因家庭原因在学校受到欺凌,身心受到严重影响。

小明家长向学校反映情况,但学校未采取有效措施。

小明家长随后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经调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学校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要求学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分析:此案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该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依法进行调查,对学校进行了行政处罚,维护了小明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二:教师职称评定争议案2020年,某市一名教师小李在职称评定中与同事发生争议。

小李认为自己符合职称评定条件,但学校却未将其纳入评定范围。

小李不服,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经调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学校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要求学校重新组织评定。

分析:此案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该法规定,教师享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等权利。

小李在职称评定中遇到争议,依法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维护了小李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三:学生食品安全事故案2021年,某市一所小学发生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多名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

事故发生后,家长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经调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涉事学校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要求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分析:此案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该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幼儿的饮食安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依法进行调查,对学校进行了行政处罚,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案例四:教师权益保护案2022年,某市一名教师王老师在工作中受到不公平对待,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王老师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经调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学校在处理教师权益问题时存在违规行为,要求学校对王老师进行补偿,并加强对教师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

幼儿园政策法规实践案例分析 幼儿园法规

幼儿园政策法规实践案例分析 幼儿园法规

幼儿园政策法规实践案例分析一、幼儿园法规的意义1.1 确保幼儿园教育的质量幼儿园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地保障幼儿园教育的质量,规范教师的行为,保障幼儿的权益,确保教育活动的安全与健康进行。

1.2 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秩序幼儿园法规对于管理规范起到了指导作用,通过规范各类行为和管理规则,维护了幼儿园的正常秩序,使教学管理工作更有条理。

1.3 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规范的法规可以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保障幼儿的教育权益。

二、幼儿园法规的主要内容2.1 幼儿园行为规范幼儿园的行为规范主要涉及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行为规范,规范了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规范了各个方面的行为。

2.2 幼儿园管理规定幼儿园管理规定包括了教育教学管理、班级管理、学生出勤管理、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的管理规定,规范了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2.3 安全与卫生规定安全与卫生规定包括了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应急预案、卫生制度等内容,保障了幼儿园的安全与卫生。

2.4 教学活动规定教学活动规定主要包括了幼儿园的教学计划、教学安排、教学评价等内容,规范了幼儿园的教学活动。

三、实践案例分析3.1 案例一:某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某幼儿园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食品杂乱无章,不符合卫生标准,严重影响了幼儿的身体健康。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的法规,制定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幼儿的饮食安全。

3.2 案例二:某幼儿园教师纪律问题某幼儿园部分教师纪律散漫,工作态度不端正,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幼儿园应当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教师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素质。

3.3 案例三:某幼儿园安全隐患某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如容易引发火灾的电线乱拉乱接,安全通道被堵塞等问题,严重威胁着幼儿的人身安全。

幼儿园应当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规范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的安全与健康。

3.4 案例四:某幼儿园家长纠纷某幼儿园家长之间因教育问题产生纠纷,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教育秩序。

幼儿园政策法规实施案例分析 幼儿园政策法规

幼儿园政策法规实施案例分析 幼儿园政策法规

一、引言幼儿园是我国教育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关系到幼儿的健康成长和教育质量。

为了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行和教育质量,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与幼儿园相关的政策法规。

本文将针对幼儿园政策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案例分析,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国家幼儿园政策法规概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幼儿园管理办法》4.《民办教育促进法》三、幼儿园政策法规的实施案例分析1. 幼儿园规模化建设的推进情况据悉,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幼儿园规模化建设。

在某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幼儿园规模化发展,包括鼓励民办幼儿园转制为公办幼儿园、加大对幼儿园的资金扶持等。

通过采访了解到,这些政策的实施,一方面提高了幼儿园的教学质量,另一方面也缓解了幼儿园教师不足的问题。

可以说该市在落实幼儿园规模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2. 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的措施及效果在我国幼儿园政策法规中,对幼儿园的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育水平、加强对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等。

某县城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依托政府资源,不断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了教师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素养。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教师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理念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也获得了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3. 幼儿园经费使用的透明化和合规化政府在幼儿园经费管理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要求幼儿园要把经费使用情况上报并接受监督。

在某市,政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对幼儿园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和监督。

通过对幼儿园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了幼儿园经费的透明化和合规化。

该市的相关举措有效地提高了幼儿园经费的使用效率,保障了幼儿园教育的质量。

四、幼儿园政策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1. 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不到位在实施幼儿园政策法规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对政策宣传和落实不够到位,导致了政策的执行效果不尽人意。

