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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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是科学理论引导下的把传统的清廉法律制度作为根据、清廉法律思想作为关键、清廉法律组织实行机构作为保证的廉政法律文化有机体,从本质上体现了我党的执政理念、执政目的和执政手段,是新世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必不可少的核心组成部分。

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具有典型的传统性、绝对的人民性、淳朴的民族性和历史传承性以及开阔的开放性等特点,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起着指导、教育、督促和惩戒的重要功能。

新世纪加强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建设,具有重大、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公平正义;和谐社会
Abstract
Chinese traditional law culture is the social integrity, the integrity of the scientific theory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traditional legal system thought as according to law, clean as a key and incorruption legal organization implements the organization as a guarantee that the integrity of the legal cultural organism, essentially reflects the party's governing idea, governing purpose and means, is the new century in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advanced culture construction and anti-corruption essential core part. Integrity, legal culture as the typical traditional Chinese feudal society, the nationality of absolute universal, simple and historical inheritance and open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openness, the anti-corruption construction plays a guiding, the most important function of education, supervision and punishment.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raditional social integrity, Chinese legal culture in the new century, has great and profound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words: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 Integrity legal culture; Fairness and justice; A harmonious society
目录
1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的概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的来由及外在形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的主要作用及其特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的主要作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的特征.............................. 错误!未定义书签。

4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建设的意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建设的理论意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的概要
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大概就是指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引导下,把先进的清廉法律制度为根据、清廉法律思想为关键、清廉法律组织实行机构为保证的廉政法律文化有机体,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其本质上体现着我党的执政理念、执政目的和执政手段,是新世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必不可少的核心组成部分。

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的主要内容是,经过发挥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的指引功能、教导功能、督促功能和惩戒功能,建起完备的整治和防备体系,从根本上养成反腐倡廉的永久机制,长效的防备和整治腐败,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务必保证民主法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政治清廉,保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真正做到温总理说的“让每一个中国人活得幸福而有尊严;让人民感到安全有保障;让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让每个人对未来有信心”,进而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供给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的来由及外在形式
1.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

对于廉政法律文化的来由,目前学界很少有学者去关注和研究。

有的学者认为:“廉政法律文化是指利用文化的视野和研究方式,经过对清廉法律思想、清廉法律制度规则以及与此相对应的组织实行机构实行多方位、多层次的考察,这是为了概括它的基本内涵,分析它形成的原因,把握它的特点和规则,平衡它的好坏得失,因而寻找它在廉政建设中如何产生作用,追求目标是运用文化理念寻找制度在实行中的可行性。


2.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

(1)传统的清廉法律规范。

传统的清廉法律规范是经国家制定、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特殊行为规范。

清廉法律规范的功能在于通过将特定的清廉思想法律化、制度化来创建或维护防腐抗变、惩治腐败的社会秩序。

清廉法律规范具体表现为清廉基本法律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法律制度、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法律制度和清廉责任追究法律制度等。

(2)传统的清廉法律设施。

传统的清廉法律设施是指保障清廉法律规范得以产生并加以实现的一系列工作机构,是专门工作者和清廉法律规范的结合的产物,是保障立法、司法等清廉法律实践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客观条件。

清廉法律设施具体表现为廉政法律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专门的清廉监督机构等。

(3)传统的清廉法律思想。

传统的清廉法律思想是人们关于清廉法律的认识、理解和评价。

见于一种法律意识,往往表现在一定的清廉法律制度中,是人们对形象的清廉法律活动的一种评价。

清廉法律思想具体体现为权力容易被滥用,权力需要监督审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权利制约权力,权力的制约与平衡,需要经过加强国家公职人员的清廉道德建设强化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等方面做起。

三、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的主要作用及其特征
(一)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的主要作用
1.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的督促功能。

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的监督功能,是指通过制定和完善廉政法律规范、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设立专门的廉政监督机构,建立和完善新
闻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有效机制,强化人们的廉政监督意识等方式,形成一整套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

廉政法律文化的监督功能在于唤起人们的监督意识,从而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人们去监督公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发生。

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的监督功能的发挥,要求通过廉政法律制度建设努力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公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使广大群众负起监督政府的责任,充分发挥其对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监督作用,并从文化层面上形成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的程序体系、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营造一种人人追求公平正义,敢于监督、乐于监督、支持监督的廉政法律文化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2.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的指引功能。

