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药库上墙制度
药剂科药房上墙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1、处方是由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文件。
2、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经医院授权在我院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医师取得处方权后应在药剂科签名留样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3、处方的开具:3.1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等开具处方;医师所开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一般不超过7天量。
急诊处方不超过3天量。
3.2医师应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4、处方书写:4.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一致;年龄应填写患者实足年龄;4.2药品用法用量应以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
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医师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4.3药品名称使用规范的中文通用名称;5、处方的调剂: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
5.1处方审核5.1.1调剂人员应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5.1.2中、西药处方药分别开具。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
5.1.3对于书写不规范、用药不合理处方药师拒绝调配并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剂及发药,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5.2处方调配5.2.1调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5.2.2调剂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并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6、处方应按要求归档、保管和销毁。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1、抗菌药物选用原则1.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
药房上墙管理制度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药品的效期管理3. 责任人:采购员、养护员、营业员4.内容4.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员应拒绝收货4.2.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下须经院长批准4.3.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4.4.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4.5.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4.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4.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一、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进印鉴卡》后,方可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
《印鉴卡》应由非麻醉药品采购员专人保管。
二、药品使用单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放射性药品。
三、药品使用单位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向依法取得特殊药品经营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单位采购。
药品使用单位购买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只限于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让或出借。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采用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五、破损、过期、变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应做好记录,双人签字并经药品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销毁特殊药品应在使用单位、卫生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做好记录,记录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数量、销毁方式、销毁地点、销毁时间、销毁人签名、监督人签名等。
药剂科需要上墙制度
西药房工作制度1. 药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必须凭本院医师签字旳处方调配发药。
2. 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核对处方内容、姓名、性别、年龄、药物剂量、规格、服用措施、配伍禁忌;抗菌素药物使用与否规范、电子处方开据与否对旳等确认无误后方能调配。
3. 注意药物效期,严禁过期药物售出窗口,对于到期限半年内旳药物做好公示,三个月内旳药物除特殊因素外要下架,一种月内药物原则上不得销售。
4、药物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旳远近,按批号分别寄存,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先出”旳原则,避免过期失效。
5、遇有药物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处方时,必须由医师改正签字或盖章后再调配,药房工作人员不可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凡处方不符合规定有权回绝调配。
6. 调配具有毒药与精神药物及麻醉药物及抗菌素药物旳处方时应遵循毒性、精神药物及麻醉药物管理规定执行。
7. 需冷藏旳药物应放置于专用冰箱中,并维持合适旳温度,要有温度记录。
配方时如瓶签模糊或药物标志不清楚旳药物暂不发放,必须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8. 发出旳药物,必须将服用措施具体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患者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处方调配制度1. 调剂人员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物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措施、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 遇有药物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改正后再行调配。
3. 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旳操作规程。
4、具有“毒、麻醉、精神”药及抗菌素药物旳处方调配,应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办理。
5、配方时注意药物旳外观,效期,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包装破损、标签模糊旳药物,要及时更换、询问清楚后方可调配。
认真做好效期药物旳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物旳发出。
6. 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
药剂科需要上墙制度
采购申请:由临床科室 提出药品采购申请,并
填写采购申请表
采购审批:采购申请需 经过药剂科主任审批, 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医
院用药需求
采购计划制定:根据临 床科室的需求,制定药 品采购计划,明确采购 的药品品种、数量、规
格等信息
供应商选择:通过招标、 议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 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
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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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加强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药品验收、发放流程, 防止假冒伪劣药品进入科室;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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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员工具 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培训目标:提高药剂 科人员的专业素质和 服务水平,确保药品 质量和安全。
