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室关于转发闵行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闵府办发[2009]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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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室关于转发闵行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正文: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室关于转发闵行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闵府办发[2009]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拟订的《闵行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闵行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上海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09]97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闵行食品安全工作实际,我区将开展为期两年(2009-2010年)的食品安全集中整顿。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推进重点项目和长效机制的建设,不断提高本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通过两年时间的集中整顿,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要求,使监管
环节无缝衔接,监管手段和技术更加科学,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得到全面排查,本区食品安全保持有序可控。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为区经委、区农委、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单位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经委、区农委、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组成。
办公室负责制定整顿行动方案,督查评估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职能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应对措施。
三、工作任务
(一)世博食品安全保障(区食安办负责,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配合)
按照市政府《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以食品安全集中整顿为契机,全面推进《2010年上海世博食品安全行动纲要》的项目落实,加强8家企业9个点初级农产品世博基地的建设、供博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供应链体系,建立世博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完善世博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机制和应急预警平台。
以创建6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13条食品安全示范路段为抓手,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的集中整顿行动,全面落实世博食品安全保障各项措施,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文明饮食。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农委负责,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配合)
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高毒、剧毒农药及“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有害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中违禁药物以及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力度,进一步提高检测合格率;加强和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对辖区内所有出栏上市的畜禽实行报检制度,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确保上市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
(三)整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区食安办负责,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配合)
深入开展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卫生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的通知》精神,重点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环节的突出问题和消费量大、影响面广、问题比较突出的乳制品、肉类食品、水产品、米面食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组织监管力量开展集中整顿。
进一步完善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长效监管体系,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日常监管,
督促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专人管理等制度。
(四)食品生产环节(区质量技监局负责,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配合)
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区域监管责任制,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强化巡查、回访,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及时公布抽查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和帮扶,对目前保留的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强监管,并对每家小作坊制定整改计划,督促其开展生产加工条件改造,同时加强引导帮扶,引导食品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
(五)食品流通环节(区工商分局、区农委负责,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配合)
全面落实整顿与规范、监管与自律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坚持“先证后照”,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工作,监督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根据消费者的申(投)诉、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强化监督抽检;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整顿规范无照市场及场内无照经营户,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
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大力帮助扶持企业加强自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18家市场(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南北货批发市场和部分标准化菜市场)检测室的作用,规模化种植基地和畜禽规模化养殖基地全部做到检测合格上市,鼓励其他未建立检测室的种、养殖基地、菜市场、农贸市场建立检验室,对进出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自检。
(六)餐饮消费环节(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配合)
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预防与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严厉查处餐饮无证照经营和乱设摊、跨门经营行为。
坚持疏堵结合、整扶相济的监管方法,对存在群众消费需求、不扰民、不影响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等的餐饮,通过办理临时证照等方式,加强疏导。
“查、治、管、辅、建”同步进行,提高监管效能,解决难点问题。
(七)畜禽制品(区经委、区农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以防控肉品安全事故为目标,落实猪肝等内脏监管要求,严厉查处销售病死、病害猪肉和注水肉制品等的行为,进一步落实肉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责任,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八)保健食品(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工商分局负责)
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市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加强保健食品及广告的监管,加大市场抽检力度,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重点打击擅自添加药物和以所谓的“免费体检”、“试用”等欺骗手段引诱消费以及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坚决取缔地下生产经营窝点。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食品质量自检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良好卫生规范、良好农业规范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不断提升食品产业能级。
结合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路段创建,加大宣传力度,并从政策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帮助企业做真做实,取信于民。
积极组织推广成功经验,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二)加强监管,提高效能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建立协同机制,形成合力,无缝衔接。
对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地区、顽症问题、重大案件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要加快整合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传报、第一时间处置的工作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加大查处力度。
实行严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改进抽检手段,坚决清理整顿生产条件差,自律意识差的生产经营企业。
切实保障执法队伍的执法装备和经费,强化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检验检测,强化风险评估
要保障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完善检验监测手段,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兼顾覆盖率,突出重点环节和高风险品种,提高检验检测的准确率。
高效利用检验检测数据,检验检测结果要在相关部门间及时通报、共享和互认,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同时,要充分利用检验检测数据,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水平,提高食品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对本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总责。
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增加经费投入。
结合区域实际,认真研究目前发现的食品安全薄弱环
节,认真分析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重点整顿工作的内容、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
结合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政府统筹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
结合行政效能监察,督促监管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健全考评考核制度,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
(二)加强协同,落实部门职责
要进一步强化“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建设,全面落实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食品安全责任机构和专职人员。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和指导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条线部门开展工作。
区农委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加强上市前的农产品的监督和抽检。
区质量技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的监管;区工商分局负责流通环节市场准入、监管,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公安局和区城管执法局配合依法打击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及保健食品的监管;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监测建设和经费保证。
(三)加强宣传培训,动员各方参与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任务艰巨,时间跨度长,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
要突出《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宣传,全面组织学习和培训,及时报道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
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宣传普及,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注重研究宣传成效,探索更有效的宣传方法,帮助广大市民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参与食品安全的自觉性。
(四)时间节点和信息报送
1、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9年10月-11月)。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动员部署整顿工作。
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顿(2009年11月-2010年12月)。
各单位根据方案,分步骤开展集中整顿,组织联合整治,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等问题,全面扎实推进。
区食安办组成督查组,现场指导、督查督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2011年1月-3月)。
全面完成整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认真进行总结,并迎接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的评估。
2、信息报送
从2009年11月起,每月26日前向区食安办报送食品集中整顿报表(见附件)及本月整顿工作动态信息,信息报送的重点是各单位整顿工作中采取的重要措施、重要情况、重大案件查处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整顿工作的总体方案、组织领导和体制建设情况,法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食品监测和监督抽检情
况、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和查处的重大案件以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和阶段性进展。
2010年1月10日、2010年7月10日前报送一次阶段性总结,2011年1月10日前报送整顿工作的全面总结,要求阶段工作总结和全面总结要对照工作任务和计划安排,客观反映已经完成的任务,正在按计划进行的任务以及未完成计划任务的原因分析,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区食安办将根据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和本实施方案,适时组织督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单位给予鼓励和表扬,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解决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确保集中整顿工作有序、有力、扎实推进。
附件:闵行区食品集中整顿工作报表
闵行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附件:
闵行区食品集中整顿工作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和内容
责任单位
工作进展
1
世博食品安全保障
加强8家企业9个点初级农产品世博基地的建设;供博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创建完善6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13条食品安全示范路段。
区农委、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2
农产品质量安全
打击违规生产、销售、违禁使用“瘦肉精”和违法添加等行为;加大对蔬菜农残、畜禽产品以及水产品药
物残留的监测;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对出栏上市的畜禽实行报检制。
区农委
3
整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
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区农委、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4
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区质量技监局
5
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
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
区经委、区农委、区工商分局
6
餐饮消费环节
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重点整顿学校和建筑工地的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小型餐饮单位。
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7
畜禽屠宰制品
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制品等的行为。
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区经委、区农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8
保健食品
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
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工商分局
9
组织集中整顿及其它
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结合区域实际开
展整顿工作。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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