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责令整改通知书
责令整改通知书模板【三篇】
责令整改通知书模板【三篇】【篇一】________铺位:依消防管理部门及本商城管理要求,我市场工作人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对你经营场所进展了消防监视检查,发现你经营场所存在以下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1、在场内吸烟且不听劝阻。
2、在场内烧水、烧饭。
3、电器产品的安装或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平安技术规定。
4、货物乱堆放超高、超量。
货物压住开关、灯线。
不符合堆放货物的“五距〞要求。
5、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6、在市场内烧香拜佛。
7、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8、擅自动用消防水源。
9、在市场内使用明火。
10、堵塞平安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商城管理规定,现责令你店铺停业整顿_____天(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你需在此期间内前往新亚洲市场部承受处理,逾期未前往市场部处理,本商城将收回你承租的______铺位,另行安排处理。
签收:_________市场部____年____月____日【篇二】_____公司办公室:公司平安生产“三项行动〞检查小组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检查中,发现你部门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办公楼1、未设置蓄电式应急照明灯疏、逃生散指示标志和平安出口2、未安装消防警铃报警系统或消防播送系统。
3、要求80m2以上场所平安出口不少于2个。
不得将平安出口上锁、堵塞。
出口处不能设置门槛,台阶。
疏散门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平安出口需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
4、没有办公楼紧急疏散平面示意图。
二、门卫1、周末下午押款人员不到位。
2、夜间收款回公司押款人员不到位。
要求你部门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编制整改方案,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整改完毕,并将“问题改进和措施跟踪记录表〞由整改负责人签字后交回“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安部文件
5.《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6.《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安全许可决定书》
7.《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记录》
8.《大型群众性活动责令整改通知书》
9.《大型群众性活动补充/修改材料通知书》
三、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依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一要转变思想观念。要改变过去包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承担无限安全责任的情况,找准自身职责定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变到加强对活动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上来。二要明确安全责任。要按照《条例》规定,明确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必须对活动安全负责,通过确定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督促他们依法申请安全许可,认真制定安全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安全工作措施。要督促活动场所管理者切实负起场所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事项,确保场所安全可靠。三要加强安全监管。要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举办。要加强对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要指导承办者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四要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时限和程序,认真做好活动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06]21号)要求和本通知附后的文书格式,规范使用各种法律文书。
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7.09.29•【文号】公通字[2007]62号•【施行日期】2007.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公通字[2007]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年9月14日由国务院第505号令公布,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工作。
《条例》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范围、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和公安机关的职责,安全许可的条件、程序、时限,安全管理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是规范和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规,其核心是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即由承办者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负责,公安机关代表政府对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
治安等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顺利开展。
二、迅速采取措施,大力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各地公安机关要迅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使大型群众性活动参与各方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熟练掌握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有关要求,严格按《条例》规定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要通过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远程教学、以会代训和专家指导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学习培训工作。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办〔2018〕7号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办〔20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现将《达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23日达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达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一)体育比赛活动;(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三)展览、展销等活动;(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条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体广新、卫生计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和政府应急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安全工作。
监督检查专业题库
消防监督检查专业题库(共877题,其中单选258题,多选185题,判断205题,简答179题,案例50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8题)1、消防监督检查的性质是(C)。
A、企事业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行为B、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C、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D、民事行为2、消防监督检查由(B)组织实施。
A、公安机关治安部门B、公安机关消防机构C、企业单位D、事业单位3、下列不具备消防监督检查资格的有(B)。
A、城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B、治安联防队C、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D、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4、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对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填写(B)。
A、《消防监督检查记录》B、《受案登记表》C、《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D、《同意/不同意举报、投诉通知书》5、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本辖区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每年至少组织(A)。
A、一次B、二次C、三次D、四次6、下列不属于消防监督检查重点的单位的有(C)A、商场B、医院C、多层住宅D、公共图书馆7、对于已经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A)的变更情况进行调整,重新确定是否列入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单位。
A、使用性质B、火灾危险性C、单位规模D、单位性质8、《责令改正通知书》应当在自检查之日起(A)内发出。
A、当日B、2个工作日C、3个工作日D、4个工作日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及停用消防设施的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在(C)内进行核查。
A、12小时B、24小时C、3个工作日D、4个工作日10、对于责令限期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单位责令改正期限届满之日起(B)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A、2个B、3个C、4个D、5个1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的书面申请后,从受理之日起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B)A、2个3个B、3个3个C、4个3个D、3个4个1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书面申请之日起,应在( C )工作日内进行检查。
