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嘉闵高架路(北翟路~A11)及地面道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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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甲字第1807号
嘉闵高架路(北翟路~A11)及地面
道路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上海市公路管理处
编制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二ΟΟ八年八月
1建设项目概括
1.1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嘉闵高架路(北翟路~A11)及地面道路新建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上海市公路管理处。
1.2项目建设必要性
2005年5月14日铁道部与上海市部市会议纪要同意原七宝铁路客站选址为虹桥站选址。
因此,虹桥地区将成为大型的综合交通枢纽。
即高速铁路、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及出租车、高速公路客运及航空港紧密衔接的现代化客运中心。
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的路网规划是该枢纽重要的专项规划,配合铁路虹桥站的选址建设,结合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地区发展的现实与可能,对铁路客站及周边地区的发展作出前瞻性、系统性的规划安排,将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和地区发展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区域内已建成的高速公路主要有沪宁(A11)、沪杭(A8)和沪青平(A9)、外环线和莘奉金(A4),除莘奉金高速公路交通状况较好外,其他高速公路拥挤度均超过1.00。
外环西段拥挤状况尤为突出,日交通量达11-18.6万pcu/d。
城市快速路已建成有延安西路高架,该路在上海的快速路系统中是交通最为拥挤、服务水平最低的一条路。
日交通量达13.8-20万辆/日。
一级公路和主干路有沪青平公路和北翟路,拥挤度均超过1.50。
二级公路和次干路主要有11条,大多数拥挤度超过1.00。
因此为了缓解区域交通并配合虹桥枢纽的建设,虹桥枢纽拟新增“一纵三横”的快速路网布局,具体为:
一纵:嘉闵高架路路,南自A15高速公路(浦东机场高速公路),北至A17高速公路(外环线西延伸段)。
三横:北翟路高架,西自辅助快速路,东至中环;
青虹路高架,西自A5高速公路,东经辅助快速路至虹桥枢纽内部;
漕宝路高架,西自辅助快速路,东至中环。
1.3工程概况
1.3.1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嘉定区及闵行区,总体为南北走向,南起北翟路,北至A11以北的曹
安路,项目为虹桥枢纽“一纵三横”快速路网中一纵的一部分。
项目地理位置见下图。
北翟路~A11段
图1.3-1 项目地理位置图
1.3.2工程总体方案
工程起点位于北翟路以北约400m处,接辅助快速路(徐泾中路~北翟路)工程。
全线为高架结合地面道路形式的复合道路,沿现状华翔路向北延伸,过吴淞江后沿规划星华路伸展,与A11设置互通立交,过A11后在曹安公路前高架道路结束,高架道路长4.71km(含4.46km高架主线及0.25km两侧匝道)。
地面道路和高架道路共线,终点接曹安公路,地面道路长5.14km。
本工程总体方案布置见下图1.3-2。
3
1.3.3主要技术指标
1.设计标准与车速
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双向8车道,设计车速80km/h;
地面道路: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50km/h。
匝道:设计车速40km/h;
2.车道宽度
高架道路车道宽采用1条车道宽为3.75m,其余为3条为3.5m 的方式,路缘带宽度取0.5m。
地面道路取3.75m与3.5m的组合,路缘带0.5m。
匝道每车道宽度取3.5m。
1.3.4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本工程道路红线60m,高架道路采用双向8车道,地面道路采用6快2慢,标准横断面布置如下图。
图1.3-3 项目标准横断面布置图
1.4预测交通量
根据交通量预测,营运期昼间高峰小时流量北见下表。
表1 预测交通量单位:PCU/h
高架道路 地面道路 项目
北翟路~A11主
北翟路上下匝道曹安路上下匝道 北翟路~曹安路
线
2010年 8910 310 1160 3015 高峰小时
2020年 11130 400 1440 3762 1.5工程投资
本工程预计总投资为424829.07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39565.27万元。
2环境保护目标
沿线共有环境保护目标12个,其中11个为2层农村居民敏感点,1处为新建多层住宅楼,沿线无学校及医院等特殊敏感点。
3环境现状评价
3.1环境现状
3.1.1地形地貌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及闵行区、地面高程3.3~4.5米,平均海拔4米左右。
3.1.2气象条件
上海地处东亚季风盛行的滨海地带,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
