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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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是指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为了保障施工安全和提升监理工作质量,规定了举行安全生产会议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责任等方面的制度。

一、会议时间:
1. 安全生产会议应按月或按季度定期召开,具体时间由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进展和安全生产情况确定。

2.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故隐患较多或特殊情况下,监理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二、会议内容:
1. 通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

2. 通报施工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并要求其整改。

3. 审查施工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指导施工方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4. 通报监理单位对施工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并要求监理单位加强监督力度。

5. 审查监理方的安全监督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三、会议形式:
1. 安全生产会议可采取集体会议形式,由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召开。

2. 会议应邀请施工方、监理方、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并可邀请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指导。

四、会议责任:
1.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召开会议,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撰写并保存。

2. 施工方负责向监理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料,并积极参加会议并完成会议要求的整改工作。

五、会议效果评估:
1. 监理单位应对会议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2.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会议情况,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业主报告会议效果评估情况。

通过制定和执行监理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可以有效地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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