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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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中的作用
□ 陈 东 杨平宇 陈晓宇
摘要:行业协会商会是市场主体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自愿组成,实行行业自律、监督、管理和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服务企业发展需要、矛盾缓冲机
制需要、推动市场融合需要、加强政企沟通需要、维护市场秩序需要等重要作用,对于推动长三角更
高质量一体化有着重要作用。
长三角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水平目前在我国处于领先地位,但作用发挥
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需要进行持续的制度创新。
改革开放40多年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逐步加速。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有两种推动力量,自上而下政府推动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力量自发推动。
早在2007年,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公布的《长三角区域协调机制框架的设想》,就指出要进一步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推动作用,对于区域性中介组织发育不充分的,要加大力度组建和完善,推动促进企业层面的磋商和合作机制建设。
最新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商会协会等行业组织要加大多领域、跨区域进行合作力度,形成推进一体化发展协同力量。
在现阶段,加大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的培育力度,合理定位行业组织功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已经成为各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共识。
一、长三角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现状
长三角地区经济发达,各地政府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培育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各种措施加以扶持,行业协会商会蓬勃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一)整体组织建设情况。
根据《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7》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全国共有702405个,其中长三角171519个,占比为24.42%。
社会组织中的社会团体共有335932个,其中长三角73729个,占比21.95%;行业类社会组织全国共有41382个,其中长三角有6357个,占全国比例为15.36%。
可以看出长三角在全国社会组织中的重要地位。
另外,还有大量未在民政部注册,工商联所属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如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年鉴2017》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季度末,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共有45806个,其中行业商会14077个,乡镇商会17111个,街道商会4306个,异地商会6799个,其他(含市场、园区、楼宇、村)商会3513个。
各类型商会占比情况是,行业商会占商会总数的30.7%,乡镇商会占37.4%,街道商地占9.4%,异地商会占14.8%,市场商会等其他类型商会占7.7%。
工商联所属商会已经登记24777个,登记率为54.1%。
从表1可以看出,从大的社会组织情况来看,长三角地区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共有171519家,占全国登记注册总数接近四分之一,显示了长三角地区社会组织发育的活跃,其中,江苏占比最大,接近于长三角的一半,其次是浙江和安徽,上海由于面积较小,层级较少(无地级市层级),社会组织最少。
再从社会组织的三种类型来看,主体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其次是社会团体,最少的是基金会。
无论是哪一类,长三角的总量在全国占比都超过20%以上,这其中,江苏的占比均最高,说明长三角的社会组织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表1 长三角社会组织建设情况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合计社会组织14181840944753625708171519
占比(全国) 2.02%11.97% 6.77% 3.66%24.42%
社会团体400734952222661250473729
占比(全国) 1.19%10.40% 6.63% 3.72%21.95%基金会3356085111121566
占比(全国) 6.03%10.94%9.19% 2.01%28.17%
民办非企业单位983948534247591309296224
占比(全国) 2.73%13.45% 6.86% 3.63%26.66%数据来源:《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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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社会团体主要是由行业协会商会组成的,因此我们来分析一下长三角社会团体的情况。
可以看出,同样,长三角社会团体中,长三角的占比优势主要体现在县级层面上,共有54005个,在全国占比接近四分之一,其次是地级社团,最低的是省级社团。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长三角的经济发展较为均衡,特别是县域经济发展较好,县级单位甚至是乡镇的商业组织比较发达,如江苏苏州的县域经济,长期在全国处于百强前十名;浙江温州、台州的民营经济发达,县域经济非常发达,基层社会团体发育较为健全。