幼儿园政策法规6幼儿的权利

幼儿园政策法规6幼儿的权利

LOREM IPSUM DOLOR LOREM
LOREM
IPSUM DOLOR LOREM IPSUM DOLOR LOREM IPSUM DOLOR LOREM IPSUM DOLOR LOREM IPSUM DOLOR LOREM IPSUM DOLOR LOREM IPSUM
(三)尊重儿童原则
包括教育条件的要求权和利用权。
社会力量办园为主,政府投入过低 民营幼儿园能省则省,教育经费来源不稳定 盲目扩招,幼儿数量超出限额 艺术、体育类课程单独收费
受教育认可权
指公民在受教育过程中或完成了受教育行为后,有获得
公正评价的权利,如果是学历教育还有获得相关证书的 权利。
包括公正评价权、获得学业学位证书权。
品,必须与其监护人协商,征得同意,
并按合同支付稿酬。
6.著作权
幼儿的法定权利
07
财产权
宗教信仰权
游戏权
08
09
财产权
幼儿在幼儿园期间,其财产应得到幼儿园的管 理和保护,教师不得任意损坏、没收、抵押、 占有、使用。幼儿园未尽到保护职责造成损坏 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宗教信 仰权
幼儿园应该尊重幼儿不同的民族生活习惯和宗 教信仰。保教人员不得以自己的意愿要求幼儿 改变习俗,做有违于其民族生活习惯、宗教信 仰的事情。
(二)幼儿园保护
1.幼儿教师应为人师表,以自身良好的言行影响和教育学
生。对调皮、不听话的幼儿应当耐心教育,不得放任不 管或任意剥夺其参加各项活动的权利。 2.幼儿园要为幼儿提供合格、卫生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要 保证幼儿活动、饮食的健康与安全,保证幼儿充足的休 息时间。 3.教师应尊重幼儿的合法权益,维护幼儿的合法权利,对 于损害幼儿权利的行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交涉处 理。 4.幼儿园应于家长密切联系并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 共同探讨教育幼儿的有效方法。 5.对于残障幼儿,教师应采取保护性措施,帮助他们克服 各方面的困难,教育其他幼儿要尊重、关心、爱护他们。

(完整版)《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典型案例

(完整版)《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典型案例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典型案例【案例1】幼童误吞枣核成植物人枣核来源无法确认幼儿园被判部分赔偿2006年7月,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某幼儿园赔偿原告徐湛医疗费16万多元,精神抚慰金2万元。

法院查明,2005年初,年仅5岁的原告徐湛入托被告幼儿园.5月9日,徐湛因腺样体肥大入住医院,同月11日进行了腺样体切除手术,15日出院.18日,徐湛回到幼儿园上学。

当天中午11时许,幼儿园开饭,11时30分许结束,饭菜中没有枣类食物。

中午12时许,幼儿园邱老师发现徐湛神色异常,徐湛母亲也正好来到学校,遂一同将徐湛送到医院。

到达医院时,徐湛已无呼吸和心跳。

医院采取措施并使用药物后,徐湛心跳、呼吸恢复,但呼吸不规则。

19日下午,医院从徐湛气管内取出一颗枣核. 6月1日,徐湛出院,6月20日转院进行了脑腹腔分流术.之后,徐湛陆续赴多家医院治疗。

事后经医疗机构诊断,徐湛因支气管异物导致脑缺血缺氧、脑积水,自主意识丧失,已经处于植物人状态,日常生活完全依赖他人。

经鉴定,原告已构成一级伤残。

至此,徐湛在医院共住院治疗99天,支出医药费11万多元.就医期间,幼儿园交给徐湛家人1.5万元。

另查明,被告幼儿园系一家个体幼儿园,分管保健工作的老师未受过儿童保健职业培训。

庭审中,被告幼儿园辩称,本案实质上是特殊情况下的意外事件。

事发前,徐湛因腺样体肥大等疾病住院,出院后仅过了两天,其父母即将没有痊愈的儿子送至幼儿园,而手术后对吞咽功能是有影响的,幼儿园无法控制、预料和避免;况且,幼儿园当天没有提供枣类食品给小朋友食用.事发时,幼儿园尽到关心注意、及时救治义务,并非漠不关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幼儿园虽然没有给徐湛提供带核枣类食品,但应对幼儿食用食品的行为予以照管。

本案中,被告幼儿园没有发现原告徐湛所吞咽枣核从何而来,也没有发现何时吞咽,说明被告幼儿园未尽妥善照管义务,具有过失行为.同时,被告幼儿园未配备合格保健员的事实,虽与本案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管理不善事实存在。

