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现金管理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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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现金管理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

银行现金管理是现如今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抑制通货膨胀、减少经济犯罪以及针对违法行为、降低和解决金融经济风险的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最近几年来,各经济体间的交易需求量正逐步增大,特别是公司间、个体私营企业间来往贸易现金结算比例正逐年增加,大额现金支取飞速增加,也使得许多不法分子通过使用大额度的现金交易去进行非法洗钱、逃债、逃避税收和套现等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活动,也严重地影响了全球金融市场运行的安全。

现金管理是当今我国一项相当重要的财经制度,也是一项很重要的金融管理制度。它不仅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商业银行各柜台工作的最基本的制度,当加入国际贸易组织后,我国的银行业反洗钱的任务也变得越来越重,伴随着金融制度和国际发展接轨的新形势逐步打开,我国的现金管理也需要积极应对,不断地提高水平。但是,我国各大银行的现状与当前现金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却不断反映出明显的不协调。

正文

一、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基本概述

首先,解析一下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的概念。现金管理业务是我行各级机构依托现金管理平台,以集团客户为对象、以客户服务为中心,以多种产品组合为内容、以账户管理为核心、以方便客户资金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的银行综合产品和服务。

其次,要明确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基本管理目标。现金管理主要指交易性现金的管理,其管理目标为在满足需要的基础上尽量减少现金的持有量以及加快现金的周转速度。

银行现金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动性管理、投融资管理、资金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电子商务以及信息服务。银行现金管理平台的基本功能主要包括资金的归集、资金的划拨、提供授信额度和透支服务以及账务通知和对账业务。

二、我国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基本现状

从整个世界的范围来看,现金管理已经是一项较为成熟的金融服务。在我国,银行现金的管理业务已经伴随着外资银行在中国现金业务的发展和大型跨国企业地区总部向中国市场逐步迁移,已经为国内商业银行界所熟知的。在1999年,花旗银行首先在我国大陆推出现金管理产品,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开发:第一是电子银行业务。国内RMB资金管理和外汇的现金管理。为了更好得开发这一业务,花旗银银行寻求得到中国各家银行的支持帮助,对它们所提供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总整理,然后转交给其自己的客户。这种合作的结果不但使花旗银行等外资银行填补了其在我国银行网点不足,没有能力进行全国性资金清算系统的瓶颈,而且也使许多我国银行开始发展自己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当前银行现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开户银行对现金管理的功能弱化,银行业现金管理的内控建设中也有待加强。

我国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营业业务,并以从中获取的利润为目的的货币经营企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外资银行的持续渗入,我国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机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

商业银行在市场化运行的现实实践中,与建立规范化的商业银行的高标准相比,内部控制建设存在以下问题急待改进。主要问题有:(一) 违法违规操作汇票业务形成操作风险。比如在中行双鸭山案中,各相关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也给承兑汇票“体外循环”提供了可乘之机。所承兑在地汇票被盗后,持票人就可以在其它的银行贴现套取等额的现金。而对应开出承兑汇票的银行就必须承担相对的义务,如果不能及时的回款,就会形成坏账。四马路支行的相应工作人员就没有按照承兑汇票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流程进行办理,没有经过逐级审批,就私自非法出具了承兑汇票,因此承兑的银行就有违规嫌疑。按照各银行的相关规定,

出票行只有按规定出具承兑汇票给相关企业,企业才能到承兑行贴现,承兑行到期前要进行查询,到期结付时,由对应的承兑行把票据托收给出票行,出票行才能付款给承兑行。(二) 一些行为违反了各银行结算制度规定。按照各大银行规定,空白的银行所承兑的汇票应该在分行一级进行妥善保管,如果像中国银行四马路支行这种基层行,只能根据它自己的使用量到各分行去申领,而且申领时必须填报要求出票的客户详细情况和具体使用目的。按银行内部具体规章,汇票一旦开出,上级银行就会实时地对汇票交易进行核查监督。同时,针对前来贴现的每张汇票,贴现行都需要仔细查询汇票与出票行的真实性。只有经过层层进行设防,虚假或都盗用银行汇票的各种情形才能很容易地被拆穿。由于四马路中行开出的汇票就已经属于账外经营,在承兑时,假如通过中行的资金划转系统,从专业的备付金账户划转,基本上就有可能被上级的行跟踪察觉。此案中,承兑汇票到期后,没有由出票行进行付款,而是由某个人多次直接用现金还款或都从其在山东企业的账户划款,这些都是违反有关结算制度的。假如承兑行可以严格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处理,非法出具的一些承兑汇票就会很容易被发现。(三) 信息的流通渠道不畅通。因为国有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管理的层次比较多,信息的收集、传送和分析的相关手段也比较落后,才会导致全面、准确而且快速传输实时信息的最终目标没有办法实现。因此内部控制程序不能很好地贯彻到银行每一位员工,导致员工对个人在内控程序中所起的作用并不十分清楚。信息的交流也没有畅通的渠道,使得很多信息都没办法进行共享。

商业银行作为现金管理业务的中心环节,它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没能尽职尽责把好银行现金管理的“一线关”。各个开户银行为了争取更多的客户、稳定存款,不使开户单位和它“断交”,通常对开户单位的现金管理就会网开一面,很大程度上进行迁就纵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帐户的管理制度薄弱;少数的银行基层网点往往怂恿开户单位进行多头开户,经常给开户单位违规的使用帐户取现并给了“绿灯”放行,而对部分个体工商户就没有要求其开立银行存款帐户,却放任他们在储蓄帐户办理对应现金结算。二是针对现金管理的查处不力,执行制度不够严格,对库存现金没有勇气检查,或在检查中即使发现了问题也不敢进行处罚,有的在执行人民银行大额度现金支付管理制度时,有的开户银行甚至对其开户单位现金管理工作只是流于形式,根本没有落实到专人负责,帐表记录基本不完整,少登或漏登的情况经常发生;有的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具体支现用途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没有详细审核,导致敞开放行。目前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对现金管理工作基本上停留在原始的手工操作上,没能利用现代科技进行实时监控和全方位管理。加之商业银行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不足,同业竞争激烈,行政处罚职能形同虚设。

2、开户单位不仅缺乏约束力,而且我国银行业针对现金的管理业务模式滞后。

一是银行现金的体外循环,逃避了银行监管;开户单位使用帐户秩序混乱,多头开户,一部分企事业单位拥有银行帐户少的几个,多的就会达到十几个;一些开户单位就会通过非基本存款的帐户进行大额的提取现金,并会编造用现的各种名目去套取资金。一些较小的个私经营者干脆根本就不开设结算帐户,而是仅仅开设储蓄的帐户;这种行为就会导致大量的现金交易和现金进行体外循环。很多的现金交易就会大幅度增加了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现金的管理难度,对大量体外进行循环的现金将很难做到有效期监督,潜在的风险非常大。二是使开户单位的信誉度下降,将会导致大量使用现金结算。一些开户单位为他们小团体的利益考虑,害怕银行对其进行收贷或收息,将会更频繁地选择“一手钱,一手货”的现金进行交易,想方设法地同各开户银行不发生任何联系,逃避银行的监督管理。有的开户单位的用现长期甚至会处于自由随意性状态,他们就可以任意扩大其现金的支付范围,转移存款从而就可以逃避债务。

我国银行对现金管理业务的主要模式比较滞后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首先就是产品功能过于简单。目前,商业银行关于现金的管理服务主要关注于资金流动性的管理、账户具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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