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德育评价计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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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初中学生德育评价标准
第一条总则
一、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品德的健康发展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依法从严治校,强化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制定本条例。

二、德育积分考核以《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我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为标准,以学生本人的行为表现为依据,实行量化考核。

三、每学期学生德育积分平均分85分以上操行等第为优秀,75分至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待合格。

四、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荣誉获得者,团员发展对象,该学期德育积分必须在85分以上。

五、操作
1、各班应指定认真负责的学生负责考核、记分、统计。

班主任老师每天必须了解情况,及时处理。

2、学生每两周德育积分底分为60分,采取增减分办法进行,两周统计一次,每两周将积分在班内公布,每学期末统计平均分。

学生德育总积分因增分而超过100分以100分计。

3、每学期末将学生德育量化计分表报教导处,对于不及格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处理。

4、为激励积极为班级服务,为班集体建设作贡献的同学,班干部底分为70分,课代表底分为65分(重复者按高分计)。

5、参加校学生会工作、校广播站工作、团的工作等的同学在原有底分上加5-10分(由教导处提供名单并考核)。

6、团员和班干部违纪扣分在一般学生的基础上乘以2。

7、各班应积极创造条件,在班内设立班级岗位承包加分制度,使每个学生有1-2个岗位,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分。

8、凡学生的违纪行为违反《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需要给予相应的处分的,除扣德育积分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9、对于本条例未列举的行为,确需予以增减分的,比照本条例制定的精神和有关条款予确认。

10、本条例由教导处负责解释。

第二条具体内容
德育积分记录表
年月日――月日第周――第周记录人:
班主任老师签字:
日期:
注意:加分、扣分的原因条例上有的写代码,没有的直接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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