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关于下发《国境卫生检疫单证格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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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关于下发《国境卫生检疫单证格式》及其《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防疫检疫
【发布部门】卫生检疫总所
【发布日期】1991.05.29
【实施日期】1991.05.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关于下发
《国境卫生检疫单证格式》及其《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1年5月29日)
各卫生检疫所:
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将《国境卫生检疫单证格式》及其《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1、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暂行管理办法
2、国境卫生检疫单证格式
附件1:
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暂行管理办法一、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是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检疫任务所出示的法律文书凭证。
三、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种类主要有:检疫、卫生监督、卫生处理、传染病监测、检验、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
四、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的式样由总所统一制定,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凡与总所制定式样不同的单证表格停止使用,如因口岸实际情况,需要印制总所规定以外的单证表格,应事先将式样报经总所批准后,方可印制使用。
五、各卫生检疫所应加强对单证表格的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
六、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的填写和使用,应严格按照总所制定的《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填写说明》、《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单证填写说明》的式样和范围填写和使用。
七、各卫生检疫所现填写不规范或有文字错漏的单证表格,应按原证书日期给予换发新证,并将其复印件分别报送总所和原签发卫生检疫所。
八、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2:
一、填写单证表格的要求:
1.对外签发的检疫证应用中、英文对照,中文在上行,英文在下行,或中文在前,英文在后。
2.填写要用钢笔或毛笔、打字机、橡皮章的任何一种。
字迹清晰,工整,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简体字。
3.日期顺序:日(阿拉伯数字),月(英语月份前三个字母),年(阿拉伯数字),时间用24小时制。
4.证书中交通工具名称、国籍、吨位数应与交通工具的注册证书相符。
二、填写证书说明:
编号1:航海健康申报书
1.本申报书适用于船舶实施入境检疫时由船方向卫生检疫机关提供的书面报告。
2.卫生检疫医师应对本申报书的内容逐项进行审查,有疑问或空项者应予询问后作必要的纠正或补填。
3.本申报书核查的重点应在本航次的停靠港口、日期及人员健康状况。
编号2:船舶入境检疫证
1.本证书适用于入境检疫时没有染疫的或不需要实施卫生处理的船舶。
2.发航港——,为本航次的第一港,装货港或本港的上港。
3.目的港——,为本航次的最后港。
4.签证的日期和签证时间——,指入境检疫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