幼儿园政策法规1第一章教育法概述

幼儿园政策法规1第一章教育法概述

必须清楚的是:
“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不等于“受教育
结果相同”
• 2.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教育原则 • 《教育法》第10条:“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 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
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 这些规定有利于保障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实施。
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法》第9条
• 这一规定确定了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基本原则。 • 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一般包括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 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和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三个 层面。
• 起点公平——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
– 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是指每个公民在入学机会上享有 平等的权利。 – 《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和义务”; – 《教育法》第9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
齐玉玲案
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
• 本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主要专业课,在课程体系中
属于专业选修课程。 • 开设本门课程旨在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 、掌握幼儿教育法规与政策的基本理论,并能用其分 析、处理幼儿教育工作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为日
后从事幼儿教育提供法律武器。
教师
幼儿园
儿童 及家长
幼儿园政策法规
樊涛
你知道吗?
【案例】 阿刚从小就十分调皮,2岁时因不慎打翻
一瓶开水而导致左脸严重烫伤,伤愈合后留下一大
块疤痕。小区里的其他小朋友见到他都会害怕躲在
父母身后。今年阿刚满3岁了,父母打算把他送入小
区幼儿园就读。不料,幼儿园认为阿刚脸上的疤痕 会吓到其他小朋友,以此为理由拒绝阿刚入学。阿

幼儿园管理政策法规条例规定案例

幼儿园管理政策法规条例规定案例

幼儿园管理政策法规条例规定案例引言:幼儿园作为儿童的第一扇门,起到了培养和引导孩子认知能力、社交能力以及个人发展的重要作用。

然而,幼儿园管理涉及到许多方面的法规和条例,这些规定对于日常的运营和办学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以案例的形式,从不同的角度介绍幼儿园管理中相关的政策法规条例。

一、招生管理在招生过程中,幼儿园必须遵循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确保公平公正。

例如,某幼儿园为了提高录取率而违反规定优先录取校外人员、关系户的动作被舆论曝光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该幼儿园最终被教育部门责令整改,并且领导班子被追责。

这个案例提醒了幼儿园管理者,要坚持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遵守招生管理规定,杜绝违规行为。

二、师资管理幼儿园的师资团队是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因此师资管理必不可少。

某幼儿园在招聘教师时,一味追求学历和经验,而忽略了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技能。

这导致了教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无形中影响了教学质量。

后来,学校通过深化内部培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方式改善了这个问题。

这个案例提醒幼儿园管理者,要根据教师的综合素质选拔和培养师资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教学管理幼儿园的教学管理直接关系到儿童的发展。

在某幼儿园,教师们普遍存在过度关注知识灌输和应试教育的问题,忽视了幼儿的发展需求和兴趣。

这导致了孩子们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效果也不理想。

后来,学校进行了全员培训,引导教师关注幼儿的兴趣和特长,积极参与幼儿园特色活动。

这个案例提醒幼儿园管理者,要关注综合素质的培养,关注幼儿的全面发展。

四、安全管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是家长关注的重点。

某幼儿园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比如存在火灾隐患、学生伤害较多等。

因此,当地政府责令该幼儿园整顿,并制定了相关规定来加强安全管理。

这个案例提醒幼儿园管理者,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孩子们在幼儿园的安全。

五、资金管理幼儿园的资金管理是幼儿园运营的关键。

某幼儿园在资金管理上存在着许多问题,如虚报、挪用资金等行为。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题孩子阴阳脸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题孩子阴阳脸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题孩子阴阳脸
题目: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题孩子阴阳脸
案例背景:
小明是一名5岁的幼儿园大班学生,他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孩子,但是
在幼儿园里总是表现出阴阳脸,有时候会突然发脾气,有时候又很开心。

老师觉得他的情绪波动很大,需要引起重视,于是与小明的家长
进行了交流。

分析过程:
根据《学前教育法》、《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规定》、《幼儿园保教
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幼儿园应该为每个孩子提供个性化的教
育和照顾,遵循儿童的个性和发展规律,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
发展。

针对小明的阴阳脸问题,老师首先需要跟小明进行交流,倾听他的内
心想法,理解他的情感需求,以及了解他在幼儿园中的表现和遇到的
问题。

同时,老师还需要与小明的家长进行交流,共同探讨解决方法,并关注家庭环境是否对小明的情绪产生了影响。

根据《幼儿园保教工作规程》的规定,幼儿园应该开展情感教育和心
理疏导,帮助幼儿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态度。

因此,老
师可以结合幼儿园的教育方案,采用多种形式的活动和游戏,引导小
明通过表演、绘画、手工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并给予肯定和鼓励,增强他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此外,老师还可以采取课堂上的一些具体措施,比如给小明提供充足
的时间和空间适应环境,以及为他创造安全的情感环境,避免对他施
加压力和限制。

结论:
通过针对小明的阴阳脸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方法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到,幼儿园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为
每个幼儿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照顾。

同时,需要。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孩子阴阳脸问题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孩子阴阳脸问题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孩子阴阳脸问题标题: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孩子阴阳脸问题引言:幼儿园政策法规是为了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中的案例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理解这些政策法规的具体应用。

本文将以“孩子阴阳脸问题”为案例,通过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分析和解读,探讨该问题的背景、影响因素以及相应的解决途径。