特殊药品使用的培训和教育
药品储存:分类存放,标识清晰,定期检 查药品有效期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请阐述观点
特殊药品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 度,确保安全使用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请阐述观点
药品采购: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确保药品质量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请阐述观点
药品调配:遵循调配规范,确保药品安全 有效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请阐述观点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诚信、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不接受任何形 式的回扣、贿赂等不正当利益。
严格遵守药品调配规范,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不滥用抗生素等药物。
遵守医疗保密规定,保护患者隐私,不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情。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品质量符合规定 验收合格后,需进行入库登记,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 药品入库后需按照分类进行保管,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保管过程中需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不出现过期、变质等情况
医院药物进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的进库管理。
三、职责1.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等工作。
2. 药品库房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出库等工作。
3. 医院各部门负责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药剂科。
四、制度内容1. 药品采购(1)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报请医院领导审批。
(2)采购人员按照采购计划,通过合法渠道购买药品。
2. 药品验收(1)药剂科收到药品后,由验收人员对药品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数量、包装、外观等。
(3)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并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
3. 药品入库(1)药剂科负责人审核验收记录,确认无误后,安排药品入库。
(2)药品入库时,由药剂科人员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数量等信息。
(3)药品入库后,由药剂科人员填写入库记录,并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
4. 药品储存(1)药品库房按照药品性质,将药品分类存放,并做好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
(2)药品库房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3)药品库房对过期、变质、损坏的药品进行及时清理。
5. 药品出库(1)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制定药品出库计划。
(2)药品出库时,由药剂科人员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数量等信息。
(3)药品出库后,由药剂科人员填写出库记录,并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定期对药剂科、药品库房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进库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对违反药品进库管理制度的个人,给予相应处罚。
3. 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药剂科工作制度上墙
药剂科工作制度上墙药剂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保障患者安全用药,规范药品管理和使用,加强药剂岗位管理,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岗位设置药剂科设置药剂师、药剂技术员两大岗位,其中药剂师为高级药剂人员,主要负责药品的处方审核、质量管理、药理学指导及病人的药学服务等工作。
药剂技术员为中级药剂人员,主要负责配制处方、药品入库、药品出库等工作。
三、药品管理1. 药品采购:药剂科要按照医院的采购流程进行药品的采购,必须从正规厂家采购正规批次的药品。
2. 药品验收:药品的质量与服务保证了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剂科应对所有进货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复核并实行二次验收制度,必须对每批进货药物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厂商进行认真核对。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3. 药品储存:药剂科应按照不同的药品类别制定相应的储存措施,确保它们储存适宜、装配整齐,并对其进行分类标识,药房内的物品应当随时保持整洁,避免受潮、晒太阳等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发生。
4. 药品发放:药剂科应 strictly进行药品发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医嘱发放对药品的选择、剂量、方式等进行核对确认,防止发放给错误的病人或错误的药品。
5. 药品报废:药剂科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质量状况等情况组织药品报废工作。
报废药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处方审核在接到医师处方后,药剂师要先对处方的符合性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审核的具体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的准确性、药品配方与标准的合理性、药品数量的准确性等方面。
在审核工作中,药剂师还要与医师沟通和交流,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五、药物浓度和配制药剂师和药剂技术员必须根据处方精确计算药物的浓度,并进行药品的配制。
药品的配制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操作,避免药品污染。
六、药物存储容器药剂科必须使用标准化存储容器,以避免药品污染。
药品的存储容器必须防潮、防晒、防渗漏、防震动等。
对药品存储容器也应定期清理、保养。
药剂科药房上墙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1、处方是由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文件。
2、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经医院授权在我院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医师取得处方权后应在药剂科签名留样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3、处方的开具:3.1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等开具处方;医师所开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一般不超过7天量。
急诊处方不超过3天量。
3.2医师应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4、处方书写:4.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一致;年龄应填写患者实足年龄;4.2药品用法用量应以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
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医师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4.3药品名称使用规范的中文通用名称;5、处方的调剂: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
5.1处方审核5.1.1调剂人员应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5.1.2中、西药处方药分别开具。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
5.1.3对于书写不规范、用药不合理处方药师拒绝调配并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剂及发药,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5.2处方调配5.2.1调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5.2.2调剂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并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6、处方应按要求归档、保管和销毁。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1、抗菌药物选用原则1.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
