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29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
通知
正文:
----------------------------------------------------------------------------------------------------------------------------------------------------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8〕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财政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建立现代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突破口,力争用3年(2018年—2020年)左右的时间,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各级预算部门和所有财政资金,营造讲绩效、重绩
效、用绩效的良好工作氛围,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融合,逐步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问责机制。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规定,强化法规意识,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统筹协调,凝聚合力。

坚持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与深化各项财税改革统筹推进,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协调、预算部门组织实施、各方共同参与,协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3.强化责任,公开透明。

建立有效的绩效问责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预算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健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充分借助中介机构和专家学者等社会第三方力量开展绩效评价,做到程序透明、方法科学、结果公正。

4.科学规范,力求实效。

建立科学规范、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工作重点
(一)拓展绩效目标范围。

自2018年起,力争3年左右的时间,各级把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财政资金逐步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实现“四本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一是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预算部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根据政府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等,科学合理地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当具体清晰、可量化评价,并随同部门预算提交同级财政部门。

二是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财政部门或预算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审核绩效目标,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及可行性,审核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三是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财政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一并下达,作为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各级财政和预算部门以项目绩效目标为依据和着眼点,健全绩效监控工作机制,突出监控重点和关键节点,并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绩效监控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三)深化预算绩效评价。

逐步建立健全预算部门自评、重点评价、支出评价及财政部门重点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扩大评价范围,努力提高评价质量。

一是健全评价指标体系。

加强对评价指标的研究设计和修订补充,兼顾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设计,不断提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是开展预算部门绩效自评。

预算执行完成后,预算部门对照绩效目标,在收集
分析绩效执行信息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同级财政部门。

三是开展预算部门重点评价。

自2018年起,预算部门选取部分预算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发展类、民生类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形成评价报告提交同级财政部门。

四是开展财政部门重点评价。

财政部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可优先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项目实施财政重点评价,并探索实施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

五是明确责任分工。

预算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财政部门要对预算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其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实施再评价。

(四)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发挥绩效评价结果的导向作用,切实提高结果应用的有效性和约束力。

一是建立健全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机制。

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相关部门,督促其整改。

被评价部门要向财政部门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机制。

评价结果好的,优先安排预算或加大支持力度;评价结果差且整改不到位的,相应调减预算,直至取消该项财政支出。

三是建立评价结果报告机制。

预算部门要向财政部门报送自评情况总结和部门重点评价报告;财政部门要向人大和政府报送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五)加大绩效信息公开。

各级各部门把绩效信息公开作为预决算公开的有机组成部分,随同部门预算公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情况和重点评价结果。

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抓好落实。

财政部门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建立覆盖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学者库,健全第三方评价机构、专家库等管理办法,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预算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促进改革联动。

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突破口,围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流程,统筹推进部门预决算、预算评审、资产管理制度、中长期财政规划等改革,使各项改革有机结合、配套联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

(三)注重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绩效理念,培育绩效文化,增强绩效意识,有效引导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加大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力度,增强人员业务素质,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要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工作实施检查考评。

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将预算绩效管理内容纳入监督范围。

市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市级预算部门和县区预算
绩效管理工作的考评,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