一、背景介绍1.1 什么是孩子阴阳脸问题孩子阴阳脸问题指的是在幼儿园中出现的,孩子在回到家中表现积极开朗,但在幼儿园内却呈现出消极、沉默或情绪低落的现象。

1.2 问题的重要性孩子阴阳脸问题是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

解决这个问题对于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法规解读2.1 幼儿园管理办法针对孩子阴阳脸问题,幼儿园管理办法规定了幼儿园应该建立有利于儿童身心发展的积极的教育环境,包括提供充足的游戏机会、重视情感教育、加强家园合作等。

2.2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强调了教师应重视儿童情感与心理的发展,培养积极的情绪态度和开朗的性格。

关于孩子阴阳脸问题,纲要中提到了教师应该及时观察和解读儿童的情绪变化,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2.3 学前教育质量标准学前教育质量标准对于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关注幼儿的心理需求、保证儿童的积极情感体验、创设良好的人际关系等。

这些要求有助于解决孩子阴阳脸问题。

三、影响因素分析3.1 家庭环境家庭环境是孩子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教养方式、亲子互动等都会对孩子情绪产生影响。

3.2 幼儿园环境幼儿园环境是孩子每天接触的重要场所,对孩子的情绪状态产生重要影响。

包括教师与儿童的情感交流、活动安排和环境创设等。

3.3 自身情绪调节能力幼儿自身的情绪调节能力也是影响孩子阴阳脸问题的重要因素。

这包括孩子的心理素质、情绪表达能力、自信心等。

四、解决途径和建议4.1 家庭和幼儿园的合作家庭与幼儿园应加强合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情绪问题,定期进行交流和沟通,了解孩子在家庭和幼儿园的表现差异,并共同探讨解决途径。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儿童心理健康问题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儿童心理健康问题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儿童心理健康问题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备受关注。

作为幼儿园的一名老师或管理者,我们需要深入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更好地保障幼儿的心理健康。

本文将就幼儿园政策法规下的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展开讨论,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些思考和借鉴。

二、政策法规概述1. 《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是我国专门针对幼儿园管理出台的法规。

其中对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求幼儿园在招生、教育教学、保健等方面要注重儿童的心理健康,保障其身心健康成长。

2. 《幼儿园心理健康促进条例》《幼儿园心理健康促进条例》则是专门针对幼儿园心理健康问题制定的法规。

该条例要求幼儿园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沟通服务,关注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引导幼儿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3. 《儿童保护法》除了针对幼儿园的法规外,儿童保护法也涉及到儿童心理健康问题。

该法规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利益,保障他们的心理健康和人身安全。

以上法规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提醒我们在幼儿园管理中要高度重视儿童心理健康问题。

三、案例分析以下以两个案例为例,来分析幼儿园政策法规下的儿童心理健康问题。

案例一:小明在学校出现焦虑情绪小明是我们班的一名学生,最近在学校出现了焦虑情绪。

我们根据《幼儿园心理健康促进条例》的规定,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及时的沟通服务,了解到小明是因为家庭变故所致。

根据此情况,我们及时通知了小明的家长,并与家长共同制定了相关的心理疏导方案。

案例二:小红在班级中自闭小红是我们班的一名优秀学生,但最近在班级中出现了自闭的情况。

根据《儿童保护法》的规定,我们除了进行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也及时联系小红的家庭成员,共同商讨帮助小红恢复自信和积极性的方案。

以上两个案例展现了幼儿园政策法规在实际操作中的重要性,也提醒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时刻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儿童心理健康问题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儿童心理健康问题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导言:幼儿园政策法规的制定对于保障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至关重要。

儿童心理健康是幼儿园教育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儿童的学习、成长和发展。

本文将通过对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的分析,探讨其中的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并提供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1. 案例一: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缺失在某个幼儿园中,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比较单一,主要以教师口头宣讲为主,缺乏实际操作和互动。

这导致幼儿在面对日常生活中的困扰和挫折时,缺乏有效的应对策略,心理压力增加,甚至可能引发一些心理问题。

2. 案例二:教师缺乏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些幼儿园的教师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

他们可能没有接受过相关的培训,无法准确地了解和判断幼儿的心理状态和需求。

这种情况下,教师无法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支持,无法预防和解决儿童心理健康问题。

3. 案例三:家庭和幼儿园合作不紧密在有些幼儿园中,家庭与幼儿园的合作不够紧密,家长在儿童心理健康问题上的积极参与度较低。

这导致儿童在家庭和幼儿园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支持,心理问题难以得到及时的关注和解决。

二、解决方案探讨1. 加强幼儿园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幼儿园可以加强对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心理学基础知识、儿童心理发展阶段和心理问题的预防与干预等方面。