医院药剂科上墙制度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一.临床用药就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与治疗疾病得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得终结目得就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得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得安全性负责、二.制定医院“处方集”与“药品供应目录”。
药学部门在“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得供应。
三.制定处方权确认得程序与规定。
医院药房设有处方签字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四。
制定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五.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得管理,医院制定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得种类与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2、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3、药品管理人员每月查瞧病区所备药品有效期,在有效期前返药库调换新批号。
4.药剂科制定应急药品供应预案,保证应急情况下得药品供应、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1、护士、医生或临床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得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病人得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2。
药剂科在收到不良反应信息后,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得药品不良反应及采取得救治措施。
4。
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得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得治疗及预后情况。
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科。
5.医务科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七.实施用药动态分析制度、药剂科按照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师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与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得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八。
严格监督考核。
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得重要标准。
药库管理制度上墙
药库管理制度上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库管理工作,保障药品安全,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库管理工作,所有从事药库管理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药库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理、安全高效、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药库管理工作由医院药学部门负责,并配备专业的药库管理员进行具体管理。
第五条药库管理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六条药库管理工作应与临床、护理等其他医疗工作充分协调配合,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药库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掌握并消除药品管理中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药库管理工作应依法合规经营,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药品浪费和过期。
第九条药库管理工作应定期评估和监测,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改进性。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十条药库管理工作应依照国家药品法规,规范药品采购和使用。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医院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合格的进货凭证。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应根据医院的临床需求和用药指南,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确保药品的需求和供应匹配。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且在质量、价格、交货期等方面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药品采购过程应记录详细,保留相关凭证和证明文件,遵循相关规定进行审计验收。
第十五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控制库存量,避免因过量采购造成药品浪费和过期。
第十六条药品采购应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药品。
第三章药品入库管理第十七条药品入库应在专人监督下进行,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八条药品入库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登记,确保药品信息真实有效。
第十九条药品入库应按照药品的属性和存储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充分通风干燥,并避免混淆混存。
第二十条药品入库应记录详细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等,保留相应凭证和证明文件。
药库管理制度挂墙
药库管理制度挂墙一、药库管理的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对药品管理的监督,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药库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医院内部用药质量,规范用药程序,确保药品安全,减少成本浪费,提高医疗效率。
药库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安全保障、质量优先、持续改进。
二、药库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1. 药库管理部门设立药库管理员,负责药库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2. 药库管理员要做好药品需求统计,合理安排药品采购计划,保证药品库存充足。
3. 药库管理员要负责制定药品存储、配送、调剂、核对和报废等管理规定,确保用药的安全和质量。
4. 药库管理员要制定药品库存清单和实行定期盘点制度,确保药品库存数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 药库管理员要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更新药品目录和价格信息,确保药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药库管理员要建立健全药品调剂、发药和退药流程,确保医院内部用药程序的规范和合理。
7. 药库管理员还要做好药品保存环境的管理,保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药库管理的工作流程1. 药品采购:药库管理员根据医院的需求情况和药品目录,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及时跟踪采购进度,确保药品的及时到货。
2. 药品入库:药品到货后,药库管理员要进行验收、登记和入库工作,核对药品的数量和质量,及时将药品存放在相应的位置,保证药品的安全和整齐。
3. 药品存储:药库管理员要根据药品的特性和要求,合理地保持药品的存储条件,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保证药品的安全和保质期。
4. 药品调剂:药库管理员要根据医生的处方和患者的需要,进行药品的调剂工作,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药品发药:药库管理员要根据医生的处方和患者的需求,准确地将药品发放给患者,并做好用药的咨询和指导工作,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6. 药品报废:药库管理员要定期清查过期和损坏的药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废工作,避免药品的无序使用和造成浪费。
药房各种制度(上墙)
一、药品分类储存,按三级库(冷库2℃—10℃、阴凉不高于20℃、常温0℃—30℃)分别存放;做到固定位置,保持与地面的距离不少于10厘米、与墙壁的距离应不小于30厘米,不同药品之间有一定的距离、药架之间有一定的距离,保持整洁明亮,堆放整齐。
