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永超汽车修理厂等三家机构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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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永超汽车修理厂等三家机构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0.11.30
•【字号】京保监许可[2010]623号
•【施行日期】2010.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永超汽车修理厂等三家机
构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0]623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北京市永超汽车修理厂等三家C类兼业代理机构变更险种的请示》(京人保财险发[2010]459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达世行畅捷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变更事项(详见附件一)。

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代已核准机构到我局换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二、不予核准“北京市永超汽车修理厂”的保险兼业代理变更事项(详见附件二)。

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核准机构清单
2.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附件二:
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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