通过培训,教师可以获得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效地应对儿童的心理问题。

2. 推行有效的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方法幼儿园可以尝试使用一些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方法,如游戏、绘画、情景模拟等,以培养幼儿的情绪管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可以通过幼儿园与家庭的合作,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家庭教育的内容,使家长和幼儿园共同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

3. 建立家庭与幼儿园联动机制为了加强家庭和幼儿园的合作,可以建立家庭与幼儿园的联动机制。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题:关注孩子心理健康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题:关注孩子心理健康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关注孩子心理健康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而在幼儿园这个特殊的教育环境中,尤其需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

本文将从政策法规的角度出发,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探讨幼儿园如何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二、幼儿园政策法规对孩子心理健康的要求1. 幼儿园心理健康课程的开展在我国,国家对幼儿园的心理健康课程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求幼儿园在课程设置中充分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

例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要求幼儿园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幼儿形成积极的心态,培养良好的情感品质。

2. 心理健康评估和干预机制的建立幼儿园在对孩子进行教育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心理健康评估和干预机制,对孩子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健康问题。

3. 师资队伍的培训国家也对幼儿园教师的心理素质提出了要求,要求幼儿园教师具备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引导幼儿心理健康问题。

三、案例分析:某幼儿园如何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某市某幼儿园在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尝试。

该幼儿园针对幼儿心理健康问题,实行了一系列的举措:1. 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该幼儿园制定了一套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从儿童心理发育特点、心理健康问题预防等方面入手,引导幼儿树立自信心,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等。

2. 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该幼儿园建立了每个孩子的心理健康档案,对孩子的情绪、行为等进行记录和分析,并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评估。

3. 开展家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除了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该幼儿园还重视家长的心理健康问题,定期开展家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家长们更好地理解和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四、结语在本文中,我们通过幼儿园政策法规的角度和某幼儿园的案例,探讨了幼儿园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以及具体做法。

在当前社会,幼儿园作为孩子成长的重要阶段,需要更加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才能更好地促进幼儿的全面健康发展。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儿童心理健康管理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儿童心理健康管理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儿童心理健康管理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儿童心理健康管理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对于幼儿园来说,儿童心理健康管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议题。

幼儿园既是儿童学习、成长和社交的重要场所,也是他们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

在本文中,我们将进行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以探讨儿童心理健康管理的重要性和措施。

第一部分:幼儿园政策法规的重要性1.1 幼儿园政策法规的定义与目的幼儿园政策法规是指为了保障幼儿园儿童的权益和促进其健康成长而制定实施的规章制度。

幼儿园政策法规的目的是确保儿童在幼儿园环境中能够得到适当的心理照顾,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1.2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作为一种行政管理工具,幼儿园政策法规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1.2.1 关于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意见这个案例主要涉及幼儿园应如何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包括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和干预、心理健康服务的提供等方面。

这个案例的目的在于提高教师和家长对于儿童心理健康的认知和理解,并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和教育方法。

1.2.2 幼儿园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制度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制度是幼儿园针对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的一个重要工具。

这个案例要求幼儿园建立完善的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制度,通过观察、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儿童的心理健康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1.2.3 儿童心理健康专业人员配备要求幼儿园为了更好地开展儿童心理健康管理工作,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这个案例规定了幼儿园应当配备至少一名具备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人员,并要求这些专业人员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和临床经验。

第二部分:儿童心理健康管理的措施2.1 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是儿童心理健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幼儿园应当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向儿童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培养他们的情商和心理自理能力,提高他们应对压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儿童心理健康问题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儿童心理健康问题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儿童心理健康问题一、案例背景在幼儿园政策法规方面,儿童心理健康问题一直是关注的重点。

由于幼儿园的生活环境、教学活动等方面与儿童的心理健康密切相关,政策制定者必须要考虑这些问题,保障儿童在幼儿园能够得到最好的照顾和教育。

二、案例内容幼儿园政策法规中对于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视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进行分析,下面将会介绍三个方面。

1. 保障儿童的安全和健康在幼儿园政策法规中,关于儿童安全和健康的规定非常严格。

例如,在《幼儿园规范》中明确规定,幼儿园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儿童的人身安全。

还规定了幼儿园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儿童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保障儿童在幼儿园的生活和学习能够健康无忧。

2.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幼儿园应当建立心理诊疗室,为儿童的心理健康提供咨询、辅导等服务。

在《幼儿教育及保育服务质量标准》中,规定幼儿园应当全面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和情感教育。

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是幼儿园的职责之一,幼儿园应当建立完善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为儿童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3. 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规范教师行为,以保障儿童的心理健康。

《幼儿园规范》中规定,教师应当认真学习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同时,教师应当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珍视教育职业,用爱心和耐心打造健康和谐的学习环境。

