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子铺经营现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格子铺经营现状、经营模式以及其发展空间
格子铺的起源与日本,一般店面位于繁华的商业区、大学校园以及人流量较大的交通枢纽,格子铺作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模式,很快取得了成功。

2006年香港和澳门率先引入“格子铺”销售模式,短短一年内,中国各大城市的卖场都出现了这种以租售格子空间为模式的店面。

然而最近两年,随着该热潮的逐渐消退,一些格子铺的经营状况出现了危机甚至倒闭的局面。

下面我们从经营模式方面为切入点来详细解析改寄销模式的短板及改进方案以及未来该发展模式的可推广性。

一.格子铺现状
格子铺的出现是建立在良好的市场反应的基础之上的,根据调查,格子铺的业主以白领和大学生为主,他们并不是把格子铺的营业收入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格子内销售的货物由格主在和格子铺铺主(以下简称店主)签订的合约范围内独立进货,格主在完成对格子铺的进货和初级的格子内商品的布置后,后期的对格子内商品的销售权转移到店主手中,由格子铺内的销售人员来完成的,店主依靠出租格子而获取的租金来获取收益。

随着格子铺市场的发展,该销售模式又出现了新的特征:
1.商品多样化:格子铺业主对格子的使用的范围不再仅仅局限于销售商品
上,随着网络的普及以及监管体制的逐渐完善,以淘宝为代表的B2C的网络虚拟店开始租赁格子铺作为他们的产品的展示空间,以消除消费者对网络消费的恐惧。

为了使自己的格子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越来越多的格子铺业主开始销售自己制作的个性化商品,即DIY,用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

格子铺也为设计师提供了一个验证设计方案可行性的平台,设计师们在完成设计后,往往倾向于在投入市场前验证设计品是否符合市场的需求,而格子铺内密集的人流量能为他们征集到足够的反馈信息。

2.盈利模式灵活化:在格子铺出现的初期时,格子铺店主依靠对格子铺业
主的每个月固定的租金来维持盈利能力,随着格子铺的逐渐增多,为了保持经营的格子铺的市场竞争力足够强势,一种新的盈利模式逐渐的取代了旧模式:以固定租金为主辅以格子铺销售额的提成,或以提成为主辅以最低的租金,即店主每月从格子铺业主收取的收益不再是固定不变的了,而是绑定在销售业绩上。

3.合约严格化:随着格子铺市场规则的逐渐完善,格子铺店主在与业主签
订的合作协议逐渐趋于严格化,在格子铺刚刚进入市场的时候,为了促进店内的人气,格子铺店主对业主的商品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这直接导致了同一格子铺内部的恶性竞争:各个格子之间雷同的商品、恶意的价格战以及销售滞后所带来的商品积压进而影响到整个铺的竞争力…为了排除上述不利因素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提高整个格子铺的竞争力,各个店主越来越倾向于建立一定的进入门槛:在建立合约关系时,格子铺店主与业主之间所执行的职能逐渐的严格化,并且越来越趋于细节化。

二.格子铺经营模式的研究
1.格子铺的经营模式实质:委托--代理关系。

为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格子铺店主在和格子铺业主达成某种程度上的共识后其实质就是建立了契约关系。

格子铺业主作为委托人,委托店主对其商品进行销售行为,在这份契约中格子铺店主扮演的是代理人的角色,来管理并销售委托人的商品。

在理想的状态下,双方的达成的契约是完全契约:该类契约要求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签订,不存在外部性,不需要交易费用,所有的信息都可以通过市场的价格来反映出来。

但在格子铺所在市场并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其主要原因是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这种信息不对称是内生性的信息不对称,出现在契约签订之后,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协议后,店主和业主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店主作为代理人处于信息的强势地位,双方的博弈可能会导致代理人的道德风险。

格子铺店主作为代理人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1. 对高租金的业主关注度远远高于低租金的业主,因为这种关注度能给代理人带来更高的回报。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