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坚持”做实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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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坚持”做实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
作者:刘劲松
来源:《财政监督》 2019年第9期
近年来,财政部驻河北专员办全面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精神,认
真落实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把工作重心向财政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聚焦,将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作为重点环节和重要抓手,加强内外联动,把握关键节点,坚持全面督导与重点监控、现场调研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逐步加强对中央转移支付下达、拨付、使用的全链条监控,推进中央转移支付监管提质增效。
一、坚持筑底夯基,建台账清底数
坚持大数据理念,完善细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工作台账管理,加强监管数据的搜集、整理、分析,建立转移支付资金数据库,对中央下达河北省及河北省的分配拨付情况进行逐项登统、汇总,及时更新,确保底数准确,切实发挥台账在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中的基础作用。
建立完善日常对账联络机制,明确责任处室,按季度与河北省财政厅开展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对账工作,全面掌握资金分配下达情况,了解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转移支付资金数据分析,督促相关资金及时分解下达。
全面掌握资金情况,为开展各项监管特别是精准选择实地监管对象提供重要参考。
同时,填好用好财政预算监管业务工作台账,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等监管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不
断完善资料收集整理机制。
二、坚持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强化动态监控
切实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坚持全面督导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将中央
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全面监控工作贯穿于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前置性审核、调研和绩效评价、地
方财政运行等各项日常监管工作中,努力提高监控工作质效。
在此基础上,紧紧围绕重大民生政
策落实和重点资金使用,聚焦项目的具体实施环节,选择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开展预算执行重点监控工作。
通过政策调研、座谈会、现场核验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讲和实地督导,密切关注转
移支付资金下达及时性、管理规范性及使用有效性。
工作中,坚持非现场与现场工作相结合,结
合转移支付前置性审核等各项监管工作,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开展现场调研督导。
三、坚持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进一步完善与地方财政部门的财政预算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与各级地方财政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该办牵头处室专门与财政厅预算局等定期召开工作对接会,对开展中央转移
支付预算执行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内容进行研讨,定期互送监管数据和信息。
完善调
研座谈工作机制,定期与各设区市财政部门召开座谈会,加强政策宣讲和指导,及时了解转移支付分解、下达及实际执行情况,督导预算执行进度。
加强与基层财政部门的工作联系,结合财政运
行监管,探索建立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直报机制,通过下发通知、设计表格、调研、座谈、建立微
信群等方式,选择相关样本县作为财政数据信息直报点,深入了解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等情况,进一步畅通了专员办与基层财政的沟通渠道。
四、坚持分析反馈,强化成果利用
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监管成果利用机制,建立季度分析、年度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通报,切实提高转移支付监控工作质效。
在与省级财政部门定期开展转移支
付对账基础上,全面分析转移支付分解、下达情况,加强重点区域、领域转移支付管理执行情况分析。
加强日常汇报,按季度梳理总结全办开展转移支付执行全面监控情况,上报财政部,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以工作台账、信息简报、专题材料、电话等方式,随时向财政部相关司局反馈监管工作情况。
办内各处室按分工做好相关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定期交流研讨。
完善监管通报机制,拓宽反映情况渠道,以会议、培训、文件等形式,将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成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定期召开转移支付监管工作会议,将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及监控结果作为重点内容。
五、坚持压实责任,强化内控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转移支付资金和部门预算执行监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坚持全办一盘棋,厘清牵头处室和各经办处室的职责分工,明确各自在转移支付资金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中的工作要求,强化办内各处室协作,层层压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执行监控流程设计,及时梳理、修订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强化各级负责人的内控主体责任,合理设置岗位,细化工作责任,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督促制衡,切实提高转移支付监控工作质效,建立起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内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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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财政部驻河北专员办业务一处)
(本栏目责任编辑:王希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