三、结论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幼儿园政策法规非常重视儿童心理健康问题。

保障儿童的安全与健康、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是政策制定者、教师、家长共同关注的问题。

各方应努力配合,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更为全面、优质的服务。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题孩子阴阳脸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题孩子阴阳脸

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题孩子阴阳脸标题:幼儿园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孩子阴阳脸引言:幼儿园是孩子成长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政策法规的实施对于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在幼儿园的政策法规中,关于孩子的阴阳脸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以及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探讨孩子阴阳脸问题在幼儿园中的重要性、成因、应对策略等方面,旨在提升读者对该问题的全面理解。

一、孩子阴阳脸问题的重要性在幼儿园中,孩子阴阳脸问题指的是孩子在不同场合表现出不同的行为特征,例如在家庭环境中温顺乖巧,在幼儿园中却变得活跃或者胆怯。

这种阴阳脸问题常常给教师和家长带来疑惑和困扰,因为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学校,孩子的行为一致性都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阴阳脸问题的出现可能与孩子的个性差异、环境变化、社交压力等多种因素有关。

了解和解决孩子阴阳脸问题对于促进其健康成长、培养自信和稳定情绪非常重要。

二、阴阳脸问题的成因1. 个性差异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特点,有些孩子可能更容易表现出阴阳脸问题。

例如,内向的孩子可能在陌生环境中更加胆怯,而外向的孩子可能在热闹的场合中更加活泼。

了解孩子的个性差异,给予适当的引导和支持,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多样化的环境。

2. 环境变化孩子在家庭和学校两个不同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这些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孩子表现出阴阳脸问题。

例如,孩子在家庭中经常是家长唯一关注的焦点,然而在幼儿园中需要与其他孩子共同生活和学习,这种环境变化可能导致孩子产生压力和不适应。

3. 社交压力在幼儿园中,社交与合作能力是孩子需要培养的重要素养。

然而,孩子在面对与同伴互动、被点名表演等情境时,可能会产生社交压力,导致阴阳脸问题的出现。

对于这种情况,教师可以通过情感教育和合理的活动设计帮助孩子逐渐适应和克服这种压力。

三、应对阴阳脸问题的策略为了帮助孩子逐渐减少阴阳脸问题的出现,幼儿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策略来引导和支持孩子的发展。

1. 了解孩子个性差异教师需要通过观察和交流,深入了解每个孩子的个性差异,并根据不同的特点给予个性化的教育和关注。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论(案例)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论(案例)

案例有个大班幼儿特别调皮,经常欺负小朋友,有时还偷偷跑到园外玩,害得老师到处找。

与家长联系,回答是生意忙、顾不上。

最后老师只好在组织活动时搬把小椅子让他坐在门后,规定他可以不听讲,但不能随便走动。

问题:1.该老师的做法对吗?2.请找出我国《幼儿园管理条例》中的相关的法律依据3.该幼儿园老师可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答:1.该老师的做法错误2。

第十七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3。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的涵义行政处分是指根据法律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由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给予犯有违法失职行为或违反内部纪律的所属人员的一种制裁。

《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做了一系列的规定:(1)要求幼儿园要贯彻保教结合原则,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2)要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的招生编班作出的规定;(3)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5)要做好安全卫生保健工作。

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

1)学前教育法规集中地反映党和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在学前教育方面的意志和主张,规定学前教育各项工作的行为准则,是学前教育政策的定型化和规范化. 2)学前教育政策不仅指导着学前教育立法的过程,而且指导着学前教育法规的运行和实施,是学前教育法规的灵魂。

3)学前教育政策是制定学前教育法规的依据。

学前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政策得到实施的保证。

只有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学前教育政策的指导下实施学前教育法规,才能更好地发挥学前教育法规为学前教育政策服务的作用。

教育政策与法规案例

教育政策与法规案例

教育政策与法规案例
幼儿园园长挪用教育经费,造成校舍倒塌师生死亡某地一所农村幼儿园,房舍由于年久失修,损坏严重,上级主管部门为其专门拨出经费2万元以完善整修校舍,而园长张某却将此款用来为其亲属修建了房屋。

在一个阴雨天,校舍倒塌,致使三名幼儿和当堂教师死亡,10人受伤。

案发后,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地方高级人民法院从重判处该幼儿园园长有期徒刑20年,没收其一切非法所得。

分析:案例中幼儿园园长的行为兼有侵占教育经费与玩忽职守的性质,且情节严重,已经构成贪污罪与玩忽职守罪两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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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天下午,某幼儿园幼儿在活动结束后由教师带领上厕所,准备离园。

幼儿A跑到厕所,见幼儿B正在小便,便将B推开,B没有站稳,摔倒在厕所的墙角。

幼儿教师赶忙把B扶起,并对A进行了批评。

B当时感到右腿很疼,待其父母把她接回家后更加疼的厉害,并鼓起一个大包,B的父亲连夜将其送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右腿骨折。