风况:春季多东南偏东风,夏季多东偏南风,秋季多东北偏北风,冬季多偏北风。
全年常风向为ESE,其次为NE。
强风向为NNE~NE,其次为ESE。
全年1~3级风的发生频率最高,为43.7%,年平均风速为3.4m/s,年平均最大风速4.1 m/s,出现在NNE 方向;年平均最小风速为2.5 m/s,出现在SW方向,年静风频率为5%左右
3.2声环境现状
沿线12处敏感点中6处临现有道路,6处周边无显著噪声源,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周边无显著噪声源的6处敏感点昼夜噪声均可满足2类标准,临现有道路的6处敏感点受现有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较轻,仅个别敏感点临路房屋夜间有轻微超标,其中一处敏感点――李家巷由于紧靠曹安路,夜间超标6dB(A)。
总体而言,沿线敏感点除李家巷外其现状声环境基本能够达标,沿线敏感点现状声环境总体较好。
3.3环境空气现状
本次评价在项目沿线共设置了2个监测点,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沿线NO2和CO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但项目所在地的PM10则有超标,超标率100%,最大超标1.47倍。
3.4社会环境现状
项目位于外环线外,属上海城郊近区,项目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及沿线各区镇规划,沿线敏感点以2层农宅为主。
华漕镇域,项目东侧为农民动迁基地及绿化用地,项目西侧为公共设施用地及绿化用地。
江桥镇域,项目两侧以绿化用地及工业用地为主,仅在爱特路~A11路段路东规划为居住用地,大多距道路中线在200m外,仅1处距道路相对较近为K24+400处,对应的规划居住用地处规划已经实施,为本项目的敏感点—鹤旋路500弄。
3.5振动环境现状
通过对振动现状监测,沿线敏感点振动现状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的相关标准。
4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1声环境影响评价
4.1.1施工期
①前期动拆迁声环境影响分析
前期动拆迁噪声来自敲击、挖掘、平整等,本工程拆迁的居民建筑集中在金更浪、杨家巷、陆家宅、祝西、桥东村、北陈等处,由于动拆迁的房屋都紧靠周围房屋,因此可造成较大施工噪声影响。
减缓拆迁噪声影响的主要措施是禁止在夜间拆迁,保证公众休息,同时快速拆迁,缩短影响时间,拆迁时需告知周围群众,并应进行现场封闭。
②土建工程施工声环境影响分析
除工程前期的拆迁噪声外,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噪声是本项目的主要噪声影响,本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为现有路面的拓宽改建施工及高架桥施工两个方面。
路面的拓宽改建施工:主要包括现有机非分隔带拆迁、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路
面的开挖、平整及向道路向两侧的拓宽,施工中同时开挖道路两侧进行雨水管、污水管、电力排管、通信导管等各类市政管线的施工。
施工机械主要为风镐、钻孔机、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振动式压路机、混凝土搅拌车等及运输车辆等施工机械,这些机械施工噪声源强较大,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较大影响。
高架桥施工中主要噪声为:基础施工时采用的打桩机的打桩噪声;桥墩现场浇注时的混凝土浇捣噪声;高架桥桥梁架设时采用的起吊机甚至架桥机的施工噪声等。
由于本项目高架桥采用路中布置方式,大部分路段,桥梁桩基础距敏感点房屋有25m以上距离,尽管敏感点受施工噪声影响,但由于桩基础周围有居民建筑时,一般采用声环境影响小的钻孔灌注桩施工,可较大程度降低采用打入桩施工的噪声影响。
③路面及交通工程施工声环境影响分析
相对于土建工程施工,路面及交通工程施工不会动用较大的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噪声也比道路土建施工机械噪声小,其施工时间也较短,总体影响要小很多。
4.1.2营运期
(1) 拟建项目营运期流量高,噪声污染程度总体严重,红线处昼间声级最大超标量约为4~5dB,夜间声级超标较为严重,最大超标量达13~14dB。
(2) 项目沿线噪声污染程度受高架道路声影区影响显著。
红线处高架以下区域处于声影区内,主要受地面道路噪声影响,昼夜声级比高架以上区域低5~6dB。
(3) 沿线12处敏感点中,位于4类标准适用区的住宅建筑昼间预测声级均达标,夜间噪声污染严重,所有敏感点预测声级均超标,平均超标6.9dB。
位于2类标准适用区的住宅建筑,昼间预测声级超标的敏感点有6处,超标范围0.3~2.7dB,超标程度总体轻微,其余6处敏感点预测声级达标。
夜间所有敏感点预测声级均超标,超标范围2.4~7.4dB。
(4) 由于受高架道路和地面道路交通噪声综合影响,沿线噪声污染严重,2类标准适用区域内(红线外35m以远)的敏感点住宅昼夜声级普遍超标。
昼间仅祝西、北陈和姚家宅3处敏感点预测声级达标,其余敏感点均超标,超标范围0.4~5.1dB。
夜间所有敏感点预测声级均超标,超标范围2.9~9.8dB。
4.2振动影响评价
施工期:施工期的某些设备引起的环境振动具有突发性、冲击性和不连续性等特点,特别容易引起人们的烦恼及对周围建筑物的损坏。
各种施工机械施工中,打桩机、风镐、破碎机、挖掘机、装载机、混凝土搅拌车、土方车等也会带来较大的振动影响,如果施工机械距离建筑物较近,则将对建筑物产生一定影响。