二、做好室内温湿度检测及防冻、防潮、防盗、避光、通风、排水、防火、防尘、防虫、防鼠设施的维护检查工作。
3、后记:医师签名和加盖专用签章,医生在使用门诊工作站时按工作站要求输入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六、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在电脑中分别显示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使用工作站时,麻醉药品处方必须输入患者身份证号码。
六、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单独放置并用红色警示标志,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即时处理,做好登记。
七、若因玩忽职守,造成药品霉烂、变质、过期失效和缺少、被盗,追究保管人员责任。
库房出、入库验收制度
一、凡购入药品,必须由仓库保管员与采购人员共同逐件验收,认真检查数量、质量,验收单与现品数字完全相符合、质量合格后方可入库。质量不符合者严禁入库,质量可疑者应放入黄色区,经送检合格入库,不合格不得入库。发现假药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二、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入库时,应打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药入库单》三份,加盖库房管理人员、药剂科主任兼药品采购员印章或签名后,一份留库房备查、一份交管帐员、一份同发票交财务科报销。同时填写《药品购进(质量验收)登记表》,收货和验收双人加盖印章或签名。
七、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l、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麻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上墙
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上墙【篇一:药品管理工作制度】药品管理工作制度一、药品的验收入库1、凡购进的药品,药库保管员按供货单位所提供的合法票据或随货同行逐品种验收。
2、药品验收时应逐项检查以下标识:产品合格证、药品名称、产地、规格、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产品有效期、批准文号、供应单位、购进数量及药品注册证号。
3、药品入库前应填写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应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
4、验收时如发现实物与原始发票或随货同行所载数量、规格、质量不符,须查明原因更正或退还,并在送货凭据上签字。
5、药品验收无误后,凭随货同行连同微机入库单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最长不能超过三日。
二、药品的贮存与保管1、药品应按药品不同的性质及剂型特点在适当的条件下正确地贮存与保管,并应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虫蚀、霉坏变质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全面考虑各种因素,选择适当的贮存条件及保管办法,防止药品变质或延缓其变质速度。
①控制库内的湿度,保持相对湿度在45~75%②根据不同药品贮存条件,对其标示、“阴凉处”或“凉暗处”控制温度不超过20℃。
对其标示的“冷处”控制温度在2~10℃,可放入冰箱内(可调至2~10℃左右)。
③一般药品贮存至室温:1~30℃即可。
3、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随时注意贮存期限。
随时检查,特别是对有效期短(半年或一年)随时填报效期药品登记本,定期报告,本着“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以防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三、药品的养护、出库复核1、库房保管员对药品进行科学的贮存与保管。
2、随时检查库存药品的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并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与管理,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记录。
3、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立即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并及时调整库存条件。
药剂科药库上墙制度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1、专人管理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药房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各科室配备的麻、精药品由专人负责管理。
2、专柜加锁2.1药库、药房、各病区、麻醉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专用账册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保管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4、专用处方4.1医院可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及调剂培训和资格授权工作。
4.2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
4.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5、专册登记各药房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分品种、规格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
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流程药库负责人职责1、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验收发放和购药计划拟定。
2、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严禁借助职务之便收受红包、回扣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负责入库药品登记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拒绝入库。
发现差错及时查对。
4、对药品实行分区/分库存放及色标管理,按药品储存条件定位存放药品,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
5、定期养护药品,保持库房内通风干燥,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6、根据药品库存量和消耗情况,拟定药品采购计划。
在保证临床用药的前提下,给予合理库存,尽量提高周转率。
医院药剂科上墙制度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一.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展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
临床医师、药师、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平安、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平安性负责。
二.制定医院"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药学部门在"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三.制定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
医院药房设有处方签字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前方可发药。
四.制定医嘱书写规*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知晓这些规*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
五.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医院制定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3.药品管理人员每月查看病区所备药品有效期,在有效期前返药库调换新批号。
4.药剂科制定应急药品供应预案,保证应急情况下的药品供应。
六.药品不良反响监测报告制度1.护士、医生或临床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响,应立即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2.药剂科在收到不良反响信息后,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响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响及采取的救治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响,记录不良反响的治疗及预后情况。
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响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科。
5.医务科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响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平安。
七.实施用药动态分析制度。