如果从单纯的行业性社团的数量来看,长三角三省一市共有6357个,占全国比例为15.36%,同样江苏的占比最高,但比例相比较社会团体来说较低。
为什么出现这种背离情况,据我们了解,部分地区的登记类比例不高,如江苏长期以来一直坚持“一业一会”,即使是在国家政府允许的“一业多会”的情况下,仍然在很多行业不能登记,所以江苏省工商联所属商会的登记比例较低,也间接导致了整体占比较全国为低,这项改革目前还正在推进中。
表2 长三角社会团体建设情况
上海
江苏浙江安徽合计社会团体
4007
34952222661250473729占比(全国) 1.19%10.40% 6.63% 3.72%21.95%省级社团
1284
1076117910534592占比(全国) 4.21% 3.53% 3.87% 3.45%15.06%地级社团
61995052388115132占比(全国)0.00%7.51% 6.12% 4.70%18.33%县级社团
2723
2767716035757054005占比(全国) 1.23%12.53%7.26% 3.43%24.45%行业性社团
106
2919184214906357占比(全国)0.26%
7.05%
4.45%
3.60%
15.36%
数据来源:《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7》
(二)行业协会商会的企业覆盖面。
上面我们分析了长三角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组建情况,显示从长三角整体来说,社会组织发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那么,这些社会团体的代表性和会员覆盖率如何呢?如果覆盖率高,说明行业协会商会的代表性强,企业参加踊跃。
为此,我们利用第十三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长三角数据,来
分析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在企业中的覆盖率。
由于该抽样调查是国家部委相关部门组织的调查,数据权威,抽样方法科学,可以推导出整体长三角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表3可以看出,这几类社会组织中,加入占比最高的是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组织,平均占比为53.05%,其次是民间行业协会商会类组织,占比为33.76%,说明这两类组织对企业家的吸引力最强,覆盖率最高。
个私企业协会和有政府背景的其他行业协会商会的企业参与率分别为33.15%和29.66%,均不到全部企业数的三分之一,说明其吸引力甚至不如民间行业协会商会,其原因可能就是很多官方的行业协会商会本身是由传统的机构改革演变而来,活力不够,人员老化,对企业吸引力不高。
青年企业家组织虽然占比不高,主要是其对企业家的年龄有较大限制的原因。
分省(市)来看,上海和江苏整体在经济类社会组织覆盖率上较为领先,在工商联组织会员建设覆盖率、有政府背景的其他行业协会商会覆盖率、年轻企业家组织(青联/青商会等)覆盖率上处于前2名,在民间行业协会商会组织覆盖率上江苏排第一。
再比较长三角平均水平和全国平均水平,可以看出,在所有的行业组织类别中,长三角的企业覆盖率均要高于全国均值水平,说明长三角的行业协会商会更有活力,更得到企业的认可。
表3 长三角行业协会商会区域覆盖情况
省份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长三角
均值
全国均值工商联会员59.74%58.18%44.76%48.90%53.05%50.84%个私企业协会
22.73%29.59%30.54%53.44%33.15%
28.68%有政府背景的其他
行业协会商会34.63%32.65%24.43%26.45%29.66%
25.45%民间行业协会商会33.55%39.03%33.94%28.10%33.76%32.34%年轻企业家组织
(青联/青商会等)
19.26%14.54%11.31%11.57%14.35%
11.59%
数据来源:根据《第十三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长三角样本整理。
不同的行业,在协会商会社会组织覆盖面上的比例有什么区别,我们也比较关注,具体如表4所示。
也出现一些规律,比如,制造业参加行业协会商会的概率相对中等偏上;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如信息服务,企业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比例低。
如果以民间行业协会商会作为重点关注点,可以看出,大部
分行业的参与比例均不到半数,排名比较靠后的几个行业分别是金融、租赁商业服务、科教文卫、采矿业、信息服务、批发零售等,这些中间有较多的是高科技含量和公共服务的,但加入民间协会商会的比例并不高。
表4 长三角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覆盖情况
所属行业工商联
会员个私
协会
有政府背景的其
他行业协会商会
民间行业
协会商会
年轻企业
家组织
农、林、牧、
渔71.15%46.15%34.62%38.46%7.69%
采矿业66.67%33.33%0.00%33.33%33.33%制造业68.22%35.07%37.91%40.76%15.48%
电力、煤气
水83.33%33.33%33.33%66.67%33.33%建筑业63.56%24.58%42.37%43.22%17.80%交通运输、
仓储62.50%37.50%37.50%50.00%16.67%信息服务42.39%28.26%23.91%28.26%25.00%批发和零售28.29%39.68%16.77%22.26%7.74%
住宿、餐饮55.26%41.03%23.08%43.59%12.82%金融70.59%17.65%52.94%35.29%17.65%房地产72.22%27.78%30.56%41.67% 5.56%
租赁、商业
服务41.38%23.86%25.00%34.09%18.18%居民服务、
修理业47.62%42.86%33.33%14.29%19.05%科、教、
文、卫50.98%23.53%29.41%33.33%25.49%其他31.30%29.91%19.66%15.38%11.11%数据来源:根据《第十三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长三角样本整理。
二、行业协会商会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机理
行业协会商会主要功能是行业服务、代表、协
调和自律(郁建兴等,2014),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
的部分。
具体来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特别
是新型政商关系的确立,行业协会商会的功能逐渐
增多,归纳起来,主要承担着经济服务功能、利益整
合功能、协调联络功能、政企纽带功能和行业监督
功能,这些功能也是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活力,服务