营运期:根据预测,拟建工程红线处的振动影响小于《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10070-88)中的“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昼间75,夜间72)标准,沿线敏感点振动环境可达标。
4.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钻渣、施工渣土、扬尘落水如果处理不当,会对沿线水体的水质造成污染。
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的任意堆置,可能对沿线水体造成一定影响。
施工中可能产生的泥浆水、堆场冲刷物料的生产废水等,若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入河流,也将对河流水质造成间接污染。
营运期:项目营运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为路面径流的影响,由于项目区域水体为V类水,所经河流上下游均无取水口,且项目路面径流均通过专用的雨水管网收集后排放,因此项目营运期水环境影响较小。
4.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4.4.1施工期
施工期:本项目全部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所用沥青均为商品沥青,不设沥青搅拌站,仅在摊铺时产生少量沥青烟气,因此沥青烟气污染轻微,项目所用商品混凝土在相应工程部位所属区内解决,不存在灰土拌和站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主要来源于动拆迁扬尘、道路施工路面扬尘、物料堆场及物料运输扬尘。
营运期:通过预测,近期大部分气象条件下,敏感点NO2及CO浓度均可达标,仅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近距离敏感点NO2会有所超标,但超标概率较小,超标倍数不大。
至营运远期,尽管道路车流量有一定增加,但由于上海市全面实施更严格的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后,污染物浓度贡献值不会大于近期,从长远来看,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4.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
(1)项目起点~吴淞江段沿华翔路走向,华翔路南与中春路相连,是闵行华漕地区非常重要的一条南北向通道,但项目所处区域为北翟路以北,由于该段华翔路在吴淞江处为断头路,因此车流量较小,不承担区域内的主要交通功能,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区域交通影响较小。
项目吴淞江~终点段全部为新建工程,不利用现状星华公路,施工中只要确保现有横向道路(主要有爱特路、金沙江西路、A11、曹安路等)的通行,则该段施工期交通影响轻微。
(2)项目对沿线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拆迁影响只要按照上海市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则影响较小。
营运期:拟建工程是虹桥交通枢纽路网配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上海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上海市总体规划,符合闵行区及嘉定区规划,项目建设对解决虹桥综合交通枢的交通疏散,完善上海西区路网结构具有重要的作用。
4.6固废影响
本项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房屋拆迁及道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弃渣土和建筑垃圾。
只要施工单位严格遵守《上海市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修正)》的相关要求处置施工期固废,对于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必须放于指定的垃圾箱中,则对环境的影响轻微。
5环保对策及措施
5.1声环境
5.1.1施工期
(1)施工单位应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并经常进行维修和保养;
(2)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沿线敏感点附近施工时,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不低于2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以昼间为主,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涉及的混凝土浇捣等作业必须延续到夜间的,应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并告知周围居民后方可进行;
(4)合理安排物料及工程废弃渣土、建筑垃圾运输的路线和时间,车辆应减速慢性,禁止鸣笛;
(5)下一阶段尽量优化本项目的设计,建议所有高架桥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可减少项目的打桩噪声。
5.1.2营运期
(1)工程管理措施
全线机动车道铺设低噪声路面,该措施已纳入工程设计中;
经常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