药剂科按照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师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构造情况,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展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的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八.严格监视考核。
药房上墙管理制度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 药品的效期管理3. 责任人:采购员、养护员、营业员4。
内容4。
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员应拒绝收货4。
2。
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下须经院长批准4.3。
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4。
4.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4。
5.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4。
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4.7。
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一、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进印鉴卡》后,方可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
《印鉴卡》应由非麻醉药品采购员专人保管。
二、药品使用单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放射性药品。
三、药品使用单位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向依法取得特殊药品经营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单位采购。
药品使用单位购买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只限于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让或出借。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采用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验收记录双人签字.五、破损、过期、变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应做好记录,双人签字并经药品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销毁特殊药品应在使用单位、卫生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做好记录,记录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数量、销毁方式、销毁地点、销毁时间、销毁人签名、监督人签名等。
药房上墙管理规定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药品的效期管理3.责任人:采购员、养护员、营业员4.内容.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员应拒绝收货.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下须经院长批准.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一、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进印鉴卡后,方可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应由非麻醉药品采购员专人保管;二、药品使用单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放射性药品;三、药品使用单位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向依法取得特殊药品经营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单位采购;药品使用单位购买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只限于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让或出借;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采用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验收记录双人签字;五、破损、过期、变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应做好记录,双人签字并经药品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销毁特殊药品应在使用单位、卫生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做好记录,记录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数量、销毁方式、销毁地点、销毁时间、销毁人签名、监督人签名等;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发生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丢失和被盗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卫生、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帐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帐物相符;专用帐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八、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确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必须按“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管理,精神药品必须按“三专”专人、专帐、专柜加锁管理;处方调剂操作规程1、处方调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或药师担任;处方审核发药的对外窗口工作应由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际工作能力强和有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承担;2、接收处方时,应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3、对收费处电脑录入进行核对,检查是否正确无误,若有错误应退回更正;4、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和配伍禁忌;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审核无误后方能进行处方调配,审核认为处方有不妥时应与开方医师联系,医师更正并在更正处签名后方可进行处方调配;5、调剂处方时应认真、细致、迅速、准确,同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不得估计取药,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品;6、严格遵守核对制,处方调配好后的药品应经另一人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出,发出的药品必须在药袋上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整瓶或整盒的药品要注明用法、用量;处方调配人和核对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全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若值班期间一人调配核对发药则应双签名;7、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用法,向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8、审查处方时,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剂;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备案,还应当向医务科报告;9、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各岗位职责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在医院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对违规行为或决定提出劝告,制止和使用否决权;2.负责起草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修订或增补,并建立原始记录;3.负责首次供货企业合法资质和首次使用药品品种的的质量的审核,并建立首次供货企业资质审批和首次进货品种质量审批的档案;4.负责建立医院所采购药品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5.负责药品验收的管理;6.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和养护的质量工作;每月检查药品质量和效期管理工作;7.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8.负责药品的质量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和报告;9.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反馈药品质量信息;按规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0.