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的指引功能,是指经过倡导人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标示公权力行使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则、政治道德伦理以妥当解决地位观、利益观、权力观的问题,经过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引导形成以“以廉为荣,以腐为耻”为价值取向的社会环境、社会条件、社会规范和社会风气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从文化的视野来审视清廉,从清廉的尺度来评判社会,是清廉文化最为本质的特征。

”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是科学理论指导下的先进法律文化、主流法律文化、强势法律文化,它赞扬什么,反对什么,批评什么,都具有鲜明的指向性。

它为公权力设立了价值伦理的尺度,明确标示了什么是贪贿腐败、什么是清正廉洁及公权力运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政治道德伦理,与此同时也使广大群众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以“以廉为荣,以腐为耻”为价值取向的社会风尚,营造注重诚信、崇尚廉洁、尊重法制的社会文化环境。

3.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的惩戒功能。

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的惩戒功能,是指通过廉政法律文化特有的形式击退现实中存在的各种腐朽没落的观念和风气,经过认真查处和严厉整治贪污腐败分子,使党员干部建起不敢贪、不能贪的清正廉洁之风。

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是一种用来弘扬正气、鞭挞腐恶为己任的法律文化。

惩戒就是要通过整合法律的威慑力、制度的约束力、教育的影响力和舆论及公众的监督力形成反腐倡廉的合力和高压态势,依法惩治贪贿腐败,保持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清正廉洁,在全社会真正形成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廉政文化环境。

4.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的教导功能。

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的教导功能,是指通过清廉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不懈地用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廉政法律文化素质的培养,使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其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重视优秀文化的教育和感染作用,是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一大特点,与此同时也是发挥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的教导功能的重要方式。

强化思想防范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之举,加强清廉法律文化教导,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的教导功能的发挥,需要经过以理想信念的引导、道德规范的引导、法律法规的引导为内容的思想教育的引导,使反腐倡廉的观念潜移默化地渗透进人们的思想深处,使之成为全民的共识,长期永久地影响、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清廉文化环境,从而建起起拒腐防变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的特征
1.开阔的开放性。

科技的发展和知识经济时期的到来,使得众国、众民族间的文化交流和合作慢慢走向频繁、广泛和深入,文化交流已经成为了世界众国、众民族文化发展和创新的前提条件。

“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君主专制的斗争中,慢慢形成了包含以‘自由’、‘平等’、‘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制约与平衡’为主要内容的政治论述。

这些政治理论
极大地影响和推动了近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廉政法律文化的形成、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实行。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大背景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应该在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廉政法律文化交流和渗透的过程中,引用、吸收和融入国外尤其是西方法治国家的优秀廉政法律文化的好的成果,为我们中华名族所用。

从文化的丰富性和衔接性来看,在立足国情的本质上,深入考察和引用近现代西方国家廉政法律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基础理论中比如关于“法的公平正义意义”、“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对权力进行督查的有用途径在于权力的制约与平衡”、“绝对权力造成绝对腐败”等思想中的合理和有益的成分,将对我国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体系的构建和具体的反腐倡廉建设发挥关键的作用。

2.典型的传统性。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引发利益冲突的风险增大的现实情况下,建设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既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目前因分配体制不合理而出现了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同时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因集团或体制性腐败形成了既得利益群体,少数人独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现状,导致了一系列社会不公现象出现。

这些因素容易引发社会普遍的不满,甚至激发一些扭曲的社会现象如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这样,我们就不得不正视这一问题———反腐倡廉仅靠制度的规范作用而忽视制度本身背后的文化支撑和时代背景,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就很难真正建立起来。

实践证明,法律制度需要深厚的廉政法律文化作为支撑,同时立足社会现实才能取得较好的实施效果。

所以,立足现实国情,在深刻总结我党长期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充分挖掘和提炼我们民族
的文化传统、法律传统中的制度精华和有益营养,同时借鉴、吸收与融合国外优秀廉政法律文化中的有益成果,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规范和组织实施机构,积极培育和营造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使国家公职人员从内心上产生对廉政法律文化自我认同,构筑起防腐抗变的坚固防线,从而从根本上建立起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3.淳朴的民族性和历史传承性。

