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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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7市”共有1207家银行业机构(支行级及以上机构,下同)开办“绿色信贷”业务,实际发放绿色贷款的有769家。

各银行业机构推出信托计划、融资租赁、保证保险、抵押贷款、收益买断、项目保理等“绿色信贷”产品52种,其中:能效类22种、收益权类12种、排放权类18种。

截至2024年3月末,绿色贷款余额3984.73亿元,同比增长3.12%,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9.6%,同比增加0.14个百分点;“绿色信贷”不良贷款余额39.05亿元,不良贷款率0.98%,同比增加0.34个百分点。

“绿色信贷”利率优惠幅度逐步扩大。

2024年1季度,“7市”银行业机构“绿色信贷”加权平均利率5.61%,同比下降0.85个百分点,比同期全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0.62个百分点,利差分别较2019年、2020年、2021年1季度扩大0.06、0.18、0.22个百分点。

信贷资金逐步退出“两高一剩”行业。

2019年初至2024年3月末,“7市”有402.7亿银行信贷资金退出“两高一剩”领域,其中,完全退出的有393家企业,信贷资金大幅减少的有1139家企业。

特别是2024年以来退出速度加快,2024年1季度,累计退出信贷资金142.3亿元,同比增长88.4%;完全退出的企业有74家,同比增长48%;信贷资金减少的企业有440家,同比增长68.6%。

二、制约“绿色信贷”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配套措施不完善。

一是缺乏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目前“绿
色信贷”仅是一个通用概念,有关文件中并没有明确,因此各银行业机构对“绿色信贷”的执行标准把握不一。

如交通银行将所有发放给获得排污许可权等资质企业的贷款都归入“绿色信贷”;兴业银行等机构将“绿色信贷”界定为绿色产业项目融资;还有部分银行将“绿色信贷”界定为对环保类公司提供的贷款。

二是缺乏信息沟通机制。

与“绿色信贷”相关的技术和项目信息相互割裂,环保部门、企业、银行间缺乏信息沟通。

截至2024年3月末,“7市”与环保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机制的银行业机构有222家,仅占11.42%。

三是奖励推动机制不健全。

目前尚没有专门针对“绿色信贷”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及差别利率等明确的推动机制,无法有效调动银行业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的积极性。

(二)业务推广不积极。

截至2024年3月末,“7市”已开办“绿色信贷”业务的银行业机构仅占机构总数的62.1%,且主要停留在对原有贷款的分类、统计层面,实际推广并发放“绿色信贷”的机构仅769家,占机构总数的39.6%。

原因主要是“绿色信贷”利率优惠幅度较大,利润空间较小;而且由于经济下行,企业贷款风险程度普遍提高,一些传统企业的技改、扩建、兼并重组类项目经营状况也不理想,造成不良贷款增加,银行业机构缺乏积极性。

(三)特色化产品少。

“绿色信贷”产品多由各银行业机构总分行一级研发,由于产品的推广条件、适用性、技术标准存在诸多限制,基层行引入推广的特色化“绿色信贷”产品少,自主开发程度更低。

截至2024年3月末,“7市”参与引入或自主开发特色“绿色信贷”产品的银行业机构仅186家,占机构总数的9.57%。

已推出的52种特色化“绿色信贷”产品中,正式开展业务的仅29种。

截至2024年3月末,特色化“绿色信贷”产品贷款余额152.3亿元,占全部“绿色信贷”余额的3.82%。

(四)贷款管理不到位。

银行业机构对“绿色信贷”业务缺乏专业化管理,贷款投向精准性不够,后期管理薄弱,部分地区存在贷款被挪用的情况。

一是“绿色信贷”管理机制欠缺。

截至2024年3月末,“7市”已建立“绿色信贷”管理制度的银行业机构有675个、建立相关考核评价体系的机构482个,仅占机构总数的34.7%和24.8%。

二是缺乏专业化管理人才。

截至2024年3月末,“7市”银行业机构共有“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类专业人员1082人,占信贷和风险部门总人数的14.09%,平均每家已开办“绿色信贷”机构(1207家)不足1人,部分“绿色信贷”项目难以得到专业化评估。

三是贷后监管不到位。

部分地区大型企业或集团利用银行的综合授信,挪用“绿色信贷”资金进入非环保项目建设生产。

如河北承德市发现3起企业将污染治理贷款或技术改造贷款挪用为流动资金的案例,涉及资金7000万元,银行业机构已采取收回贷款措施并给予相应处罚。

三、对策建议
(一)健全完善“绿色信贷”配套制度措施。

一是推动建立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统一“绿色信贷”执行标准;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标识和统计制度,加强“绿色信贷”业务统计分析。

二是完善环保信息披露机制,协调环保、财税等部门搭建环保信息共享平台,披露企业环保和违法信息、企业信贷信息等内容,促进“绿色信贷”业务发展。

三是健全“绿色信贷”激励机制,推动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费用补贴、税收优惠、差别化利率等多种方式,降低企业融资
成本,增强银行业机构的积极性。

(二)引导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创新。

一是通过差别存款准备金、再贷款、抵押补充贷款等政策工具,引导和鼓励银行业机构积极参与“绿色信贷”产品创新。

二是探索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方式,为银行业机构发展“绿色信贷”提供较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来源。

(三)指导银行业机构加强业务管理。

指导银行业机构加强“绿色信贷”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推动“绿色信贷”业务规范发展;强化内控,加强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密切监控贷款资金流向,确保“绿色信贷”政策落到实处;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提高绿色贷款投放的精准性和后期管理的有效性。

(四)引导银行业机构强化“两高一剩”企业差别化信贷政策。

按照“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原则,在保持平稳有序推出落后产能企业的同时,加大对龙头企业兼并重组、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的信贷支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五)加强“绿色信贷”风险防控
在推动“绿色信贷”发展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风险评估。

银行业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体系,对“绿色信贷”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

二是强化风险监控。

定期对“绿色信贷”项目进行检查,跟踪项目进度,了解贷款资金流向,确保贷款资金用于规定的环保和绿色项目。

三是建立风险处置机制。

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判,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及时应对和化解风险。

四是加强信息披露。

及时
公开“绿色信贷”的风险信息,提高透明度,增强市场对“绿色信贷”风险的认识和警惕。

(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绿色信贷”是全球性的发展趋势,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和实践。

因此,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对于推动我国“绿色信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加强与国际绿色金融组织的合作,参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和推广。

二是加强与国外银行业机构的交流,学习借鉴其“绿色信贷”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

三是加强与国际绿色金融市场的联系,推动“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高我国在国际绿色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总的来说,“绿色信贷”是银行业支持环保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银行业自身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在推动“绿色信贷”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完善配套措施,加强业务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确保“绿色信贷”健康、有序、可持续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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