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之欧阳家百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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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欧阳家百(2021.03.07)

单位:镇(办事处)村(居)年月日

说明:1、此表由区民政局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分别由村居委会、镇

(办事处)、区民政局存档。

2、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家庭全

体成员户口资料复印件;3、家庭成员的其他个人证明材料(残疾

证、优待证、救助卡、病历)复印件;

年月日

公示

根据《莱芜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有关文件

规定,通过评议确定以下人员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以下人员新纳入低保对象:************,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到村委反映,如无异议五天后将整理上报。

*********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反面

正面

农村低保张榜公示的说明

根据《莱芜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通过评议确定以下人员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以下人员新纳入低保对象

,为接受群众监督,我单位对以上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月日至日共五天,公示期间没有村民提出异议,现上报镇(办事处)审核。如果我单位农村居民出现应保未保,或者有人不符合条件而得到保障,一切法律责任由我们承担。

村民代表评议小组成员:

经办人:村主任签字:

单位(章)

二0 年月日

农村低保复核续保表

____镇(办事处)______村(章):

根据《莱芜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经入户调查核实,村民评议小组评议,确定以下人员继续享

受低保待遇。

村两委成员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原始记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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