责令整改通知书范文10篇
责令整改通知书范文10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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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通知书(精选10篇)
责令整改通知书(精选10篇)责令整改通知书(精选10篇)相关部门都具备一定管理权限,在发现不符合规章制度的问题时,应当做出明示,要求整改。
那么关于责令整改通知书,下面给大家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责令整改通知书(精选篇1)X公司:经查,你(单位)食堂员工着装不规范、佩戴耳环,食堂距离厕所仅隔一墙,地面不易于清洗、不平整、有积垢,墙壁不光滑、有积垢,无防蝇防尘防鼠措施,屋顶污秽不光洁,无通风排烟设施,采光照明不足,餐具消毒无记录,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二、四项、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
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1、厕所和食堂必须相隔25米以上;2、食堂员工工作期间着工作服、帽子、口罩,不佩戴首饰;3、食堂环境整洁卫生;4、食堂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地面整洁无裂缝、无积垢、无油渍,排水沟出口有金属格栅且网罩或网眼孔径小于6MM;5、食堂墙壁应光滑无积垢,门窗配备严密有防蝇防虫防鼠设施;6、食堂屋顶与天花板应表面光洁、无脱落现象;7、添置通风排烟设施;8、加强照明;9、餐具消毒有记录;10、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制度,清洗消毒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菜肴加工过程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以上内容责令你单位于15天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公章)20__年9月10日责令整改通知书(精选篇2)__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分公司:经查,你公司代理的__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一品江山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完整、未能提供查询房屋销售备案电脑等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__]53号)有关规定。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05号,以下简称《办法》)、《XX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以下简称《办法》),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O人以上的下列活动:(一)体育比赛活动;(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三)展览会、展销会、交流会等活动;(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美食节等活动;(五)招聘会、推介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六)公益慈善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或者经营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规范。
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祈福觐香、礼拜、商业促销、开业仪式、民俗活动、观景游览等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的安全监管。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许可,指导、监督、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以下简称承办者)和场所管理者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依法查处活动现场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和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核准活动参加人数,依法实施安全许可;(二)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三)建立大型群众性活动不良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并依照规定提供咨询和查询服务;(四)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对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五)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责令改正;(六)指导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七)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票证实施监管;(八)根据公共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九)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十)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
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22.12.05•【字号】甬公通字〔2022〕68号•【施行日期】2023.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甬公通字〔2022〕68号各区(县、市)公安局,市局高新分局、前湾分局:现将《宁波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治安支队联系。
宁波市公安局2022年12月5日宁波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第一条为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等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非日常性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招聘会、庙会、灯会、游园会等群众性活动。
具体范围按照《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举办的除外。
第五条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工作以“信息化、精准化”为导向,创新安全管理手段,积极应用信息系统,并推进安保服务工作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运作。
第六条鼓励与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关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成员单位履行安全职责。
第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建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定期情况总结和预申报制度。
重大敏感时期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需提前排查并上报宁波市公安局。
第八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 ——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4年7月21日市政府第14届1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建华2014年8月15日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维护本市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承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但商场、步行街、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广场、娱乐场所、游泳场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除外:(一)体育活动。
(二)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会、展销会、交流会等活动。
(四)花市、拜祭、游园、灯会、登高、焰火晚会、庙会、节庆、美食节等活动。
(五)招聘会、推介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活动。
(六)公益慈善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消防、集会游行示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依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许可。
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活动的性质和规模,为大型群众性活动提供必要的公共交通资源支持,配合交通管制措施,做好管制路段的公交线路调整,指导地铁、公交运输单位积极配合调整运力。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安全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安全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8.05.04•【字号】成公通〔2018〕34号•【施行日期】2018.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正文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安全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公通〔2018〕34号各分局,市、县公安局: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腾飞发展,在我市范围内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呈种类杂、数量多、规格高的总体特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工作也随之面临着“涉及面更广、牵扯线更细”的新挑战。