负责或协助开展职工质量管理和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建立相关人员继续教育档案;11.及时掌握最新医药信息,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药剂师岗位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2、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4、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5、检查毒、麻、毒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剂士、调剂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药库管理养护员l.掌握有关药品储存养护管理法规和制度;努力学习药品储存养护业务知识,熟悉药品储存性能及其养护方法;2.负责药品合理储存,严格按药品性能和储藏要求将药品储存于相应库中,分类储存,规范堆放;3.负责准确规范使用色标管理;4.负责保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定时做好温湿度监测和调控的记录;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注意防火和安全工作;5.负责定期检查储存药品的质量并记录;对近效期一年的药品作出特定符号,也可上墙明示;对近效期6个月以内的药品及时填写近效期表,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对重点检查养护品种按规定缩短检查周期;6.发现储存药品质量有疑问时,应立即通知质量员尽快检查原因,及时进行确认处理,并信息反馈;中药饮片采购工作制度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1、本院所用的中药饮片由药剂科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应;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适时选购优质中药饮片;所购中药饮片,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供贷单位购进;2、药剂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购药;3、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所收各种礼品等应及时登记上缴,不得私自留用;4、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5、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6、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7、购进中药饮片,应作好购进记录;购进记录保存2年;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1、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2、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3、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认真进行性状鉴别,区别同名异物或同物异名现象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现象,严防假劣药入库;检查药物有无虫蛀、霉烂、变色、走油、风化、潮解、粘连、溶化等质量变异现象;4、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5、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6、对特殊管理的贵重药材、毒剧药验收入库时,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专柜保管员除按普通中药饮片的要求验收外,还应专本专卡入帐,专柜专锁保存;7、验收入库的饮片,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如属自己责任不能退货的,应及时报科主任;经科主任同意后作报废处理;未作处理的饮片,要单独存放,不得使用;中药饮片储存管理制度1、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专库、分类储存,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2、中药饮片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措施;3、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每年5—9月份高温季节,每月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4、中药饮片装格前应进行装格复核,不得错格、串格,并做好记录,定期清理格斗,饮片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5、饮片上格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格原则;6、每天工作完毕整理储存场所,保持格内外清洁,无杂物;7、不合格中药饮片的处理按有关制度执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毒性中药饮片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使人中毒或死亡的药材;毒性中药管理的品种为砒石红砒、白砒、砒霜、雄黄、水银、红粉、轻粉、白降丹、生马钱子、生草乌、雪上一枝蒿、生川乌、生白附子、生半夏、生天南星、生巴豆、生千金子、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天仙子、洋金花、闹羊花、斑蝥、青娘子、红娘子、蟾酥等28种;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为罂粟壳;一、购进一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从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定点生产企业购进毒性中药材,并索取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证明文件;需要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毒性中药材的,应按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购进;二购进药材时,应向供应商索要加盖该企业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报质量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进;三购进药材时,应索取供货企业业务人员的有效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查看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已开展业务人员资格认定的地区的业务人员还应提供岗位资格证书;二、验收一特殊管理药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二验收特殊药品按一般药品严守规定进行外观和包装的质量检查;三成批进货的原箱,在原包装完整的前提下开箱验收到最小包装,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在场验收;如出现原箱短少或破损,由验收人写出验收报告,报质管和业务部门经理签字盖章后,连同原箱向供货单位索赔;四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三、储存与养护一毒性药品的储存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毒性药材设专库储存,双人双锁保管,并有良好的防盗设施;毒性药材库要有明显的标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库房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并经有关部门验收;二毒性药材验收储存保管时,检查药材与采购计划单是否一致,其包装是否完好,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整、清楚,包装上是否有明显的国家规定标志;并逐件称量其净重,与供货合同相符后,方可办理入库;三定期组织库保管员及有关人员学习关于毒性药材的贮存、管理及人员操作防护知识,确保万无一失;合格入库后,按不同类别、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规格、不同批号分类分区定置码放于洁净的垫板上,需阴凉保存的挥发性物料存放于阴凉库,温度不得超过20℃,湿度不得过75%,作好库房的温湿度观察和记录工作和定期养护工作;四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毒性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应当立即向医院有关部门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四、调剂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中药饮片调配操作规程一、审方1、查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临床诊断、处方药味、剂量、用法、剂数、医师签名、日期等;应注意处方日期,对超过日期处方,在未征得原处方医师同意或未重新签字的情况下,应拒绝调配;2、如处方中有无字迹不清、药味配伍禁忌、妊娠忌服、超过规定剂量等问题,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研究解决;如处方医师认为确属病情需要,则要原处方医师重新签字,方可调剂;3、处方中所列药味有“脚注”如“制”、“炒”、“先煎”、“后下”、“烊化”等,要遵照医嘱要求调剂,调剂人员不能擅自涂改处方;4、对处方中药味短缺不能满足供应的品种,请处方医师更换疗效类似品种或告诉患者自己外购,药剂人员无权擅自使用代替品;二、调配1、处方经审查后,调剂人员要按照处方的顺序逐一进行调剂,以免发生错配或漏配的现象;2、处方中应先煎、后下、烊化、另煎、冲服的药物,应在包上注明用法;3、对处方中有矿物、贝壳、果实种子类坚硬药物,需要临时捣碎,以便有效成分的煎出;使用铜缸捣药后,应立即擦拭干净;4、处方调剂完毕时,经手人应自行检查核对无误后,签字以示负责;三、复核1、核查调配药物是否符合处方所开药味和剂数,有无多配、漏配、错配等现象;2、是否已将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和特殊要求等注明用法;3、处方药味剂量与实际剂量是否相符;4、复核合格后即可签字进行包装;四、发药1、核对患者姓名、发票号和取药剂数,要特别注意防止姓名相同或相似而引起错发药的事故发生;2、处方中需特殊处理的药物以及煎法、服法等,要详细向患者加以说明;。
