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教育系统高级教师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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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教育系统高级教师评审文件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评审(议)范围
1.在本旗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高中等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基础教育的在岗教师,2021年12月31日之前已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不属今年评审范围。
2.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中、高级职务专业人员,现在本旗普教系统教师岗位上任教的,须按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的任职条件参加转岗评聘。
3.2021年各单位中小学教师高级(副高)、中级职称额度由教育局下达。
三、申报要求
1.正高级教师:具体见《内蒙古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条件》。
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2.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符合职改相关文件中的评聘条件。
其师德、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学历、任职资历等均应符合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1)近五年内学年度或师德考核不合格,不予评审。
(2)一线教师参与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原则上应符合蒙教委人〔95〕40
号文件。
任期内必须有班主任工作经历(2学年及以上)或正在从事全员导师制等一线学生工作。
(3)教科研成果至少有一项已通过同行专家鉴定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教科研成果有效期为3年;计算时间以自然年度为准(2019-2021)。
申报高级职称职务的以当年度平台关闭时间为截止日(9月28日);申报中级职称职务的以当年的10月31日为截止日,且鉴定等第为C等及以上)。
乡村学校教师关于教科研成果按照《内蒙古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请见本通知“申报要求”中第10条。
(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旗级及以上的公开课2节,有效期2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旗级及以上的公开课1节,有效期2年。
计算时间以学年为准。
申报高级职称职务的以当年度平台关闭时间为截止日(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28日);申报中级职称职务的以当年的10月31日为截止日(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出具证明须教育学院或课程与教学研究室(教研室)盖章。
参加市级或旗级教学竞赛课的,可以作为旗级及以上公开课,但必须由旗教育学院或课程与教学研究室(教研室)出具公开课证明。
(5)根据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蒙人社专发[2017]2号)文件,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本市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
3.根据《内蒙古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若干事宜的通知》(蒙教委人[2009]51号)等精神,教师中、高级职称评聘要在核
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实现全旗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4.根据蒙教委规[2018]4号文件精神,对高评委未获通过,次年一般不得连续申报。
如新的一年在教育教学业绩或成果方面取得突出贡献,对本市基础教育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并由本人申请,且经学校、旗教育局推荐可连续申报。
根据市人社局2009年文件精神,对去年申报高级未通过的教师如今年再次申报提出更高的要求:(1)取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内蒙古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 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相关证明材料;(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
对去年申报中级评议未通过的教师如今年再次申报,也要有一年来取得旗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等方面突出成绩的要求。
5.根据蒙教委规[2018]4号的文件精神,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对象,对任职资历未达到文件要求,或学历未达文件要求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人员,在本市基础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发挥重大作用的,如任中级职务以来,主持过省(市)级以上重大教育改革实践项目或研究课题,或以前三位署名作者申报的成果获省(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可以破格评审。
其中,资历破格的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
6.根据市教委《内蒙古少先队辅导员参加高级教师职务评聘条件的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中级职务申报参照规定),以下三类人员可以申报德育二组(少先队教育专业):(1)各初中、小学在岗专职从事少先队教育的少先队大队辅导
员和分管少先队教育的党政干部。
(2)在岗旗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教研员。
(3)各初中、小学在岗少先队中队辅导员累计满8年(申报中级职务满5年),在少先队教育、少先队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带队集体曾获旗级及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或本人曾获旗级及以上少先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7.根据市教委要求,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可申报社旗教育学科:(1)机构范围:申报社旗教育学科的教师,应是在旗社旗学院、社旗学校(包括挂社旗学院、社旗学校牌子的成人学校)中,专职从事社旗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未挂社旗学院、社旗学校牌子的成人学校不属于社旗学院、社旗学校的范围。
(2)教师资格要求:申报社旗教育学科的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
(3)课时量要求:社旗教育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周14课时为满教学工作量。
活动型课程、学习团队指导等以每小时折算1课时计算。
校领导平均每周课时不应少于2课时。
其余申报条件需符合职改相关文件中的评聘条件。
8.根据蒙教委规[2018]4号的文件要求,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评聘,高中教师应有不少于1个学年的初中或乡村学校教学经历。
时间计算是截止到2021年9月28日,初中或乡村学校教学经历已满一学年。
申报教师中级职务评聘,城旗中小学教师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9.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有关需要有农村教育教学经历和破格等这类申报人员,在申报时必须符合相关文件精神并填写相应表格。
申报教心学科组、跨学科学科组的教师需在听课表中注明具体情况。
10.根据内蒙古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015-2020年)〉实施办法》(蒙府办[2015]120号)和蒙教委规[2018]4号文件精神,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或从城镇学校交流、支教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教师,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外语计算机成绩、论文发表可不作为刚性条件。
在乡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担任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满4年且考核特别优秀的,可申报评聘高级教师。