社会和企业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一)服务企业发展的需要。
在行业协会商会功能当中,服务会员企业是其立足之本。
行业协会商会本职是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包括法律、信息、咨询、培训服务,也包括沟通国家市场、展开市场调研、提供政策依据、推动产业优化、进行技术交流、引进资金和人才等。
这些公共服务既有难以做到排他性的集体产品,如对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涉及到的法律情况进行调查,对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条例立法提出意见建议,维护行业秩序,该类服务是普惠性的;也有一些相对范围较窄的俱乐部式产品,这类服务就是专属为会员服务的,只有加入到某一服务圈子中,才能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如一些行业发展信息,行业内部的融资服务、产业链服务、信誉服务、矛盾纠纷解决、发展权益维护、人才服务、技术平台服务等。
俱乐部功能虽然服务范围有限,但对于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稳定行业内部的经济秩序,实现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过程中,企业想要扩大经营业务范围,或者跨区域实现更大的发展,对相关的服务需要质量要求更多,范围也更广,这些都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其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
(二)矛盾缓冲机制的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个体趋向于利益的多元化和差别化,不同的企业的利益诉求也大相径庭。
经济活动本质上是围绕着实现经济利益而展开的,由于人的自利性和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功能性,容易出现各种矛盾和冲突,包括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等方面,同行业内部不同企业之间也天然有着利益之争和矛盾。
行业协会商会作为一种企业家的社团组织,作为矛盾纠纷的沟通桥梁或仲裁中介,整合行业内部不同主体的诸多利益,将原本分散的各种利益主体聚合在一起,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内部的矛盾和纠纷,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
即使一些重大矛盾纠纷在协会商会这一层面无法得到解决,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
这种利益整合的需要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过程中显得尤其重要,因为一体化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到市场的重构和利益的重要分配,必须有的企业和区域从一体化中受益,有的则在一体化过程中受到损害,如果没有一个矛盾缓冲机制,不能做到利益的整合和平衡,则利益受害的一方就会消极对待一体化进程,甚至会加以抵制。
这时候,行业协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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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加强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协调,缓解矛盾爆发,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推动市场融合的需要。
推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政府和市场的作用都要发挥,但政府的作用发挥,本质上是要为市场作用发挥创造更好的条件,最根本最长久的是要推动创造一个规则相对公平、竞争相对充分的发展环境。
在政府层面,不同区域之间制度设计上会有所区别,政府要敢于破除区域和部门利益,推动制度衔接,形成统一的市场准入机制和发展环境,让市场的作用发挥有更好的制度环境,保障长三角大区域内要素自由而充分地流动,资源以市场化原则得到合理配置。
因历史传统的原因,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行政分割、市场分割、政策差异等障碍,进而导致不同区域的产业雷同、结构同化、竞争低质。
这对某个地方政府来说,难以有动力和有效职能来协调超越其行政范围的产业政策,跨区域协调的程序也比较繁琐,有时候需要通过上级业务机关进行协调。
而行业协会商会的区域合作则相对市场化,简单便捷,相对于刚性的行政区划,不同区域的行业协会商会合作与整合,可以将服务柔性延伸至不同范围,有利于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和部门藩篱,协助规划协调产业布局,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势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四)加强政企沟通的需要。
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具有较强的纽带功能,一方面是要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向政府表达,另一方面也要将政府的政策和规划向企业家传达。
特别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更需要利用行业协会商会这民间社团将企业家组织起来,帮助政府和企业进行沟通联系,稳定市场秩序,提高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
政企之间的沟通方式有多种,既有非正规的联系渠道,也有政治参与的沟通渠道,一方面是通过协会商会本身向国家和政府表达组织内部的利益诉求,并在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决议时发挥决策咨询,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本商会的企业家代表以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身份,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政治协商会议上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参与到政策法规的订立当中去。
由于分属不同区域,长三角三省一市之间的政策制度不尽相同,行政管理机制也有一
