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检验规定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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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检验规定和说明
编号:
检验规定和说明
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基坑开挖施工质量验收。

检验批的划分:按施工作业段划分。

一般要求:
1•当利用风道或出入口做运输通道时不得损坏地基原状土。

2.围护结构:围护结构的桩体、冠梁等混凝土围护结构的强度要达到设计强度。

规定时间内完成基坑支护结构,依据设计要求或施工技术方案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基坑支护结构的安装。

应做好监测工作,确保基坑及周边建(构)筑物安全。

3.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规定,每个基坑全数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

1•轴线位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允许误差±5mm。

检验方法:经纬仪测量。

检验数量:每段基坑纵横向4点。

2.基坑长、宽尺寸,以轴线控制,不小于设计值,且应考虑围护结构的施工误差、找平层、防水层、保护层等厚度适当外放。

检验方法:经纬仪、钢尺测量。

检验数量:整个基坑检查8点。

3.基底标咼:允许误差+10, -20mm。

检验方法:经水准仪测量,每5m长为1段。

检验数量:每段检查5点。

4.边坡坡率:不小于设计值。

检验方法:观察或坡度尺量。

检验数量:每一边坡断面检查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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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基坑用机械进行开挖至基底时,要预留0.3〜0.5m厚土层用人工开挖,以控制基底超挖。

并不可扰动基底土,如发生超挖,应按设计规定处理。

6.基坑开挖完成后,应由监理会同勘察、设计部门、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基底验槽,并做好验槽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钎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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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数量:每个基坑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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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抽检数量应有80%合格。

检查方法及检查点数按
下列规定:
1.平整度:基底应平整压实,允许偏差:20nun.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
量的30%做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用2ni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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