然而,在我市举办的各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部分场地存在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的各项安全措施,切实确保场地的硬件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保障各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举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局制定了《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安全措施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县公安机关要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于各项大型活动前认真踏勘活动场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地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附件: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安全措施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公安局2018年5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安全措施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规范举办大型活动场地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场地管理方切实落实自身的安全责任,督促活动承办方完善场地临时安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成都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市大型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第十一条
序号
条件描述
是否前置审批(审批部门)
1
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否
2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否
3
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第三步,审核:中江县治安管理大队对受理的将在7日内对活动现场进行查验;
第四步,领件:申请人在治安管理大队领取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出不予决定及书面说明理由。
内部流程图:见附件(链接)
法定办结时限
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权限划分到乡□委托不下放
下放权限
□受理□初审(转报)□办结
办件类型
□AB1□B2□C1□C2
□C3□C4□C5
网上办理方式
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办结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修订)》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修订)》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群众大型活动安全规则方案[管理制度大全]
群众大型活动安全规则方案感谢到访:/word5201314(企业文档助理)本文档格式为WORD最新最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各行业规章制度下载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市和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安全许可,指导、监督、检查大型活动承办者和场所管理者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依法查处活动现场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动向本级人民政府演讲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遇有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机关请示演讲,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主动会同安监、建设、公安消防、教育、工商、经贸、质监、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气象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
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大型活动承办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五条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由承办者全面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是大型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承办者是指具体负责组织举办大型活动,并以其名义申报安全许可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是指承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第六条《条例》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措施”包括:票证种类、票证发售及现场查验方式、现场进出人员的统计方式和票务纠纷的处置措施;安全检查措施”包括:现场安全检查的方式、安全检查设备的来源和相关技术规范、现场安全检查区域、安全检查人员配备情况和对发现禁限带物品的处置措施。
第七条《条例》第六条第八项“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包括:(一)对水、电、气、热等重点部位的看护措施;(二)对桥梁、涵洞、窄路、水域等危险区域的控制措施;(三)对出入口、安全通道的疏导措施;(四)入退场人员和车辆的导向措施;(五)入场人员达到安全容量时的控制措施;(六)广播疏导宣传方案;(七)其他相关安全疏导管理措施。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及处罚
第三十八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及处罚]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条文释义本条是新增加的条款。
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进一步加大,各类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日益增多。
由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的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的社会活动,具体表现在活动的内容丰富,参加活动的人员多、密度大、成分复杂,活动的规模大、范围广、场所复杂。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存在许多不安全的因素,都有可能导致治安事件的发生,从而影响活动的顺利进行,甚至发生伤亡事件。
主要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由于超负荷用电引起的火灾;不法分子蓄意破坏,制造爆炸性事件;活动场地设施不坚固而塌毁坠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消防设施不符合法定要求等。
因此,对于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要进行严密的安全保卫工作。
公安部于1999年11月发布施行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规定了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对许可举办的活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应警力,协助维持现场秩序,指导督促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004年6月,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保留对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安全许可。
为了强化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监督管理,本法规定了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组织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这里主要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许可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二是已经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违反安全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认定及处罚(1)本行为的主体是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4•【字号】沈政办发[2007]58号•【施行日期】2007.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07]5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7年11月10日,家乐福重庆沙坪坝店在促销活动中发生群众踩踏恶性事件,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这一事件暴露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一些群众公共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防范常识的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的教训,严防发生此类安全事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社会稳定,各地区和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从重庆家乐福事件中吸取教训,把它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全市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措施各地区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凡组织大型群众性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范措施到位,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其主要负责人为活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公安部门负责安全监管,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安全工作。
要牢固树立经营安全意识,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要严格工作纪律,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岗位和个人。
对因组织不当、措施不力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1.02.14•【字号】沪公发〔2011〕48号•【施行日期】2011.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公发〔2011〕48号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为规范实行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制度,切实履行公安机关监督管理职责,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依法审核安全许可的申请材料。
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有关安全许可的条件、时限和程序,依法受理、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