联系安装超速监控设施,防止车辆超速行驶。
(2)规划控制建议
闵行区华漕镇规划农民动迁居住区路段。
受拟建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声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相应标准。
为减缓交通噪声对华漕镇规划农民动迁居住区的影响,本项目因地制宜地加强该路段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设计阶段提出采取低噪声路面、因此,本工
程要求在该规划路段设置声屏障,与本工程同步实施。
建议居住区建设阶段,充分考虑拟建嘉闵高架路交通噪声影响,规划控制道路红线220m内不宜新建居民楼、医院、学校、老人院等敏感场所,并考虑实施声屏障及绿化等降噪措施,有效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影响。
如果不能满足以上距离要求,则要求新建房屋做好隔声设计,确保新建场所噪声达标,以减缓道路噪声对居住区的影响。
(3)敏感点降噪措施
针对项目沿线超标敏感点采取如下降噪措施:
经过敏感点路段,高架道路实施声屏障,村庄两侧各外延50m左右,对于具备实施声屏障条件的地面道路(如祝西、桥东村等)也同步安装声屏障,全线共设置声屏障23998m2。
为部分临路分布、受交通噪声污染严重的敏感点实施隔声窗或封闭阳台措施。
对于道路两侧有规划绿带和具备实施绿化带的敏感点,尽快实施绿化带措施。
对于部分采取声屏障和绿化降噪措施的敏感点,预留实施隔声窗费用,营运期加强监测,不能满足标准时实施隔声窗。
5.2振动环境
施工期加强距施工现场较近敏感建筑的振动监测,如监测振动超标或对敏感点有较大影响,则采取改进施工工艺或开挖临时防震沟等措施减缓振动影响。
5.3地表水环境
①在施工现场设置若干不同规模的简易沉淀池,桥梁钻孔灌注桩产生的泥浆水、冲洗废水等需进入沉淀池预处理;②物料堆场应尽量远离水体,须配以相应的遮盖措施,防止受雨水径流冲刷进入沿线水体,产生污染;③施工营地应以租用民房为主,对设置在互通立交占地内的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上清液和底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
5.4环境空气
(1)在拟建项目敏感点附近施工区域的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2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挡,以防止施工区扬尘对外界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专人负责维护设施的维护,定期巡查,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及时修复或调换破损、污损的维护设施;
(2)房屋拆迁生的废弃土方,应当及时清运,或在现场内集中堆放,并采取密目网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3)拆除房屋或者进行爆破时,应当对拆除房屋或者爆破的房屋进行撒水或者喷淋,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房屋拆除;
(4)在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在运输车辆驶出
工地前,做好冲洗、遮蔽、保洁工作,防止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的散落,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5)沿线运输物料的道路、进出堆场的道路应及时进行洒水处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自备洒水车,一般每天可洒水二次,在干燥炎热的夏季或大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保证路面无扬尘;
(6)水泥、砂和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时,应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
5.5固体废物
本项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房屋拆迁及道路施工中产生的工程废弃渣土和建筑垃圾。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上海市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修正)》的相关要求处置施工期固废,对此环评主要提出以下3点要求:①工程废弃渣土、建材弃料废料应严格管理,堆放于指定地点,并尽量进行回收利用;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并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日报表》。
6评价结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拟建嘉闵高架路(北翟路~A11)及地面道路新建工程是虹桥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的组成部分,符合区域城市建设规划,项目建设综合效益显著。
通过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被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