定区别,必然对要素资源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产生了一定的阻碍,而这也会对企业的跨区域配置资源和协同发展带来影响。
企业在一体化发展过程中,需要和不同区域的地方政府进行交流沟通。
但由于企业个体力量的有限,以及专注于发展而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处理政商关系,因此,行业协会商会就可以在此时承担此职责。
行业协会商会可以作为企业的诉求代表人,来集体和政府加强沟通,协调政府和行业内企业之间的利益,促进政府加强职能转变,提供更好的服务,为企业创造一个更好的整体性外部发展环境。
(五)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
良性竞争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但不排除一些企业存在违反竞争秩序、行业准则、法律规章、公序良俗等现象。
一些违法行为虽然事后会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但对市场带来的损害已经形成,而有些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及行业惯例的行为,则难以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
行业协会商会可以通过制定行业准则,加强行业倡议,推动行业自律,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警示、自我教育,于事前有效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并延伸到一些法律法规难以触及的领域,如提倡企业的社会责任。
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传统的区域市场被打破,市场秩序重新构建,超大规模的市场和产业链重构过程中,市场秩序可能会出现一个不应期、转型期、过渡期,尽管有政府的对接,有政策的保驾护航,但微观上的各种变化,仍然需要一个较长的转型过程,在此期间,需要一个有别于市场主体和政府的第三方组织来补充,而这正是行业协会商会大有作为的地方。
另外,行业协会商会的另一个功能就是发挥着民间社团的角色,对政府的日常运作进行民主监督,以促进政府更好地提高运行效率。
在一体化过程中,各地政府的政策是否适应一体化的需要,是否和国家和上级政策相违背,是否能做到高效支持一体化建设,都需要行业协会商会加强监督。
三、行业协会商会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对策在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过程,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挖掘潜能,主动适应市场,瞄准服务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协助制定长三角产业发展规划。
在以内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下,各产业都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特别是长三角地区,以其强大的内需市场、高度的一体化进程,更是处于双循环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一环。
为应对新的发展格局,长三角区域内的行业协会商会,应以打造内循环关键区域,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为目标,结合最新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新要求,考虑本地区、本行业发展实际,加强对区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具体目标的研究。
要注重调查研究,摸清家底,调研区域产业发展现状、区域内产业分布结构和布局、区域外面临的产业竞争环境,科学预测未来的产业发展趋势,研究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并购重组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区域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意见建议。
加强和政府的沟通协调,提供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协助政府编制区域性产业发展规划,共同将长三角行业发展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协助推动区域内产业一体化发展。
产业一体化是区域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其内在的运行复杂性,需要有较强的理论进行指导。
行业协会商会的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需要加强理论建构,提升理论认知水平,避免总结实践性的低层次指导,注重吸收有较强理论功底的人员加入管理团队。
如:基于全球价值链的理论,选择典型企业作为研究案例,深入剖析产业链不同环节企业的空间分布格局及其演变,基于“链”的内涵,从空间角度把握行业企业的时空演变规律;基于全球生产网络的概念,从全球产业关联的角度,分析在积极参与全球市场竞争过程中,长三角行业企业如何实现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与跨国公司互动机制如何,以及在全球生产网络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基于演化地理学,从路径依赖、路径创造等角度出发,分析影响长三角行业企业发展壮大、竞争力提升的关键驱动因素与机制,特别是在内外部环境发生明显转变的过程中,相关因素作用机制发生着何种转变。
行业组织通过提升理论指导实践的水平,让理论和企业发展实践实现良性互动,进而从微观上推动长三角行业发展一体化进程。
(三)协助制定长三角同行业的行规行约。
区域一体化需要有秩序的一体化,特别是产业
发展,不是放任自流、无序发展。
但随着政府转变职能,相关行规行约的制定和落实需要行业协会商会挑起大梁。
虽然目前总体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已经出台,但从细分行业层面的一体化发展的规章制度尚不健全,而政府囿于职能所限,难以对具体的微观领域进行有效指导,因此行业发展就可能出现较为无序发展的局面。
对此,长三角各行业协会商会可以积极对接,加强联动,和政府业务部门同步加强对一体化秩序的规范。
三省一市的行业协会商会在研究政府现有制度规章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适应本行业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发展的多重目标,设定科学规范的行规行约,以规范本行业的发展秩序。
