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测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保护监测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基础管理工作,贯彻履行国家对于环境监测的有关法律法例,达成企业企业下达的环境管理监测任务,保证全
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顺利进行,拟订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需要监测的污染因子实时进行评估和提
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条有关排污单位负责对环境污染因子的监测和记录,监测后实时
向安全环保部上报监测状况;对于突发状况应该踊跃采纳有效的应付
举措。
第三条安全环保部应成立污染源档案,掌握排污状况和变化趋向,
参加重要污染事故的检查,为增强环境保护管理和生产管理服务。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会同设施能源物质部、质量检测中心对环保监
测设施和仪器进行按期校核,保证监测数据的正确性。
监测数据计算、查验、异样值剔除等应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第五条环境监测点的布设、监测频率、监测方法应依照监测对象、污
染物性质和现场详细状况确立,样点的时空散布应反应监测对象主要
污染物的浓度水平、颠簸范围及变化规律。
第六条依据上司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规范管理采样点。
成立采样
点管理档案,包含采样点性质、名称、地点和编号、排污规律和排放去处、采样频率及污染因子。
采样点位设置显然标记,一经确立,不得任意改正,排污单位做好采样点位的平时保护和有关记录。
第七条采样点如因生产工艺或其余原由需改正时,需上报,经安全
环保部确认,企业主管领导同意;假如是政府看管范围内的,还需报
上司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八条采样人员一定严格恪守操作规程,仔细填写采样记录,严防半途损坏、被污或变质。
第九条企业每年按期拜托有资质的环保监测部门,负责对主要污染因子进行专业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第十条安全环保部负责按期对全部监测项目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一条企业全部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染源一定进行按期和
不按期监测。
第十二条环境大气监测:
a、环境大气监测主要为生产厂区环境大气监测,按技术规范要求每
季度进行一次监测。
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连续监测 5 天,每日监测三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5 小时。
b、生产厂区环境大气监测布点数分别不得少于 2 个,并布设比较点一个。
c、监测项目:二氧化硫
d、数据办理:分别计算年日均浓度、年日均浓度合格率,按年提交
监测报告。
第十三条环境噪声监测:
a、环境噪声主要指生产环境噪声,生产环境噪声(含设施噪声)每半年测定一次。
b、生产厂区及主要设施的噪声监测布点应按国家规定及现场详细情
况进行布设。
c、监测项目:等效 A 声级。
第十四条废水监测:
a、企业在工业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外排废水的全部排放口都一定
进行监测。
b、企业全部废水滴监测频率每个月不得少于 3 次,对列入环保查核的外排口每个月不得少于 l0 次。
对经办理后的外排水应设点监测,监测频率每班不得少于 1 次。
c、水质样品的收集与剖析一定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对易
变化的水样一定加入保留剂加以固定。
d、监测项目:流量、PH、COD、亚硝酸盐;对有特别要求的废水监测项目,可依据状况加测。
e、废水监测应按月填报报表。
f、对于由废水造成的污染事故,要实时进行检查监测,并提交检查监测报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履行,解说权属企业安全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