应要求承办者填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并提交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活动方案及说明,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场所的证明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二)。
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及时告知承办者进行补充、更正,待其符合要求后再予以受理。
对于已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二、规范使用安全许可的法律文书。
根据《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公通字[2007]62号)有关要求,市局制作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受理凭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等7类安全许可的法律文书式样(详见附件三~十)。
自2011年3月1日起,各单位要根据公安行政法律文书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印制、规范使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各类法律文书。
三、严格实行安全许可的报备制度。
对于批准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关单位要在活动举办日三个工作日前,填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报备表》(详见附件十一),连同制定的活动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一并报送市局指挥部(指挥中心)备案。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8.01•【文号】•【施行日期】2011.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和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人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日益高涨,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文化建设成果、实现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在组织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过程中,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由于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具有规模大、社会影响面广、聚集程度高等特点,往往存在各种突发性和偶然性因素,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对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和突发事件的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文化、宣传、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参与的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紧密结合,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
监督检查专业题库
消防监督检查专业题库(共877题,其中单选258题,多选185题,判断205题,简答179题,案例50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8题)1、消防监督检查的性质是(C)。
A、企事业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行为B、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C、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D、民事行为2、消防监督检查由(B)组织实施。
A、公安机关治安部门B、公安机关消防机构C、企业单位D、事业单位3、下列不具备消防监督检查资格的有(B)。
A、城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B、治安联防队C、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D、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4、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对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填写(B)。
A、《消防监督检查记录》B、《受案登记表》C、《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D、《同意/不同意举报、投诉通知书》5、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本辖区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每年至少组织(A)。
A、一次B、二次C、三次D、四次6、下列不属于消防监督检查重点的单位的有(C)A、商场B、医院C、多层住宅D、公共图书馆7、对于已经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A)的变更情况进行调整,重新确定是否列入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单位。
A、使用性质B、火灾危险性C、单位规模D、单位性质8、《责令改正通知书》应当在自检查之日起(A)内发出。
A、当日B、2个工作日C、3个工作日D、4个工作日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及停用消防设施的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在(C)内进行核查。
A、12小时B、24小时C、3个工作日D、4个工作日10、对于责令限期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单位责令改正期限届满之日起(B)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A、2个B、3个C、4个D、5个1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的书面申请后,从受理之日起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B)A、2个3个B、3个3个C、4个3个D、3个4个1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书面申请之日起,应在( C )工作日内进行检查。
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33号
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正文:----------------------------------------------------------------------------------------------------------------------------------------------------浙江省政府令第333号《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2015年2月17日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具体范围按照《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商务、文化、体育、教育、旅游、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气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对所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主办者直接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当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履行承办者的安全责任。
主办者委托其他单位承办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安全管理能力、条件的承办者;法律、行政法规对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主办者应当与承办者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有2个以上承办者的,应当明确主要承办者及其他承办者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大型群众性活动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安全等级管理,根据安全等级适用相应的安全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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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公安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责令整改通知书
桐公(治)大整通字[ ]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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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于年月日对你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举办的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活动违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条第款(项)的规定,要求你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或不整改的,停止举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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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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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两份,一份交承办者/场所管理者,一份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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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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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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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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