要把行业协会商会打造成规范一体化发展秩序的助推器,拆除行业发展对外的“深沟壁垒”,拆除人为设置的发展限制,切实协调好“准入”标准和“放行”便利的问题,以“放行”为通用,以限制“准入”为例外。
协调各行业协会商会的章程,统一章程的制订原则,维持有序的市场秩序,防止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之间相互拆台、压价竞争,也防止行业利用产业链的头部或关键优势,压迫其他行业发展。
要加强行业自律的执行力度,促进同行业内部、行业之间、行业企业的自律行为、处罚力度。
(四)协助制定长三角同行业的相关标准。
行业发展的专业性,需要其具有一定的标准,以规定其具体的发展阶段、程度,这些标准包括行业资格认证标准、行业质量检测标准、行业发展阶段标准、行业退出标准等。
在标准制定上,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政府牵头制定,二是行业牵头制定,但无论是哪一种,因为行业标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都需要充分了解行业发展实际。
过去行业标准制定一般是由政府制定,但随着政府职能机构改革,不再具体深入到具体的行业内部,因此专业性机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目前行业专业机构制定标准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以标准为手段,谋求行业垄断或部门权利,把行政存在的寻租转向行业标准寻租,且有时候因为监管不严,寻租的程度更严重,甚至服务利益内卷化。
二是不同区域的行业标准不统一,跨区域认证存在一定的障碍。
因此,长三角区域的行业协会商会可以结合区域行业实际细化本区域本行业的相应标准,即使有国家标准或者全国性行业标准,也可以进行查缺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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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找到更适合的标准方案。
由于行业协会商会具有民间机构特征,不存在地方政府的保护色彩,只要加以严格监管,可以有效避免利益内卷,因而其制定的行业相关标准,可以更有效地打消人们对其公开公平公正不足的担忧。
(五)协助建立长三角同行业的信息平台。
一体化发展,数据是重要的要素资源,信息共享是重要的放大器。
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和高速稳定的信息通道,可以作为高效的公共服务,提高整个区域的核心竞争力。
当前,长三角各类信息平台众多,主要以政府的政务信息平台为主,但相互之间的互通性、共享性不足,且主要提供一些基本的政务信息,缺乏专业性、行业性的梳理性信息平台。
部分具有专业知识含量的信息平台呈小众化俱乐部性质,信息受众面窄、收费成本高。
因此,建立数量众多、专业性强、受众面广的信息平台,是在更高层面上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现实需要。
如行业信息的收集,可交由行业组织来完成。
再如当前商业诚信问题是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难题,而这项工作又难以靠政府独立完成。
政府对诚信的掌握一般涉及到重大诚信问题,而一般在交易中形成的小型诚信事实、个人诚信惯例,则只有业内才能掌握。
因此,应鼓励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多样化的分类信息平台,不同行业和区域商情信息都做到有条件公开和共享,以有效降低商业交易成本,提高长三角整个区域的综合竞争力。
(六)探索建立跨区域的行业协会商会。
组建跨三省一市的行业协会商会对于推动区域一体化有着重要作用,可以将松散性的行业组织协调变成组织内服务,实现科斯所述的降低交易成本功效。
但按现有的政策法规,跨省级区域的行业协会商会属全国性的组织,在业务范围又限定在一定的区域,在注册和业务主管和指导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制度性障碍。
因此,要努力在实践中突破原有体制障碍。
例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同步,探索建立长三角全区域性的行业协会商会,秘书处设在产业相对集中、市场需求较大、资源优势明显、行业服务较为便利的的城市,如行业分布较为分散,可设立分支秘书处。
对于区域内有多个较为代表性的企业,可实行会长单位轮值制度。
对于注册制度性障碍,可向国家民政部社团管理部门申请,委托长
三角行业协会商会秘书处所在地的某一省级单位民政部门代管日常事务。
或探索不同省级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在有相对优势的某一省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共同注册,并作为主要管理单位,其它省级单位为备案管理单位。
长三角三省一市社团管理部门应借鉴国外经验,积极打破制度约束,创新区域性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模式,财政部门应提供积极的财政支持并联合相应单位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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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东,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博士后在站,经济学博士;杨平宇,温州商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博士后在站,经济学博士;陈晓宇,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该项目为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计划重点项目“安徽省创新环境评价与建设研究”(202006f 01050003);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招标项目“安徽深度融入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研究”(AHSKZD201806);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党组织嵌入对投资‘脱虚向实’的影响——基于中国民营企业理论与实证研究”(18Y JC790009);安徽高校人文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安徽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研究”(SK2018ZD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