“文化的民族性是指某一民族历史上形成的语言文学、自身具有的民族意识、生活方式、价值体系、风俗习惯、心理特征等,是特定民族全体成员所共有的精神形态的特征。

”,而“文化的历史传承性,是指文化具有继承历史遗留下来的文化精华的特点”。

任何一种法律文化都是在本民族深厚的文化土壤中,在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生长和发展出来的,都是创造这种文化的民族意识、气质、品格、思维方式、行为规范和习惯等民族精神的真实写照。

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是对民族文化传统、法律传统中制度精华和有益成分的继承、发扬和综合创新。

其内容和构建过程深深地植根于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廉政法律文化的土壤之中,并始终坚持立足于本土化。

传统文化中,以孔孟学说为核心内容的儒家思想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历史,儒家思想强调以“德”来教化人生,以“仁”来教化社会,主张“修身正己”、“为政以德”和“仁者爱人”,十分注重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伦理道德的建构和官吏的道德自觉。

而社会主义廉政法律文化体系的构建正是在继承、吸收儒家推重伦理道德教化来规范个人和社会的行为、品德的思想中的制度精华和有益成分基础上提出的,是对这种宝贵思想和文化资源的发扬和传承。

4.绝对的人民性。

文化的人民性要求文化必须反映人民大众的理想和愿望,保护和加强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大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价值。

腐败本质上是“公权力”被私人利用的结果,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的腐蚀和扭曲。

而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建设志在于通过从本质上建立反腐倡廉的永久机制,有效地防备和惩治腐败,妥当协助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利益、文化利益能够
得到公平、经济利益、公正和合理的分配,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源于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新,根植于人民大众的土壤,尤其是要经过公民文化的培育和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长久机制,指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创造反腐倡廉优良的社会环境。

“公民文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和民主政治文化相衔接的一种文化形式,是人们权利义务关系中的民主自觉意识。

”反腐倡廉建设需要充分在乎和切实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导作用,与此同时建立和完善参与制度,经过他们的有效参与,培育强大的公民社会和营造成熟的公民文化环境,为反腐倡廉建设和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广泛且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建设的意义
(一)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建设的理论意义
从理论上看,如何建立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永久机制?如何把治标和治本有效地结合起来?这既是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需要认真思索和探讨的问题。

探讨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目的在于经过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体系的构建从本质上建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永久机制。

这就要求首先需要立足我国国情,在深刻归纳我们党长期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实行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探讨我们民族的传统廉政法律文化,发掘和提取出其中的制度精华和有益营养,同时引用、吸收和融入国外优秀廉政法律文化的好的成果,因而形成以传统与现代相结合、东西方文化相结合的海纳百川、博采众长的先进理念,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体系,有效发挥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各项作用,进而从本质上建立起反腐倡廉的永久机制。

(二)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1.加强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建设,是积极应对目前反腐倡廉的客观形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

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和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些领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延伸的势头得到了有效制止,一些深层次的腐败问题得到了处理,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功。

但是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仍然十分艰苦”。

实践表明,“对于持续发生的腐败问题,查处方式和建章立制‘后发制人’的特点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的需求,分析腐败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源头上除掉腐败滋生的土壤,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是当前的关键任务”。

针对目前反腐倡廉的客观情形,党中央适时明确提出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和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战略任务。

而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通过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指引功能、教导功能、督促功能和惩戒功能,为惩防体系中各项制度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作为一种无形和潜在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是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进步和发展的内在保证。

2.加强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建设,是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的内在要求和关键保证。

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腐败的存在,既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妨碍了整个社会的和谐,又直接改变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度,危害了党的执政合法性基础。

“反腐倡廉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主要属性,本身就是构筑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和任务,所以需要在保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政治清明的过程中发挥更直接、更关键的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筑和谐社会的主要问题是需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两者具有高度的同向性。

”传统社会廉政法律文化建设,是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经过发挥传统廉政法律文化的指引功能、教导功能、督查功能和惩戒功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建立完备的惩治和预防体系,从本质上建立起反腐倡廉的永久机制,切实保证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政治清廉,这是维持保护好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密切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保障,也是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关键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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