城旗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称,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11.关于乡村学校范围请参照《内蒙古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列入内蒙古〈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乡村学校名单的通知》(蒙教委人[2020]57号)。
12.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教师职务培训任务。
四、评审(议)条件
(一)高级职务
学历学位、任职资历以蒙教委规[2018]4号的文件要求为准。
(二)中级职务
1.学历
(1)高中、初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幼儿园教师: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小学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197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小学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职后进修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取得合格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至少满二年。
2.任职资历
(1)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2)从其它专业技术岗位转到教师岗位的人员,应有初级职务任职累计满4年的经历,其中被聘中小学教师初级职务不少于1年。
3.教师资格
(1)高中教师:高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
(2)初中教师: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
(3)小学教师: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
(4)幼儿园教师:幼儿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
五、评审(议)内容
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音乐、美术、地理、生物、校外教育、计算机、幼教、跨学科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德育一、德育二、教育管理、教育和心理、特殊教育以及社旗教育等共23门学科。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7门学科为本旗评审学科;其余16门学科由内蒙古教育评估院组织评审。
教师中级职称评议所设学科除了上述高级职称评审23门学科外,另加职业教育学科,共计24门学科,全部为本旗评议学科。
根据教育信息化工作要求,2021年度委托市教育评估院评审的教师高级职务16门学科继续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工作(本旗评审的7门学科同步参照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材料,纸质材料与提交评估院评的学科一样),申报教师、
学校须在“内蒙古普教教师职称评审平台”上填写基本信息、学校审核意见等,《申报表》及有关表格和汇总表等网上导出打印。
六、评审(议)程序
(一)高级职称
1.成果鉴定。
内蒙古教育评估院根据市高评委对评聘工作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专家对拟申报人员的教科研成果进行鉴定(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申报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教科研成果鉴定)。
2.个人申报。
申报人向学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有关材料。
聘任委员会将材料在学校指定的场所内公开展示5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
聘任委员会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审核过的材料须有书面审核意见(申报表);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定,审核意见和评定意见由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公章。
4.学科评审。
旗教育行政部门(职改办)受理学校提供的材料,交高评委学科评议组。
学科评议组通过随堂听课、面试和审阅有关材料等方式评议申报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并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进行评议,以投票表决形式确定审核意见后报内蒙古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崇明)审定。
5.高评审定。
高评委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作出审定意见,并予以网上公示。
(二)中级职称
1.成果鉴定。
根据旗教育行政部门对中级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核委员会)委托上海崇
明教育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拟申报中级职务人员的教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反馈旗教育行政部门(职改办)。
教科研成果鉴定结果为D等的,不得申报中级教师职务评议。
2.个人申报。
申报人向学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有关材料,聘任委员会将材料公开展示在学校指定的场所内5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
聘任委员会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和平时考核材料,审核过的材料须有书面审核意见(申报表),且由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名及加盖公章。
4.学科评议。
上海崇明教育评估中心受理学校提供的材料,并根据审核委员会委托,组织学科评议组评议申报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学科评议组成员以投票表决形式提出评议意见并报审核委员会。
上海崇明教育评估中心出具材料受理与学科评议情况相关报告反馈旗教育行政部门(职改办)。
5.终评审定。
审核委员会依据学科评议组及学校意见以投票形式决定是否同意申报人受聘中级教师职务,并予以网上公示。
教师中、高级职务审定通过人员经网上公示无异议,最后各校可根据本校教师专技岗位设置情况由校长实行聘任。
七、组织保障
(一)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任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
聘任委员会人数为5-9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聘任委员会成员。
1.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职务条例和市、旗人事职改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教师职务考核、聘任等工作的具体办法。
2.在规定的结构比例内设置学校各级教师职务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定期、透明公布学校的岗位设置与聘用情况。
3.审核学校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出具鉴定意见,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
4.上报学校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与材料。
(二)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评聘纪律监督小组,小组人数3-5人,成员由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教师代表组成。
1.监督、检查学校教师职务评聘过程中工作程序的规范性。
2.发现评聘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有权要求学校聘任委员会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
八、评审日程及有关事项
(一)时间安排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评聘工作从2021年9月上旬到2021年12月底。
具体安排如下:
1.高级职务
9月8日-9月28日各校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303室
9月30日上报评估院
10月下旬-11月30日旗高评委学科组听课与面试。
评估院将于11-12月组织听课面试。
12月中下旬旗高评委学科组评议和旗高评会议。
2.中级职务
10月27-29日各校至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303室领取申报表(新崇北路1号);
11月20日各校完成考核初审、推荐评议候选人;
11月22-24日各校上报候选人名单及材料
——中津桥路116号上海崇明教育评估中心;
12月中下旬学科组评议和旗教师职务审核委员会审议。
(二)有关事项
本《通知》如与市、旗人事部门的职改文件不一致处,以市、旗人社部门职改文件为准。
本《通知》解释权属旗教育局。