B共住院16天,共花去医疗费八百多元,B的父母因照顾B而误工,减少收入1600元,谁应该对此承担法律责任?(2)某日上午,某园的大班幼儿由教师王某在队前带领到户外活动,幼儿罗某站在李某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一段距离的一瞬间,两人嬉闹,李某背罗某时摔倒,致使自己左股骨折,事故发生后,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及时将李某送到医院治疗,李某住院三个月后达到临床愈合,幼儿园为李某垫付了医药费,并就其赔偿问题进行协商,终未达成协议,李某家长向法院提起诉讼。

过错责任原则——一般侵权行为未满10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伤害发生于幼儿在园期间,幼儿园履行对幼儿的委托监护责任,由于幼儿园工作人员对幼儿活动管理不周,使得幼儿之间嬉闹发生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3)在幼儿园户外活动时间,许多幼儿都在各种游戏设施上玩耍。

带班教师几次告知玩转椅的孩子,不要把腿伸到转椅下面,以免发生危险。

但幼儿王某处于好奇,趁教师照顾其他小朋友时,把腿伸到转椅下面,知识一条腿骨折。

出事后,幼儿园园长和有关教师很快将王某送到医院治疗,并垫付了费用。

在幼儿住院期间,幼儿园每日都派教师在医院值班,照顾孩子,还买了许多营养品。

王某伤愈出院后,其家长拿来许多票据让幼儿园报销,其中包括幼儿住院期间家长开的营养药品、保健品等,还提出让幼儿园再支出其误工费、营养费、陪床费以及精神损失赔偿金等。

幼儿园为满足家长的要求,王某的家长多次纠集一些亲属到幼儿园大吵大闹,不但严重干扰了幼儿园的工作秩序,而且使得一些在园的幼儿受到惊吓,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教师提醒王某好奇心理、年幼无知教师提醒,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民法通则》“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幼儿园管理条例》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单位和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对其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条例》,对干扰秩序、致使教学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处十五日一下拘留、两百元一下罚款或者警告”(4)某市一家娱乐公司与该市体育场的后勤服务公司联合,利用体育场的大门口空地摄者大型充气玩具,开展经营性的娱乐活动,由于体育场的地理位置偏僻,为吸引更多的游客,娱乐公司请电视台为为他们做宣传。

因为拍摄中需要一些幼儿配合,经家长介绍,娱乐公司老板与体育场后勤公司的人员一同来到幼儿园,请该园承担此项任务。

园长明确表示,必须在幼儿安全的情况下才可帮忙,对方承诺安全由他们负责。

一天下午,体育场派车将该院大班、中班幼儿共七十多人接到游乐场。

场内设有九件大型玩具,每件有一位工作人员维护安全。

园长仔细看过后,提出有几件玩具只有一人看护是不够的,但娱乐公司的老板说没问题,园长只得让随同钱来的几位教师也参加了对孩子的保护工作,在拍摄从高处的充气房间向下面的一匹充气马时,一位女孩跳到马背上弹了下来,正砸在旁边的男孩身上,男孩的胳膊当时疼的抬不起来,园长和游乐场的双方领导把男孩送到医院,诊断结果是:男孩骨折,游乐场承担了医药费和车费。

后来,家长提出承担后遗症的责任时,游乐场要求幼儿园也承担一定费用,幼儿园拒绝了。

《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生安全事故。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安排教师保护、事故救治“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戏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5)原告周宇夫妇系金堂县广兴镇风岭村五组农民。

2000年9月,其子周川成为广兴小学附设幼儿班学员。

2001年11月21日上午11时许,其母在学校门口见到周川,但未接周川离校。

中午,周川在学校门卫处请假后,独自离开学校到街上寻找其母。

同日下午1时左右,其母目送周川走向学校门口后返家,下午上课时,班主任教师之见书包,未见其人,询问同桌,得知和母亲在一起,未在查问,下午放学后,让同桌把周川的书包带回家。

下午约6时,周川夫妇未见孩子回家,到学校寻找,未果。

当晚9时,夫妇向派出所报案,事发后,夫妇两口及村民去多处寻找,花费9952元。

夫妇二人认为:学校未尽到监护责任,事发后不积极主动查找,致使孩子下落不明,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并赔偿孩子下落不明后,给夫妇两口造成的精神损失抚慰金20万元。

学校认为,周川下落不明是其母没有把孩子送回学校,没尽到监护责任所致,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判决:一,两原告为寻找孩子支付的9952元,被告承担8000元,原告承担1952元。