药剂科需要上墙制度
西药房工作制度1. 药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必须凭本院医师签字的处方调配发药。
2. 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核对处方容、、性别、年龄、药物剂量、规格、服用方法、配伍禁忌;抗菌素药品使用是否规、电子处方开据是否正确等确认无误前方能调配。
3. 注意药品效期.严禁过期药品售出窗口.对于到期限六个月的药品做好公示.三个月的药品除特殊原因外要下架.一个月药品原那么上不得销售。
4、药品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的远近.按批号分别存放.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那么.防止过期失效。
5、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处方时.必须由医师更正签字或盖章后再调配.药房工作人员不可擅自更改处方容;凡处方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调配。
6. 调配含有毒药与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及抗菌素药品的处方时应遵照毒性、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7.需冷藏的药品应放置于专用冰箱中.并维持适当的温度.要有温度记录。
配方时如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必须查询清楚前方可调配。
8. 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服“等字样.并向患者讲明用法及考前须知。
处方调配制度1. 调剂人员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对处方容、病员、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前方能调配。
2. 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3. 配方时应细心慎重.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
4、含有“毒、麻醉、精神〞药及抗菌素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办理。
5、配方时注意药品的外观.效期.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包装破损、标签模糊的药品.要及时更换、询问清楚前方可调配。
认真做好效期药品的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品的发出。
6. 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前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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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
1、专人管理
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药房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各科室配备的麻、精药品由专人负责管理。
2、专柜加锁
2.1药库、药房、各病区、麻醉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专用账册
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保管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4、专用处方
4.1医院可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及调剂培训和资格授权工作。
4.2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
4.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5、专册登记
各药房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分品种、规格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
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流程
药库负责人职责
1、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验收发放和购药计划拟定。
2、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严禁借助职务之便收受红包、回扣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负责入库药品登记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拒绝入库。
发现差错及时查对。
4、对药品实行分区/分库存放及色标管理,按药品储存条件定位存放药品,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
5、定期养护药品,保持库房内通风干燥,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6、根据药品库存量和消耗情况,拟定药品采购计划。
在保证临床用药的前提下,给予合理库存,尽量提高周转率。
7、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8、严格执行《九不准承诺书》。
9、严格遵守医德医风服务承诺。
药库工作制度
1、药库是医院的药品供应的中心,主要负责药品的采购、保管和供应和消毒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2、药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收受药品回扣或其它变相回扣。
3、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库存和临床用药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向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4、药库应积极组织货源,在保证药品供应前提下,加速周转,减少库存。
5、及时准确的调整药品价格。
6、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的采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凭专用印鉴卡(证)和申购单,到指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7、特殊药品的保管、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
8、应经常保持药品库内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做到“五防”即:防污染、防尘、防虫鼠、防潮、防霉变;常温库、低温库、冷藏库每日记录温度、湿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9、药品入库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验收核对。
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有效期;有无生产合格证和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
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应统一、分类保管,以备查。
严禁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进入内。
10、药品库房应划有专门的药品待检区和不合格品区,分别存放质量可疑药品和不合格待退药品。
并设置相应色标。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证其质量的期限药品。
有效期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的不同,通过稳定性试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合理制定的。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员应拒绝收货。
3、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
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
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签收、入库,对效期不足6个月药品,加强养护管理及陈列检查。
4、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5、药库负责人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
6、根据一般处理规律,适量制定申领计划,避免药品积压失效。
7、存放药品时掌握,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旧货未尽,新货不出的原则。
8、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