二、被告承担两原告精神损失抚慰金10000元。

宣判后,学校不服,以学校对周川下落不明无过错为由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1.原审法院认定本案侵权法律关系为监护权并判决广兴小学承担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正确;2.原审法院认定广兴小学构成都夫妇两口监护权的侵害为正确,有周川下落不明的事实,广兴小学附设幼儿班未按规定设立幼儿接送制度,对未成年人周川使用请假制度,幼儿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广兴小学的上述严重过失行为,与周川下落不明有因果关系;3.原审法院对双方的责任划分恰当。

学校采取走读式管理模式,未建立幼儿接送制度,违反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16条第一款的规定原告向被告缴纳教育费用后与被告形成教育、保护孩子的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对孩子在幼儿班接受教育和保育期间具有监护义务,具有保障未成年人安全的责任,但被告把请假制度适用于幼儿,知识孩子向门卫请假后离开学校,脱离监护当天下午,班主任未对周川未来上课采取措施及时寻找周川的下落,耽误寻找最佳时机。

学校承担主要民事责任其母当天中午到学校找孩子,引发孩子离校的想法,且在离校后没有亲自将其送回学校,对孩子下落不明负有过错,承担次要民事责任孩子下落不明,寻找孩子的费用,应当根据主要、次要民事责任进行划分。

造成精神损失,应当承担补偿责任。

(6)谭某个人开办的幼儿园(未登记注册)于2004年下半年起招收时年3岁的男童刘某入园,次年刘某未及时缴纳学费与办理入园手续,谭某仍旧接收刘某入园。

2005年4月26日上午,谭某组织食堂人员准备幼儿早餐时,因谭某的工作疏忽,刘某独自从教室进入幼儿园食堂,结果被食堂内盛在面盆中的开水烫伤。

事发后,谭某即和刘某的爷爷一起将孩子送到个体诊所进行救治,后将其转送到县城医院住院治疗,经伤情鉴定,孩子形成2度烫伤,面积达到13.4%,且膝部炎性反应,关节活动受限。

因下肢烫伤形成挛缩性瘢痕,导致膝关节功能障碍、畸形,被评定为六级伤残。

刘某因烫伤所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共计43382.20元。

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人身伤害,判决:幼儿园业主谭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费用34705.76元,同时,父母自行承担费用8676.44元。

未登记注册,违反了《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虽然未及时缴纳费用,但只要接收父母托管,就应该履行人身伤害安全防范和注意义务,负80%损害责任父母始终对孩子负有监护责任,应承担20%损害责任(7)幼儿A和B,是某小学下设学前班学生,该学前班有25人,只有老师一人管理。

中午在校就餐,伙食服务也是老师一人管理,没有其他服务人员。

2005年3月9日下午1时许,学前班学生吃完饭,老师忙于卫生清理工作,幼儿A、B在操场玩耍,A捡起树枝丢掷,击中B左眼,老师得知后,将孩子送回家,父母亲将其送到一所医院治疗,因伤势严重,左眼摘除。

法医鉴定,造成五级伤残,受伤后,学校支付4000元,父母支付1000元。

父母亲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学校和A父母共同赔偿。

法院判决:学校负60%责任,A父母负40%责任。

A无民事行为能力,造成伤害事件父母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学校老师身兼二职,无法保护25名孩子的安全,午饭后没有组织孩子户外活动,而是放任孩子室外玩耍,无法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制止,负主要责任《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承担监护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及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8)某幼儿园,于2013年9月1日开学。

在2013年8月26日上午,奶奶带该上中班的孩子来幼儿园办理入学手续,在奶奶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孩子一个人在玩耍,造成损害。

幼儿园先后承担了3万余元费用。

李某是幼儿园在职教师,2011年经当地教育委员会和幼儿园批准后到某大学进修学习一年,进修结束后,李老师发现幼儿园在其进修期间的工资扣除一半,并扣发了所有节假日的福利待遇。

理由是:不在岗,没有业绩。

2012年10月24日,浙江温州女教师虐童事件。

自从2010年工作以来,多次进行虐待儿童,拍照取乐。

大班的晶晶和奶奶一起住,所在的胡同只住了两家人,邻居家的客人将一个装有手机和先进的钱包落在摩托车上,几分钟后想起来了,提包已经不见了,向派出所报案,并提出可能是晶晶的奶奶拿走了提包,事发当天,晶晶在家,负责办案的民警希望通过询问晶晶获得线索,去幼儿园了解情况时,园长拒绝了。

张老师于2006年到幼儿园任教,工作中一直兢兢业业,深受园长、老师、幼儿及家长的好评。

2011年休产假,休完产假后回到幼儿园,孩子处于哺乳期,工作期间,请假回家哺乳孩子,领导通知张老师,被幼儿园解雇了,理由是哺乳孩子影响教学工作。

2012年7月20日上午,某幼儿园10余名老师,由于不满园长克扣工资,停课约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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